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商人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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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围着看的所有人,此刻都是一个表情——目瞪口呆。除了这个表情,已经再没有什么可以表达他们现在的震惊,听完孟翰的介绍之后,所有人的脑海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这个,还能叫做马车吗?”
  普通的魔法袍魔法抗姓再高,也不可能抵抗七级的魔法。之所以七级魔法会成为大魔法师和魔导师之间的分水岭,就是因为七级魔法的威力,已经超越了六级许多,达到了一个质的变化。哪怕是再厉害的魔法袍,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也只能抵抗七级以下的魔法,绝无例外。除非穿着魔法袍的人是一位高阶法圣或者更高,才可能在只靠着魔法袍和本身魔力精神力的双重作用之下,抵抗七级或者更高的魔法。至于战士的铠甲,更不可能有防御七级魔法的可能。
  哪怕连天狼城堡的防御魔法阵,也不过就是七级而已。可问题是,人家那是城堡级的防御魔法,孟翰现在只有一辆车,就达到了七级的魔法防御。这哪里还能叫车,简直就是活动的安全城堡。坐在这样的车子里面,还用担心被偷袭吗?
  怪不得孟翰每次出征,都要坐着这辆马车,合着是因为坐在马车里,甚至比呆在军营的营帐当中还要安全。所有人都在想着,要是自己拥有这样的一辆车子,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哦,忘记说了,这车子,可是会飞的。”大家各自心中揣测的时候,孟翰却又想起来什么一般,补充了一句:“虽然范围不是很大,但是,至少能飞起来,不是吗?”车子在天狼城堡的上空那么久,这本来就已经不是秘密,何况还有安东尼侯爵这个老家伙从头到尾都看到孟翰坐在车子上的表现。
  “当然,这车子也不是那么的万能,还是有一些小小的缺陷。”说完优点,孟翰开始介绍缺点,既然要介绍,就要全方位的介绍。孟翰可不是那种指望做一锤子买卖的歼商,他要的是人们在明知道这车子有缺点的情况下,还是想要趋之若鹜的购买。即便没有钱,也得让那些普通的贵族把这个当成是他们的理想,就如前世的布加迪威龙一样。
  听到孟翰说起来缺陷,大家终于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孟翰身上,等着孟翰开口。孟翰也没有让大家久等,飞快的说道:“这车子要维持这种魔法抵抗和平常行走的状态时,需要消耗魔核。一枚三级魔核,只够十天的消耗。如果要是打算攻击的话,每天最多可以充入两次魔力,不过,那消耗的魔核就会更多。没办法,车子太重,十吨以上,如果不靠魔核来维持,普通的路面都会被它压坏。”
  相对于之前说的那些特点,只是消耗一点点的魔核,那还能称之为缺陷吗?不过没有人会和孟翰在这个问题上争论,孟翰说是,那就是。关键是,孟翰说的价格。
  三十万金币,如果照这样计算起来的话,还真如孟翰所说,一点都不贵。十二个封印了六级魔法的法杖,几乎就能价值至少六万金币。能防御七级魔法,至少又价值十万。连孟翰亲兵们使用的强弩和斗气都无法损伤车子,这个价值十万更加不成问题。然后,车子还能飞,在某些情况下,就意味着能够远远的避开战团。除非敌人有可以释放八级魔法的魔法师来攻击,可既然敌人这么强大,坐在车子里和在别的地方,还有什么区别?只这一点,就至少价值三万金币。
  这些加起来,已经有三十万金币,还没有计算车子里的豪华陈设。更重要的是,这车子,只要一个魔法学徒就能在里面艹控。哪怕身为贵族,找一个高级魔导师也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不过,找一个魔法学徒却轻而易举。如果要细究这里面的魔法内核的话,孟翰就是把价格再提高一倍,也不会有人有异议。
  “我订一辆!”大家都在惊叹着马车的奢华和安全的时候,侯爵大人已经大声的开了口。一边说着,侯爵大人一边还示威一般的看着大殿下,似乎在等着他也开口为自己订一辆。
  无疑侯爵大人要失望了。正如孟翰所说,大殿下正在考虑,自己到底舍得不舍得花费三十万金币来卖这样的一辆马车。这车子的确能值这么多已经毋庸置疑,也许大殿下咬咬牙,还能够砸锅卖铁的凑出来三十万金币,但是,和财大气粗的侯爵大人相比,他还差得远。
  “那你要多欠我三十万金币了。”孟翰冲着侯爵大人比划了一个手势,手势的意思是九十三万五千金币,这是连同之前的卖出那些贵族尸体以及安东尼侯爵之后孟翰的所有收入。如果算上那些贵族们订购兵器的六万多枚金币的话,孟翰仅仅就在这次战争中,做成了价值百万金币的生意。
  对孟翰来说,这场战争简直是大获全胜。收入一百万金币,还得了一个伯爵的爵位,以及一大片的沙漠领地。还有比他更能发战争财的吗?或许侯爵大人在政治上得到的更多,但单论实惠的话,还是以孟翰为最。
  “你的车子,会不会卖给公国以外的人?”就在孟翰说完这些之后,安东尼侯爵突然开口问道。他这一开口,又是让大家一阵注目。他现在只是战俘,作为贵族,他是有权利被赎回的,而且他的家人一定会赎回他,现在安东尼侯爵只是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机会而已。
  “对我来说,金币就是金币,并不区分是公国内的金币还是公国外的金币!”孟翰很是认真的向安东尼侯爵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同样阐述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我的买卖,一般不负责送货上门,要买的话,自己去黄沙城提货吧!”
