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追尾的狼群
换在以前,若有人要她想象自己拿着一把小刀将这巨木割断,她必会笑那人失心疯了。多亏了獠牙锋利无匹的特性,她才能做得这么轻松。
她飞起一脚,踹在树干上,姿势极不文雅,不过效果却是好的。树干似乎哀鸣一声,轰然倒下!
她如法炮制,又放倒了十株巨大的松树,这才停手将它们都收入了神魔狱里。
没错,既然接下来要夜宿大牢,那么怎样也该让自己睡得舒服点儿。她打算在神魔狱第五层再加盖一栋小木屋,作为自己的闺房。这么伟大的工程自然不应由她自己动手,而是狱中大总管长天的份内之事。
由于他的审美能力一向不怎么样,她骑在马上可是构思了一整天的木屋结构,现在进了神魔狱细细画给他看。结果他只看了一眼她的心血结晶,就皱眉道:“聒噪,出去赶路吧。夜里即可造好。”
她也不会厚此薄彼的,于是问了温良羽要不要也建一栋来住?后者摇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几乎无需睡眠,宁姑娘的好意心领了。”开玩笑,他还没那胆子让长天大人给他造房子,尤其还睡在宁小闲的隔壁。他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捞回来的,值得珍惜啊。
宁小闲却是暗自乍舌。哪怕是个半妖的精力,也远胜于她。难怪温良羽小小年纪就学识渊博,原来他几乎不用睡觉的,那可比正常人每天多出来七八个小时可以看书了。
她从大湖中出来已经走了两天,如今也离开了岩城的范围。人迹渐渐淡绝,取而代之的是周围渐响的虫鸣兽吼。在此之前,她都跟着商队前进,从来未有一个人行走荒野的经历。心中有些发悚,也终于感受到了独行者的各种不便。首先自然是没有马车可以乘坐了,只好鞭策老马前行,舒适度要打上好几个折扣。
其次就是自身安全堪忧。风吹过林间刮起的呜呜声犹如鬼神夜哭,尤其日落之后,更添十分吓人。她曾与长天抱怨过。结果这男人只说了一句话,她就闭嘴了:“你希望这里像河底那么安静么?”
像河底那么死寂么?还是算了吧,相比水底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大恐怖,这林间的怪声似乎还亲切了不少。唉,长天君真是懂得安慰人的艺术!
他还提醒她:“远离了人烟,也就远离了奉天府的耳目。”喜欢住在野外的妖怪,一般性情孤僻些,不会随意受人差遣的。她能逃到这里,说明逃离奉州这个伟大目标至少成功了一半。
其实她安全无虞地行走了两日,与两只小蝠妖的辛勤工作也有关系。长天知道这对孪生子没有妖气。又擅于匿踪,于是将他俩打发出去当斥候使用。这一招棋走对了,两个小妖带着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好几个妖怪的地盘,无惊无险地远离了。
这一路上遇到的野兽也不少,不过长天的感应极灵敏,多半都能避开。然而这一日下午。她还是被一群青皮狼跟踪了小半天,跟出了近百里的距离。
犬科动物的嗅觉太灵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跟上了她。这些狼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眼中发出绿光来。时下是秋季,许多狼身上皮毛外翻,甩甩搭搭地扣在身上,显得十分丑陋,这是脱去了夏装,准备为冬日换上厚实毛发的准备,毕竟山中秋日更短。严寒的到来几乎迅雷不及掩耳。
温良羽听说狼群跟上宁小闲,眉头却皱得很紧。秋季的狼群最活跃也最凶猛,因为凛冬到来之后,可以捕捉的猎物就少了,在此之前。狼群要将自己养得膘肥体壮,如此捱过冬日活到明年开春的可能性才会再大几分。
这世道有妖怪在,莫说对人严苛,动物也生存不易。这群狼平日在这林中过得极为滋润,采取的战略就是大小通吃,小到豚鼠狸兔也不放过,大到受伤或老弱的虎豹,说不定也敢上去搏一搏的。眼见她是一个女人带俩孩子骑着老马上路,怎么舍得放过这看着就鲜甜多汁的美味?
