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口水
想不到这个女鬼竟然会喷水,喷出来的水是又腥又咸,十分恶心。
女鬼脸盆一样大的脸蛋露出水面,猩红的嘴唇一张一合,颤声道:“你冷不冷……冷就下来陪我吧,水里面暖和……”
我信了你的邪!
女鬼说完,又吐出一大口水,水柱彪射在我的脸上,打得我的脸蛋生疼生疼的。
感受着水柱上的冰冷,我心底暗暗着急,水柱里阴气浓郁,再这样下去,我被阴气侵蚀,肯定逃不开女鬼的迫害。
女鬼鸡蛋大的眼睛死死瞪着我,扯住我的右手之后,不仅不肯松手,还一个劲的往我脸上吐口水。
会吐口水的鬼,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满脸都沾满水渍,水渍阴凉,被沾染之后,我竟然有一种昏昏入睡的感觉。
这种时候怎么能睡呢。
我心底提醒自己,千万不能睡着,要是睡着的话,就要被女鬼给糟蹋了。
突然,我眼前一阵模糊,只见水里面的女鬼,脸蛋逐渐变了模样,变得越来越美。
我知道,自己应该是被她迷惑了。
自古以来,被女鬼迷惑住的男人能有几个好的下场,不是精尽,就是人亡,可谓相当之凄惨。
想到这里,我咬破舌尖,一口混合了鲜血的唾沫吐在女鬼的脸上。
在人的舌尖上,不仅触觉敏感,而且还隐藏着大量阳气,阳气隐藏在舌尖的血液里,也叫舌尖血。
如果一旦发现自己被鬼物迷惑心神,若是没有办法可想,可一尝试咬破舌尖,或许能有奇效。
当然,这些知识我都是在棺材店的道士笔记上看到的,至于真假,也不敢十分确定。
很快,口水落到女鬼脸上,将她那张越变越美的脸蛋烫出一个窟窿,恢复了原本丑陋的容颜。
舌尖血果然有用!
想着,我又是一口混合了鲜血的唾沫吐出,吐在了女鬼鸡蛋一样大的眼球上。
来吧,既然大家都会吐口水,那就互相伤害吧。
女鬼的眼球被口水灼烧,恐怖的脸上变得更加狰狞,想来是有些吃痛的。
感受到鬼手上的力气一轻,我连忙挣脱开,脚下后退几步,在离古井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交手之后,我发现这个女鬼并没有像老司机说的那般厉害,只是比寻常恶魂稍微凶一些而已,难怪在阴物排行榜上没有记录。
既然如此,我就更加不愿意走了。
恶魂对于我来说,不仅是一种危险物品,更是一种可可以捕捉的猎物。
老孙头说过,一只恶魂卖给他是六千块,放到阴市上能卖一万多块,而且是有价无市。
不过,就算是再弱小的恶魂,对付它的时候,也不能粗心大意。
不同的恶魂,有不同的手段,千奇百怪,异常刁钻。
我打开背包上的拉链,从里面取出断魂尺,取出黄布以及黑罐。
先用断魂尺用来制造伤害,待女鬼虚弱一些后,再用黄布将其包裹。
手拿断魂尺之后,我心底稍稍多了一些安心。
武器在手,天下我有。
重新走回古井边,我探头往下望去。
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能看到女鬼依然泡在井水里,瞪着鸡蛋大的眼睛,哎呦哎呦,哀嚎着。
看到女鬼只是瞪着我,没有半点出来报复的冲动。
我心想,得想个办法把她从古井里引出来才行。
能吸引女鬼出井的方法有两条,第一条是靠出卖色相,第二条是靠拉取仇恨。
我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二条。
拉取仇恨的办法有很多,骂架,做些小动作挑衅,这些都可以。
关于骂架,我只服诸葛亮,能把王司徒给活活骂死,谁能与之争锋。
