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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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C城。反正,他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告别,没有泪水。
  我本来就是个多余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世上,爸爸妈妈在离婚的时候应该会轻松许多,现在也不至于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世上,叔叔婶婶便不用负担起我这个大麻烦,他们不必为我操心不必为我伤心,他们会轻松许多幸福许多。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世上,哥哥会顺利地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家庭相当的女人,生一个或者几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
  从前是我太盲目,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多余的存在,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了,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是我不好,我不够勇敢,我不够坚持,我真正伤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须离开。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叔叔婶婶并没有反对我的离开,或许他们也觉得,我同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应该再见面。
  开始的时候,我过得很艰难。我所有的信用卡都留在了家里,存款留给了妈妈,自己身上,只带了少量的现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总监,帮我介绍了一份工作。
  最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开始结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生物,而且这个城市无论男女,都友善热情,乐观爽朗。大家时常在一起吃吃饭,唱唱歌,我还学会了打麻将。
  我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是不是?
  我总是克制不住地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是渐渐地,想起他的时候我也能忍住流泪的冲动了。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生命中有人来过又走,是件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有的人离开得毫无痕迹,有的人,好像离开了,却仿佛一直在那里。
  爱情难忘的不仅仅是快乐,还有尾随而来的痛苦。可是,那时的甜蜜,那时的快乐,那时的美好,一生能够经历一次,也已经足够。所以就算痛苦,我也能微笑着承受。
  在这座舒适而又节奏缓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开始跟从前的朋友联络,听说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马上就要赶过来,被我谢绝了。我生活平静,不想被打扰。
  有时我会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繁华热闹的城市,混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之间,让我觉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经有一个人,也给过我许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机场,在遥远的北京,在学校的舞台……
  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们曾经恋爱的那段时光,只觉得那好像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个梦,明明深入骨髓,却又仿佛从未发生。
  我越来越多地回忆我们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不想还不要紧,越想却越觉得不可思议。原来我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同他交织在一起的。只要我回头,他都会在那里。
  这样一想我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们的人生有这么多的时光交织在一起,或许他不会再爱我,或许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忆的无数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我。如同我一样。
  我在这里还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直播开幕式,我同很多人一起,驻足在广场中,抬头仰望,周围喜悦的气氛堪比节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骤然停顿。
  僵硬地转过身来,呼吸却在看见那人面容的那一瞬间恢复正常。原来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嘴角扬起笑容:“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在一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重新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天真的带着傻气的小姑娘了,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人一到了年龄,自身的周围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人一定要有一个伴才能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也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我这里来,周末给我做个饭,水电费咱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欣然同意。
  后来发现其实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账,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那一天我们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道: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他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我一张CD,陈奕迅的《认了吧》。我有些奇怪:“这是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给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然后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笑笑:“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摸我的头。
  我突然飞快地眨起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因为,这个动作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等到那个时候,我们都拥有各自的家庭,那么,见到他时,我会不会哭?
  等到再见时,等到再见时,我们身边,应该都会陪伴着另外一个人吧。
  或许只有到我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坦然坐在一起,平静地回忆过往,回忆我们曾经交织在一起的那些时光,然后释怀。
  脑海中突然浮现的画面,让我的心突然跟着抽痛起来。我不是在心痛年华的逝去,我只是有些难过,难过自己不能陪伴他走过人生重要的旅程,不能再看他发脾气,不能再同他顶嘴,不能再注视阳光下他熠熠发光的面容……不能同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可是,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吧。
  我在心中缓缓地叹了一口气,抬头看向杨云开:“吃饭吧。”
  我没想过要做什么女强人,可几年下来,因为心无旁骛,竟也升到了小主管。责任大了能力却还是一般,真让我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在家抱怨的时候,他突然冒出来一句:“太累了的话干脆不要做了。”
  我白他一眼:“说得简单,不做了我吃什么啊。”
  然后他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养你啊。”
  我突然愣住。
  半晌,我问他:“杨云开你看过《喜剧之王》没有?”
  他老实地回答:“没有。”
  我想也没有,对他来说,数字恐怕要比周星驰的电影有趣得多。
  于是我有些愤愤,没看竟然也能说出台词,想跟星爷抢饭碗啊。
  后来过了很久以后有一天,杨云开突然跟我说:“梁满月,你怎么不问问我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很多年?”
  我愣,心想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吧,于我而言,杨云开的过去并不重要,或者,可能连杨云开本人,都不重要吧。只是我的未来,就是杨云开了。
  看我半天没说话,杨云开叹了口气:“梁满月,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从孩童长成少女,从少女长成女人,美好的年华经历过一段不算成功的初恋,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感受过幸福也感受过悲伤,然后终于变成了一个波澜不惊的女人。在该笑的时候微笑,在该沉默的时候收声,珍惜生活,珍惜眼前人。
  成长的悲哀或许就在于,人们再没有机会去表现纯真和幼稚。但至少,我们还拥有回忆。
  我的故事,当然还没有结束,可是,也已经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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