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夺舍之术
这东西,怎么用?她拿起镜子对着阿离,然后惊讶地发现镜中一无所有。
长天失笑道:“她是金石成精,怎么会有魂魄?你怎么照也照不出的。”
好吧。他是她的第二个实验对象。这回镜子有反应了,镜子里的长天看起来还是很俊,但似是虚化了,像是雾里看花,面目有些模糊,通体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若无意外,魂魄看来和外貌应该相差无几。”长天提示道,随后唤来了涂尽。这下子,大家都有些紧张了,因为分光镜若能照出涂尽的异常,也就能帮助他们找出阴九幽的真面貌。
镜子一对准涂尽,宁小闲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阿离凑过来看,也哇了一声。
涂尽奇道:“怎地了,照不出?”
阿离摇了摇头:“涂哥哥在镜子里长得也很俊啊,为什么现在这的副面貌不好看呢?”
涂尽嘴角一抽,没有说话。宁小闲、长天和阿离在镜子里看到的涂尽,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尽管双目阴鸷。他现在的面貌是麒兽之身化成的,是二十多岁的少年郎模样,面色冰冷,的确和镜中人完全不同。
长天若有所思道:“看来分光镜照见的,是魂魄最本来的面貌,若是照到阴九幽的傀儡身上,立刻就见分晓。”
“你还记得阴九幽的模样?”
他嘴角扯开一丝冷笑:“自然是记得的。未曾有一天敢忘!”
这一晚无事可做,她跑出去吃宵夜了。
尽管脱离了凡人之躯,但三餐要正常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掉。这个小小的食肆位于南区的小巷子里,当地叫做“饭档”,是禾老四推荐的。她要的是一份鲜肉馄饨,和其他一样就着手里的玉米豆渣饼开吃。越往西,食物的制作就越是粗糙,这家饭档的东西已经是远近闻名了,馄饨的面皮却赶得不够上劲。有特色的是这里的肉馅——沙漠地区养不了牛羊。哪来的肉?
有的,喀什纳城的居民就地取材,设下陷阱捕捉沙地上常见的刺尾蜥,剥皮剔肉。做成了馄饨馅儿。刺尾蜥的肉很嫩,并且没有腥膻味儿,所以做成食物之后味道不错,至少她尝到的肉馅香而微脆,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涂尽正坐在桌对面,苦着一张脸喝冷浆。他修仙一千多年,早就不喜凡人饮食,可是宁小闲吃饭喜欢有人陪着,七仔的外形实在算不上人,长天出不来。这差使只好落在涂尽身上。他可不愿去吃什么未知的兽肉,所以随手点了一碗流食。
至于阿离,她的真身金之精太过重要,宁小闲不敢在这样人多眼杂的地方将她放出来,免得走丢了追悔莫及。
两人正无言地用餐。大路上突然走来两个人,宁小闲一瞥之下就移开了目光,她现在又变回了那张其貌不扬的面孔,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一男一女正是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的女儿春宜静,以及紧紧跟住她的陈师兄。两人边走边笑,旁若无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小小食肆里的人。
涂尽一口喝完了冷浆。多看了这两人几眼,突然皱眉道:“奇怪,怎会如此不相配?”
宁小闲头也不抬,懒懒道:“我倒觉得这两人好生般配,一个傲娇,一个鬼祟。简直天生一对、地造一双,没什么好惊讶的。”
“什么般配?”涂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魂魄和躯体并不相配,像是强行夺舍!”
她“飕”地一下子抬起了头。往“陈师兄”的背影瞅了又瞅,结果当然看不出什么异常。“夺舍?”
无论是人是妖,魂魄都是极神秘之物,包裹在其中的秘密直似无穷无尽。然而不要小看人类的创造力,除了阴九幽之外,漫长的历史中还真出了好几位惊才绝艳的大能,他们针对神魂而研究出的术法,直到现在还被使用。其中之一,就是“夺舍”之能。
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当伤势过重或即将兵解时,会将自己的精血连同神魂抽出,游离于体外,去寻找另一具合适的肉身。可是人活一世不容易,哪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将肉身送给别人侵占?所以修士和新身躯内的魂魄之间势必要发生争斗、摩擦。即使修仙者的道行深厚,可是他没有了肉身,神魂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又在空气中游离了很久,而新身躯中的魂魄占据主场地利之便,所以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也只有魂修这种修仙者当中的奇葩,才可以潜入其他人身体中抹杀、监禁原来的意识。所以普通修仙者想占据肉身,多半要和原身的主人达成共识,比如替原主人杀掉仇人,或者让家人荣华一生等等这种原主人无法完成的夙愿,才能够夺舍成功。不过这种许诺并不是空头支票,如果没有完成,则神魂是要受到反噬的。
最重要的是,哪怕夺舍成功了,修仙者的一身道行也随着自己肉身的死亡而消失,一切又要从零开始。所以,夺舍是修士最后的手段,不到穷途末路决不会使用。
宁小闲听了这匪夷所思的夺舍之法,想来想去不就是民间常说的“借尸还魂”么?
