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
我在七零当炮灰
作者:慕子夷
文案:
千娇百宠的小郡主一朝梦醒,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成为一个名叫李建英的乡下姑娘,马上要嫁给一个军人。
身处异世,忐忑不安的小郡主即将迎来一场盲婚哑嫁的婚姻,以及未知的明天。出嫁当天,猛然间发现,这个兵哥哥长得还不错,嫁人似乎也可以接受呢。
小郡主不清楚的是,她其实是穿到一本书里,同村有重生女正准备大展手脚,部队上还有个对自家兵哥哥虎视眈眈的穿越女,而她自己,就是那本书的路人甲炮灰乙,一出场就要凉凉的原配炮灰!
排雷:
1.女主古穿今,穿越前有个有名无实的丈夫,男女主身心双洁。
2.本文的背景是穿书,女主穿书而不自知。书是一本重生年代文,类似于平行空间,里面有重生女主在七十年代做生意的主线。本文故事开启的已经是那个事件的末期,文中会有女主和女配做生意的剧情。
内容标签:古穿今 年代文 逆袭
主角:清萱,陆维东 ┃ 配角:秦晓云,张曼曼,白甜甜,林建国,万九问 ┃ 其它:驻地军营一群人
一句话简介:且看娇柔小郡主和严肃机智兵哥哥
立意:不同思想的碰撞从而携手一生
===============
第一章 初来乍到
前进大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村民们都不富裕,但是也说得过去,不至于年年饿死许多人。李老根的家像大多数村民一样,起了几间很不起眼的土胚房。
其中一间房狭窄杂乱,搁着杂七杂八的物件。虽然狭小,但因为屋主人的爱惜,每件东西都是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丝毫不乱。
房内一方土炕之上,薄薄的被子中依偎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这姑娘眉头紧锁,双眼紧闭,看起来十分痛苦。
清萱只觉得浑身都使不上劲儿,身体汗淋淋的,就好比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就连头也极为难受。剧烈的疼痛充斥在整个头部,有一些片段疯狂地涌入脑海中,拒绝不得,就只能发出痛苦的呓语。
过了好一会儿,清萱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本宫一定是在做梦!”
可惜,等清萱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摸一样的景象。清萱觉得自己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恐怖的事实她,堂堂郡主,就因为失足掉进水里,再醒来就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脑海中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清萱强撑着坐了起来,开始慢慢梳理莫名多出的记忆,那记忆的主人是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父亲李老根,母亲罗美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李建军,李建党,一个姐姐李建红,一个弟弟李建设。除了弟弟,其他的兄弟姐妹要么已经成亲生子,要么正要成亲,比如李建英。
李建英呢,因为是个姑娘,不是最大,也是最小,不上不下的,在家里处于不被疼爱的地位。这不,快要出嫁了,因为去救调皮落水的侄子李卫华,受凉发起了高烧,只被敷衍地喂了一碗姜汤就没人管了。
除了李建英本人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事情让清萱很是惊讶,这个地方似乎是已经没有了皇帝,都是百姓当家作主的。
清萱瞪着房内简陋的摆设,再低头看看自己伸出来的一双细瘦枯黄的手,有点想哭,她莫不是成了这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这算是借尸还魂?
子不语,怪力乱神。清萱觉得自己以后无法直视这句话了,父王爱好佛学,清萱也曾跟着父王一起去听过潭柘寺的大师讲经,但是她从来没有信过因果轮回这种事情。这正应了一句话,你不信不代表没有,听多了因果轮回,清萱也不由得有些感慨,莫不是她命不该绝……不对,她本来就命不该绝,要不然怎么会醒过来?
正在清萱沉思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咆哮,“李二丫,你这个死丫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不赶紧给老娘起来!睡不死你!”
“二丫”这么个名字,就是李建英小姑娘的乳名。
伴随着咆哮声而来的是房门被摇晃的声音,粗糙的大手不停地拍打着摇摇欲坠的房门,土胚制的墙也因为这动作飘落下来一小堆泥土。
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
第二章 成亲
前进大队的路是土路,虽然打理得还算干净,但是因为天气干燥,人一走得急,就尘土飞扬的。
这不,陆维东骑着自行车,就扬起了好大的尘土。小心翼翼地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清萱被呛得直咳嗽。这咳嗽还算好的,关键是土路总是有不平整的地方,自行车的那个后座还十分膈人,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一走,尽是颠簸,那真叫一个难受。
清萱有些委屈地瞪着陆维东挺直的后背,这就是小姑娘邻里亲戚都羡慕的有“自行车”的人家?可是这所谓的自行车也太难受了吧?
