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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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是足够两个人睡的,被子也是够盖的,可惜有一部分被清萱压在身下,因此被子里的两个人稍微一动,就会碰到对方。
  这不,陆维东一个翻身,就碰到了清萱的手臂。清萱像被烫到一样,差点就要叫出声,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陆维东目光灼灼地看着清萱,“你放心,我晚上不打呼噜也不讲梦话!”
  “我也不讲梦话的。”清萱自小睡觉习惯就好,也没见过身边哪个伺候的人会打呼噜讲梦话的,毕竟有哪个守夜伺候主子的奴才自己睡大觉睡到打呼噜讲梦话的?
  清萱心道:这人说着要休息,也不闭眼,指不定在打什么鬼主意呢!转念一想,新婚夫妻,洞房花烛也在情理之中。清萱暗自叹气,这桩婚事本就是陆维东和李建英的,她平白占了这小姑娘的身子。说来,倒是陆维东无辜了,平白无辜地娶了一个换了芯子的妻子。她既然代替了这个小姑娘,也该替她走完这一生。
  陆维东低笑一声,“媳妇儿,你是不是也不困啊?”
  “混叫什么?”少女含羞带怒的声音更像是娇嗔,更让陆维东觉得清萱是害羞,给足了陆维东勇气。
  一只炙热的爪子已经悄悄从被子底下抓住了柔软的小手。陆维虽然没有和女孩子接触过,可是在部队的时候,没少听兄弟们侃大山,实战经验是没有,可是理论是多得多。
  因此,陆维东判断媳妇儿是害羞了,因此要循序渐进才好,先拉个小手,见清萱没有一把甩开,自然是要得寸进尺的。
  清萱对陆维东也说不上抵触,毕竟这人皮相非常不错,打眼看来,还算顺眼,总之是比她那个金玉在外败絮其内的挂名夫君看起来好上太多。
  就这样,两个还不熟悉的新婚夫妻到底是做了真夫妻。
  浑身酸软无力的清萱,昏昏沉沉地想着,还真是疼,接着就进入了梦乡。
  月光之下,少女沉静的睡颜静谧美好,陆维东心满意足地搂住自己的小媳妇也入睡了。
  睡梦之中的清萱却来到一个熟悉的所在。崇阁巍峨,层楼高起,入门便是曲折游廊,台阶之下便是大小各异颇有野趣的平滑鹅卵石铺成一条小路。庭中种着梁柱高大的银杏树旁边挨着一株丹桂。
  房舍周围还有许多奇花异草,有就地丛生,也有牵藤引蔓,挂在房檐绕着门柱,譬如翠带招摇,芳香浓馥。
  这里分明是清萱住了好几年的府邸!清萱出嫁时,父王给准备了好些嫁妆,不说首饰布匹,就是土地庄子都有好些,是真正的十里红妆。
  在出嫁后,清萱是住在了属于自己的府邸里。
  清萱推开房门,转过屏风,只见一面紫檀木的水银镜,镜中清晰地映衬一张雅美娇贵的脸庞,眉若春山含翠,眼胜秋水无尘,琼鼻朱唇。青丝绾做随云髻,斜插三只嵌珠素银簪并一只累金海棠花枝步摇,长长的流苏垂在耳畔。身上穿着一件交领鹅黄衫子,底下是一条月华裙,腰上挂着一只青天碧水的香囊并一块温润的羊脂玉佩。
  清萱倚在贵妃榻上,摸了摸脸。难道刚才的一切只是做梦吗?可是,为什么,会那么真实呢?
  不对,好像有哪里不对,若刚才的一切只是做梦,那她为何是清醒地站在这里?她不是因为落水昏迷,怎么会清醒站在这里?
