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那是愚蠢的人才会做的事。
原本想都不会去想的问题像陨石降临。
一直不去考虑的事,突然要开诚布公,难免有点尴尬。
沈稚问:“非得要去吗?”
丁尧彩露出不容置喙的脸色:“你最好是。”
沈稚仍在抵抗地舒了一口气。丁尧彩伸手捏捏她的肩膀:“不只是这样。你自己也要考虑清楚,这件事事关未来。另外,你最好是能套到沈河的话,看看他那边什么打算。”
“什么意思?”
丁尧彩冷酷无情地微笑:“也有可能他决定离婚。”
-
闪光灯不断地落到身上又离开,周而复始。沈稚熟练地摆出足以在时尚杂志上刊登的姿态,这可不是一个演员只靠演戏就能生存下去的圈子。
她脑海里回荡着刚刚才听到的宣告。
“也有可能他想离婚”。
沈稚并不在乎她和沈河的关系。结婚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但他选择和她离婚这一点的可能性却在她心上挥之不去。
他们会离婚吗?
他们为什么要离婚?
假如他想和她离婚,会不会落下把柄,她能不能借此提条件?
假如他想和她离婚,那是不是索性她先提会比较好?
今天的工作结束。
比预定的提前了半个钟头。
沈稚准备离开,却在工作人员中间与来时尚杂志《nni》大楼参观的孙梦加对上目光。
孙梦加毕业不久就和房地产行业的某位商业巨头结婚,对方比她年长二十一岁。四年后离婚,用分到的财产和贵太太期间拿到的人际圈创立了自己的时尚品牌。
然而面临的却只有赤字。
这些都是欧阳笙告诉她的。
她倒是习惯了沈稚和谁都不冷不热的交往方式,时不时出场一番,沈稚则完全不关心。
曾经的大学室友,如今在做什么呢?
孙梦加穿着貂皮大衣,戴着墨镜,发型精致,早就不是当初一流艺术学院表演系里素面朝天、一身漆黑上形体课的女孩。
孙梦加朝她点点头。
沈稚也笑了笑。
然后到了吸烟室。
沈稚给孙梦加递出香烟,没料到却被推辞。缓缓摘下墨镜,孙梦加说:“已经戒掉了。”
“嗯?”沈稚看过去。
要知道,她开始抽烟,多多少少也离不开孙梦加的耳濡目染。
中学时期,沈稚完全不是坏学生那类型,违反校规的事一律不干,就连留长发也是正儿八经以艺考的名义进行了申请的。
进了大学,孙梦加动不动就来一支,她这才学会。
孙梦加阖上眼,眼睑上重重叠叠的墨绿色眼影映衬出疲倦。她惜字如金地交代:“要和前夫比命长。”
孙梦加邀请她去逛街。沈稚接下来没有什么安排,去一去也无妨。
只不过她预先说好:“我最近不缺衣服,就不买了。”
在车上,孙梦加笑起来,这时候倒有几分以前的样子。
“怎么会有女人不缺衣服?”她说,“说起来,之前我看到你的街拍了。那穿的是什么啊?你赚的钱是都拿给沈河炒股了吗?”