陆维东听到清萱的咳嗽声,放慢了蹬脚踏板的速度,飞扬的尘土也下去了些。“很快就到了。”
话音落下,就听到小姑娘细声细气地回了一声“嗯”。
其实,陆家距离李家也不算远,骑自行车也就两刻钟的样子,但是等到陆家时,清萱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幸亏陆维东眼疾手快,扶助了清萱。
惹来周围人好一通笑,“东子真疼新媳妇儿啊!”
在众人的调侃下,陆维东面不改色地把清萱送进了新房。
这时候的婚礼,十分简单,就是摆上几桌,邻里亲戚吃个饭。陆家有个当兵的儿子,经常会有津贴寄回家,因此陆家相对同村的其他家庭,过得还算不错。这结婚的酒席嘛,自然也是好好地摆上了好几桌,宴请亲友。
外间是众人吃菜高谈阔论的声音,清萱乖乖地坐在床边,床上比较应景地铺着团花纹样的床单,卷着一床整整齐齐的被子,床头则是两个麦秆填充的枕头。
不远处是一个大一些的衣柜,旁边不大的桌子,放着一块崭新的镜子。靠近门口处则摆着一张原木色的书桌,书桌上放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薄薄的一本,不是很大。
这房间的摆设,虽然简单,但是比起李家自然是好上许多。
清萱百无聊赖地盯着床顶灰白的帐子,这时,“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一条缝,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子端着个盘子走了进来。
来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大方爽朗,正是陆维东已经出嫁的姐姐陆维红。
已经出嫁的女人,哪里会不知道新进门的媳妇,从早上一直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要硬生生地挨到晚上。陆维红趁着有时间,赶紧拿了一些吃食到新房给新进门的弟妹送来。“英子,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那盘子里放着三个杂面窝窝头和白菜猪肉粉条,杂面窝窝头是用高粱面、玉米面和黄豆面搭配小部分白面,蒸得发黄发黑。白菜猪肉粉条是炖的软烂得粉条上方点缀着两三片切得薄薄的肉片。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很好的吃食了。
“谢谢大姐!”人在屋檐下,该低头就低头,清萱迅速站了起来,扬起笑容,暗道,这个大姑子还蛮挺体贴的嘛。
说实话,这里的婚礼已经算是十分简单的了。若是像以前,郡主出降,不仅要很早起来梳妆,还要穿着厚重的朝服,经过各种繁琐的流程,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就饿着肚子一直到晚上坐下,整个人都累得不行。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十分瘦弱,尖尖的下巴愈发显得眼睛大而明亮。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清澈的眼眸中俱是笑意,眼神柔和。陆建红暗自点头,一个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为人,这个刚进门的弟妹看起来也是个贤惠的。
“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客气的?”陆建红笑了笑,“快吃罢!我先出去忙了,等会儿东子就回来了。”
说完,陆建红推开房门就出去了。
等了快一天,都没有吃过一粒米,清萱自是腹中饥饿,只是看到那杂面窝窝头,心中有些纠结,这东西真的可以吃吗?
“咕咕”,房内突然有声音响起,清萱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肚子,她是没有食欲,可不代表这具身体不饿啊!
盘子中的杂面窝窝头,被一只细瘦的手轻轻拿起。清萱闭上眼睛,轻轻地咬了一小口,粗糙干涩,咀嚼了十几下之后竟然有一些甘甜。
等陆维东进来时,就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微微蹙起眉头,正在秀气地吃东西,看到他进来,小姑娘眼中似乎闪过一丝慌张,飞快地咽下最后一口,手中还拿着半个窝窝头。
“这是大姐送来的。”清萱眨了眨眼睛。
“幸亏大姐心细,是我的疏忽,没想到你一天都没吃东西,以后不会了。”陆维东略带歉意,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去了部队,见到的女孩子少之甚少,体贴这种词向来与他无缘。
陆维东今年25岁,要不是爹娘着急,帮他寻了一门婚事,他结婚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呢。爹娘说,给他娶的李家姑娘模样不错,人也勤快,在今天之前,陆维东只是匆匆见过一面,没多大印象,既然爹娘着急,他对这个人也不讨厌,结婚也不是完全接受不了的事情。
更何况,今天在接到自己的小妻子时,感觉还不错。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沉静,眉目温婉,仿佛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额……”清萱在想,她该如何称呼她这位新出炉的丈夫,额驸?不不不。还是,直呼其名?