这种动物四肢纤细如麻杆,爪上却有软垫,奔跑起来像踩在弹簧上毫不费力,偏又寂静无声,显然是极擅于长距离作战的。既然盯上了她,这群狼就不紧不慢地地跟在她身后,既不太靠前,也不会被落得太远,看来打算来个远距离的攻坚心理战。有几回看着像是把它们甩开了,但等她停下来给马儿喂水食草,这些鬼魅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视野中,迫得她只好骑上马继续前进。
这本也是狼群惯用的疲劳战术,非要扰得猎物吃喝睡都不得安生,最后被它们活活耗死。这种战术能将己方伤亡减到最低,不过耗时更长一些,可是没关系,它们有的是耐心。眼前这匹老马又肥又慢,够吃上三四天了,值得等待,马上的女孩和孩子可能没多少肉,但看起来很可口,权当饭后甜点即可。对于吃食,它们从来不挑的。
凭心而论,宁小闲最不害怕这种慢节奏的跟踪战术。她有神魔狱在手,烦了累了,直接原地消失就是,这群狼原地等个小半天也就只好怏怏离开了。但她舍不得这匹老马呀。这马儿跟了她两天,虽然年龄大些、脚步慢些、反应迟钝些,可是任劳任怨,指东绝不往西,一次撩蹄子也没有,称得上兢兢业业、马中楷模,她怎么好将这老马扔下?
尤其这马儿看到狼群的第一眼,就轻嘶了一声,一双老眼中有惶恐、有惊惧,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认命的无奈,显然知道自己和主人被这种生物跟上了,不会有好下场。
这轻嘶和眼神却深深刺激到了宁小闲。她自来就不是一个认命的主儿,老马既然认为逃生无望,她就偏偏要想尽办法让它活下来。这种想法是很不理智,可她就是执拗得很。
她试了几次,都没法将马儿装进神魔狱里面。大概以这老马的智商,是说不出“我愿意”三个字的。当然了,要将生物弄进神魔狱还有一种办法,即是让其失去抵抗力。
“难道要将它的腿打断,让它没有反抗能力了,才能弄进去?”宁小闲一边瞅着老马,一边暗自嘀咕,这事儿对现在的她来说,并不难办。
胯下的马儿没来由地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差点儿打了个哆嗦。
说不得只好如此了。夏季一过,天就黑得早,再有两刻钟,光线就会黯淡。狼这种夜行生物在晚上更加肆无忌惮,到时还留在这荒野之中就是很不明智的行为了。她叹了口气,正思忖间,长天开了口:“前方有火光,大概是有人,嗯,并且人数还不少!”
宁小闲极目远眺,果然看到了远处有微弱的光芒闪动,大概就是火光吧。她大喜,就要扬鞭策马催奋进,长天却提醒她:“这野地里遇上的,不一定就是好人,你真想前往?”在他看来,这险根本没必要冒,躲进神魔狱就享有万般安全,于是鬼使神差地补了一句,“你的屋子搭好了。”
她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不怕不怕,我现在一身武艺,普通武师可奈何不了我!”兴冲冲地一夹马蹬。这老马大概也发觉了从狼嘴下逃生有望,立刻抖擞了精神放蹄疾奔,竟然跑得比平时还要快上三分。长天一时无奈,却也知道这个丫头在荒野呆了两天都没见到人,此时遇到同类,顿生亲切之感。
前方的小小营地已然在目,正中央升起一团篝火,在这黑暗中看起来又温馨又可爱。
待奔近到百丈距离之内,他突然急声道:“不对劲,前头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很浓。两个时辰内想必发生过变故,不宜再靠近!”
她闻言勒住了马缰。可是这匹该死的老马眼看人群在前,正在奋力疾奔,哪知主人突然改变心意,顿时被勒得希聿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这魂淡,她哪根筋儿抽了,为嘛一定要救它啊?!宁小闲又气又无奈。
果然,前方围坐在篝火边上的人们听到马嘶声,齐刷刷转过头来,毫无悬念地看到了他们。
现在怎办,难道调头疾奔?她可是看到营地边上拴着不少高头大马呢,每一匹都身强体壮、油光水滑,恐怕跑不出两百丈就能追上自己这匹老马了。
营地里有人站了起来,往这里迎来。她苦笑一声,只好策马走上前去。
算啦,走一步看一步吧。有神魔狱在手,凡人基本奈何自己不得。这里离奉州边界已经很近,再策马奔上两天就差不多了。只要踏入雷州边界,自己的安全系数就大增。
迎上来这人是个胖子,个头不高,目测体重地至少有一百九十多斤,站在地上就像个圆溜溜的陀螺。
“小姑娘。你这是……?”他伸手揽住了老马的缰绳,看到宁小闲脸上露出几分怯色,不由得扯开嘴角笑了起来。他不动声色还好,一笑起来,脸上肥肉将眼睛挤得只剩一条缝儿。
宁小闲心细,见他只伸手抚了一下马脸,这老马就安静下来,连个响鼻也不打,知道这胖子必然是个驯马的好手。唉,果然人不可貌相啊。RL
她飞起一脚,踹在树干上,姿势极不文雅,不过效果却是好的。树干似乎哀鸣一声,轰然倒下!
