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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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患病的人交给亲属看管,如果看管不严,导致病人因疯自杀或伤人,他的亲人和邻居都要杖责八十,地方官员等要罚俸三个月。
  段鸮知道自己得的根本不是疯病。
  但是他也不想让旁人知道,他是一个应该被衙门好生关起来,像疯子一样看管对待的病人。
  这一次他不是去衙门,而是想亲自找另一个在案子里的当事人取一些重要物证。
  此前札克善就和他提到过,张炳,王聘和瑞邛乃是这次案子中三个当事人,但张炳一直对另外二人一死一失踪的事避而不谈。
  加上他有不在场证明,就也令人足以相信他不是凶手。
  他一直来拒绝来官府做口供,几次三番都是拂袖离去,搞得官府那头也是对这个童生很没辙,而也是这个缘故,倒让段鸮想亲口问问他一件事。
  十四日。
  明德会。
  每月会在松阳县的大儒主持下开设一次,这一天张炳也会来,因为前日连发生了两次命案,书院内今日只摆了几桌,又请了些举子们一起来畅谈书画文章。
  过程中,那个叫张斌也着了身瓦色的书院服坐在底下。
  但他心思却有些飘忽,连带着听到一旁其他同窗在那儿说话也不太专心。
  因为先生出的题是,历年秋围最出名的一道经史题。
  这其中有两个童生似是争论起来。
  一个说当朝该效仿世宗初年设立诸王议政,否则如如某些前朝酷吏之流的怕是要层出不穷,另一个则说军机处还在不需此等事物。
  这一番争执间,坐下的张炳也被叫到了。
  他闻言一愣,有些恍惚站起来却是半天一句话都没憋出来,也是这个当口,一个声音倒是在上头突然出现额。
  “海东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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