这里的人,年长的夫妻会互称“老头子”“老婆子”,年轻的夫妻会称呼名字,或者在家里的排行“老大”“老三”这样。
清萱舒了一口气,那还是直呼其名,“维东,你今天也喝了酒,恐怕也没吃多少。大姐送来的食物也不少,你多少也吃点。”
陆维东一进门,清萱就嗅到了她也他身上淡淡的酒气。以她参与叔叔弟弟们的婚礼的经验,新郎总是要被灌酒的。
当然,这还包括一个原因,陆维红送来的食物,量不少,但是清萱实在吃不完。清萱自幼锦衣玉食,但她知道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从来不会浪费粮食。更可况,在这个时代,本就是缺衣少食,再浪费粮食岂不是天理不容了。
“好。”媳妇的关心,陆维东当然要应下。
新婚的小夫妻,一起解决掉剩下的窝窝头和菜。
第三章 和谐相处,奇怪的地方
已经光了的盘子被放在桌子上。
清萱僵着一张脸坐在床边,接下来呢?新婚之夜,洞房花烛。洞个鬼的房哦!上辈子和那个不着调的丈夫成婚五年,两人是空担着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难道这辈子居然要和一个才见了一面的人做夫妻?清萱觑了陆维东一眼,这人倒是生了一副好皮相,身材高大,剑眉星目,神采奕奕。
两人目光相交,陆维东看了看窗外,白色的月轮已经挂上了夜幕,点点星子点缀在夜空之中,陆维东说道:“时间也晚了,不如早些洗漱休息。”
一天忙碌下来,俱是满身尘汗,各自洗漱。等陆维东再进来,登时一愣,床上就那么一床薄被,被清萱严严实实地裹在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床,只有一只孤零零的枕头,陆维东有些发蒙。
这是几个意思?莫非是自己的小媳妇见到自己害怕?还是说陆维东轻轻地推了一下清萱,清萱转头,一双好看的杏眼警惕地盯着他,那水汪汪的杏眼等得远远地,却没什么威慑力,倒像是炸了毛的小猫,十分可爱。
陆维东径直脱了衣裳,躺在了那空着的半边床,很自然地卷了一半被子盖在身上,“天不早了,赶紧休息吧!”
天气还不算冷,即使不盖被子也不会冷。陆维东又是当过好几年兵的人,身体结实得很,哪里会怕冻着。只是陆维东这人是个要面子的,哪能新婚之夜就被媳妇晾在一边,当然是要想办法以退为进了。
我在七零当炮灰
作者:慕子夷
文案:
千娇百宠的小郡主一朝梦醒,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成为一个名叫李建英的乡下姑娘,马上要嫁给一个军人。
身处异世,忐忑不安的小郡主即将迎来一场盲婚哑嫁的婚姻,以及未知的明天。出嫁当天,猛然间发现,这个兵哥哥长得还不错,嫁人似乎也可以接受呢。
小郡主不清楚的是,她其实是穿到一本书里,同村有重生女正准备大展手脚,部队上还有个对自家兵哥哥虎视眈眈的穿越女,而她自己,就是那本书的路人甲炮灰乙,一出场就要凉凉的原配炮灰!
排雷:
1.女主古穿今,穿越前有个有名无实的丈夫,男女主身心双洁。
2.本文的背景是穿书,女主穿书而不自知。书是一本重生年代文,类似于平行空间,里面有重生女主在七十年代做生意的主线。本文故事开启的已经是那个事件的末期,文中会有女主和女配做生意的剧情。
内容标签:古穿今 年代文 逆袭
主角:清萱,陆维东 ┃ 配角:秦晓云,张曼曼,白甜甜,林建国,万九问 ┃ 其它:驻地军营一群人
一句话简介:且看娇柔小郡主和严肃机智兵哥哥
立意:不同思想的碰撞从而携手一生
===============
第一章 初来乍到
前进大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村民们都不富裕,但是也说得过去,不至于年年饿死许多人。李老根的家像大多数村民一样,起了几间很不起眼的土胚房。
其中一间房狭窄杂乱,搁着杂七杂八的物件。虽然狭小,但因为屋主人的爱惜,每件东西都是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丝毫不乱。
房内一方土炕之上,薄薄的被子中依偎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这姑娘眉头紧锁,双眼紧闭,看起来十分痛苦。
清萱只觉得浑身都使不上劲儿,身体汗淋淋的,就好比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就连头也极为难受。剧烈的疼痛充斥在整个头部,有一些片段疯狂地涌入脑海中,拒绝不得,就只能发出痛苦的呓语。
过了好一会儿,清萱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本宫一定是在做梦!”