沈稚蹙眉,微笑说:“炒股都是哪年的事了——”
“是了,”孙梦加笑得前仰后合,抬手去擦沾湿的眼角,“也亏你能跟那个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结婚。”
在他们大学时期的交际圈看来,沈河与沈稚结婚的事不是惊讶,而是惊吓。
然而地震的主震也只有短短十几秒。
一开始,他们都默认是给《当你老了》造势,当事人也没解释。
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过去,这两个人的婚姻始终零负面新闻。
最后,大家竟然又有点相信是顺水推舟了。
因为,按照当初孙梦加的说法就是——“像你们这样的情况,不成为死对头,那就肯定会在床上滚到一起。”
听说以后的沈稚难免脊背发凉。
某种意义上的确被说中了。
她们去了一间与眼前孙梦加经济实力不太相称的店。逛来逛去,没想到遇到几个向她们打招呼的年轻女性。众星捧月的那个是孙梦加离婚前的亲戚,名字叫秦伶恬。
对方不怎么友好。
见孙梦加摆出臭脸,又转移对象搭话:“这不是沈稚吗,来买东西?不是我说,站队还是慎重点好。”
沈稚不得罪任何一边地微笑,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得到一声不屑的咂嘴。
她没有为任何人被卷进纷争的打算。
孙梦加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沈稚说“我要回去了”时没被阻拦。她联系了助理。稍微等候,结果在门口遇到同样要回去的秦伶恬一干人。
沈稚避免与她们打交道,就像走在路上的人不愿与恶犬对视。却还是隐隐约约听到那边传来的恶心腔调。议论的话不外乎是“整容”“被包养”“跟沈河形婚”。
前两者根本是莫须有。
最后一条倒是真的。
刺耳的车笛声响起,在这还算上档次的场所格格不入。沈稚有些难以置信地回头,结果看到破旧、昂贵且没品位的改装车直奔这边而来。最可怕的是,不需要犹豫,她已经猜到是谁。
沈河戴墨镜,短袖t恤套在长袖卫衣外面,倾身替副驾驶座打开车门。她干脆利落地上车,与此同时,他敏锐地锁定不远处注视这边的秦伶恬她们。
“你怎么来了?”她说。
“不是说了来接你?”他反问,准备开车。
秦伶恬忿忿然按捺不住:“真是奇葩!”
宝蓝色的改装车已经开出去,却又临时刹车,猛地后退。沈河打开车窗,毫不客气地来了一句:“我听到了啊。”
狠话撂下了,但他只是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顺带喷了她们一脸尾气。
-
沈稚说:“你干什么啊?!”
沈河说:“谁让她骂我,你不是也被欺负了吗?”
沈稚说:“怎么会有你这种人?”
沈河说:“你这人怎么这样?”
他们吵了几句,又陷入新一轮沉默。不过几秒钟,两个人都忍不下去,一起笑出声来。
他们的婚姻到第七年就该结束,这是最后一年。在此之前,全靠演技。沈稚想,必须得说了,她在笑当中开口:“我有话要对你说。”
“好,”沈河的笑容也尚未褪色,他说,“刚好,我也想和你谈谈。”
第10章
他们回了家。
一段时间里,沈河只管这里叫他们的“房子”,而不是“家”。沈稚觉得他就是没事找事,但下意识不肯服输,也开始使用“房子”这个称呼。
来源是中学政治课本上的一个故事。
富商酩酊大醉,警察送其回家。他却执意否认,说那座豪华的城堡不是他的“家”,只是他的“房子。”
然而专门更正措辞、每次强调不是家太麻烦。不久后,沈河就腻了,张口闭口“你在家吗”“我回家了”“家里有股味道”。
沈稚嘲讽了几次,也自然而然接受,照常回复“我在家里”“你回家了吗”“家里换了空气清新剂”。
他们回到家。
沈河搬东西,沈河输入指纹锁。两个人走进去。沈河有回家先打开冰箱找吃的的习惯,沈稚上楼洗脸,在起居室拆从公司取回来的快递。
等两个人都心平气和坐到沙发上,已经过了好一阵了,然而谁都没有忘记自己要说的话。
他们不约而同开口,“那个”和“其实”撞到一起,沈河说:“你先说。”
“你先吧。”沈稚推辞。
沈河坐得东倒西歪,十指相扣,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好像在考虑什么。最终,他出声:“还是你先说吧。”
沈稚想,或许她必须先表态。
但她不愿交出主动权。
关于离婚你是怎么想的?
这句话很简单,回答却很沉重。沈稚为即将背负的压力而感到不安。
她鼓起勇气,决定直面问题。
然而身边人忽然插嘴。
“刚刚那个是孙梦加吗?”沈河说。
他目光放空,看起来真的只是随口发问。
“嗯?”沈稚想了想,回答,“你还记得她?”
