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不懂唱歌
所有观众依次进场,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能够有资格坐在前方四方桌上的人,基本都是唐人街的宿老,或者各个行业的精英人物。
钟老爷子自然是做在前方,而且就在舞台下的第一排,围坐在他身边的,正是钟家的一家老小。
虽说距离过年还有好几天,但整个演唱会现场的布置,却非常具有过年的气氛,大红的灯笼,一溜溜地高挂在廊檐的两旁,各种各样的福字,乃至于春联,从门口到场内,随处可见。
很多观众进场的时候,甚至已经乐呵呵的拱手相互问候“新年快乐”了。
闹哄哄的声音,一直持续到吴良出场。
说真的,这种平时用来作为戏剧演出的舞台,其实根本就不适合作为演唱会使用,不过一来这也不算什么正式的演唱会,二来吴良其实也根本没有任何举办演唱会的经验,所以这个舞台,在他看来竟然也觉得还不错。
他穿着一身喜气洋洋的大红袍走上了舞台。
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吴良心里突然有些感动,演唱会,这是多少歌手梦寐以求的目标,没想到他今天竟然能有幸视线。
尽管这个演唱会的规模和正式程度都有所保留,但对他而言,已经是他演艺生涯的一大步了。
就在半年前,他甚至连自己是否还能在歌坛继续混下去都不确定,哪能想象过今天居然有机会站在这样的舞台上,为成百上千的人歌唱呢?
他的心里充满了欣喜,同时也对这次演唱会充满了期望。
一番开场白的自我介绍之后,他为大家唱响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既然是新年演唱会,当然需要一个热闹的开唱,吴良第一首选择的歌曲,正是《恭喜发财》。
“我恭喜你发财
我恭喜你精彩
最好的请过来
不好的请走开
oh 礼多人不怪”
喜庆的歌词一唱出来,台下的观众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子颤颤巍巍地点着头道:“这首歌好,这首歌听着就喜庆。”
旁边的人趁机冲他拱拱手道:“潘老爷子,恭喜新年快乐呀!”
老爷子哈哈地捋着胡须大笑,同时回了声“新年快乐”。
不过与此同时,却有人在底下不屑地说道:“真土,这种歌也敢拿来开演唱会?简直就是个马屁精!”
说话的人,正是钟家长孙钟永溯。
其他人不知道钟永溯对吴良的敌视,还以为他只是看不惯吴良的音乐,于是有个钟家的长辈随口回到:“我觉得挺好的呀,过年嘛,本来就应该唱这么喜庆的歌。”
钟永溯摆出一副不屑争辩的样子,高傲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一首《恭喜发财》之后,吴良开始演唱第二首歌。
他选的第二首歌,正是已经在筹拍的《马行贞2》主题曲《万里长城永不倒》。
这首歌其实和《我的华国心》都有差不多的特质,很民族,很有情怀,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华国人一听,根本就忍不住眼中的泪水和胸中的豪情。
这首歌在内地还没有流传出来,因为要配合《马行贞2》的宣传,所以吴良也没拿出去唱过。
但是这次来米国,他却把这首歌排到了歌单里面,因为这样应景的歌曲实在不多,而且隔着万里重洋,他也不担心这首歌被流传出去。
一曲“千里红河水滔滔,万里长城永不倒”,果然激起了台下一片叫好之声。
虽然听得出来,较好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或许还有一些最近才搬到米国来的华人,不过这种令人心血澎湃的曲调,再加上那歌词中不屈不挠的精神,的确是感动了很多人。
就连一些在米国长大的华人后裔,也不由自主地对吴良歌词中的“红河”、“长城”生出了向往之情。
在他们以往的认知中,无论是“红河”,还是“长城”,只不过是宣传片中的旅游胜地,能够被他们所熟知,无非是因为那里古老的传说和迷人的风景罢了。
但他们今天却从吴良的歌声里,听出了一种魂魄,一种民族的精神,以及一种文化的传承。
老人们常说,华国是他们的家,虽然身在米国,但他们的根,却始终都长在万里之外的那片土地上。
可那片土地,到底是什么样子?
很多年轻的华裔都只能从电视上、网络上,才能窥视一二。
但此时,他们却似乎从长辈的眼泪中,从那一张张充满了泪痕的沧桑的脸上,看到了什么,读懂了什么。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华国看看。”很多年轻人已经下定了决心,等以后有了钱出去旅游,华国将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地。
一首歌,无声无息间已经将所有人的心渐渐拉拢在了一起。
可就在此时,台下又传来一声阴阳怪气的声音。
“什么狗屁歌词,听都听不懂,就不能来点儿有劲道的?”