可惜,等清萱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摸一样的景象。清萱觉得自己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恐怖的事实她,堂堂郡主,就因为失足掉进水里,再醒来就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脑海中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清萱强撑着坐了起来,开始慢慢梳理莫名多出的记忆,那记忆的主人是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父亲李老根,母亲罗美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李建军,李建党,一个姐姐李建红,一个弟弟李建设。除了弟弟,其他的兄弟姐妹要么已经成亲生子,要么正要成亲,比如李建英。
李建英呢,因为是个姑娘,不是最大,也是最小,不上不下的,在家里处于不被疼爱的地位。这不,快要出嫁了,因为去救调皮落水的侄子李卫华,受凉发起了高烧,只被敷衍地喂了一碗姜汤就没人管了。
除了李建英本人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事情让清萱很是惊讶,这个地方似乎是已经没有了皇帝,都是百姓当家作主的。
清萱瞪着房内简陋的摆设,再低头看看自己伸出来的一双细瘦枯黄的手,有点想哭,她莫不是成了这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这算是借尸还魂?
子不语,怪力乱神。清萱觉得自己以后无法直视这句话了,父王爱好佛学,清萱也曾跟着父王一起去听过潭柘寺的大师讲经,但是她从来没有信过因果轮回这种事情。这正应了一句话,你不信不代表没有,听多了因果轮回,清萱也不由得有些感慨,莫不是她命不该绝……不对,她本来就命不该绝,要不然怎么会醒过来?
正在清萱沉思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咆哮,“李二丫,你这个死丫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不赶紧给老娘起来!睡不死你!”
“二丫”这么个名字,就是李建英小姑娘的乳名。
伴随着咆哮声而来的是房门被摇晃的声音,粗糙的大手不停地拍打着摇摇欲坠的房门,土胚制的墙也因为这动作飘落下来一小堆泥土。
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
第二章 成亲
前进大队的路是土路,虽然打理得还算干净,但是因为天气干燥,人一走得急,就尘土飞扬的。
这不,陆维东骑着自行车,就扬起了好大的尘土。小心翼翼地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清萱被呛得直咳嗽。这咳嗽还算好的,关键是土路总是有不平整的地方,自行车的那个后座还十分膈人,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一走,尽是颠簸,那真叫一个难受。
清萱有些委屈地瞪着陆维东挺直的后背,这就是小姑娘邻里亲戚都羡慕的有“自行车”的人家?可是这所谓的自行车也太难受了吧?
陆维东听到清萱的咳嗽声,放慢了蹬脚踏板的速度,飞扬的尘土也下去了些。“很快就到了。”
话音落下,就听到小姑娘细声细气地回了一声“嗯”。
其实,陆家距离李家也不算远,骑自行车也就两刻钟的样子,但是等到陆家时,清萱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幸亏陆维东眼疾手快,扶助了清萱。
惹来周围人好一通笑,“东子真疼新媳妇儿啊!”
在众人的调侃下,陆维东面不改色地把清萱送进了新房。
这时候的婚礼,十分简单,就是摆上几桌,邻里亲戚吃个饭。陆家有个当兵的儿子,经常会有津贴寄回家,因此陆家相对同村的其他家庭,过得还算不错。这结婚的酒席嘛,自然也是好好地摆上了好几桌,宴请亲友。
外间是众人吃菜高谈阔论的声音,清萱乖乖地坐在床边,床上比较应景地铺着团花纹样的床单,卷着一床整整齐齐的被子,床头则是两个麦秆填充的枕头。
不远处是一个大一些的衣柜,旁边不大的桌子,放着一块崭新的镜子。靠近门口处则摆着一张原木色的书桌,书桌上放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薄薄的一本,不是很大。
这房间的摆设,虽然简单,但是比起李家自然是好上许多。
清萱百无聊赖地盯着床顶灰白的帐子,这时,“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一条缝,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子端着个盘子走了进来。
来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大方爽朗,正是陆维东已经出嫁的姐姐陆维红。
已经出嫁的女人,哪里会不知道新进门的媳妇,从早上一直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要硬生生地挨到晚上。陆维红趁着有时间,赶紧拿了一些吃食到新房给新进门的弟妹送来。“英子,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那盘子里放着三个杂面窝窝头和白菜猪肉粉条,杂面窝窝头是用高粱面、玉米面和黄豆面搭配小部分白面,蒸得发黄发黑。白菜猪肉粉条是炖的软烂得粉条上方点缀着两三片切得薄薄的肉片。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很好的吃食了。
“谢谢大姐!”人在屋檐下,该低头就低头,清萱迅速站了起来,扬起笑容,暗道,这个大姑子还蛮挺体贴的嘛。
说实话,这里的婚礼已经算是十分简单的了。若是像以前,郡主出降,不仅要很早起来梳妆,还要穿着厚重的朝服,经过各种繁琐的流程,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就饿着肚子一直到晚上坐下,整个人都累得不行。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十分瘦弱,尖尖的下巴愈发显得眼睛大而明亮。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清澈的眼眸中俱是笑意,眼神柔和。陆建红暗自点头,一个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为人,这个刚进门的弟妹看起来也是个贤惠的。
“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客气的?”陆建红笑了笑,“快吃罢!我先出去忙了,等会儿东子就回来了。”
说完,陆建红推开房门就出去了。
等了快一天,都没有吃过一粒米,清萱自是腹中饥饿,只是看到那杂面窝窝头,心中有些纠结,这东西真的可以吃吗?
