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处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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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氏。
  无名氏的部落,在这片土地上,便是无依无靠的游牧部落,下场只有死亡,不光是九黎族的人会将其吞并。包括黄帝、炎帝在内的族群,也不会收纳他们。更何况,他们都曾经是蚩尤的子民。
  “唉。”陈小志一声轻叹,他眼下的处境比自己所预料的还要惨。
  这里的人遵从着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不过,他怎么说也是开庭期的修士,应该能够保护一方族人。
  拿到了金钹,陈小志便与良退出了萼长老的石屋。
  他的储物戒指已经被毁掉,又是在这种环境下,暂时是别想着制作符箓或是炼制什么趁手的武器了。他倒是想见一见蚩尤或是黄帝、炎帝,毕竟这三位可都是传说中的人族始祖。对了,既然是在上古,没准会遇见伏羲和女娲?
  一念至此,陈小志将目光投向了远方的不周山。
  在他的认知中,伏羲和女娲都是圣人一级的强者,已经远超寻常的仙神了。也不知道,这两人究竟在不在……
  看来,自己在此地养精蓄锐的这段时间,要弄明白一些事情,不周山竟然屹立在人间?九黎部落与黄帝炎帝共存,却不受天庭的管制,像是一个存在于三界之外的领地。陈小志想要搞明白这里面的道道儿…
  一声婴儿的啼哭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侧首望去,就见一名部落的女人正抱着一名婴儿喂奶,但是那孩童吸吮了半天也不见半点奶水。
  婴儿的母亲看起来十分瘦弱,好像长期营养不良。
  实际上,陈小志早就发现了,这片山坡上的族人,大多都是面黄肌瘦,更只剩下了老弱病残。
  一旁的良见陈小志探究的眼神,神色难看道:“我们部落从祖脉一路迁徙至此,途中遭受到了不少其他部落的强掳,粮食都是夺走了,壮年也被他们带走做了奴隶。如今部落里,能够自给自足的勇士已经没多少了,若是再有人对我们发动攻击,我们怕是撑不下去了。”九黎部落中,得蚩尤青睐的上九族,都常年驻扎在不周山的脚下,那里才是黎族的大本营。越强大的部落,便越靠近不周山。而他们这群人,已经是处于黎族领地的边缘了。
  大的黎族部落,足有十几万亦或是几十万的人,而陈小志这个部落,才不过三万人左右。
  “少族长,长老他身体不佳,已经撑不了多少时日了。他心心盼盼的,就是希望有一天你能够扛起咱们部落的大旗,像老族长一样,带领我们杀回祖脉,重现我们族人的荣光。”良由心而发的说道。
  “难道你们不知道耕种一些粮食吗?”陈小志有些讶异的望着他。
  “耕种?”
  良的表情有些茫然。
  陈小志见状,直接手捂脑门,一脸无语。
  “族人平常一日三餐都吃什么?”
  “我们一天就吃一顿,都是由族中的一些青壮在外打猎到的野兽,若是口粮不够的话,就去采摘一些附近山野的草木或是果实。”
  “……”
  陈小志沉默了。
  果实是一个原始的时代。
  “你带上东西跟我走,去附近一些生长草木果实最茂盛的地方。”陈小志说道。
  “好。”
  半晌,良回屋拿了两把趁手的武器,说是武器,也不过就是两把木棍上绑着尖锐的石块罢了。旋即,带着陈小志前往了部落外几里远的一处小山包,山上密林葱葱郁郁,有不少人为践踏过的路面痕迹。这里是小乌山,听良说,翻过这座山再走一段时间,就是另一个部落的地盘。
  那个部落名叫邙,并不是黎族的分支,族长也不是黎族血脉,只是被蚩尤收编的一个族群。
  但之前就是这个邙的部落,想要攻打他们,最后在战死了上百名的勇士后,才没有让对面得逞。但因为两个部落彼此相邻,这小乌山上又有生长着不少的草果,偶尔也会出现野兽的踪迹,所以两族的人经常会在这里遇到,发生摩擦,大多数都是以他们部落被欺辱而结束。
  “这叫山神草,虽然很难吃,但是汁水极多,可以用来裹腹。”
  “这是香果,吃起来很酸,还用水煮过后,可以烧成汤水……”
  两人顺着山路,慢慢穿过丛林。一路上,良都在指认着各种能够下肚的草木给陈小志认识,因为这里没有天地灵气,所以野外生长的这些植被,都是普通的植物,几乎不具备太大的药效。即便有一些药材,也十分普通,对于系统而言,几乎是鸡肋一般的存在。直到这时,陈小志才意识到这一个问题,没有灵气,便意味着这里没有灵根或是宝药,他的系统完全起不了作用。二来,没有灵气,他便无法修炼,体内的法力几乎是用一点就会少一点。