这声音并不大,可因为离舞台很近,所以吴良勉强能听到。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愕然的神色,望向了那个说话的人。
毫无疑问,这人又是钟永溯。
钟永溯看到吴良望向他,顿时挑衅似的昂起了头,他看着吴良,似乎在嘲笑他只会唱这些哗众取宠的歌曲。
吴良其实也早已经感受到了这位钟家长孙的敌意,不过为了演唱会顺利进行,他忍了,只是跟钟永溯对视了一眼,就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开始准备下一首歌。
倒是旁边的钟老爷子,不悦地皱起了眉头,对钟永溯喝斥道:“永溯,你干什么?不要打扰吴先生演唱!”
钟永溯在他爷爷面前,倒不敢太放肆,只是委屈的撇了撇嘴,然后用更加仇视的目光看向吴良。
第三首歌,吴良选择了自己最早闯出名气的《十年》。
这首歌对他的意义重大,而且今天这个舞台,她也并不打算全部都唱《万里长城永不倒》这样的煽情歌曲,煽情煽过了头,很有可能就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大家赶在新年之前来听演唱会,更多的是为了休闲放松,可不是来接受爱国教育的。
再说了,那种歌或许对钟老爷子这样的老一辈华侨来说,百听不厌,可是对更对年轻的,没有经历过那种背井离乡的苦楚的年轻华裔来说,就显得有些隔靴搔痒了。
或许更多的唱一些具备流行元素的歌曲,才能更好的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十年》不仅在华国非常流行,即使在米国,也有很多年轻人喜欢。
别以为身在米国的年轻人就从来不听华国的歌曲,事实上,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年代,“流行”这个词,已经涵盖了全世界,天竺人在东北玩泥巴,韩国人在江南骑马,无论任何一个国家流行的元素,很快都会渗透到其他国家,同样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注意力。
就好比米国的流行剧会在华国引起热议,华国最当红的影视作品,同样也会有很多米国人感兴趣。
更何况,这里原本就是华人聚集地的唐人街。
所以一听到吴良《十年》的音乐声响起,台下竟然迅速出现了一块牌子,上面用漆黑的墨笔写了几个大字“主播主播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吴良看到这块字牌,欣然一笑。
他是真没想到,居然连远在米国的旧金山,也会遇到自己的粉丝。
“主播”这个称呼,可是只有那些喜欢在直播间里听他唱歌的观众们才会使用的。
也不知道米国的网络是不是真的这么发达,隔着几万里的重洋,也能收看到他的直播吗?
朝那举着牌子的粉丝挥了挥手,吴良深情的开始了自己的演唱。
好的歌曲总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即使这不是讲述爱国情怀的煽情之作,但同样获得了台下观众极高的评价。
好多人甚至在演唱后发出了刺耳的尖叫,这样听起来,就真的有几分演唱会的味道了。
坐在前方的钟老爷子,也是颇有感慨,听完这首歌之后,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几十年前自己的那个初恋。
那时候他还是个光着屁股玩泥巴的地主子弟,见到了村里新来的那位女先生,那女先生可真好看,留着齐耳的短发,带着一个白色的发箍,脸上总是有着轻轻柔柔地笑容,身上总是传来如同栀子花一般清香的味道。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发过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娶一位跟女先生一模一样的女孩子为妻。
可后来就是泥轰人入侵,到处都在打仗,钟家为了躲避战乱,举家搬迁到了万里重洋之外的旧金山。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女先生,每每梦中梦到她,总是一副朦朦胧胧的面孔,唯有那幽幽淡淡的清香,仿佛始终萦绕在鼻尖,心头。
如今连自己都已经是个耄耋老者了,那位女先生,估计也早就已经过世了吧?
可惜啊,斯人已逝,却不知当初这世界上,有一个孩童曾经如此仰慕她,甚至以她为蓝本给自己找了个妻子,那些懵懂中无根无萍的情感,却随着岁月飘飘荡荡,不知去了哪里。
好歌,好歌词。
钟老爷子正在感慨,却不防他身旁的钟永溯突然站了起来,一脸愤慨地说道:“听不下去了,靡靡之音,简直侮辱了我的耳朵!”
他的话音虽然不大,却正好被周围的人给听见,而且这家“百娱剧院”本身并不大,即使经过多年的改修,也只能容纳几百人而已,他这个动作,以及这番话,无异于滚水滴进了油锅里,顿时引来周围的一片哗然。
“你干什么?”钟老爷子恼怒的瞪着他问到。
“我不想听了,这种软绵绵的歌,有什么意思?”钟永溯一甩手说道:“只有摇滚,才是这个世界最动听的音乐,这个家伙,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唱歌!”
