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被遗忘的人
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一丛丛、一片片灰绿色的草,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有的已经开了花,一种白色的花。它叫狼毒花。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年也一样,狄仁杰特意拜托驼队给师父送来了强盗准备攻击的地点和时间。
黑风彻底的对自己的族人和祖先失去了最后的爱意和敬意,他只想快快的把这十年过完,只要立下足够多的功勋就能搬到关内去住,他打算在长安开一家酿酒的小店铺,专门酿造葡萄酿,安安生生的把这辈子过完。
所以他就将那伙吐蕃强盗每年到来的时间和集结的地点都告诉了狄仁杰,往年那伙强盗的粮草就是楼兰人提供的。
今年,那些强盗又派人来了,狄仁杰就让黑风继续给强盗提供消息和粮草,幸喜若狂的程处默原本想把这股强盗一口吞掉,结果发现,今年的强盗非常的反常,他们居然在集结,不管大股的强盗,还是小股的强盗,准备抱团了。自己的三千人马实在是不够,只能向云烨传递信息,希望云烨能够在强盗i出现的时候赶到若尔盖。
消息的来源并不止一处,狄仁杰知道,云烨也知道,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功劳安在了黑风的头上,楼兰不远处的鄯善城里的那个卖羊肉汤的汉子,被他们师徒同时从这份功劳中抹去了,现在还不到那个人出现的时候。
鄯善国早在北魏时代就被大将万度归所灭,如今只保留了这样一座鄯善城,荒原上的城池原本就是无主之物,有人居住才被称之为城,才被称之为国,无人居住,也就变成了鬼蜮,由于丝绸之路的重新畅通,这座大城在荒芜了百十年以后又开始有了人烟,并且人口越来越多。
人一多就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英雄豪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群而诞生的,胜十人为英,胜百人者为雄,力敌千人者为豪,万人敌自然为杰,所以这些英雄豪杰们在经过一阵厮杀之后,这座城池自然就有了主人,也有了城主,一切都和万度归来到之前一模一样。
鄯善城北门口有一家羊肉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汉家子,据说是经商失败,无颜再回汉地,只能在鄯善城开一家羊肉汤的铺子聊以维持生计。
店铺主人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而且为人很好,善于交朋友,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走了运,娶了一个南诏的野女人当了自己的老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娃娃。
他做的羊肉汤堪称一绝,城主大人每天要是不吃一碗羊肉汤,抓耳挠腮的就无法入睡,在城主大人的保护之下,这个铺子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
“茧娘,咱们的无忧草不多了,只要保证城主的肉汤里加上这东西,别人的肉汤里就不要添加了,这是一个丧天良的办法,还是少用为妙,你去吧肉汤里的松木棒捞出来,这锅汤就好了,饼子不要烤那么多,这几天没有什么商人过来,来吃饭的都是些要赊账的混混。”
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答应一声就从锅里捞出松木棒小心的放好,这是自己买卖的秘密,羊肉汤比别人家的好,就是好在这根棒子上。
留着短须的曲卓麻利从锅里舀出一大勺羊汤,将一些撕碎的羊肉烩进了羊汤,等到翠绿的沙葱漂在羊汤上的时候,曲卓就从怀里取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黑色丸子,丢进了羊汤,揉一揉脸孔,带上笑容,将手里的食盒提着送到外面一个妖艳的胡姬手中。
一个银饼子拍在了曲卓的手上,胡姬娇笑着拿手指挠一下曲卓的手心扭着肥硕的臀部离开了店铺,茧娘站在里间,看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哼了一声。
回到了里间,曲卓随手把银饼子抛进了头顶挂着的藤篮里,开始在案板上揉面团,他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操持这一行已经久的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帝国的七品官。
很多时候曲卓都在想,长安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最初的命令就是要自己收集西域各国的动向,如今自己收集的材料已经装满了三口大箱子,却没有人来取。
直到六个月前一个翩翩的贵公子来到了鄯善城坐在自己的小店里喝了一碗羊肉汤,付账的时候却是一块木牌,那一刻,曲卓几乎要欢喜的大叫,还有人记得自己。
