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做饵
我看着欣悦,此时的欣悦身上透着一股冷静和干练,已经没了那时的羞涩。
“把所有人都杀了。”
一个独眼的指挥官下命令到。身后的枪声不断。
一把枪指向了一个小孩。我急忙扑过去拦住。我的腹部突然感觉一阵刺痛,低头时,看到小男孩用匕首刺向了我,小男孩举着匕首冲向迷彩服,枪声中小男孩应声倒下。
我看着小男孩的尸体,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我:“你们都是三苗族的后裔,何必如此残忍。”
宋月:“你听过丛林法则么。在这里没有对错,只有强者。”
宋月看着我的脸:“你好像中毒了,金莎干的么。”
宋月从身上抓下一块肉,走向了我,我本能的后退一步。
宋月:“不想死的话别动。”?宋月把肉块放在我的脖子上,那肉块像有生命般,开始蠕动,然后融合进我的身体里。我感觉体内的腐心虫正在被吞噬。
宋月:“你没想到控尸虫还有这个用处吧。放心,控尸虫对你不会有什么效果,很快就会死去,然后随着你的循环排出。当然你如果死了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我看着宋月,听着他这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差才的整个村庄随着大火被焚毁,连同那几百亩的“庄稼。”
我:“乞凯氏和香卡氏的勇士怎么会和毒贩勾结在一起。”
宋月笑笑:“这罂粟本来就是我们三苗人的谋生生意。”
宋月随手摘下一个迷彩服身上的袖带摊开,紫色的绸带上,刻着一个骷髅头和罂粟花的组合。
宋月:“这是我们阿傍氏的族徽。我们三苗人种植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以前是药用,和制造迷幻药,现在么。”
宋月领着我一起坐上了车,众人在一条小路上行驶。
我:“欣悦她。”
宋月:“欣悦她只是恢复了记忆。这才是我们阿傍氏公主该有的样子。”
该有的样子?我看了看欣悦,心想要是赵小群也变成这样的话,以后岂不是一言不合就动手。那我不是每天都生活在刀光剑影里。
不过,别说也挺帅气的。
车队行驶了大概5个小时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庄。这里应该是阿傍氏的村落了。哨兵拉开栅栏,我看了眼紫色的锦旗,已到傍晚,起风了,风吹着锦旗飘向了西北方向。
我和宋月走进一间木屋。木屋不大,桌子上煮着清茶。宋月给我倒了一杯。两人对坐。
我看着宋月,心里有好多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在这,二十年前倒地发生了什么事。”
宋月抿了一口茶。
宋月:“这个说来话长。学校那件事后,我回到了当初族人生活的地方,寻找着族人留下的痕迹。我还去拜访了我们的大长老。
二十年前,乞凯氏和香卡氏为了抢夺我们阿傍氏的宝藏和生意。联合起来袭击了我们的各个村寨,把我的族人一一屠杀,侥幸生存下来的族人只能隐姓埋名的生活。大长老为了复仇,将刻有族人宝藏位置的烙印。分散留在了8位族人的公主身上,然后由勇士带到汉区生活,等他们成年后,再由长老派人将他们聚集起来以图复族。
但不知为何走漏消息,乞凯氏和香卡氏的勇士抢先一步开始行动,我们阿傍氏的公主不断死于意外,连烙印也被他们夺走。
好在我抢在他们前面带走了欣悦,为了保护宝藏又磨掉了赵小群身上的烙印。”
宋月将两张照片递给我,上面是两个烙印。我猜测是赵小群和欣悦的。
宋月:“这东西就当是我的诚意送给你。”
我:“你要我做什么。”
宋月:“帮我好好照顾小群吧,找到宝藏后,我可以分你一半。”
两个人正在对视,打量彼此的想法,屋外传来了枪声。
我和宋月急忙出去。整个村子里,飘散着雾气。地上倒满了人。
金莎(张红)从雾气里走来。
金莎:“宋月,今天我要为我的族人报仇。”
金莎仰天咆哮一声,身体开始发神变化,原本就很高挑的宋月变得更加庞大,与乃蜜的鳞片不同,金莎的身体是很柔和的皮肤,不过上面长满了毒疱还有粘液。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站起来的人形蜥蜴。
金莎朝我们吐出一股毒雾,小妃急忙覆盖我全身防止我吸入。这股毒雾里混合着腐心虫,我看着地上的尸体,此时只剩下一堆白骨,这一切就发生的几分钟里。
