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翻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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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你先出去吧,我有些私人的话题跟他聊聊。”楚江转头道。
  “是。你们……聊,我……去给您倒一杯酒,自家酿的酒。”老人战战兢兢说完之后,就出去了,握着菜刀的手一直颤抖不已,膝盖也一直颤抖着。
  楚江看见老人出去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瘦小青年什么都说不了。
  “哦,原来你的嘴巴被臭袜子塞住了。”楚江用臭袜子抓弄过海市四少,曾经一度被誉为袜子狂魔,今天流星也用上了臭袜子,于是笑了笑,大有臭味相投的感觉,而后给了瘦小青年一巴掌。
  “啊!”瘦小青年的牙齿带着袜子掉了出来,惨叫一声,然后顾不得疼痛道:“我叫洪明清。”
  这个时候老人真的拿过来一壶酒,还有一个杯子,楚江接过道了一声谢谢,老人又出去了。
  楚江先扯断洪明清身上的绳子,再倒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说道:“洪明清,我请你喝一杯酒吧。”
  洪明清吃惊地睁大眼睛,用力捏了一下被绑的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他真的搞不清楚,这个时候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还有心请他喝酒。
  难道是毒酒?
  “放心吧,我们如果要杀你,流星也不会把你留给我,我也不屑于用毒酒。”楚江看透了洪明清的心事一样,缓缓道。
  洪明清只有接过酒杯,头一仰,一饮而尽,即使是毒酒,他也得喝啊,不然死的更快。
  “很好,现在酒已经喝了,我问你答,若敢骗我,我会让你死的很惨。”楚江冷冷道。
  “是……”洪明清答道。
  “包袱里面是什么?”
  “金丝甲。”
  “金丝甲?”
  “是,就是传说中的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什么枪?”
  “听说子弹都打不进去。”
  “那岂不是成了防弹衣?”
  “不,防弹衣只是能挡一挡子弹,但是挡不了刀剑。金丝甲不但能当普通的子弹,也能挡宝刀宝剑,是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护身宝物。”
  洪明清不厌其详地解释起来。
  楚江闻言,淡淡一笑,在武林中应该算是一宝,但是在咱江哥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自古至今,武林就是这样,不是为了什么武功秘籍斗得你死我活,就是为了神兵利器斗得我活你死——除了干干这些,这些武林人士好像没事做一样。
  “解释挺详细的,再喝一杯。”楚江笑着又给洪明清倒了一杯。
  由于太突兀,洪明清接过后,手一抖,将酒溅了一些。
  这杯酒似乎比第一杯酒更加突兀。
  “美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以后你要记住。”楚江有点不高兴道。
  洪明清用双手端着酒杯,还担心将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部喝干净。
  楚江似乎也禁不住这酒香,也不用酒杯,直接抡起酒壶,凑近嘴,直接喝了起来。
  也许这酿酒老人担心得罪楚爷,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好酒,楚江喝完之后赞不绝口。
  “第二个问题,金丝甲谁托付你们公司送的,送给谁?”楚江忽然又问。
  “是……豪门世家欧阳家,托付我们公司运到海市,送给天下盟盟主夏侯勇。”洪明清略微犹豫,还是说了。
  “哦?”楚江淡淡一笑,似乎更感兴趣了,不就是一件金丝甲吗,竟然牵扯出了豪门世家,还涉及到了北方第一大帮天下盟的身上。
  有趣,实在是有趣!
  咱江哥就是如此乐观,每当遇到更大的挑战时,从不气馁,反而大呼有趣。
  在他的眼中,人生的精彩部分,就是由挑战组成的。
  征服美女也是一种挑战——只要别成为桃花劫。
  至于洪明清呢,显然是藏匿在物流公司的武林人,而作为武林人谁对金丝甲都会垂涎三尺。
  他显然不是疾风刀钱雷的对手,于是就一直等待机会下手。
  农家乐大堂中,楚江和流星出现后,因为对包袱不感兴趣,于是就给他提供了机会。
  后来他遇到天山童姥的门人,首先将矛头指向一个物流员工,而后又把一切推到楚江身上,只是有时候聪明反被聪明误。
  无论是楚江死,还是天山童姥的门人死,对于他来说都是好消息,最好同归于尽。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天山童姥门人没死,还引来了楚江和流星。
  “金丝甲在哪?”楚江终于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
  洪明清脸上很艰难地挤出笑容:“我……真的不知道。”
  楚江摇头叹气道:“我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你让我失望了。”
  “我真的……不……”洪明清赔笑道。
  “你喝了我的酒,还想骗我,把酒还给我吧。”楚江忽然沉下脸,说道。
  “啊!”洪明清心头一颤 “我……再向老人买。”
  “我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两杯,再买的的我不要。”楚江咧嘴道。
  咱江哥的话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你只要把刚才喝下去的两杯还我就可以,一点也不过分。
  可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还能吐出来吗,即使能吐出来,也不一样吧。
  强人所难,咱江哥就是把强人所难的话说的如此堂皇。
  因为此刻楚江手握洪明清的生死,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洪明清怔了怔,直擦汗水,他此刻仿佛明白了楚江刚才请他喝酒的用心:“但是……酒已经喝到肚子里面去了,怎么办?”
  “很简单啊。”楚江手腕一翻,多了一把短刀,他虽然不像罗帅一样,整天以匕首耍酷,但是平时也是短刀不离身的,只是一般情况下,他不喜欢亮兵器。
  遇到一般的混混,不值得他亮兵器;遇到异化战士,必须靠特别的血脉。
  此刻遇到的是武林人士,或许接下来遇到的会越来越多,于是他不得不亮刀——至于特别血脉呢,他当着他的美女师傅发过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对付神州的武林人士,绝不用上特别的血脉。
  这把短刀是他的美女师傅送给他的唯一礼物,朴实无华,却有着荡漾的名字:翻云刀。
  传说跟覆雨剑是一对。
  不知道那把覆雨剑在谁的手中?
  此刻刀光一闪,已经抵在洪明清的胸膛。
  “酒既然被你喝了,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了,原来的酒就流出来了。”楚江一字一顿,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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