她如法炮制,又放倒了十株巨大的松树,这才停手将它们都收入了神魔狱里。
没错,既然接下来要夜宿大牢,那么怎样也该让自己睡得舒服点儿。她打算在神魔狱第五层再加盖一栋小木屋,作为自己的闺房。这么伟大的工程自然不应由她自己动手,而是狱中大总管长天的份内之事。
由于他的审美能力一向不怎么样,她骑在马上可是构思了一整天的木屋结构,现在进了神魔狱细细画给他看。结果他只看了一眼她的心血结晶,就皱眉道:“聒噪,出去赶路吧。夜里即可造好。”
她也不会厚此薄彼的,于是问了温良羽要不要也建一栋来住?后者摇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几乎无需睡眠,宁姑娘的好意心领了。”开玩笑,他还没那胆子让长天大人给他造房子,尤其还睡在宁小闲的隔壁。他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捞回来的,值得珍惜啊。
宁小闲却是暗自乍舌。哪怕是个半妖的精力,也远胜于她。难怪温良羽小小年纪就学识渊博,原来他几乎不用睡觉的,那可比正常人每天多出来七八个小时可以看书了。
她从大湖中出来已经走了两天,如今也离开了岩城的范围。人迹渐渐淡绝,取而代之的是周围渐响的虫鸣兽吼。在此之前,她都跟着商队前进,从来未有一个人行走荒野的经历。心中有些发悚,也终于感受到了独行者的各种不便。首先自然是没有马车可以乘坐了,只好鞭策老马前行,舒适度要打上好几个折扣。
其次就是自身安全堪忧。风吹过林间刮起的呜呜声犹如鬼神夜哭,尤其日落之后,更添十分吓人。她曾与长天抱怨过。结果这男人只说了一句话,她就闭嘴了:“你希望这里像河底那么安静么?”
像河底那么死寂么?还是算了吧,相比水底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大恐怖,这林间的怪声似乎还亲切了不少。唉,长天君真是懂得安慰人的艺术!
他还提醒她:“远离了人烟,也就远离了奉天府的耳目。”喜欢住在野外的妖怪,一般性情孤僻些,不会随意受人差遣的。她能逃到这里,说明逃离奉州这个伟大目标至少成功了一半。
其实她安全无虞地行走了两日,与两只小蝠妖的辛勤工作也有关系。长天知道这对孪生子没有妖气。又擅于匿踪,于是将他俩打发出去当斥候使用。这一招棋走对了,两个小妖带着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好几个妖怪的地盘,无惊无险地远离了。
这一路上遇到的野兽也不少,不过长天的感应极灵敏,多半都能避开。然而这一日下午。她还是被一群青皮狼跟踪了小半天,跟出了近百里的距离。
犬科动物的嗅觉太灵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跟上了她。这些狼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眼中发出绿光来。时下是秋季,许多狼身上皮毛外翻,甩甩搭搭地扣在身上,显得十分丑陋,这是脱去了夏装,准备为冬日换上厚实毛发的准备,毕竟山中秋日更短。严寒的到来几乎迅雷不及掩耳。
温良羽听说狼群跟上宁小闲,眉头却皱得很紧。秋季的狼群最活跃也最凶猛,因为凛冬到来之后,可以捕捉的猎物就少了,在此之前。狼群要将自己养得膘肥体壮,如此捱过冬日活到明年开春的可能性才会再大几分。
这世道有妖怪在,莫说对人严苛,动物也生存不易。这群狼平日在这林中过得极为滋润,采取的战略就是大小通吃,小到豚鼠狸兔也不放过,大到受伤或老弱的虎豹,说不定也敢上去搏一搏的。眼见她是一个女人带俩孩子骑着老马上路,怎么舍得放过这看着就鲜甜多汁的美味?