差才正带着残部和独眼枭交战。金莎朝我们奔来。
欣悦从屋顶闪下,拦在了她前面。欣悦的手指延长,变成骨刺,刺向金莎,金莎的胸口被刺穿,但很快重新融合在一起。
金莎的手掌一推欣悦,被触碰的皮肤迅速变紫,然后开始腐烂,露出里面的脏器。
宋月手一甩,将自己身上的一片肉取下扔在欣悦的身上。这才制住腐心虫的吞噬。
金莎闪身避开欣悦,直接绕道了她的身后。金莎的移动速度异常的快,下身并没有脚,而是靠尾部滑行。
金莎一下出现在我和宋月的面前,一股毒液喷出。
这股毒液与刚才的毒雾不同,具有很强的腐蚀性,连身旁的木门都开始腐烂。
我借着小妃往旁边避开,万幸没沾到。再看宋月,宋月的前身被腐蚀大半,站在原地。
宋月身上的块一块一块的往下掉,露出里面的白骨。那骷髅头看向我,发出沉闷的笑声。原本掉落的肉块又开始沿着宋月的腿往上蠕动。重新组合成宋月的肉体。
没想到宋月的肉体是用控尸虫做的。
宋月平举双手。从掌心射出两根骨锥刺在金莎的身上。欣悦快步走来。右手手臂变成骨刀,从金莎的后背斜着劈下。
看来控制自己的骨头应该是阿傍氏的能力。
金莎的上半身掉在地上,和下半身的躯体融合在一起,缺失的上半身重新长出。看的我目瞪口呆,这群人还是人么。
宋月结手诀。从地上伸出一个个手臂,然后是头,接着是一个个躯体。宋月竟然在自己住的地方埋了那么多尸体,也不怕做噩梦么。
尸体组成人墙把金莎围住。宋月念手诀,那些尸体一个个开始爆开,从他们的肚子里流出满满的汽油,欣悦摘下火把扔了过去。金莎的身体沾上了汽油迅速开始燃烧。金莎痛苦的喊叫着,想要逃走,却被厚厚的人墙拦住。
两名迷彩服压着差才走到了宋月的面前。独眼枭拔出武器对着差才。
“快说藏宝图在哪?”
差才看了一眼金莎的尸体位置,此时只剩下黑乎乎的痕迹。迷彩服在他身上搜了半天也没发现。
差才瞪着宋月和独眼枭:“你们阿傍氏仗着法术高强,奴役我们两族的人民,可惜啊,当初一念之仁,长老他们不听我的劝告,才有今天的祸患。”
独眼枭:“哼带下去给我把手指一个一个拔了,看他招不招。”
我叹了口气,明明是同一个祖先,同一个民族,如今却势同水火。互相杀伐。究竟是为何?
我和宋月回到里屋时发现照片不见了。
“哼!声东击西拿自己做饵,呵呵。”
宋月摸了摸自己那张用控尸虫做成的人脸。僵硬的笑了笑。在他的笑容里我看到了别的含义在里面。
“把所有人都杀了。”
一个独眼的指挥官下命令到。身后的枪声不断。
一把枪指向了一个小孩。我急忙扑过去拦住。我的腹部突然感觉一阵刺痛,低头时,看到小男孩用匕首刺向了我,小男孩举着匕首冲向迷彩服,枪声中小男孩应声倒下。
我看着小男孩的尸体,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我:“你们都是三苗族的后裔,何必如此残忍。”
宋月:“你听过丛林法则么。在这里没有对错,只有强者。”
宋月看着我的脸:“你好像中毒了,金莎干的么。”
宋月从身上抓下一块肉,走向了我,我本能的后退一步。
宋月:“不想死的话别动。”?宋月把肉块放在我的脖子上,那肉块像有生命般,开始蠕动,然后融合进我的身体里。我感觉体内的腐心虫正在被吞噬。
宋月:“你没想到控尸虫还有这个用处吧。放心,控尸虫对你不会有什么效果,很快就会死去,然后随着你的循环排出。当然你如果死了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我看着宋月,听着他这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差才的整个村庄随着大火被焚毁,连同那几百亩的“庄稼。”
我:“乞凯氏和香卡氏的勇士怎么会和毒贩勾结在一起。”
宋月笑笑:“这罂粟本来就是我们三苗人的谋生生意。”
宋月随手摘下一个迷彩服身上的袖带摊开,紫色的绸带上,刻着一个骷髅头和罂粟花的组合。
宋月:“这是我们阿傍氏的族徽。我们三苗人种植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以前是药用,和制造迷幻药,现在么。”
宋月领着我一起坐上了车,众人在一条小路上行驶。
我:“欣悦她。”
宋月:“欣悦她只是恢复了记忆。这才是我们阿傍氏公主该有的样子。”
该有的样子?我看了看欣悦,心想要是赵小群也变成这样的话,以后岂不是一言不合就动手。那我不是每天都生活在刀光剑影里。
不过,别说也挺帅气的。
