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翻云刀
“老人家,你先出去吧,我有些私人的话题跟他聊聊。”楚江转头道。
“是。你们……聊,我……去给您倒一杯酒,自家酿的酒。”老人战战兢兢说完之后,就出去了,握着菜刀的手一直颤抖不已,膝盖也一直颤抖着。
楚江看见老人出去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瘦小青年什么都说不了。
“哦,原来你的嘴巴被臭袜子塞住了。”楚江用臭袜子抓弄过海市四少,曾经一度被誉为袜子狂魔,今天流星也用上了臭袜子,于是笑了笑,大有臭味相投的感觉,而后给了瘦小青年一巴掌。
“啊!”瘦小青年的牙齿带着袜子掉了出来,惨叫一声,然后顾不得疼痛道:“我叫洪明清。”
这个时候老人真的拿过来一壶酒,还有一个杯子,楚江接过道了一声谢谢,老人又出去了。
楚江先扯断洪明清身上的绳子,再倒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说道:“洪明清,我请你喝一杯酒吧。”
洪明清吃惊地睁大眼睛,用力捏了一下被绑的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他真的搞不清楚,这个时候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还有心请他喝酒。
难道是毒酒?
“放心吧,我们如果要杀你,流星也不会把你留给我,我也不屑于用毒酒。”楚江看透了洪明清的心事一样,缓缓道。
洪明清只有接过酒杯,头一仰,一饮而尽,即使是毒酒,他也得喝啊,不然死的更快。
“很好,现在酒已经喝了,我问你答,若敢骗我,我会让你死的很惨。”楚江冷冷道。
“是……”洪明清答道。
“包袱里面是什么?”
“金丝甲。”
“金丝甲?”
“是,就是传说中的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什么枪?”
“听说子弹都打不进去。”
“那岂不是成了防弹衣?”
“不,防弹衣只是能挡一挡子弹,但是挡不了刀剑。金丝甲不但能当普通的子弹,也能挡宝刀宝剑,是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护身宝物。”
洪明清不厌其详地解释起来。
楚江闻言,淡淡一笑,在武林中应该算是一宝,但是在咱江哥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自古至今,武林就是这样,不是为了什么武功秘籍斗得你死我活,就是为了神兵利器斗得我活你死——除了干干这些,这些武林人士好像没事做一样。
“解释挺详细的,再喝一杯。”楚江笑着又给洪明清倒了一杯。
由于太突兀,洪明清接过后,手一抖,将酒溅了一些。
这杯酒似乎比第一杯酒更加突兀。
“美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以后你要记住。”楚江有点不高兴道。
洪明清用双手端着酒杯,还担心将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部喝干净。
楚江似乎也禁不住这酒香,也不用酒杯,直接抡起酒壶,凑近嘴,直接喝了起来。
也许这酿酒老人担心得罪楚爷,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好酒,楚江喝完之后赞不绝口。
“第二个问题,金丝甲谁托付你们公司送的,送给谁?”楚江忽然又问。
“是……豪门世家欧阳家,托付我们公司运到海市,送给天下盟盟主夏侯勇。”洪明清略微犹豫,还是说了。
“哦?”楚江淡淡一笑,似乎更感兴趣了,不就是一件金丝甲吗,竟然牵扯出了豪门世家,还涉及到了北方第一大帮天下盟的身上。
有趣,实在是有趣!