上一次陈师兄作恶的时候,涂尽并未在场观看,方才在纳金楼里也不过和他打了个照面,根本不曾仔细留意,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出端倪来。
“哪个金丹期以上的家伙会这么无聊,夺舍之后天天泡妞?莫非那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就是御遍天下美女?”她剥了一颗蚕豆放进口中。要夺舍一具肉身,至少修为要比他更高。“陈师兄”是筑基期修为,所以夺舍之人肯定是金丹期以上。
涂尽面上露出了奇异的神色:“古怪就古怪在这里。夺取肉身之人,实力低微之极,只有炼气期而已,连筑基都不曾!”
炼气期的修为,居然能夺舍至少也是筑基中期的身体?这简直便是天方夜谭了,别的先不去说它,炼气期修士的神魂强度不比凡人坚固多少,抽离身体之后就如风中之烛般飘摇欲灭,哪还有余力挤进别人身体里展开争夺战,对手还是更高阶之人?
“事出反常。”那两人走得不慢,很快要消失在街道尽头了,宁小闲抚了抚下巴,笑道,“我又闻到了阴谋的气味啦,跟过去看看!”但凡是和魂魄有关之事,她现在都特别感兴趣。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宁小闲特别后悔。好奇心旺盛,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红衣女子和陈师兄边走边聊了大半个时辰,谈话内容有一大半是在痛骂抢买镜子的宁小闲。结果她偏偏要凑上来听骂,一时郁闷得要命,七仔和穷奇死命憋住了笑,不敢让她听到。
不过春大小姐也不总当恶人。中途有个四、五岁大的小乞儿假装很没眼力价地撞上了两人,结果是伸手要偷银包来着。修士的银子都放在储物戒里,当然没有银袋让他掏,所以春大小姐逮住了他一顿教训。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最后居然往这小贼手里塞了一锭银子,然后将他赶跑。
一旁的陈师兄总能适时附和,并且殷勤地递上饮料。这饮料是当地人采摘金紫仙人掌果制作的果汁,色呈金紫色,甘甜中带着清香,是老少咸宜的饮品,只是仙人掌果实的表皮覆盖着倒钩状刺,难以采收且生长期长达四年。所以在各个沙漠之城中是昂贵的富人饮品。
修士拿这东西来喝,自然不费什么劲。可是装果汁的小瓶子是敞着口的,宁小闲等人很快闻到了熟悉的甜香气息。几人相视了一眼,面色都有些古怪。
这陈师兄果然是色胆包天,纳金楼楼主的女儿都敢碰?
春宜静这一路念叨下来也有些口渴,难免就喝得多了些。果然喝下果汁没多久之后,她就觉得身上有些儿发热、有些儿乏,脑子略有些昏沉。修士身体强韧,极少因为自然原因昏迷,所以陈师兄这媚|药也配得甚是高明,只催发情愫,让女子以为自己情难自禁,却并不会让当事人真正昏迷过去。
她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对她动过这种手脚,于是也不虞有他,就任由陈师兄扶着她走进路边的一家客栈里。
宁小闲面对着客栈大门发了好久的呆。
进去?不进去?
她的脸色难看得很。春宜静这一路上骂她可没什么好词儿,任谁听到自己被这般辱骂,脸色都决不会好看的。可是若不跟进去,这朵鲜花就要被牛粪玷污了。其实,这种情况就和女孩子上夜店然后被人下了致幻药一样,除了动手的坏蛋之外,最应该责怪的是自己。这姓春的丫头粗枝大叶,倘若真的失身于陈师兄,也决计怪不到别人头上。
她想起春宜静将钱塞给乞儿那一幕,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带着涂尽等人迈步走了进去。
春宜静虽然疲乏,但千金小姐对于宿处的要求还在,这间客栈不大但很精致,间间都有窗户。陈师兄只好将窗户闭拢,所以宁小闲也没办法从窗外往里窥看。幸好她现在神识已经相当强大,当下要了个紧挨着两人的房间,扩展开神识后能监视到两人的一举一动,和亲眼所见也没甚分别。本来灵识敏锐之人能够轻易察觉自己被他人的神识监视,宁小闲就不敢拿这种办法来对付普通金丹期以上修士。但屋子里的两个人,一个实力低微,一个头晕脑胀,都没能发现。RP
长天失笑道:“她是金石成精,怎么会有魂魄?你怎么照也照不出的。”
好吧。他是她的第二个实验对象。这回镜子有反应了,镜子里的长天看起来还是很俊,但似是虚化了,像是雾里看花,面目有些模糊,通体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若无意外,魂魄看来和外貌应该相差无几。”长天提示道,随后唤来了涂尽。这下子,大家都有些紧张了,因为分光镜若能照出涂尽的异常,也就能帮助他们找出阴九幽的真面貌。
镜子一对准涂尽,宁小闲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阿离凑过来看,也哇了一声。
涂尽奇道:“怎地了,照不出?”