“毕竟那种人也少见。”他哂笑。
原本想都不会去想的问题像陨石降临。
一直不去考虑的事,突然要开诚布公,难免有点尴尬。
沈稚问:“非得要去吗?”
丁尧彩露出不容置喙的脸色:“你最好是。”
沈稚仍在抵抗地舒了一口气。丁尧彩伸手捏捏她的肩膀:“不只是这样。你自己也要考虑清楚,这件事事关未来。另外,你最好是能套到沈河的话,看看他那边什么打算。”
“什么意思?”
丁尧彩冷酷无情地微笑:“也有可能他决定离婚。”
-
闪光灯不断地落到身上又离开,周而复始。沈稚熟练地摆出足以在时尚杂志上刊登的姿态,这可不是一个演员只靠演戏就能生存下去的圈子。
她脑海里回荡着刚刚才听到的宣告。
“也有可能他想离婚”。
沈稚并不在乎她和沈河的关系。结婚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但他选择和她离婚这一点的可能性却在她心上挥之不去。
他们会离婚吗?
他们为什么要离婚?
假如他想和她离婚,会不会落下把柄,她能不能借此提条件?
假如他想和她离婚,那是不是索性她先提会比较好?
今天的工作结束。
比预定的提前了半个钟头。
沈稚准备离开,却在工作人员中间与来时尚杂志《nni》大楼参观的孙梦加对上目光。
孙梦加毕业不久就和房地产行业的某位商业巨头结婚,对方比她年长二十一岁。四年后离婚,用分到的财产和贵太太期间拿到的人际圈创立了自己的时尚品牌。
然而面临的却只有赤字。
这些都是欧阳笙告诉她的。
她倒是习惯了沈稚和谁都不冷不热的交往方式,时不时出场一番,沈稚则完全不关心。
曾经的大学室友,如今在做什么呢?
孙梦加穿着貂皮大衣,戴着墨镜,发型精致,早就不是当初一流艺术学院表演系里素面朝天、一身漆黑上形体课的女孩。
孙梦加朝她点点头。
沈稚也笑了笑。
然后到了吸烟室。
沈稚给孙梦加递出香烟,没料到却被推辞。缓缓摘下墨镜,孙梦加说:“已经戒掉了。”
“嗯?”沈稚看过去。
要知道,她开始抽烟,多多少少也离不开孙梦加的耳濡目染。
中学时期,沈稚完全不是坏学生那类型,违反校规的事一律不干,就连留长发也是正儿八经以艺考的名义进行了申请的。
进了大学,孙梦加动不动就来一支,她这才学会。
孙梦加阖上眼,眼睑上重重叠叠的墨绿色眼影映衬出疲倦。她惜字如金地交代:“要和前夫比命长。”
孙梦加邀请她去逛街。沈稚接下来没有什么安排,去一去也无妨。
只不过她预先说好:“我最近不缺衣服,就不买了。”
在车上,孙梦加笑起来,这时候倒有几分以前的样子。
“怎么会有女人不缺衣服?”她说,“说起来,之前我看到你的街拍了。那穿的是什么啊?你赚的钱是都拿给沈河炒股了吗?”