咱江哥就是如此乐观,每当遇到更大的挑战时,从不气馁,反而大呼有趣。
在他的眼中,人生的精彩部分,就是由挑战组成的。
征服美女也是一种挑战——只要别成为桃花劫。
至于洪明清呢,显然是藏匿在物流公司的武林人,而作为武林人谁对金丝甲都会垂涎三尺。
他显然不是疾风刀钱雷的对手,于是就一直等待机会下手。
农家乐大堂中,楚江和流星出现后,因为对包袱不感兴趣,于是就给他提供了机会。
后来他遇到天山童姥的门人,首先将矛头指向一个物流员工,而后又把一切推到楚江身上,只是有时候聪明反被聪明误。
无论是楚江死,还是天山童姥的门人死,对于他来说都是好消息,最好同归于尽。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天山童姥门人没死,还引来了楚江和流星。
“金丝甲在哪?”楚江终于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
洪明清脸上很艰难地挤出笑容:“我……真的不知道。”
楚江摇头叹气道:“我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你让我失望了。”
“我真的……不……”洪明清赔笑道。
“你喝了我的酒,还想骗我,把酒还给我吧。”楚江忽然沉下脸,说道。
“啊!”洪明清心头一颤 “我……再向老人买。”
“我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两杯,再买的的我不要。”楚江咧嘴道。
咱江哥的话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你只要把刚才喝下去的两杯还我就可以,一点也不过分。
可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还能吐出来吗,即使能吐出来,也不一样吧。
强人所难,咱江哥就是把强人所难的话说的如此堂皇。
因为此刻楚江手握洪明清的生死,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洪明清怔了怔,直擦汗水,他此刻仿佛明白了楚江刚才请他喝酒的用心:“但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怎么办?”
“很简单啊。”楚江手腕一翻,多了一把短刀,他虽然不像罗帅一样,整天以匕首耍酷,但是平时也是短刀不离身的,只是一般情况下,他不喜欢亮兵器。
遇到一般的混混,不值得他亮兵器;遇到异化战士,必须靠特别的血脉。
此刻遇到的是武林人士,或许接下来遇到的会越来越多,于是他不得不亮刀——至于特别血脉呢,他当着他的美女师傅发过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对付神州的武林人士,绝不用上特别的血脉。
这把短刀是他的美女师傅送给他的唯一礼物,朴实无华,却有着荡漾的名字:翻云刀。
传说跟覆雨剑是一对。
不知道那把覆雨剑在谁的手中?
此刻刀光一闪,已经抵在洪明清的胸膛。
“酒既然被你喝了,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了,原来的酒就流出来了。”楚江一字一顿,冷冷道。
“是。你们……聊,我……去给您倒一杯酒,自家酿的酒。”老人战战兢兢说完之后,就出去了,握着菜刀的手一直颤抖不已,膝盖也一直颤抖着。
楚江看见老人出去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瘦小青年什么都说不了。
“哦,原来你的嘴巴被臭袜子塞住了。”楚江用臭袜子抓弄过海市四少,曾经一度被誉为袜子狂魔,今天流星也用上了臭袜子,于是笑了笑,大有臭味相投的感觉,而后给了瘦小青年一巴掌。
“啊!”瘦小青年的牙齿带着袜子掉了出来,惨叫一声,然后顾不得疼痛道:“我叫洪明清。”
这个时候老人真的拿过来一壶酒,还有一个杯子,楚江接过道了一声谢谢,老人又出去了。
楚江先扯断洪明清身上的绳子,再倒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说道:“洪明清,我请你喝一杯酒吧。”
洪明清吃惊地睁大眼睛,用力捏了一下被绑的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他真的搞不清楚,这个时候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还有心请他喝酒。
难道是毒酒?
“放心吧,我们如果要杀你,流星也不会把你留给我,我也不屑于用毒酒。”楚江看透了洪明清的心事一样,缓缓道。
洪明清只有接过酒杯,头一仰,一饮而尽,即使是毒酒,他也得喝啊,不然死的更快。
“很好,现在酒已经喝了,我问你答,若敢骗我,我会让你死的很惨。”楚江冷冷道。
“是……”洪明清答道。
“包袱里面是什么?”
“金丝甲。”
“金丝甲?”
“是,就是传说中的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什么枪?”
“听说子弹都打不进去。”
“那岂不是成了防弹衣?”
