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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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清早,其他人都还没有来上班的时候,一个身材略显圆润的年轻姑娘正忙着仔仔细细的擦着一张办公桌,地面上还有没有完全干透的水渍,显然也是被擦过的,外面是寒冷的冬天,办公室的窗子上结着一层水雾,这姑娘却额头上挂着薄汗,脸颊因为忙碌而微微泛着红潮。
  “方圆,你又来这么早啊?你怎么每天都来这么早!”
  听到说话声,名叫方圆的姑娘直起腰,用手指把额头上被汗水黏住的发丝拨到一边,转过身去,对站在门口正一脸惊讶瞪着自己的大眼睛姑娘笑了笑,说:“住得近,方便,所以就早点过来帮忙打扫一下嘛。”
  “我怎么记得你们家离这边不近的呢?”大眼睛姑娘一边和方圆攀谈,一边顺手拿起方圆放在一张办公桌上的抹布,有一搭无一搭的在桌子上随便擦擦。
  这姑娘名叫林飞歌,和方圆是同专业但不同班的同学,在开始实习之前,两个人虽然彼此认识,却也没怎么实实在在的打过交道,好在林飞歌是那种特别容易和别人熟悉起来的性格,不管是跟男生还是女生,都可以短时间内打成一片,称兄道弟也不在话下,所以和方圆两个人一起被分到a市公安局刑警队里面来实习以后,也很快便熟识起来,没有显得多么生分。
  方圆一边擦桌子一边语气轻描淡写的说:“我在这附近租了一间房。”
  “啊?你在外面租房子住啊!”林飞歌有点吃惊的抬眼看了看方圆,“你爸妈可真是够放心的,我也想搬出来自己住,多自由啊,可是我爸妈死活不同意,说是我住在外面他们不放心,你说咱们都这么大了,学的本身又是这种专业,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回头我把你的事情跟他们说说,你爸妈怎么就那么放心你呢!”
  方圆的脸上还是方才那种笑呵呵的表情,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她的眼神却因为林飞歌的话而瞬间黯淡了许多。
  林飞歌却好像并没有留意到自己同伴细微的情绪变化,依旧滔滔不绝的说着:“我爸昨天晚上还唠叨我,说我太懒了,实习的时候应该表现得够勤快才能给人留下好印象,这下更得了,你本来就比我勤快,现在住的还比我近,要不干脆这样得了,以后打扫办公室卫生算咱俩合伙好不好?你给我留点儿事情做,或者回头我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好方圆,你就帮帮我吧!”
  方圆有些无奈的点点头,笑着说:“行,算咱们俩合伙,不过吃东西就算了,我最近减肥,不敢吃那些容易胖的东西。”
  “好好的减什么肥嘛!是不是因为马凯那张破嘴?你根本不用搭理他,他就是那什么嘴里吐不出那什么的牙!”林飞歌笑嘻嘻的凑到方圆跟前,伸手捏了捏方圆软软的腰间,“我就觉得你这样肉肉的特别可爱!”
  方圆对这种肢体接触并不是十分喜欢,本能的想要躲开,眉头也微微皱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没有动,只是略显局促的笑了笑,还不等她开口对林飞歌说什么,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个高大的男人,目测身高至少也有190公分,人高马大,短短的圆寸头,下巴泛着胡茬的淡淡青色,这个大个子朝办公室里看了一眼,然后对两个年轻姑娘一招手:“方圆,还有那个女同学,跟我走,出现场。”
  说完,他就先大步流星的走开了。
  林飞歌看着大个子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有些略显哀怨和夸张的叹了口气:“你说,这事哪儿说理去啊,论起来,我才是师傅的‘嫡亲’徒弟,你和马凯都是被别人推给师傅捎带着一起带上的,结果这都三天了,他除了你的名字,我和马凯居然谁都没记住,成天‘那个女同学’、‘那个男同学’的叫我们俩!你说大家都是一样来实习的,居然差距这么大,再这么下去我都要吃你的醋了呢!”
  这话说完,看到方圆的表情都有点僵住了,林飞歌噗嗤一声笑出来了,把手里的抹布随手放桌上一扔,拍拍手上沾着的灰尘,冲方圆摆摆手:“我开玩笑的啦,亲爱的,你什么都这么认真的性格真是太可爱了!没想到咱们才来三天就能捞着机会出现场,看来这个不靠谱的师傅还有点实力呀,我先下去了,你也快一点啊,不然马凯那小子的嘴巴又该不老实了!”