“咕咕”,房内突然有声音响起,清萱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肚子,她是没有食欲,可不代表这具身体不饿啊!
盘子中的杂面窝窝头,被一只细瘦的手轻轻拿起。清萱闭上眼睛,轻轻地咬了一小口,粗糙干涩,咀嚼了十几下之后竟然有一些甘甜。
等陆维东进来时,就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微微蹙起眉头,正在秀气地吃东西,看到他进来,小姑娘眼中似乎闪过一丝慌张,飞快地咽下最后一口,手中还拿着半个窝窝头。
“这是大姐送来的。”清萱眨了眨眼睛。
“幸亏大姐心细,是我的疏忽,没想到你一天都没吃东西,以后不会了。”陆维东略带歉意,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去了部队,见到的女孩子少之甚少,体贴这种词向来与他无缘。
陆维东今年25岁,要不是爹娘着急,帮他寻了一门婚事,他结婚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呢。爹娘说,给他娶的李家姑娘模样不错,人也勤快,在今天之前,陆维东只是匆匆见过一面,没多大印象,既然爹娘着急,他对这个人也不讨厌,结婚也不是完全接受不了的事情。
更何况,今天在接到自己的小妻子时,感觉还不错。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沉静,眉目温婉,仿佛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额……”清萱在想,她该如何称呼她这位新出炉的丈夫,额驸?不不不。还是,直呼其名?
这里的人,年长的夫妻会互称“老头子”“老婆子”,年轻的夫妻会称呼名字,或者在家里的排行“老大”“老三”这样。
清萱舒了一口气,那还是直呼其名,“维东,你今天也喝了酒,恐怕也没吃多少。大姐送来的食物也不少,你多少也吃点。”
陆维东一进门,清萱就嗅到了她也他身上淡淡的酒气。以她参与叔叔弟弟们的婚礼的经验,新郎总是要被灌酒的。
当然,这还包括一个原因,陆维红送来的食物,量不少,但是清萱实在吃不完。清萱自幼锦衣玉食,但她知道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从来不会浪费粮食。更可况,在这个时代,本就是缺衣少食,再浪费粮食岂不是天理不容了。
“好。”媳妇的关心,陆维东当然要应下。
新婚的小夫妻,一起解决掉剩下的窝窝头和菜。
第三章 和谐相处,奇怪的地方
已经光了的盘子被放在桌子上。
清萱僵着一张脸坐在床边,接下来呢?新婚之夜,洞房花烛。洞个鬼的房哦!上辈子和那个不着调的丈夫成婚五年,两人是空担着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难道这辈子居然要和一个才见了一面的人做夫妻?清萱觑了陆维东一眼,这人倒是生了一副好皮相,身材高大,剑眉星目,神采奕奕。
两人目光相交,陆维东看了看窗外,白色的月轮已经挂上了夜幕,点点星子点缀在夜空之中,陆维东说道:“时间也晚了,不如早些洗漱休息。”
一天忙碌下来,俱是满身尘汗,各自洗漱。等陆维东再进来,登时一愣,床上就那么一床薄被,被清萱严严实实地裹在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床,只有一只孤零零的枕头,陆维东有些发蒙。
这是几个意思?莫非是自己的小媳妇见到自己害怕?还是说陆维东轻轻地推了一下清萱,清萱转头,一双好看的杏眼警惕地盯着他,那水汪汪的杏眼等得远远地,却没什么威慑力,倒像是炸了毛的小猫,十分可爱。
陆维东径直脱了衣裳,躺在了那空着的半边床,很自然地卷了一半被子盖在身上,“天不早了,赶紧休息吧!”
天气还不算冷,即使不盖被子也不会冷。陆维东又是当过好几年兵的人,身体结实得很,哪里会怕冻着。只是陆维东这人是个要面子的,哪能新婚之夜就被媳妇晾在一边,当然是要想办法以退为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