那一夜,他喝得大醉,抱着茧娘说了无数遍:他们没有忘记我,他们需要我。“茧娘知道他心里的苦,抱着他听他喃喃自语,听他哭泣,流着眼泪为自己的丈夫开心。(未完待续。)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年也一样,狄仁杰特意拜托驼队给师父送来了强盗准备攻击的地点和时间。
黑风彻底的对自己的族人和祖先失去了最后的爱意和敬意,他只想快快的把这十年过完,只要立下足够多的功勋就能搬到关内去住,他打算在长安开一家酿酒的小店铺,专门酿造葡萄酿,安安生生的把这辈子过完。
所以他就将那伙吐蕃强盗每年到来的时间和集结的地点都告诉了狄仁杰,往年那伙强盗的粮草就是楼兰人提供的。
今年,那些强盗又派人来了,狄仁杰就让黑风继续给强盗提供消息和粮草,幸喜若狂的程处默原本想把这股强盗一口吞掉,结果发现,今年的强盗非常的反常,他们居然在集结,不管大股的强盗,还是小股的强盗,准备抱团了。自己的三千人马实在是不够,只能向云烨传递信息,希望云烨能够在强盗i出现的时候赶到若尔盖。
消息的来源并不止一处,狄仁杰知道,云烨也知道,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功劳安在了黑风的头上,楼兰不远处的鄯善城里的那个卖羊肉汤的汉子,被他们师徒同时从这份功劳中抹去了,现在还不到那个人出现的时候。
鄯善国早在北魏时代就被大将万度归所灭,如今只保留了这样一座鄯善城,荒原上的城池原本就是无主之物,有人居住才被称之为城,才被称之为国,无人居住,也就变成了鬼蜮,由于丝绸之路的重新畅通,这座大城在荒芜了百十年以后又开始有了人烟,并且人口越来越多。
人一多就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英雄豪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群而诞生的,胜十人为英,胜百人者为雄,力敌千人者为豪,万人敌自然为杰,所以这些英雄豪杰们在经过一阵厮杀之后,这座城池自然就有了主人,也有了城主,一切都和万度归来到之前一模一样。
鄯善城北门口有一家羊肉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汉家子,据说是经商失败,无颜再回汉地,只能在鄯善城开一家羊肉汤的铺子聊以维持生计。
店铺主人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而且为人很好,善于交朋友,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走了运,娶了一个南诏的野女人当了自己的老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娃娃。
他做的羊肉汤堪称一绝,城主大人每天要是不吃一碗羊肉汤,抓耳挠腮的就无法入睡,在城主大人的保护之下,这个铺子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
“茧娘,咱们的无忧草不多了,只要保证城主的肉汤里加上这东西,别人的肉汤里就不要添加了,这是一个丧天良的办法,还是少用为妙,你去吧肉汤里的松木棒捞出来,这锅汤就好了,饼子不要烤那么多,这几天没有什么商人过来,来吃饭的都是些要赊账的混混。”
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答应一声就从锅里捞出松木棒小心的放好,这是自己买卖的秘密,羊肉汤比别人家的好,就是好在这根棒子上。
留着短须的曲卓麻利从锅里舀出一大勺羊汤,将一些撕碎的羊肉烩进了羊汤,等到翠绿的沙葱漂在羊汤上的时候,曲卓就从怀里取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黑色丸子,丢进了羊汤,揉一揉脸孔,带上笑容,将手里的食盒提着送到外面一个妖艳的胡姬手中。
一个银饼子拍在了曲卓的手上,胡姬娇笑着拿手指挠一下曲卓的手心扭着肥硕的臀部离开了店铺,茧娘站在里间,看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哼了一声。
回到了里间,曲卓随手把银饼子抛进了头顶挂着的藤篮里,开始在案板上揉面团,他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操持这一行已经久的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帝国的七品官。
很多时候曲卓都在想,长安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最初的命令就是要自己收集西域各国的动向,如今自己收集的材料已经装满了三口大箱子,却没有人来取。
直到六个月前一个翩翩的贵公子来到了鄯善城坐在自己的小店里喝了一碗羊肉汤,付账的时候却是一块木牌,那一刻,曲卓几乎要欢喜的大叫,还有人记得自己。
那一夜,他喝得大醉,抱着茧娘说了无数遍:他们没有忘记我,他们需要我。“茧娘知道他心里的苦,抱着他听他喃喃自语,听他哭泣,流着眼泪为自己的丈夫开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