  丢下这么一句提醒,林飞歌就自己先三步并作两步的出了办公室跑下楼去了,方圆抿了抿嘴,叹了口气,从桌子上捡起被林飞歌随手丢在那里的抹布,整整齐齐的把抹布收好,这才拿了大衣下楼去和其他人汇合。等她到了楼下,其他人都已经上车了,林飞歌和马凯正一左一右的坐在后排,把方才还被林飞歌称作是“不靠谱的师傅”的大个子夹在中间,有些兴奋的向他询问马上要去出现场的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大个子被他们两个你一言我一语问得也有些头疼,表情很是无奈,而前排驾驶位坐着的那位更是沉默,一言不发,即便后面自己的同事快要被两个好奇宝宝抛出来的疑问淹没了,他似乎也没有任何“拔刀相助”的打算。
  这三天下来,方圆差不多已经能把刑警队里的人认得差不多了,这个“不靠谱的师傅”名字叫做戴煦,原本应该是林飞歌一个人的师傅,马凯的师傅就是驾驶位上那个一言不发的叫做汤力的前辈,汤力这个人,惜字如金,除非是因为工作,需要讨论案情,否则能不说话就尽量不出声,马凯和林飞歌差不多,也是个话篓子,所以一天下来,被自己的师傅汤力差一点憋出病来,就跑来投奔了戴煦,而自己原本则应该跟着一个叫钟翰的刑警实习,结果来报道的第一天,带队老师才一走,那位钟前辈就以他的性格不适合带实习生为由,也把自己塞到戴煦这里来了,而戴煦倒是一副一只羊也是赶,三只羊也是放的态度,一点都没计较。
  在这个过程中,林飞歌大致是有两点感触的,第一点是觉得惋惜,因为他们刚一被分到刑警队实习,就已经听说了钟翰是刑警队乃至a市公安局里出了名的帅哥,就这么错事了一个和帅哥亲密接触的机会,作为当事人的方圆倒是不大在意,却让林飞歌扼腕不已。林飞歌的第二点感触,就是方才的那一幕,三天下来,三个实习生里,戴煦就只记住了方圆一个人的名字,不管什么事,永远都是用“方圆还有那两个同学”来称呼,这让林飞歌这个自称是“嫡亲”的徒弟心里面或多或少的感觉有些不平衡。
  “哇!真的假的?师傅,一上来就是碎尸案啊?我们的运气这样到底算是太好,还是太不好?”
  后排已经坐满了,方圆也没有挑选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屁股还没坐稳,就听到林飞歌的一声惊呼,当“碎尸案”三个字钻进她的耳朵时,方圆的心里冷不防的打了个突,之前虽然在警校学习了三年多,但毕竟都是理论远多于实践,实验中心的标本室虽然也参观过很多回,但标本毕竟是标本,和血淋漓的尸体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没想到这才实习的第三天,居然就被他们遇到了性质这么严重的案子,并且他们三个人还被允许跟着一起去出现场,方圆的心里实在是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戴煦可能也是被林飞歌和马凯吵得有些头大,表情十分无奈的嘿嘿笑了两声,半开玩笑的说:“就权当是帮我给你们三个一份‘见面礼’了吧。”
  方圆没有林飞歌那么不拘束,再加上坐在前排,就更不好意思扭着身子问东问西,生怕惹了人讨厌,只能竖着耳朵听马凯他们和戴煦的对话,很快她就听明白了,就在今天早上,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在一个单位的家属住宅小区里,有人发现了疑似人体残肢的东西,体积不大,应该是已经经过了肢解处理之后的一小部分,并且已经被流浪猫狗啃食得不成样子,要不是上面有身体的某个部位,让人一看就联想到了人体器官,可能根本不会引起注意。
  戴煦介绍这些情况给他们的时候,语气非常镇定自若,似乎已经对这种案件和场面都习以为常,并不稀奇,开车的汤力表情也始终是一成不变的淡漠,反倒是三个第一次跟着出现场的年轻实习生,在听过了大致的介绍之后,心情从最初的兴奋,渐渐变得更多是忐忑了。
  “前辈,”方圆作为本地人,那个报案人提供的现场地址她是知道的,并且家里的一个远亲就住在那附近,周围并不荒凉,所以即便开口的时候有点忐忑,怕自己问了傻问题会让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小心翼翼的扭过脸问戴煦,“假如是杀了人肢解,一般不是抛弃或者掩埋在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比较方便和保险么?为什么这次的案发地点是市区呢?”
  “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只可惜问早了,”戴煦耸耸肩,两只大手一摊,“没到现场去看过,没有了解到具体情况之前,我也回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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