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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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国华一阵头大,暗叫一声不好,可是现在也来不及阻止,更是避无可避了!
  果然,李冰已经巧笑嫣然的站在了许国华面前,她身后的摄影师更是已经打开了摄像机盖儿,摆出了一副采访的架势…
  “您好许局长,自我介绍下,我是龙康县电视台的主持人李冰,以前给您做过一次专访,您还有印象吗?”李冰落落大方的看着许国华缓缓说道。
  看着面前朝自己轻轻眨了眨眼睛的李冰,许国华恨不得直接一巴掌拍在她的脑门上!
  庞明虎可还在这里站着的,你李冰跑过来丝毫不搭理庞明虎这个县公安局的大老板,而是采访自己这个二把手,你让庞局长心里作何感想?
  好嘛,你许国华现在都快成了龙康县公安局的代言人了?那人家这个一把手该怎么办…
  而且,还是在这么一个特殊的场合,这就让许国华显得更为难堪了!
  “您好李记者,当然有印象,请问您有什么事情?”事到如今许国华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希望李冰这个傻女人不会一直纠缠下去,那样可真不好向庞明虎解释了。
  李冰展颜一笑,俏皮的朝许国华眨巴眨巴眼睛,完全就视许国华身后那帮子身穿警服的同事为无物了…
  “许局长,我可以给您做个采访吗?针对今天县法院宣判的事情,您有什么感想?”李冰说完以后跃跃欲试的把话筒伸给了许国华,等着许副局长回答问题。
  许国华皱了皱眉,不着痕迹的看了庞明虎一眼,但是却没有在庞局长脸上看到任何不悦的神情。
  “李记者,你应该清楚我们公安系统的规矩。没有得到上级的允许,即使我是副局长,也不会随便接受你的采访。”许国华眼珠一转就想到了一个理由。
  李冰正想说什么,忽然县法院的一个工作人员走过来对庞明虎等人说道,“庞县长,现在咱们可以进法庭了,宣判工作马上开始。”
  庞明虎点了点头就是迈开大步朝县法院里面走去,看都没看许国华一眼。许国华知道,虽然刚刚庞明虎面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但那只是他自身的一种政治素养。现在这幅表情,已经很明显的告诉许国华,庞局长心里也是介意的。
  许国华和李冰使了个眼色,急忙追着庞明虎走进了县法院的大门…
  龙康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灯火通明,近百个闪烁在头顶的LED灯泛着圣泽的光辉洋洋洒洒的落在审判庭的大厅内,显得如此庄严与肃穆。
  第一排自然留给了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四套班子里过来的领导。居中坐在正前方的,就是龙康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忠海。
  刚刚在门口的时候许国华可没有见到高书记的身影,看来人家高书记应该是早就来到县法院了。
  陪在高忠海两侧的一个是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庞明虎,另外一个人长的高高瘦瘦的,虽然许国华没有见过此人,但是光看他一身黑色的审判服,胸前佩戴着红色的天平法徽,许国华就知道这人可能就是县法院的院长吴龙鹏了。
  至于其他的四套班子里过来的干部们,则是坐在这三人之后。
  左右两边则是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的人,县检察院带队的人许国华碰巧也认识,正是副检察长王乐。
  见到许国华以后,王乐没有露出任何诧异的神情,反而温婉的朝许国华点了点头,女性干部的知性美在这一刻被王乐展现的淋漓尽致!
  但是许国华可知道,这个王乐绝对不简单。以前陈海涛在位的时候两个人搞到了一起,但是现在陈海涛被整下去,王乐马上就和陈海涛划清了界限…
  就在徐国华胡思乱想之际,一声“全体起立”后,坐在审判席上的书记员已经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许国华清楚的看到,龙康县县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副主任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旁边还有两个人,应该是县政府这边的法务工作人员。
  而在原告席上的则是两名上了年纪、头发花白的律师。许国华感慨一声,古青高科还真是肯下血本,明明已经提前沟通好了的事情,但是人家依旧也要把功夫坐扎实…
  这个官司就算是胜,也要胜在明面上!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龙康县人民政府在与海诚集团的商务合作中存有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审判长拿着判决书,中气十足的念着。
  许国华的目光在整个审判庭内不断的游动,政法系统宣传办的工作人员与县电视台摄影师手中的相机“咔咔”声响成了一片,许国华知道,看似今天龙康县法院做出的判决是龙康县法治建设史上一块重要的里程碑,但是其中的辛酸和内幕,又岂能为外人道矣?
  不过庆幸的是,龙康县法院的人最终还是抗住了压力,没有在李满军和海城集团谈判结束前做出什么不合法的判决。
  从这一点上来讲,法治确实已经在不断的进步了…
  当然,许国华也知道,在这一点上,高忠海也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不是他以政法委书记一角从中周旋,恐怕事情就会是另外一番结局了!
  “全体起立!”
  这是书记员的声音,整个审判庭内包括坐在第一排的领导们都是庄严的站起身,目光直视挂在审判庭中央那硕大的红色法徽上…
  “我宣布,判决如下!”
  “责令被告单位龙康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依照合同款项履行义务。”
  “因被告单位违约,给原告方承山市海诚集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被告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赔偿。”
  “本案受理费由被告单位龙康县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陆北省承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退庭!”
  审判长的法槌重重的敲击而下,为今天李满军“导演”而出的这场闹剧画下了最终的句号。同样的,也算是完成了对古青高科的承诺之一。
  可今天这场“事故”,只是导演一个人的责任么?策划整起事情的那名“编剧”,又应该承担着什么更重要的法律责任?
  就在县法院宣判结束以后,一个更加爆炸的消息忽然如同一阵旋风,在整个龙康县政坛中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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