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大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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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队在行走三天后,已经离开了朔方的警戒圈,在选择一个背风的山坳扎营后,云烨把车队的头面人物全部找来,在一座大帐篷里开会,待众人坐定了,云烨掏出怀里的军令,对众人说:“这次调我们前往中军大营的李帅手令是假的。”
  程处默依然大大咧咧百无聊赖,孙思邈面无表情似乎早就太上忘情,唯有许敬宗脸色大变,取过文书仔细观瞧,半晌才抬头问云烨:“侯爷,这文书不假,字迹和大总管印都没有问题,若有问题柴大总管不会看不出来。”
  作为一个文人,许敬宗无疑是合格的,他见过李靖的字,在官场浸淫多年,辨认印鉴的本事早就精通无比,他说这文书是真的,就不会有假。只可惜,他太低估了这世界上魑魅魍魉的手断了。
  “老许,你没有说错,字迹出自李靖之手无疑,大总管印鉴也是李靖的无疑,只不过有人把这封勒令我回京的文书,裁剪之后,就变成了命令我前往军中效命的文书。”云烨第一次脸色凝重。
  许敬宗又拿起文书仔细观看,很长时间后才抬起头一脸的茫然,他是自是看不出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水晶石磨制的放大镜递给了他,示意他再看看。
  不明所以的许敬宗拿着放大镜,不知怎么使,在一不小心掠过眼前后,猛然一惊,把放大镜放在眼前,一只硕大的眼睛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许敬宗有些羞愧,觉得自己像个土包子,在弄明白放大镜的用法之后,就用放大镜仔细看看文书,现在,上面的纸张断层清晰可辨,他长吸了一口气对云烨说:“侯爷,这封文书果然是假的,能伪造出这样文书简直是巧夺天工。”说完把文书还给了云烨,把放大镜很顺手的揣进自己的怀里。
  忿忿不平的孙思邈从他怀里把放大镜夺过来,小心地放进一个垫着绸布的木盒,最后才放在怀里。许敬宗摸摸鼻子,有些羞赦,第一次不告而取还被人抓住,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老许,等回到京城,我送你一个,这件是孙道长的宝贝,我也是求了半天,才肯给我用一会。”现在云烨想通了,书院里不能只有道德君子,也必须有几个腹黑男,比如许敬宗这样的,只是招这样的人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对书院有很强的认同感,没有这个前提,贸然招进来,只会是祸害。
  听云烨这么一说,许敬宗的脸色好看了许多,这世上还没几个人可以给孙思邈脸色看,被他羞辱,谈不到丢面子。
  “侯爷,既然你早发现文书是假的,为何还要冒险出城,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侯爷失策了。“”其实最早发现文书不对劲的不是我,是孙道长,我只是好奇,李大总管是不会这样来折腾我的,哪怕我犯了错,他最多勒令我回长安,哪有让我不顾危险千里奔波的道理,说句自大的话,我若是出了岔子,他李靖还负担不起,所以拿了文书找找孙道长商议,谁知道孙道长居然闻出文书上有一股子药水的味道,再用放大镜一看,就一目了然了,说到这里小子还要感谢道长的救命之恩。否则,我们进了鬼门关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云烨说完就朝孙思邈拱拱手。
  “哼!老道早就要你韬光养晦,老老实实的呆在书院不要招摇,你听过一次吗?这次让人算计也好,好好长点记性。”孙思邈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怒容,变得生动了。
  “我找了柴总管,把他接到的文书检查了一遍,他的没问题,看来这次有人是要针对我呀,公输先生从伪造手法上看出了隐世门派的影子,这些不知死活的东西,还在妄想着长生,真是死性不改。”云烨很瞧不起那些无法面对死亡的懦夫。
  “柴总管没有安排后手吗?我们的力量还是有些单薄了。”许敬宗开始担心自己这些人的处境了。
  “我们身后三十里有五百精骑,只要我们发出信号,坚持半个时辰,他们就会赶来,老子就不信有那个隐世门派可以在半个时辰里把我们这支队伍干掉。”程处默晃晃拳头,说的斩钉截铁。
  “他们把我引出来,我估计不会是要干掉我,否则在朔方,还是长安都有的是机会,在这个冰天雪地里,废这么大的劲,大概是有事情要对我说,又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就装神弄鬼的骗人。咱们装作不知,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们有什么鬼花招,我也想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兴趣。”