  而且,这偌大的府邸中,竟然是一个下人都没有,除了虫鸣鸟叫,一丝人声都不闻。果真,一个人都没有见到。
  花木掩映,亭台楼阁,无不精美,可偏偏寂静的可怕。
  “怎么会这样?”清萱不可置信地环顾四周,还是没有见到任何人。“江蓠?九问?你们都在哪里?再不出来,本宫可要生气了!”江蓠是清萱的贴身侍女,九问是清萱的暗卫。
  在呼唤了几遍依旧没有得到回应,只留余音回荡。
  清萱还是不甘心,想要到府外看看,究竟是是什么情况。对于自己居住了五年的府邸,清萱很清楚它的布局,一路走到大门口,朱红色的大门紧紧关闭,清萱推了推门,抽掉了后面的横木,然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去推那门,那大门依旧纹丝不动。
  纤细洁白的手放在在朱红色的大门上,愈发显得那双手纤长如玉,十指纤纤,可是清萱却觉得有些奇怪,狐疑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她虽然体弱,可也是从小练习骑射的,好歹也能拉得起四力的弓,如何连一扇门都推不开,当然,这种沉重的大门,本来就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开的。可是也不该推了半天这门连个动静都没有,更像是一堵墙一般。
  突然,一束白光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清萱不由得伸手一挡,随即眼前一黑。
  第四章 原来不是梦啊
  等再次睁开眼睛,面前不再是朱红色的大门,仍旧是一件简单布置的房子。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屋内,身旁躺着一个留着平头短发的男子。
  清萱伸手挡在眼前,遮住了眼中的复杂情绪,到底哪个才是梦境呢?道是庄周梦蝶,但是究竟是蝴蝶入了庄生的梦,还是庄生误闯了蝴蝶的梦呢?
  “媳妇儿。”清萱这边一有动静,陆维东也醒了。
  清萱一个紧张,就想抓起被子裹在身上,可惜动作太大,一不小心就扑倒陆维东身上,直接碰到了某人没有任何衣物遮挡的肌理分明的胸膛。
  四目相对,昨晚的亲密举动,不由得浮现在脑海当中,两个人的脸都红了。清萱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不是有意的。”
  然后像是被火烧了一样,赶紧裹着被子望床角缩了缩。
  陆维东有些好笑地看着清萱飞上红霞的双颊,小媳妇而这是害羞了呢。陆维东以飞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我先去洗漱。”然后留给清萱足够的空间来整理自己。
  清萱深吸了一口气,赤足下了床,打开衣柜。
  在昨天,属于李建英的衣服就随着清萱一起来到了陆家,陆家姐姐已经帮着把那些衣服放在了新房的衣柜中。
  不大的衣柜,也没放几件衣服。两件花布衫,一件小翻领的外套,两条宽大的裤子。这些衣服成色皆是半新不旧,好歹是没有打补丁的,不过,这衣服针脚细密,倒像是新衣。还有一套更旧的衣服和着一块土黄色的布料,被压在箱底。另外几件则是陆维东的衣服,一律军绿色。
  清萱有些发呆地看着这几件衣服,这衣服怎么穿?清萱摸了摸那衣服,布料粗糙,心情有些复杂,这借体还魂到底是苍天垂怜,还是特地来让她受苦来的?何苦来哉!
  自幼娇生惯养的小郡主,是养在富贵堆里,别说没穿过,就是见都没见过这样粗糙丑陋的衣衫!
  想到昨天还被嫌弃的所谓大婚服装,清萱就想向那套“的确良”衣服道歉,合着还有更差的!清萱忍不住扶额,也不对,昨日所见,那些村民身上穿的衣服也有许多粗布制成的,也只有少数人才穿得上那种被众人推崇的“的确良”。
  不过说句实话,那的确良看起来比土布好看些,但是不如土布舒服。
  至于首饰,那是提都不要提,大多数女性手上脖子上,头上基本上都是光秃秃的。
  清萱深深地忧虑了,这样的地方,人要怎样才能活下去啊!清萱面色纠结地拿着一件花布衫,想着今天到底该穿什么出去见人,总不能穿昨天的那一套吧?可是那套衣服还没洗呢。
  突然,清萱的目光却被左手手腕处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吸引住了。如果她记得没错,李建英的手腕上是没有什么红痣的!反倒是她自己,手腕处是有这么一颗红痣,仔细一看,那形状位置也是一模一样的。
  清萱伸手摸了摸,眼前景色大变,竟然又是昨天梦中所见的场景,只不过是以现在的身体直接进去的,这不,手上还拿着那件丑丑的花布衫。
  清萱匆匆地走进房间,临镜自照,镜中人穿着贴身小衣,腿上则是一条红色的裤子,及腰的长发被编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长发虽然,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打理,显得有些干枯,又因为睡了一夜,也很是凌乱。镜中的那张脸和她本人还有五分相似,一样的柳眉杏眼,只是瘦弱非常,下巴尖尖,更像是瓜子脸了,人也显得有些憔悴。
  清萱拿着那件花布衫走到内间,从首饰盒中取出了一块镶着各色宝石雕鸟兽花样的怀表,指针仍然在不停歇地转动。过了一刻钟后,清萱又摸了摸手腕的小痣,清萱惊愕地发现,她又回到了和陆维东的那间新房。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莫非是经书中所说的幻境?