  不存在回复的可能。
  情况有些棘手啊……
  “这是什么?”半晌,陈小志的视线落到了一株略有弯垂的野草上。
  他发现,这株野草的顶端,竟然结有一个宛如花咕嘟一样的果实,果子上长满了一棵棵黑色米粒状的核。
  “这是不周果,其实是一种花,在不周山上十分常见,它的这些黑色小果粒是可以吃的。只不过,它的生长时间很慢,一旦采摘过后,起码要等好几天才能重新长出来,而且,不周果生长条件也很特异,出了祖脉山脚下,便不容易见到。”良解释道。
  陈小志听后,眼睛一亮,立马拿起一块兽皮将这不周果包了起来。
  “尽量找,将这小乌山上的不周果全部挖出来。”陈小志斩钉截铁的说道。
  他现在已经很清楚自己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之中了,说是返祖也不过为。现在来看,他最为迫切要做的,就是先让部落的人吃好喝好,然后就是加强一些部落的战力。
  “好!”
  良点着头,光脚穿梭在灌木丛中,按照陈小志的吩咐开始干活了。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过上如此原始的生活。
  陈小志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心里有种别样的滋味。
  日落西山后,陈小志二人扛着两大包鼓胀的兽皮回来了,里面除了装着几十棵不周果外,还有其他的一些草木果实。
  “少族长。”
  一名手握木矛的部落战士见到陈小志,单手按在胸口,尊敬的行着礼。
  陈小志笑着对其点了点头。
  一旁的良,有些诧异,自从陈小志苏醒后,他发现自己这个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似乎变了一个人。以往因为是少族长的关系,陈小志的性格更多的是傲气,不愿意与族人过多交谈,有人对他行礼,也只是面无表情。
  今天竟然对人家露出了笑容……
  连那部落战士都愣了一下。
  “这娃娃在画什么?”
  刚进了部落,陈小志一打眼,瞧见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正握着一根树杈在地上划来划去,起初他没有太在意。但盯了一会儿后,发现那地面上勾勒出的痕迹,有些熟悉。便朝良问道。
  “他是写字。”
  “写字?”
  陈小志面现一抹讶色,紧忙走到了那娃娃身前,发现地面上的字体,扭扭歪歪的,说是字,倒不如更像是一个画。
  陈小志记得,字体诞生之初,人类便是依形而画,这才是真正的上古文字。
  现在是一切文明诞生的起源,不足为奇。
  “我听长老说,在他们年幼时,尚未有字出现,是一个叫仓颉的人创造出来的,为了方便部落之间的交流。这人是黄帝的左史官。我们九黎族虽然与黄帝、炎帝的部落常年征战,但对于所有人来说,仓颉和神农都是圣人,没有他们的发现,也不会有我们的现在。虽然是敌人,但对于这两位,我们还是由心里感到尊敬的,即便是蚩尤大人也一样。”
  良下意识的说道。
  圣人?
  豁然间,陈小志的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
  他突然间哈哈大笑了起来,把良吓了一跳,连身边的小孩都跑掉了。
  周围的一些族人也都是不明所以的朝陈小志望了过来,不晓得少族长怎么了。
  对啊…他怎么没想到。
  仓颉造字,神农尝百草…这里是人族发源的起始,文明尚未健全,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片未开垦的处于地!他大脑里有太多的知识,可以使用,可以改变整个人族部落的现状,这说明什么,他可以获取到天大的功德!
  仓颉造字,神农百草,便能被称为圣人。
  那他若是给人族带来更大的变化呢?
  “良,你去把族里有威望的人全部叫到我屋里来,包括长老。”陈小志沉声道。
  “好。”
  他打算将教族里的人耕种,这样一来,他们的部落便能自给自足了,起码吃饱不成问题。不过,依他从良口中打探到的一些情况,黄帝部落应该是如此几个部落中最为发达的,应该已经实行农田耕种了,只不过也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推行起来。相比较黄帝和炎帝,九黎族应该是最为落后的,唯一强大的,便是人数,以及部落勇士的凶性,说白点就是一群肌肉棒子,没有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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