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妖孽,速速现形
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说,一份问卷调查,起码会持续一周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有的出于特殊需要,甚至会持续数年。
但吴良却认为,眼前的这份调查结果就已经很ok了。
有近十万人表达了购买欲望,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也体现出了网络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即时与高效。
若是换成一般的普通明星来做这份问卷调查,他们走寻常的平面媒体路子,只有一天的时间,别说结果,估计连铺垫都还没展开。
他们还得先发酵、宣传,广而告之,然后等到歌迷都听说这个消息,再来填写问卷,一晃好几个星期就过去了。
可是吴良不同,他的调查对象全都在自己的直播间里,只要吆喝一嗓子,所有人立马全都知道了。
有兴趣的人当场就会去填写,而没兴趣的人,你再给他十天半个月,估计他也不会点开那条连接。
所以这份调查结果,估计和最终的调查结果相差也不会太多。
于是吴良第三天就兴冲冲地拿着这份调查报告再次回到了莫锦良的办公室。
火山音乐,莫锦良的办公室里。
看着手中的这份调查报告,莫锦良半天都没能把嘴合拢。
预售意向十万人?
你特么是在逗我玩儿?
连天后高奕可一整年也才卖了一万多张专辑,你这里光是预售就已经超过十万了,难道你比天后高奕可还要牛逼十倍?
这该不会是份假报告吧?
莫锦良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样。
可是当他看到出具调查报告的公司名称时,他又一次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丽声》杂志社。
搞音乐的,哪能不知道《丽声》呢?
这是一家报道时尚与音乐的主流媒体,在圈内虽然不是数一数二,但也算得上是有名有姓,十几年的良好声誉,它总不可能替吴良这个网络主播来背书吧?
也就是说,这份调查报告是真的啰?
可这个数字……也太让人怀疑了吧?
上一个能把专辑卖到十万张以上的是谁?
在莫锦良的记忆力,应该是四年前天后欧阳宓出的那张《情韵》了吧?
可那毕竟是欧阳宓啊,几代人心目中的偶像,整个华夏唯有一人能跟她比肩的超级天后!
而且那也是四年前创下的纪录了,从那之后,似乎整个华国再也没有任何一张专辑能卖到十万张以上了吧?
不是明星们不努力,实在是因为环境恶化得太快,盗版和链接已经彻底摧毁了整个华夏乐坛的根基。
莫不是四年之后,华语乐坛渐渐开始回暖了?
莫锦良又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但立刻就被他自己扼杀在了脑海里。
尼玛和钰的小师弟上两个月才刚出了一张新专辑,迄今为止销售量为——4526张。
就这还是公司花了大价钱给他拼命做宣传,到处去推广,甚至专门在报纸杂志上买了版面来替他吹嘘。
这种成绩如果也算得上是回暖的话,那莫锦良感觉自己早就已经冻毙了!
可是有什么理由,会有这么多人愿意购买这张专辑呢?
莫锦良又想到另一个可能性,水军。
《丽声》当然不会拿他们十几年的信誉来开玩笑,但保不齐吴良就是花大价钱雇佣了大批水军,专门作出这样的调查结果来呢?
可是再看看调查报告上那些填写问卷的歌迷,一个个全都有名有姓,这种东西,只要稍微用点儿心就能调查到真假,他们也没理由这样做啊?
如此说来,只有唯一一个合理但又令人不敢相信的结果——这份调查报告是千真万确的咯?
“我勒个天,这是要逆天啊!”莫锦良心里有一句mmp,当场就想说出来。
他们公司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挖掘、培养、包装、推广了一个新人,可是跟吴良比起来,那瞬间就被爆成了渣啊!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你知道吗?
莫锦良真想一把抓住吴良的脖子,义正言辞的问他一句:“你到底是何方要你,还不速速现出原形?”
然而这终究只是他的意淫而已,把那份报告看了一遍又一遍之后,他终于还是不得不选择了向吴良妥协。
“这份报告……”他有千言万语,却根本不知道怎么说出口,最后只能来了一句:“太惊人了!”
“是吗?”吴良倒是兴致勃勃的问到:“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合作的问题了吗?”