  然而那块怀表还在手中。清萱猛地发现,房间内的光线依然是她没到那个幻境之前的,没有任何变化。难道她的府邸竟然成了一个所谓的幻境,在里面待多久都不会影响现实的时间。
  这时,门外传来各式各样的声响,陆家人陆陆续续地开始起床洗漱了。清萱心神一动,至于这个时间的问题,还是要等到日后有空再验证。
  目前还是要先洗漱好,出去和陆家人打个照面。清萱咬咬牙,一个狠心,还是挑了一红底碎花的上衣和一条蓝色的裤子,把头发梳理完毕,编成一条松散的辫子,用红色的头绳绑好,从耳后垂至腰间。
  清萱推开房门,看到明晃晃的阳光,恍如隔世,正对上陆维东含笑的眼睛。
  “英子起来了?”一个有些沧桑的女声响起,这个声音是陆维东的母亲,林翠莲。“你大嫂刚开始做早饭。”
  林翠莲对新媳妇的态度还算不错,毕竟是自己挑中的儿媳妇,又勤快能干。
  “娘,我今天起晚了。”清萱从来没有经历过婆媳关系,毕竟她不管嫁到哪家,都不需要向婆家人伏低做小。她的祖父是当今天子,她的父王是当朝亲王,她为君,她的夫君为臣,哪有君向臣低头的道理。但是清萱是个聪明人,她很清楚所有做婆婆的都喜欢温柔知礼的儿媳,这个例外在皇家媳妇的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
  “不晚不晚。”林翠莲见清萱一脸谦逊表示非常满意,刚进门的新媳妇自然是不用干活的,前一夜是新婚之夜,小夫妻贪欢也是常有的事。只是若果真睡到日上三竿,婆家人指不定以为是怎样的懒婆娘呢。
  清萱起床的时间也不算晚,毕竟还有更晚的呢,陆家老小陆维军和老三媳妇王小芬带着儿子陆小宝才刚晃晃悠悠地出来洗脸。
  陆小宝刚洗完脸,就扑到林翠莲怀里撒娇弄痴,“奶,今儿早上吃啥?”
  “今儿个是你大娘做的,红薯稀饭和贴饼子。”林翠莲抱起陆小宝,慈爱地说道。
  闻言,陆小宝高兴地拍了拍肥短的小手,“是大娘做的啊!大娘做的饭就是好吃!”
  “爹、娘、当家的、二弟、三弟、二弟妹、三弟妹,吃饭了!”陆家长媳张燕在厨房里高声喊道。
  陆大哥陆维扬忙去搬了桌子放在院中,此时的阳光还不强烈,坐在院子中吃饭也很是合适。
  第五章 差别对待
  到了饭点,当然是搬桌子的搬桌子,拿凳子的拿凳子。清萱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也表现一下,毕竟在李建英的记忆中,吃饭前还要端菜什么的,这里可不是她的府邸,一到用膳的时间,就有下人把一切准备停当,只等她来用膳。
  清萱走到厨房,就看见一个穿着蓝布衫面容清秀朴实的女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
  这个女人正是陆维扬的媳妇,张燕。
  张燕正忙着盛饭,清萱对着张燕扬起了一个笑容,“大嫂,我来端饭吧!”