阿离摇了摇头:“涂哥哥在镜子里长得也很俊啊,为什么现在这的副面貌不好看呢?”
涂尽嘴角一抽,没有说话。宁小闲、长天和阿离在镜子里看到的涂尽,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尽管双目阴鸷。他现在的面貌是麒兽之身化成的,是二十多岁的少年郎模样,面色冰冷,的确和镜中人完全不同。
长天若有所思道:“看来分光镜照见的,是魂魄最本来的面貌,若是照到阴九幽的傀儡身上,立刻就见分晓。”
“你还记得阴九幽的模样?”
他嘴角扯开一丝冷笑:“自然是记得的。未曾有一天敢忘!”
这一晚无事可做,她跑出去吃宵夜了。
尽管脱离了凡人之躯,但三餐要正常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掉。这个小小的食肆位于南区的小巷子里,当地叫做“饭档”,是禾老四推荐的。她要的是一份鲜肉馄饨,和其他一样就着手里的玉米豆渣饼开吃。越往西,食物的制作就越是粗糙,这家饭档的东西已经是远近闻名了,馄饨的面皮却赶得不够上劲。有特色的是这里的肉馅——沙漠地区养不了牛羊。哪来的肉?
有的,喀什纳城的居民就地取材,设下陷阱捕捉沙地上常见的刺尾蜥,剥皮剔肉。做成了馄饨馅儿。刺尾蜥的肉很嫩,并且没有腥膻味儿,所以做成食物之后味道不错,至少她尝到的肉馅香而微脆,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涂尽正坐在桌对面,苦着一张脸喝冷浆。他修仙一千多年,早就不喜凡人饮食,可是宁小闲吃饭喜欢有人陪着,七仔的外形实在算不上人,长天出不来。这差使只好落在涂尽身上。他可不愿去吃什么未知的兽肉,所以随手点了一碗流食。
至于阿离,她的真身金之精太过重要,宁小闲不敢在这样人多眼杂的地方将她放出来,免得走丢了追悔莫及。
两人正无言地用餐。大路上突然走来两个人,宁小闲一瞥之下就移开了目光,她现在又变回了那张其貌不扬的面孔,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一男一女正是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的女儿春宜静,以及紧紧跟住她的陈师兄。两人边走边笑,旁若无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小小食肆里的人。
涂尽一口喝完了冷浆。多看了这两人几眼,突然皱眉道:“奇怪,怎会如此不相配?”
宁小闲头也不抬,懒懒道:“我倒觉得这两人好生般配,一个傲娇,一个鬼祟。简直天生一对、地造一双,没什么好惊讶的。”
“什么般配?”涂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魂魄和躯体并不相配,像是强行夺舍!”
她“飕”地一下子抬起了头。往“陈师兄”的背影瞅了又瞅,结果当然看不出什么异常。“夺舍?”
无论是人是妖,魂魄都是极神秘之物,包裹在其中的秘密直似无穷无尽。然而不要小看人类的创造力,除了阴九幽之外,漫长的历史中还真出了好几位惊才绝艳的大能,他们针对神魂而研究出的术法,直到现在还被使用。其中之一,就是“夺舍”之能。
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当伤势过重或即将兵解时,会将自己的精血连同神魂抽出,游离于体外,去寻找另一具合适的肉身。可是人活一世不容易,哪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将肉身送给别人侵占?所以修士和新身躯内的魂魄之间势必要发生争斗、摩擦。即使修仙者的道行深厚,可是他没有了肉身,神魂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又在空气中游离了很久,而新身躯中的魂魄占据主场地利之便,所以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也只有魂修这种修仙者当中的奇葩,才可以潜入其他人身体中抹杀、监禁原来的意识。所以普通修仙者想占据肉身,多半要和原身的主人达成共识,比如替原主人杀掉仇人,或者让家人荣华一生等等这种原主人无法完成的夙愿,才能够夺舍成功。不过这种许诺并不是空头支票,如果没有完成,则神魂是要受到反噬的。
最重要的是,哪怕夺舍成功了,修仙者的一身道行也随着自己肉身的死亡而消失,一切又要从零开始。所以,夺舍是修士最后的手段,不到穷途末路决不会使用。
宁小闲听了这匪夷所思的夺舍之法,想来想去不就是民间常说的“借尸还魂”么?