沈稚蹙眉,微笑说:“炒股都是哪年的事了——”
“是了,”孙梦加笑得前仰后合,抬手去擦沾湿的眼角,“也亏你能跟那个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结婚。”
在他们大学时期的交际圈看来,沈河与沈稚结婚的事不是惊讶,而是惊吓。
然而地震的主震也只有短短十几秒。
一开始,他们都默认是给《当你老了》造势,当事人也没解释。
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过去,这两个人的婚姻始终零负面新闻。
最后,大家竟然又有点相信是顺水推舟了。
因为,按照当初孙梦加的说法就是——“像你们这样的情况,不成为死对头,那就肯定会在床上滚到一起。”
听说以后的沈稚难免脊背发凉。
某种意义上的确被说中了。
她们去了一间与眼前孙梦加经济实力不太相称的店。逛来逛去,没想到遇到几个向她们打招呼的年轻女性。众星捧月的那个是孙梦加离婚前的亲戚,名字叫秦伶恬。
对方不怎么友好。
见孙梦加摆出臭脸,又转移对象搭话:“这不是沈稚吗,来买东西?不是我说,站队还是慎重点好。”
沈稚不得罪任何一边地微笑,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得到一声不屑的咂嘴。
她没有为任何人被卷进纷争的打算。
孙梦加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沈稚说“我要回去了”时没被阻拦。她联系了助理。稍微等候,结果在门口遇到同样要回去的秦伶恬一干人。
沈稚避免与她们打交道,就像走在路上的人不愿与恶犬对视。却还是隐隐约约听到那边传来的恶心腔调。议论的话不外乎是“整容”“被包养”“跟沈河形婚”。
前两者根本是莫须有。
最后一条倒是真的。
刺耳的车笛声响起,在这还算上档次的场所格格不入。沈稚有些难以置信地回头,结果看到破旧、昂贵且没品位的改装车直奔这边而来。最可怕的是,不需要犹豫,她已经猜到是谁。
沈河戴墨镜,短袖t恤套在长袖卫衣外面,倾身替副驾驶座打开车门。她干脆利落地上车,与此同时,他敏锐地锁定不远处注视这边的秦伶恬她们。
“你怎么来了?”她说。
“不是说了来接你?”他反问,准备开车。
秦伶恬忿忿然按捺不住:“真是奇葩!”
宝蓝色的改装车已经开出去,却又临时刹车,猛地后退。沈河打开车窗,毫不客气地来了一句:“我听到了啊。”
狠话撂下了,但他只是一脚油门飞驰而去。
顺带喷了她们一脸尾气。
-
沈稚说:“你干什么啊?!”
沈河说:“谁让她骂我,你不是也被欺负了吗?”
沈稚说:“怎么会有你这种人?”
沈河说:“你这人怎么这样?”
他们吵了几句,又陷入新一轮沉默。不过几秒钟,两个人都忍不下去,一起笑出声来。
他们的婚姻到第七年就该结束,这是最后一年。在此之前,全靠演技。沈稚想,必须得说了,她在笑当中开口:“我有话要对你说。”
“好,”沈河的笑容也尚未褪色,他说,“刚好,我也想和你谈谈。”
第10章
他们回了家。
一段时间里,沈河只管这里叫他们的“房子”,而不是“家”。沈稚觉得他就是没事找事,但下意识不肯服输,也开始使用“房子”这个称呼。
来源是中学政治课本上的一个故事。
富商酩酊大醉,警察送其回家。他却执意否认,说那座豪华的城堡不是他的“家”,只是他的“房子。”
然而专门更正措辞、每次强调不是家太麻烦。不久后,沈河就腻了,张口闭口“你在家吗”“我回家了”“家里有股味道”。
沈稚嘲讽了几次,也自然而然接受,照常回复“我在家里”“你回家了吗”“家里换了空气清新剂”。
他们回到家。
沈河搬东西,沈河输入指纹锁。两个人走进去。沈河有回家先打开冰箱找吃的的习惯,沈稚上楼洗脸,在起居室拆从公司取回来的快递。
等两个人都心平气和坐到沙发上,已经过了好一阵了,然而谁都没有忘记自己要说的话。
他们不约而同开口,“那个”和“其实”撞到一起,沈河说:“你先说。”
“你先吧。”沈稚推辞。
沈河坐得东倒西歪,十指相扣,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好像在考虑什么。最终,他出声:“还是你先说吧。”
沈稚想,或许她必须先表态。
但她不愿交出主动权。
关于离婚你是怎么想的?
这句话很简单,回答却很沉重。沈稚为即将背负的压力而感到不安。
她鼓起勇气,决定直面问题。
然而身边人忽然插嘴。
“刚刚那个是孙梦加吗?”沈河说。
他目光放空,看起来真的只是随口发问。
“嗯?”沈稚想了想,回答,“你还记得她?”
“毕竟那种人也少见。”他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