“不,防弹衣只是能挡一挡子弹,但是挡不了刀剑。金丝甲不但能当普通的子弹,也能挡宝刀宝剑,是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护身宝物。”
洪明清不厌其详地解释起来。
楚江闻言,淡淡一笑,在武林中应该算是一宝,但是在咱江哥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自古至今,武林就是这样,不是为了什么武功秘籍斗得你死我活,就是为了神兵利器斗得我活你死——除了干干这些,这些武林人士好像没事做一样。
“解释挺详细的,再喝一杯。”楚江笑着又给洪明清倒了一杯。
由于太突兀,洪明清接过后,手一抖,将酒溅了一些。
这杯酒似乎比第一杯酒更加突兀。
“美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以后你要记住。”楚江有点不高兴道。
洪明清用双手端着酒杯,还担心将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部喝干净。
楚江似乎也禁不住这酒香,也不用酒杯,直接抡起酒壶,凑近嘴,直接喝了起来。
也许这酿酒老人担心得罪楚爷,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好酒,楚江喝完之后赞不绝口。
“第二个问题,金丝甲谁托付你们公司送的,送给谁?”楚江忽然又问。
“是……豪门世家欧阳家,托付我们公司运到海市,送给天下盟盟主夏侯勇。”洪明清略微犹豫,还是说了。
“哦?”楚江淡淡一笑,似乎更感兴趣了,不就是一件金丝甲吗,竟然牵扯出了豪门世家,还涉及到了北方第一大帮天下盟的身上。
有趣,实在是有趣!
咱江哥就是如此乐观,每当遇到更大的挑战时,从不气馁,反而大呼有趣。
在他的眼中,人生的精彩部分,就是由挑战组成的。
征服美女也是一种挑战——只要别成为桃花劫。
至于洪明清呢,显然是藏匿在物流公司的武林人,而作为武林人谁对金丝甲都会垂涎三尺。
他显然不是疾风刀钱雷的对手,于是就一直等待机会下手。
农家乐大堂中,楚江和流星出现后,因为对包袱不感兴趣,于是就给他提供了机会。
后来他遇到天山童姥的门人,首先将矛头指向一个物流员工,而后又把一切推到楚江身上,只是有时候聪明反被聪明误。
无论是楚江死,还是天山童姥的门人死,对于他来说都是好消息,最好同归于尽。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天山童姥门人没死,还引来了楚江和流星。
“金丝甲在哪?”楚江终于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
洪明清脸上很艰难地挤出笑容:“我……真的不知道。”
楚江摇头叹气道:“我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你让我失望了。”
“我真的……不……”洪明清赔笑道。
“你喝了我的酒,还想骗我,把酒还给我吧。”楚江忽然沉下脸,说道。
“啊!”洪明清心头一颤 “我……再向老人买。”
“我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两杯,再买的的我不要。”楚江咧嘴道。
咱江哥的话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你只要把刚才喝下去的两杯还我就可以,一点也不过分。
可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还能吐出来吗,即使能吐出来,也不一样吧。
强人所难,咱江哥就是把强人所难的话说的如此堂皇。
因为此刻楚江手握洪明清的生死,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洪明清怔了怔,直擦汗水,他此刻仿佛明白了楚江刚才请他喝酒的用心:“但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怎么办?”
“很简单啊。”楚江手腕一翻,多了一把短刀,他虽然不像罗帅一样,整天以匕首耍酷,但是平时也是短刀不离身的,只是一般情况下,他不喜欢亮兵器。
遇到一般的混混,不值得他亮兵器;遇到异化战士,必须靠特别的血脉。
此刻遇到的是武林人士,或许接下来遇到的会越来越多,于是他不得不亮刀——至于特别血脉呢,他当着他的美女师傅发过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对付神州的武林人士,绝不用上特别的血脉。
这把短刀是他的美女师傅送给他的唯一礼物,朴实无华,却有着荡漾的名字:翻云刀。
传说跟覆雨剑是一对。
不知道那把覆雨剑在谁的手中?
此刻刀光一闪,已经抵在洪明清的胸膛。
“酒既然被你喝了,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了,原来的酒就流出来了。”楚江一字一顿,冷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