上一次陈师兄作恶的时候,涂尽并未在场观看,方才在纳金楼里也不过和他打了个照面,根本不曾仔细留意,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出端倪来。
“哪个金丹期以上的家伙会这么无聊,夺舍之后天天泡妞?莫非那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就是御遍天下美女?”她剥了一颗蚕豆放进口中。要夺舍一具肉身,至少修为要比他更高。“陈师兄”是筑基期修为,所以夺舍之人肯定是金丹期以上。
涂尽面上露出了奇异的神色:“古怪就古怪在这里。夺取肉身之人,实力低微之极,只有炼气期而已,连筑基都不曾!”
炼气期的修为,居然能夺舍至少也是筑基中期的身体?这简直便是天方夜谭了,别的先不去说它,炼气期修士的神魂强度不比凡人坚固多少,抽离身体之后就如风中之烛般飘摇欲灭,哪还有余力挤进别人身体里展开争夺战,对手还是更高阶之人?
“事出反常。”那两人走得不慢,很快要消失在街道尽头了,宁小闲抚了抚下巴,笑道,“我又闻到了阴谋的气味啦,跟过去看看!”但凡是和魂魄有关之事,她现在都特别感兴趣。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宁小闲特别后悔。好奇心旺盛,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红衣女子和陈师兄边走边聊了大半个时辰,谈话内容有一大半是在痛骂抢买镜子的宁小闲。结果她偏偏要凑上来听骂,一时郁闷得要命,七仔和穷奇死命憋住了笑,不敢让她听到。
不过春大小姐也不总当恶人。中途有个四、五岁大的小乞儿假装很没眼力价地撞上了两人,结果是伸手要偷银包来着。修士的银子都放在储物戒里,当然没有银袋让他掏,所以春大小姐逮住了他一顿教训。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最后居然往这小贼手里塞了一锭银子,然后将他赶跑。
一旁的陈师兄总能适时附和,并且殷勤地递上饮料。这饮料是当地人采摘金紫仙人掌果制作的果汁,色呈金紫色,甘甜中带着清香,是老少咸宜的饮品,只是仙人掌果实的表皮覆盖着倒钩状刺,难以采收且生长期长达四年。所以在各个沙漠之城中是昂贵的富人饮品。
修士拿这东西来喝,自然不费什么劲。可是装果汁的小瓶子是敞着口的,宁小闲等人很快闻到了熟悉的甜香气息。几人相视了一眼,面色都有些古怪。
这陈师兄果然是色胆包天,纳金楼楼主的女儿都敢碰?
春宜静这一路念叨下来也有些口渴,难免就喝得多了些。果然喝下果汁没多久之后,她就觉得身上有些儿发热、有些儿乏,脑子略有些昏沉。修士身体强韧,极少因为自然原因昏迷,所以陈师兄这媚|药也配得甚是高明,只催发情愫,让女子以为自己情难自禁,却并不会让当事人真正昏迷过去。
她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对她动过这种手脚,于是也不虞有他,就任由陈师兄扶着她走进路边的一家客栈里。
宁小闲面对着客栈大门发了好久的呆。
进去?不进去?
她的脸色难看得很。春宜静这一路上骂她可没什么好词儿,任谁听到自己被这般辱骂,脸色都决不会好看的。可是若不跟进去,这朵鲜花就要被牛粪玷污了。其实,这种情况就和女孩子上夜店然后被人下了致幻药一样,除了动手的坏蛋之外,最应该责怪的是自己。这姓春的丫头粗枝大叶,倘若真的失身于陈师兄,也决计怪不到别人头上。
她想起春宜静将钱塞给乞儿那一幕,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带着涂尽等人迈步走了进去。
春宜静虽然疲乏,但千金小姐对于宿处的要求还在,这间客栈不大但很精致,间间都有窗户。陈师兄只好将窗户闭拢,所以宁小闲也没办法从窗外往里窥看。幸好她现在神识已经相当强大,当下要了个紧挨着两人的房间,扩展开神识后能监视到两人的一举一动,和亲眼所见也没甚分别。本来灵识敏锐之人能够轻易察觉自己被他人的神识监视,宁小闲就不敢拿这种办法来对付普通金丹期以上修士。但屋子里的两个人,一个实力低微,一个头晕脑胀,都没能发现。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