不过我从小到大一般都是跟人打架,很少吵过架。
一番思量,我准备往水井里撒泡尿,以此来激怒女鬼。
刚刚褪下裤子,还没来得及实施计划,嘭的一声,从井水里爆炸出一米多高的水花。
白色水花里有一道面目狰狞的女鬼,直接向我扑了过了。
对此,我早有准备,左手慌忙提起裤子,右手一个挽剑,将藏在背后的断魂尺高高举起。
女鬼刚刚飘飞到我面前,不等她有所动作,我像是打棒球一样,手拿断魂尺瞬间抽打在女鬼的背心上。
女鬼啊的一声惨叫,肉泥般的身子摔落在水井边上。
待尘埃落定,我才看清女鬼的全部面貌。
女鬼身材臃肿,看起来足足有两百多斤,一身烂肉上挂着破破烂烂的衣物。
我下手没有半分留情,断魂尺对准女鬼的脑袋,一下接着一下,拍打下去,使得她没有半分反驳之力,只能抱着脑袋,发出呜咽的声音。
等女鬼变得身影黯淡,我从旁边捡起黄布,将黄布摊开,压在女鬼身上。
直到女鬼被黄布挤压成一坨,我重重舒了一口气,把黄布塞进了黑色罐子里。
在井口重新灌满一瓶井水之后,我摸着黑,按原路返回。
手电筒已经掉进水井里,想要打捞起来是不可能的,只能抽时间再去买一个新的。
七八分钟后,我走出枫树林,远远便看到出租车停在马路边上。
还好司机信守偌言,不然我只能靠两条腿走回去了。
等我坐上出租车,司机疑惑道:“你怎么全身湿漉漉的,是不是遇到脏东西了?”
我并没有吹嘘抓鬼的经过,躲过话题道:“不小心沾上些水渍而已,快带我回去吧。”
司机似乎想起什么恐怖的事情,打了个寒颤后,一脚踩下油门,往来的地方赶去。
路上,司机散给我一根香烟道:“会抽烟不?”
我接过香烟,回道:“不会抽,不过偶尔抽一根也没有关系。”
司机点燃香烟,吐出一口烟雾道:“以前我也不抽烟的,但是现在经常跑夜班,抽根烟既可以提神,也可以平复心情,对于我来说已经必不可少了。”
我心想,不妨跟这个司机打听打听,看还有没有像古井这样有鬼的地方。
到现在为止,老孙头要求的六只恶魂就只差一只了,最好是一个晚上就把它抓到。
女鬼脸盆一样大的脸蛋露出水面,猩红的嘴唇一张一合,颤声道:“你冷不冷……冷就下来陪我吧,水里面暖和……”
我信了你的邪!
女鬼说完,又吐出一大口水,水柱彪射在我的脸上,打得我的脸蛋生疼生疼的。
感受着水柱上的冰冷,我心底暗暗着急,水柱里阴气浓郁,再这样下去,我被阴气侵蚀,肯定逃不开女鬼的迫害。
女鬼鸡蛋大的眼睛死死瞪着我,扯住我的右手之后,不仅不肯松手,还一个劲的往我脸上吐口水。
会吐口水的鬼,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满脸都沾满水渍,水渍阴凉,被沾染之后,我竟然有一种昏昏入睡的感觉。
这种时候怎么能睡呢。
我心底提醒自己,千万不能睡着,要是睡着的话,就要被女鬼给糟蹋了。
突然,我眼前一阵模糊,只见水里面的女鬼,脸蛋逐渐变了模样,变得越来越美。
我知道,自己应该是被她迷惑了。
自古以来,被女鬼迷惑住的男人能有几个好的下场,不是精尽,就是人亡,可谓相当之凄惨。
想到这里,我咬破舌尖,一口混合了鲜血的唾沫吐在女鬼的脸上。
在人的舌尖上,不仅触觉敏感,而且还隐藏着大量阳气,阳气隐藏在舌尖的血液里,也叫舌尖血。
如果一旦发现自己被鬼物迷惑心神,若是没有办法可想,可一尝试咬破舌尖,或许能有奇效。
当然,这些知识我都是在棺材店的道士笔记上看到的,至于真假,也不敢十分确定。
很快,口水落到女鬼脸上,将她那张越变越美的脸蛋烫出一个窟窿,恢复了原本丑陋的容颜。
舌尖血果然有用!
