大清刑事犯罪科_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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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又是石头菩萨。
  第二回(上)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人,保伍。”
  “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此害最深,切须戒忌。”
  ——《洗冤集录》
  来松阳的第一夜,段鸮算是有个正经地方歇下了。
  段元宝一个小孩子家,天一黑后就得去睡觉了,可通常到了夜里,却是他这个当爹的才要正经开始忙活的时候。
  “咱们以后就住这儿了吗,爹?”
  段元宝问他。
  “嗯,怎么样?”
  段鸮回答。
  “还行,比从前好多了,好像终于有个能躺下好好睡觉的地方。”
  这话,小娃娃说的很平淡。
  这松阳县的义庄明明很小,处处破旧贫寒,但却也是他自出生以来和他爹住的最好的地方了。
  从前他们二人只四处漂泊,段鸮因脸上的伤常被人看不起。
  两人的日子过的也是拮据,虽靠给各州各府做些案子上仵作工作赚取银两糊口。但每过一段时间,他爹就会带他走人。
  “那你喜欢这地方吗,爹?”
  段元宝想想问他道。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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