  开完会,老庄和老牛的护卫头子去给辅兵们一一传达,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公输甲则给弩车上好箭,准备了三条弩弦,随时准备上弦,看到一切准备妥当,云烨就回到小山洞里睡觉,辅兵们沿着山坡挖了一排的山洞,都不大,勉强可以睡下两个人。
  夜很深了,由于烧好的石头渐渐冷却,山洞里慢慢有了寒意,程处默没有睡着,披着羊皮,握着横刀,盘膝坐在羊皮上,洞里的油灯发出昏暗的亮光,黝黑的铠甲闪烁着慑人的寒意。
  一夜的紧张一无所获,没有人来打搅,甚至连野狼都没有一只。在昏暗的天光下,车队又要开始出发,既然要装作和李靖会和,那么一却就需要像模像样,连自己都觉得假,怎么骗别人?云烨决定就去找李靖,到时候拿假文书吓吓他,看能不能再捞些好处,何绍那里还有一大堆铜钱呢,他可不准备把铜钱再运回长安,那样做不经济。
  程处默一夜没睡依然精气十足,他不坐爬犁,而是骑着马,手上戴着一双皮手套,提着他的马朔,不离云烨左右,许敬宗卧在棚子里,念着书,声音有些大,知道他紧张,还好,没有到失态的地步,千古大阴人到底是不同凡响,大奸大恶之辈也是大智大勇之人这句古话诚不我欺啊。
  太阳还未升起,地平线尽头还是一片迷雾,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支驼队,云烨的车队立刻停了下来,所有的辅兵也各自给弩上了弦,这次出行云烨装备了很多的弩,基本上每个人有两把,在小规模冲突中有谁可以突破这样密集的攒射。
  对面的队伍里出来一个人,用手抚胸施礼大声说:“我们是安拉的子民,是在大草原上做生意的商人,尊贵的将军,请允许我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将军可以同意我们继续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做生意。”说完,后面有人捧出一个精美的银盘,上面堆满了各种精美的银器。
  云烨的战马停在二十米开外,程处默就在他身边,全身铁甲如同魔神在世。车队也迅速围成了一个圆圈,看到自己的部下做好了准备,云烨看看刚刚露头的半轮红日,问那个商人:“你确定你们是安拉的子民?”
  “是的,我的将军,我们从遥远的麦地那来到这片安拉赐福的土地,就是为了把安拉的旨意传播到四方,做生意只是顺带的而已,尊贵的将军,我的驼队里有最好的美酒,还有美丽的波斯处女,尊贵的将军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云烨叹口气,看看驼队后面隐隐绰绰的人头,对那个所谓的大食人说:“你说的很好,只是现在是日出时候,再说了。酒对莫斯林是原罪,你们这是在找死,怨不得我。”说完这些话又对程处默说:“活捉这个人。”
  云烨拨转马头就跑回来车队,程处默轻磕马腹,胯下的骏马就猛的往前一窜,就朝着大食人追了过去,驼队后面涌出大批骑兵,向着车队冲杀过来,他们的武器很怪,都是弯刀,更奇怪的是他们没有弓箭。
  逃跑的大食人还没有跑几步就被程处默追上,马朔在他的后背猛抽一记,大食人就吐着血飞了起来,程处默纵马掠过,俯身抓住他的腰带,就把他横放在马背上,转回车队。
  大食人的驼队散开,数百匹高头大马如同铁流,嗷嗷叫着冲下小山坡。
  公输甲扯下弩车上的麻布,对着人最多的地方,扳动了机弩,一声仿佛撕裂布匹的声音传来,冲在最前面的大食人胸前瞬间就多了一个大洞,身体也被攻城凿高高的带起,朝后面摔下去,当攻城凿动能消耗光的时候,有三个大食人被串在五尺长的攻城凿杆上,顷刻间就被冲锋的战马踏成肉泥。
  大食仿佛并不畏惧死亡,依然疯狂的催马,要把马的速度提到最高,又是两只巨箭飞了出去,每只都恰好攻击在大食人冲锋队形的尖角,每一支巨箭都会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
  乱奔乱跳的无主战马稍微阻挡了一下大食人的速度,这时,老庄已经下令前排的弩手扣动扳机,上百根黑色的弩箭嗡的一声就飞了出去,这些都是纯钢打造的特殊的无尾弩箭,速度比普通的有尾弩箭快得多,大食人的皮制盾牌根本就不能给他们以保护,三棱的箭簇轻易地割裂了皮盾,深深的扎在他们的身体里。
  混乱的战场上云烨发现自己清醒无比,没有半点不适,由于处在下风位,风卷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居然很享受的长吸了一口气,似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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