“合作?”莫锦良心里一阵苦笑,岂止是合作,他都差点儿想把吴良给包养了。
不过想想,大家都是男人,这事儿还是算了吧,咱们还是回头来谈谈合作的事情。
“你真的相信这些人全都会买你的专辑?”莫锦良始终还是不放心,又多问了一句。
“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肯定。”吴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不过他们当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肯掏钱,那也足够了不是吗?”
理是这个理,可万一没有一半的人肯掏钱呢?
“这种事,终归还是太不确定了……”莫锦良嘀咕道:“如果能有其他的方法把人数确定下来,这样才不会承担太大的风险啊!”
但吴良也不是无备而来,对于莫锦良这样的态度,他早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我知道十万人确实太夸张了。”他说道:“不过我们可以采取预售的方法,在网络上分批接受订金,这样的话,收多少钱就做多少张唱片,这样应该没问题了吧?”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不过这个方法也是女皇大人教他的,他自己没有这么老道的手段。
同样,这个方法也总算是说服了莫锦良。
有多少订金,就出多少专辑,这种方法莫锦良怎么可能想不到。
只不过他之前犹豫的,是担心付订金的人太少,那唱片就算不印刷,成本也需要几十上百万,这可都是净亏呀!
可现在有了这份调查报告,起码证明具有购买意向的歌迷还是很多的,这就等于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至少不必担心连编曲的成本都亏掉了不是吗?
所以莫锦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准备接手吴良的这张专辑制作。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难免又开始有了点儿别的心思。
“你确定,这张专辑真的只做预售吗?”他问吴良到。
“怎么?”吴良不明白他的意思,开口问道。
“这么亮眼的数据,如果只做预售的话,那真是太可惜了。”莫锦良装模作样地感叹道:“我敢保证,如果这张专辑同时在市场上发行的话,销量至少还可以翻一倍!”
他之所以敢这么说,不是没原因的。
过去十几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一张专辑光是预售都能达到十万,那正式的发行,起码能卖到一百万张以上。
10:1,这是最基本的发行与预售的基础比例。
而莫锦良是考虑到这几年唱片市场的低迷,所以才强行把这个比例调成1:1的。
要是换做十几年前华语乐坛的黄金期,这个数字可能翻二十个跟斗都打不住。
太惊人了,近五年都没看到过这么打眼的预售成绩了!
这家伙到底是有什么魔力,为什么能创造出这么惊人的成绩呢?
莫锦良忍不住用眼睛不时地打量着吴良,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小网络主播,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步,连天王天后都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吃灰的。
而吴良也清晰的接收到了莫锦良的意图,却依然坚定地摇摇头道:“不用,我只做预售就好了,正如你所说的,发行成本太高,我不想去尝试。”
如果要发行的话,光是火山音乐那里,他就要给一大笔慰劳费,再加上发行渠道的成本,这些钱,恐怕就算是销量翻了一倍也赚不回来。
但莫锦良想的,显然跟他不是同一个问题。
在莫锦良看来,发行费算什么?成本算什么?如果吴良的这张专辑真的能卖到二十万张以上的话,那就是近五年来破纪录的一个数字了!
只要有了这份名气,钱,还怕赚不到吗?
到时候随手多接几个广告,还有什么钱是赚不回来的?
想到这里,他看向吴良的眼神里,不免就多了几分馋涎的味道。
“钱,不是问题。”他豪迈地说道:“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公司,所有的费用,我们都可以帮你支付,而且制作和发行的事情,也完全不用你再操心,你说怎么样?”
这家伙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原来说到底,还是想招揽吴良进他的公司啊!
可这时候,吴良已经早就没有加入任何公司的想法了。
之前说的不想让人来分他的钱,只是一句玩笑话罢了,把蛋糕做大,大家一起来分的道理,吴良还是明白的。
他真的在意的,是他的歌曲版权。
一般的歌手,不会有这个问题,因为歌曲是公司找人来写的,版权肯定不在他们手里,不管谁握着这首歌的版权,他们只负责唱就行了。
但对吴良来说,他的所有音乐,全都属于“原创”,这些歌的版权,全都是捏在他手里的。
如果他加入音乐公司,这些版权要不要交出去?