能够有资格坐在前方四方桌上的人,基本都是唐人街的宿老,或者各个行业的精英人物。
钟老爷子自然是做在前方,而且就在舞台下的第一排,围坐在他身边的,正是钟家的一家老小。
虽说距离过年还有好几天,但整个演唱会现场的布置,却非常具有过年的气氛,大红的灯笼,一溜溜地高挂在廊檐的两旁,各种各样的福字,乃至于春联,从门口到场内,随处可见。
很多观众进场的时候,甚至已经乐呵呵的拱手相互问候“新年快乐”了。
闹哄哄的声音,一直持续到吴良出场。
说真的,这种平时用来作为戏剧演出的舞台,其实根本就不适合作为演唱会使用,不过一来这也不算什么正式的演唱会,二来吴良其实也根本没有任何举办演唱会的经验,所以这个舞台,在他看来竟然也觉得还不错。
他穿着一身喜气洋洋的大红袍走上了舞台。
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吴良心里突然有些感动,演唱会,这是多少歌手梦寐以求的目标,没想到他今天竟然能有幸视线。
尽管这个演唱会的规模和正式程度都有所保留,但对他而言,已经是他演艺生涯的一大步了。
就在半年前,他甚至连自己是否还能在歌坛继续混下去都不确定,哪能想象过今天居然有机会站在这样的舞台上,为成百上千的人歌唱呢?
他的心里充满了欣喜,同时也对这次演唱会充满了期望。
一番开场白的自我介绍之后,他为大家唱响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既然是新年演唱会,当然需要一个热闹的开唱,吴良第一首选择的歌曲,正是《恭喜发财》。
“我恭喜你发财
我恭喜你精彩
最好的请过来
不好的请走开
oh 礼多人不怪”
喜庆的歌词一唱出来,台下的观众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子颤颤巍巍地点着头道:“这首歌好,这首歌听着就喜庆。”
旁边的人趁机冲他拱拱手道:“潘老爷子,恭喜新年快乐呀!”
老爷子哈哈地捋着胡须大笑,同时回了声“新年快乐”。
不过与此同时,却有人在底下不屑地说道:“真土,这种歌也敢拿来开演唱会?简直就是个马屁精!”
说话的人,正是钟家长孙钟永溯。
其他人不知道钟永溯对吴良的敌视,还以为他只是看不惯吴良的音乐,于是有个钟家的长辈随口回到:“我觉得挺好的呀,过年嘛,本来就应该唱这么喜庆的歌。”
钟永溯摆出一副不屑争辩的样子,高傲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一首《恭喜发财》之后,吴良开始演唱第二首歌。
他选的第二首歌,正是已经在筹拍的《马行贞2》主题曲《万里长城永不倒》。
这首歌其实和《我的华国心》都有差不多的特质,很民族,很有情怀,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华国人一听,根本就忍不住眼中的泪水和胸中的豪情。
这首歌在内地还没有流传出来,因为要配合《马行贞2》的宣传,所以吴良也没拿出去唱过。
但是这次来米国,他却把这首歌排到了歌单里面,因为这样应景的歌曲实在不多,而且隔着万里重洋,他也不担心这首歌被流传出去。
一曲“千里红河水滔滔,万里长城永不倒”,果然激起了台下一片叫好之声。
虽然听得出来,较好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或许还有一些最近才搬到米国来的华人,不过这种令人心血澎湃的曲调,再加上那歌词中不屈不挠的精神,的确是感动了很多人。
就连一些在米国长大的华人后裔,也不由自主地对吴良歌词中的“红河”、“长城”生出了向往之情。
在他们以往的认知中,无论是“红河”,还是“长城”,只不过是宣传片中的旅游胜地,能够被他们所熟知,无非是因为那里古老的传说和迷人的风景罢了。
但他们今天却从吴良的歌声里,听出了一种魂魄,一种民族的精神,以及一种文化的传承。
老人们常说,华国是他们的家,虽然身在米国,但他们的根,却始终都长在万里之外的那片土地上。
可那片土地,到底是什么样子?
很多年轻的华裔都只能从电视上、网络上,才能窥视一二。
但此时,他们却似乎从长辈的眼泪中,从那一张张充满了泪痕的沧桑的脸上,看到了什么,读懂了什么。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华国看看。”很多年轻人已经下定了决心,等以后有了钱出去旅游,华国将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地。
一首歌,无声无息间已经将所有人的心渐渐拉拢在了一起。
可就在此时,台下又传来一声阴阳怪气的声音。
“什么狗屁歌词,听都听不懂,就不能来点儿有劲道的?”