这种动物四肢纤细如麻杆,爪上却有软垫,奔跑起来像踩在弹簧上毫不费力,偏又寂静无声,显然是极擅于长距离作战的。既然盯上了她,这群狼就不紧不慢地地跟在她身后,既不太靠前,也不会被落得太远,看来打算来个远距离的攻坚心理战。有几回看着像是把它们甩开了,但等她停下来给马儿喂水食草,这些鬼魅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视野中,迫得她只好骑上马继续前进。
这本也是狼群惯用的疲劳战术,非要扰得猎物吃喝睡都不得安生,最后被它们活活耗死。这种战术能将己方伤亡减到最低,不过耗时更长一些,可是没关系,它们有的是耐心。眼前这匹老马又肥又慢,够吃上三四天了,值得等待,马上的女孩和孩子可能没多少肉,但看起来很可口,权当饭后甜点即可。对于吃食,它们从来不挑的。
凭心而论,宁小闲最不害怕这种慢节奏的跟踪战术。她有神魔狱在手,烦了累了,直接原地消失就是,这群狼原地等个小半天也就只好怏怏离开了。但她舍不得这匹老马呀。这马儿跟了她两天,虽然年龄大些、脚步慢些、反应迟钝些,可是任劳任怨,指东绝不往西,一次撩蹄子也没有,称得上兢兢业业、马中楷模,她怎么好将这老马扔下?
尤其这马儿看到狼群的第一眼,就轻嘶了一声,一双老眼中有惶恐、有惊惧,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认命的无奈,显然知道自己和主人被这种生物跟上了,不会有好下场。
这轻嘶和眼神却深深刺激到了宁小闲。她自来就不是一个认命的主儿,老马既然认为逃生无望,她就偏偏要想尽办法让它活下来。这种想法是很不理智,可她就是执拗得很。
她试了几次,都没法将马儿装进神魔狱里面。大概以这老马的智商,是说不出“我愿意”三个字的。当然了,要将生物弄进神魔狱还有一种办法,即是让其失去抵抗力。
“难道要将它的腿打断,让它没有反抗能力了,才能弄进去?”宁小闲一边瞅着老马,一边暗自嘀咕,这事儿对现在的她来说,并不难办。
胯下的马儿没来由地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差点儿打了个哆嗦。
说不得只好如此了。夏季一过,天就黑得早,再有两刻钟,光线就会黯淡。狼这种夜行生物在晚上更加肆无忌惮,到时还留在这荒野之中就是很不明智的行为了。她叹了口气,正思忖间,长天开了口:“前方有火光,大概是有人,嗯,并且人数还不少!”
宁小闲极目远眺,果然看到了远处有微弱的光芒闪动,大概就是火光吧。她大喜,就要扬鞭策马催奋进,长天却提醒她:“这野地里遇上的,不一定就是好人,你真想前往?”在他看来,这险根本没必要冒,躲进神魔狱就享有万般安全,于是鬼使神差地补了一句,“你的屋子搭好了。”
她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不怕不怕,我现在一身武艺,普通武师可奈何不了我!”兴冲冲地一夹马蹬。这老马大概也发觉了从狼嘴下逃生有望,立刻抖擞了精神放蹄疾奔,竟然跑得比平时还要快上三分。长天一时无奈,却也知道这个丫头在荒野呆了两天都没见到人,此时遇到同类,顿生亲切之感。
前方的小小营地已然在目,正中央升起一团篝火,在这黑暗中看起来又温馨又可爱。
待奔近到百丈距离之内,他突然急声道:“不对劲,前头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很浓。两个时辰内想必发生过变故,不宜再靠近!”
她闻言勒住了马缰。可是这匹该死的老马眼看人群在前,正在奋力疾奔,哪知主人突然改变心意,顿时被勒得希聿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这魂淡,她哪根筋儿抽了,为嘛一定要救它啊?!宁小闲又气又无奈。
果然,前方围坐在篝火边上的人们听到马嘶声,齐刷刷转过头来,毫无悬念地看到了他们。
现在怎办,难道调头疾奔?她可是看到营地边上拴着不少高头大马呢,每一匹都身强体壮、油光水滑,恐怕跑不出两百丈就能追上自己这匹老马了。
营地里有人站了起来,往这里迎来。她苦笑一声,只好策马走上前去。
算啦,走一步看一步吧。有神魔狱在手,凡人基本奈何自己不得。这里离奉州边界已经很近,再策马奔上两天就差不多了。只要踏入雷州边界,自己的安全系数就大增。
迎上来这人是个胖子,个头不高,目测体重地至少有一百九十多斤,站在地上就像个圆溜溜的陀螺。
“小姑娘。你这是……?”他伸手揽住了老马的缰绳,看到宁小闲脸上露出几分怯色,不由得扯开嘴角笑了起来。他不动声色还好,一笑起来,脸上肥肉将眼睛挤得只剩一条缝儿。
宁小闲心细,见他只伸手抚了一下马脸,这老马就安静下来,连个响鼻也不打,知道这胖子必然是个驯马的好手。唉,果然人不可貌相啊。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