对音乐公司来说,版权是一道绕不开的门槛,有句俗话叫做流水的歌手,铁打的版权,音乐公司的签约歌手,随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但他们走了,歌曲的版权能带走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吴良却认为,眼前的这份调查结果就已经很ok了。
有近十万人表达了购买欲望,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也体现出了网络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即时与高效。
若是换成一般的普通明星来做这份问卷调查,他们走寻常的平面媒体路子,只有一天的时间,别说结果,估计连铺垫都还没展开。
他们还得先发酵、宣传,广而告之,然后等到歌迷都听说这个消息,再来填写问卷,一晃好几个星期就过去了。
可是吴良不同,他的调查对象全都在自己的直播间里,只要吆喝一嗓子,所有人立马全都知道了。
有兴趣的人当场就会去填写,而没兴趣的人,你再给他十天半个月,估计他也不会点开那条连接。
所以这份调查结果,估计和最终的调查结果相差也不会太多。
于是吴良第三天就兴冲冲地拿着这份调查报告再次回到了莫锦良的办公室。
火山音乐,莫锦良的办公室里。
看着手中的这份调查报告,莫锦良半天都没能把嘴合拢。
预售意向十万人?
你特么是在逗我玩儿?
连天后高奕可一整年也才卖了一万多张专辑,你这里光是预售就已经超过十万了,难道你比天后高奕可还要牛逼十倍?
这该不会是份假报告吧?
莫锦良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样。
可是当他看到出具调查报告的公司名称时,他又一次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丽声》杂志社。
搞音乐的,哪能不知道《丽声》呢?
这是一家报道时尚与音乐的主流媒体,在圈内虽然不是数一数二,但也算得上是有名有姓,十几年的良好声誉,它总不可能替吴良这个网络主播来背书吧?
也就是说,这份调查报告是真的啰?
可这个数字……也太让人怀疑了吧?
上一个能把专辑卖到十万张以上的是谁?
在莫锦良的记忆力,应该是四年前天后欧阳宓出的那张《情韵》了吧?
可那毕竟是欧阳宓啊,几代人心目中的偶像,整个华夏唯有一人能跟她比肩的超级天后!
而且那也是四年前创下的纪录了,从那之后,似乎整个华国再也没有任何一张专辑能卖到十万张以上了吧?
不是明星们不努力,实在是因为环境恶化得太快,盗版和链接已经彻底摧毁了整个华夏乐坛的根基。
莫不是四年之后,华语乐坛渐渐开始回暖了?
莫锦良又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但立刻就被他自己扼杀在了脑海里。
尼玛和钰的小师弟上两个月才刚出了一张新专辑,迄今为止销售量为——4526张。
就这还是公司花了大价钱给他拼命做宣传,到处去推广,甚至专门在报纸杂志上买了版面来替他吹嘘。
这种成绩如果也算得上是回暖的话,那莫锦良感觉自己早就已经冻毙了!
可是有什么理由,会有这么多人愿意购买这张专辑呢?
莫锦良又想到另一个可能性,水军。
《丽声》当然不会拿他们十几年的信誉来开玩笑,但保不齐吴良就是花大价钱雇佣了大批水军,专门作出这样的调查结果来呢?
可是再看看调查报告上那些填写问卷的歌迷,一个个全都有名有姓,这种东西,只要稍微用点儿心就能调查到真假,他们也没理由这样做啊?
如此说来,只有唯一一个合理但又令人不敢相信的结果——这份调查报告是千真万确的咯?
“我勒个天,这是要逆天啊!”莫锦良心里有一句mmp,当场就想说出来。
他们公司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挖掘、培养、包装、推广了一个新人,可是跟吴良比起来,那瞬间就被爆成了渣啊!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你知道吗?
莫锦良真想一把抓住吴良的脖子,义正言辞的问他一句:“你到底是何方要你,还不速速现出原形?”
然而这终究只是他的意淫而已,把那份报告看了一遍又一遍之后,他终于还是不得不选择了向吴良妥协。
“这份报告……”他有千言万语,却根本不知道怎么说出口,最后只能来了一句:“太惊人了!”
“是吗?”吴良倒是兴致勃勃的问到:“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合作的问题了吗?”