这声音并不大,可因为离舞台很近,所以吴良勉强能听到。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愕然的神色,望向了那个说话的人。
毫无疑问,这人又是钟永溯。
钟永溯看到吴良望向他,顿时挑衅似的昂起了头,他看着吴良,似乎在嘲笑他只会唱这些哗众取宠的歌曲。
吴良其实也早已经感受到了这位钟家长孙的敌意,不过为了演唱会顺利进行,他忍了,只是跟钟永溯对视了一眼,就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开始准备下一首歌。
倒是旁边的钟老爷子,不悦地皱起了眉头,对钟永溯喝斥道:“永溯,你干什么?不要打扰吴先生演唱!”
钟永溯在他爷爷面前,倒不敢太放肆,只是委屈的撇了撇嘴,然后用更加仇视的目光看向吴良。
第三首歌,吴良选择了自己最早闯出名气的《十年》。
这首歌对他的意义重大,而且今天这个舞台,她也并不打算全部都唱《万里长城永不倒》这样的煽情歌曲,煽情煽过了头,很有可能就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大家赶在新年之前来听演唱会,更多的是为了休闲放松,可不是来接受爱国教育的。
再说了,那种歌或许对钟老爷子这样的老一辈华侨来说,百听不厌,可是对更对年轻的,没有经历过那种背井离乡的苦楚的年轻华裔来说,就显得有些隔靴搔痒了。
或许更多的唱一些具备流行元素的歌曲,才能更好的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十年》不仅在华国非常流行,即使在米国,也有很多年轻人喜欢。
别以为身在米国的年轻人就从来不听华国的歌曲,事实上,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年代,“流行”这个词,已经涵盖了全世界,天竺人在东北玩泥巴,韩国人在江南骑马,无论任何一个国家流行的元素,很快都会渗透到其他国家,同样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注意力。
就好比米国的流行剧会在华国引起热议,华国最当红的影视作品,同样也会有很多米国人感兴趣。
更何况,这里原本就是华人聚集地的唐人街。
所以一听到吴良《十年》的音乐声响起,台下竟然迅速出现了一块牌子,上面用漆黑的墨笔写了几个大字“主播主播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吴良看到这块字牌,欣然一笑。
他是真没想到,居然连远在米国的旧金山,也会遇到自己的粉丝。
“主播”这个称呼,可是只有那些喜欢在直播间里听他唱歌的观众们才会使用的。
也不知道米国的网络是不是真的这么发达,隔着几万里的重洋,也能收看到他的直播吗?
朝那举着牌子的粉丝挥了挥手,吴良深情的开始了自己的演唱。
好的歌曲总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即使这不是讲述爱国情怀的煽情之作,但同样获得了台下观众极高的评价。
好多人甚至在演唱后发出了刺耳的尖叫,这样听起来,就真的有几分演唱会的味道了。
坐在前方的钟老爷子,也是颇有感慨,听完这首歌之后,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几十年前自己的那个初恋。
那时候他还是个光着屁股玩泥巴的地主子弟,见到了村里新来的那位女先生,那女先生可真好看,留着齐耳的短发,带着一个白色的发箍,脸上总是有着轻轻柔柔地笑容,身上总是传来如同栀子花一般清香的味道。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发过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娶一位跟女先生一模一样的女孩子为妻。
可后来就是泥轰人入侵,到处都在打仗,钟家为了躲避战乱,举家搬迁到了万里重洋之外的旧金山。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女先生,每每梦中梦到她,总是一副朦朦胧胧的面孔,唯有那幽幽淡淡的清香,仿佛始终萦绕在鼻尖,心头。
如今连自己都已经是个耄耋老者了,那位女先生,估计也早就已经过世了吧?
可惜啊,斯人已逝,却不知当初这世界上,有一个孩童曾经如此仰慕她,甚至以她为蓝本给自己找了个妻子,那些懵懂中无根无萍的情感,却随着岁月飘飘荡荡,不知去了哪里。
好歌,好歌词。
钟老爷子正在感慨,却不防他身旁的钟永溯突然站了起来,一脸愤慨地说道:“听不下去了,靡靡之音,简直侮辱了我的耳朵!”
他的话音虽然不大,却正好被周围的人给听见,而且这家“百娱剧院”本身并不大,即使经过多年的改修,也只能容纳几百人而已,他这个动作,以及这番话,无异于滚水滴进了油锅里,顿时引来周围的一片哗然。
“你干什么?”钟老爷子恼怒的瞪着他问到。
“我不想听了,这种软绵绵的歌,有什么意思?”钟永溯一甩手说道:“只有摇滚,才是这个世界最动听的音乐,这个家伙,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