车队行驶了大概5个小时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庄。这里应该是阿傍氏的村落了。哨兵拉开栅栏,我看了眼紫色的锦旗,已到傍晚,起风了,风吹着锦旗飘向了西北方向。
我和宋月走进一间木屋。木屋不大,桌子上煮着清茶。宋月给我倒了一杯。两人对坐。
我看着宋月,心里有好多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在这,二十年前倒地发生了什么事。”
宋月抿了一口茶。
宋月:“这个说来话长。学校那件事后,我回到了当初族人生活的地方,寻找着族人留下的痕迹。我还去拜访了我们的大长老。
二十年前,乞凯氏和香卡氏为了抢夺我们阿傍氏的宝藏和生意。联合起来袭击了我们的各个村寨,把我的族人一一屠杀,侥幸生存下来的族人只能隐姓埋名的生活。大长老为了复仇,将刻有族人宝藏位置的烙印。分散留在了8位族人的公主身上,然后由勇士带到汉区生活,等他们成年后,再由长老派人将他们聚集起来以图复族。
但不知为何走漏消息,乞凯氏和香卡氏的勇士抢先一步开始行动,我们阿傍氏的公主不断死于意外,连烙印也被他们夺走。
好在我抢在他们前面带走了欣悦,为了保护宝藏又磨掉了赵小群身上的烙印。”
宋月将两张照片递给我,上面是两个烙印。我猜测是赵小群和欣悦的。
宋月:“这东西就当是我的诚意送给你。”
我:“你要我做什么。”
宋月:“帮我好好照顾小群吧,找到宝藏后,我可以分你一半。”
两个人正在对视,打量彼此的想法,屋外传来了枪声。
我和宋月急忙出去。整个村子里,飘散着雾气。地上倒满了人。
金莎(张红)从雾气里走来。
金莎:“宋月,今天我要为我的族人报仇。”
金莎仰天咆哮一声,身体开始发神变化,原本就很高挑的宋月变得更加庞大,与乃蜜的鳞片不同,金莎的身体是很柔和的皮肤,不过上面长满了毒疱还有粘液。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站起来的人形蜥蜴。
金莎朝我们吐出一股毒雾,小妃急忙覆盖我全身防止我吸入。这股毒雾里混合着腐心虫,我看着地上的尸体,此时只剩下一堆白骨,这一切就发生的几分钟里。
差才正带着残部和独眼枭交战。金莎朝我们奔来。
欣悦从屋顶闪下,拦在了她前面。欣悦的手指延长,变成骨刺,刺向金莎,金莎的胸口被刺穿,但很快重新融合在一起。
金莎的手掌一推欣悦,被触碰的皮肤迅速变紫,然后开始腐烂,露出里面的脏器。
宋月手一甩,将自己身上的一片肉取下扔在欣悦的身上。这才制住腐心虫的吞噬。
金莎闪身避开欣悦,直接绕道了她的身后。金莎的移动速度异常的快,下身并没有脚,而是靠尾部滑行。
金莎一下出现在我和宋月的面前,一股毒液喷出。
这股毒液与刚才的毒雾不同,具有很强的腐蚀性,连身旁的木门都开始腐烂。
我借着小妃往旁边避开,万幸没沾到。再看宋月,宋月的前身被腐蚀大半,站在原地。
宋月身上的块一块一块的往下掉,露出里面的白骨。那骷髅头看向我,发出沉闷的笑声。原本掉落的肉块又开始沿着宋月的腿往上蠕动。重新组合成宋月的肉体。
没想到宋月的肉体是用控尸虫做的。
宋月平举双手。从掌心射出两根骨锥刺在金莎的身上。欣悦快步走来。右手手臂变成骨刀,从金莎的后背斜着劈下。
看来控制自己的骨头应该是阿傍氏的能力。
金莎的上半身掉在地上,和下半身的躯体融合在一起,缺失的上半身重新长出。看的我目瞪口呆,这群人还是人么。
宋月结手诀。从地上伸出一个个手臂,然后是头,接着是一个个躯体。宋月竟然在自己住的地方埋了那么多尸体,也不怕做噩梦么。
尸体组成人墙把金莎围住。宋月念手诀,那些尸体一个个开始爆开,从他们的肚子里流出满满的汽油,欣悦摘下火把扔了过去。金莎的身体沾上了汽油迅速开始燃烧。金莎痛苦的喊叫着,想要逃走,却被厚厚的人墙拦住。
两名迷彩服压着差才走到了宋月的面前。独眼枭拔出武器对着差才。
“快说藏宝图在哪?”
差才看了一眼金莎的尸体位置,此时只剩下黑乎乎的痕迹。迷彩服在他身上搜了半天也没发现。
差才瞪着宋月和独眼枭:“你们阿傍氏仗着法术高强,奴役我们两族的人民,可惜啊,当初一念之仁,长老他们不听我的劝告,才有今天的祸患。”
独眼枭:“哼带下去给我把手指一个一个拔了,看他招不招。”
我叹了口气,明明是同一个祖先,同一个民族,如今却势同水火。互相杀伐。究竟是为何?
我和宋月回到里屋时发现照片不见了。
“哼!声东击西拿自己做饵,呵呵。”
宋月摸了摸自己那张用控尸虫做成的人脸。僵硬的笑了笑。在他的笑容里我看到了别的含义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