“合作?”莫锦良心里一阵苦笑,岂止是合作,他都差点儿想把吴良给包养了。
不过想想,大家都是男人,这事儿还是算了吧,咱们还是回头来谈谈合作的事情。
“你真的相信这些人全都会买你的专辑?”莫锦良始终还是不放心,又多问了一句。
“说实话,我也不是很肯定。”吴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不过他们当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肯掏钱,那也足够了不是吗?”
理是这个理,可万一没有一半的人肯掏钱呢?
“这种事,终归还是太不确定了……”莫锦良嘀咕道:“如果能有其他的方法把人数确定下来,这样才不会承担太大的风险啊!”
但吴良也不是无备而来,对于莫锦良这样的态度,他早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我知道十万人确实太夸张了。”他说道:“不过我们可以采取预售的方法,在网络上分批接受订金,这样的话,收多少钱就做多少张唱片,这样应该没问题了吧?”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不过这个方法也是女皇大人教他的,他自己没有这么老道的手段。
同样,这个方法也总算是说服了莫锦良。
有多少订金,就出多少专辑,这种方法莫锦良怎么可能想不到。
只不过他之前犹豫的,是担心付订金的人太少,那唱片就算不印刷,成本也需要几十上百万,这可都是净亏呀!
可现在有了这份调查报告,起码证明具有购买意向的歌迷还是很多的,这就等于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至少不必担心连编曲的成本都亏掉了不是吗?
所以莫锦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准备接手吴良的这张专辑制作。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难免又开始有了点儿别的心思。
“你确定,这张专辑真的只做预售吗?”他问吴良到。
“怎么?”吴良不明白他的意思,开口问道。
“这么亮眼的数据,如果只做预售的话,那真是太可惜了。”莫锦良装模作样地感叹道:“我敢保证,如果这张专辑同时在市场上发行的话,销量至少还可以翻一倍!”
他之所以敢这么说,不是没原因的。
过去十几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一张专辑光是预售都能达到十万,那正式的发行,起码能卖到一百万张以上。
10:1,这是最基本的发行与预售的基础比例。
而莫锦良是考虑到这几年唱片市场的低迷,所以才强行把这个比例调成1:1的。
要是换做十几年前华语乐坛的黄金期,这个数字可能翻二十个跟斗都打不住。
太惊人了,近五年都没看到过这么打眼的预售成绩了!
这家伙到底是有什么魔力,为什么能创造出这么惊人的成绩呢?
莫锦良忍不住用眼睛不时地打量着吴良,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小网络主播,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步,连天王天后都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吃灰的。
而吴良也清晰的接收到了莫锦良的意图,却依然坚定地摇摇头道:“不用,我只做预售就好了,正如你所说的,发行成本太高,我不想去尝试。”
如果要发行的话,光是火山音乐那里,他就要给一大笔慰劳费,再加上发行渠道的成本,这些钱,恐怕就算是销量翻了一倍也赚不回来。
但莫锦良想的,显然跟他不是同一个问题。
在莫锦良看来,发行费算什么?成本算什么?如果吴良的这张专辑真的能卖到二十万张以上的话,那就是近五年来破纪录的一个数字了!
只要有了这份名气,钱,还怕赚不到吗?
到时候随手多接几个广告,还有什么钱是赚不回来的?
想到这里,他看向吴良的眼神里,不免就多了几分馋涎的味道。
“钱,不是问题。”他豪迈地说道:“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公司,所有的费用,我们都可以帮你支付,而且制作和发行的事情,也完全不用你再操心,你说怎么样?”
这家伙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原来说到底,还是想招揽吴良进他的公司啊!
可这时候,吴良已经早就没有加入任何公司的想法了。
之前说的不想让人来分他的钱,只是一句玩笑话罢了,把蛋糕做大,大家一起来分的道理,吴良还是明白的。
他真的在意的,是他的歌曲版权。
一般的歌手,不会有这个问题,因为歌曲是公司找人来写的,版权肯定不在他们手里,不管谁握着这首歌的版权,他们只负责唱就行了。
但对吴良来说,他的所有音乐,全都属于“原创”,这些歌的版权,全都是捏在他手里的。
如果他加入音乐公司,这些版权要不要交出去?
对音乐公司来说,版权是一道绕不开的门槛,有句俗话叫做流水的歌手,铁打的版权,音乐公司的签约歌手,随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但他们走了,歌曲的版权能带走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