  张燕被那粲然的笑容晃了晃,抿唇一乐,看起来这三弟妹倒像是个贤惠人,比老三家的强多了。
  当初王小芬刚进门,就仗着自己年轻颜色好把陆维军牢牢捏在手心里,平时也是个好吃懒做的,做饭做家务那都是三催四请的。更别提,王小芬生下陆小宝之后了,那更是觉得自己是陆家的有功之臣,干的活都是轻松的。
  对此,张燕也没有办法,谁让王小芬生了陆家目前唯一的一个孙子呢。张燕和陆维扬结婚十一年,只生了两个女儿,杏花,梅花。
  “行,这些是刚给爹娘盛出来的,你慢着点。”有人帮忙,当然是好事。张燕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当即指了指灶台上的两碗饭。
  两大碗红薯稀饭正放在灶台上,挺大的碗里面只盛了半碗多一些,里面是红薯块居多,米粒也只有几十粒的样子。其中一碗,还比另外一碗更少一些。
  早上就吃这样的早饭吗?清萱狐疑地看了看那两碗不同的红薯稀饭,那可以叫粥吗?分明就是米汤加了几个红薯块而已。
  不,或许这样的早饭,在这里就是习以为常的,譬如在李建英的记忆中,李家的伙食只会比陆家更差,在李家,早上所谓的稀饭就是清水煮的野菜红薯加上少的可怜的十几粒米而已。
  在这个年代里,就算是家里过的还可以的村民,做饭也是数着粮食的,男人们是壮劳力,吃的自然要好,女人们力气不如男人,连饭都只能吃男人的一半多一点点。
  清萱拧眉,暗自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把饭一碗一碗地端了出去,有了张燕的提示,又有陆维东在外照看着,清萱放的位置倒是没错。
  早饭就是红薯稀饭,配着切得细细的大头菜,以及一些饼子,被林翠莲均匀地分给陆家人。陆家的男人们,一人一个半,女人们一人一个。最后两个小一些的,被分给了陆维扬的两个女儿杏花,梅花还有陆维军的儿子陆小宝。当然,分得不是特别均匀,陆小宝的明显比陆杏花和陆梅花的都要多一些。
  陆杏花和陆梅花已经习惯了要让着年幼的堂弟,低头拿着饼一声不吭。
  等到大家长陆大中开始举起筷子,大家也都开始吃饭。
  陆杏花和陆梅花坐在张燕旁边,默默地啃着那块小小的饼。
  这一切清萱都看在眼里,不禁拧眉,男人出力大吃的东西多,女人吃的少,年纪小吃东西少,她都可以理解,可为什么陆杏花和陆梅花比那个陆小宝大了四五岁,分到的食物却比陆小宝还要少呢?
  清萱实在无法理解,都是自己的孙子辈的,怎么可以这样区别对待呢?
  “娘,杏花和梅花不是还要去打猪草吗?大早上的就吃这些,够吗?”陆维东突然出声问道。
  陆维东这几年很少回家,并不清楚自己的侄子侄女的不同待遇,平时也没仔细观察过。但是他看到清萱的目光不甚明显地在陆杏花,陆梅花和陆小宝身上游移,他也就看到了姐妹两个和陆小宝食物的区别。
  一个是白白的结实孩子,另两个是瘦弱伶仃的半大孩子。陆小宝天天倒是舒服,出去都玩疯了,两个小姐妹则是像个小大人,会帮着打猪草,给家里挣些许工分了。
  “东子,小宝是男娃,可是咱们老陆家的大孙子,当然要吃好。”林翠莲是一脸理所当然。
  “娘,杏花不是还要帮队里打猪草?都是半大孩子了,只吃这些东西可不够。”陆维东知道自己老娘的做法,对孙子的上心程度是比对孙女的强多了。
  但是也不能如此苛刻啊!都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又开始帮着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小姐妹两个加起来吃的东西还不如一个小几岁的弟弟。
  陆维东每个月都会把大部分津贴寄给家里,可以说是陆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对于陆维东的话,林翠莲还是很能听得进去的。
  在听到陆维东又重复了一边的话,林翠莲也明白陆维东的意思了。她这个二儿子,和其他孩子想法不一样,在部队待的时间久了,这想法啊,和村里人不一样,对待老大家的丫头片子和老三家的小宝那真叫一视同仁。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带给侄子侄女的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
  “哟!瞧我这脑子,人老了,这东西呀,也看不真切了。老大家的,锅里还有没有红薯稀饭?再给杏花和梅花添点!”林翠莲拍了拍额头,朝张燕努努嘴。
  张燕起身,“娘,还剩一些,我去两个丫头给添上。”
  其实,每次做饭都是按家里人口算好的,锅里还能剩多少东西呢。张燕转了身回来,陆杏花和陆梅花碗里也只是多了一些米汤和一点细碎的红薯块。
  陆维军和王小芬什么话都没说,反正又不是从自己嘴里抢食儿吃,只要分给自己的东西没少,剩下的怎么样就怎么样。
  “好了,都吃饭吧。”陆大中闷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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