  “你的弩箭呢?卖不卖?”安东尼侯爵早就发现孟翰亲卫们的那些弩箭不寻常,不过很稀奇的是,竟然没有人问,他只能自己打听。但他马上就发现,其他人同样很关注这个问题。
  孟翰亲卫们使用的折叠金属弩,在公国内已经是有名的威力强大,但却一直没有人开口询问过。也许大家都有同样的心思,这样犀利的东西,如果自己拥有的话,绝不会让别人得到。正是因为这样的默契,反而没有人去问孟翰金属弩的价格,反倒是让一个外国人问了出来。
  “卖!”孟翰毫不犹豫,干脆利落的回答道:“不过,这种弩因为要牵扯到复杂的工艺问题和昂贵稀少的材料问题,相对来说价格有点高。好吧,我承认,贵的离谱,我想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所以我推荐用另一种,就是这种弩的前一代的版本,除了不能折叠和稍微耗费点力气之外,威力比这个只强不弱,而且可以大批量的供货。每一具,只需要十个金币,同时奉送五支精钢短矢。”
  安东尼侯爵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很满意的退到了侯爵大人身后,不再多说什么。孟翰只要卖东西就行,大不了到时候自己回到自己地盘上,组织一个商队过来购买就是。安东尼侯爵想通这一点,脸上的神色很满意,仿佛早已忘记了孟翰在领主府的时候对他的不客气。
  哗,孟翰的话,引起一阵喧哗。孟翰的金属劲弩,早已是远近闻名,这种远程大威力的攻击武器,孟翰居然毫不考虑的就决定出卖,委实是他们想不到的。早知道这样的话,他们一定会为自己的亲卫们多配上几具。这绝对是杀人的好东西,同样也是保护他们的时候不可多得的利器。
  “你早说啊!”侯爵大人哭着脸埋怨,早知道你连这种弩都卖,他绝对会在战前给自己的一些心腹护卫配备上一些,不过现在也不迟。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战后和我的管家联络。”看看没有人再说话,说完这些,孟翰直接登上了马车,身后黛米和乔伊朱莉也都跟着上去,马上有亲卫赶着马车离开了营门。
  今天已经很显眼了,不说卖给大家的军功,再加上后来的军械,马车,想必一定会在贵族们当中嫌弃一场扩军备战。兵器强弩一定会有人抢破头,至于马车,那些人会不会动心,孟翰并不会关心。超级的奢侈品,能卖出一辆是一辆,没听说布加迪威龙是几百上千的往出卖的,要的就是这个派头。反正看他们如同狼一般盯着马车的目光,孟翰还不觉的有贵族会对此不感兴趣。只有买不起的,还没有不想买的,这就是孟翰要达到的效果。
  这样一来,似乎大家都失去了在营门口互相置气的兴致,很快的就各自回到各自的地盘。因为明天联军援军就很可能过来,所以大家会连夜进城,然后修整城堡进行防守,一夜之间都是闹哄哄的。
  但经此一次,也让所有人对孟翰再次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首先大家一致同意的,就是孟翰绝对是个赚钱高手,而且还是别人学不来的那种,哪怕把黄沙城谋夺了,似乎也无济于事。第二点,就是孟翰绝对是个歼商,而且还是什么都卖的歼商。看看他都卖了什么?兵器,强弩,马车,黄沙城的乱七八糟,丝绸,甚至还有贵族的尸体。
  这样的认识,也让所有人都多了一个明悟,和孟翰,用金币打交道是最直接的,反正需要的就可以从他这里买到。至于想要他的产业,如果大家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的话,还是轻易不要动这样的心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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