想着,我又是一口混合了鲜血的唾沫吐出,吐在了女鬼鸡蛋一样大的眼球上。
来吧,既然大家都会吐口水,那就互相伤害吧。
女鬼的眼球被口水灼烧,恐怖的脸上变得更加狰狞,想来是有些吃痛的。
感受到鬼手上的力气一轻,我连忙挣脱开,脚下后退几步,在离古井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交手之后,我发现这个女鬼并没有像老司机说的那般厉害,只是比寻常恶魂稍微凶一些而已,难怪在阴物排行榜上没有记录。
既然如此,我就更加不愿意走了。
恶魂对于我来说,不仅是一种危险物品,更是一种可可以捕捉的猎物。
老孙头说过,一只恶魂卖给他是六千块,放到阴市上能卖一万多块,而且是有价无市。
不过,就算是再弱小的恶魂,对付它的时候,也不能粗心大意。
不同的恶魂,有不同的手段,千奇百怪,异常刁钻。
我打开背包上的拉链,从里面取出断魂尺,取出黄布以及黑罐。
先用断魂尺用来制造伤害,待女鬼虚弱一些后,再用黄布将其包裹。
手拿断魂尺之后,我心底稍稍多了一些安心。
武器在手,天下我有。
重新走回古井边,我探头往下望去。
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能看到女鬼依然泡在井水里,瞪着鸡蛋大的眼睛,哎呦哎呦,哀嚎着。
看到女鬼只是瞪着我,没有半点出来报复的冲动。
我心想,得想个办法把她从古井里引出来才行。
能吸引女鬼出井的方法有两条,第一条是靠出卖色相,第二条是靠拉取仇恨。
我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二条。
拉取仇恨的办法有很多,骂架,做些小动作挑衅,这些都可以。
关于骂架,我只服诸葛亮,能把王司徒给活活骂死,谁能与之争锋。
不过我从小到大一般都是跟人打架,很少吵过架。
一番思量,我准备往水井里撒泡尿,以此来激怒女鬼。
刚刚褪下裤子,还没来得及实施计划,嘭的一声,从井水里爆炸出一米多高的水花。
白色水花里有一道面目狰狞的女鬼,直接向我扑了过了。
对此,我早有准备,左手慌忙提起裤子,右手一个挽剑,将藏在背后的断魂尺高高举起。
女鬼刚刚飘飞到我面前,不等她有所动作,我像是打棒球一样,手拿断魂尺瞬间抽打在女鬼的背心上。
女鬼啊的一声惨叫,肉泥般的身子摔落在水井边上。
待尘埃落定,我才看清女鬼的全部面貌。
女鬼身材臃肿,看起来足足有两百多斤,一身烂肉上挂着破破烂烂的衣物。
我下手没有半分留情,断魂尺对准女鬼的脑袋,一下接着一下,拍打下去,使得她没有半分反驳之力,只能抱着脑袋,发出呜咽的声音。
等女鬼变得身影黯淡,我从旁边捡起黄布,将黄布摊开,压在女鬼身上。
直到女鬼被黄布挤压成一坨,我重重舒了一口气,把黄布塞进了黑色罐子里。
在井口重新灌满一瓶井水之后,我摸着黑,按原路返回。
手电筒已经掉进水井里,想要打捞起来是不可能的,只能抽时间再去买一个新的。
七八分钟后,我走出枫树林,远远便看到出租车停在马路边上。
还好司机信守偌言,不然我只能靠两条腿走回去了。
等我坐上出租车,司机疑惑道:“你怎么全身湿漉漉的,是不是遇到脏东西了?”
我并没有吹嘘抓鬼的经过,躲过话题道:“不小心沾上些水渍而已,快带我回去吧。”
司机似乎想起什么恐怖的事情,打了个寒颤后,一脚踩下油门,往来的地方赶去。
路上,司机散给我一根香烟道:“会抽烟不?”
我接过香烟,回道:“不会抽,不过偶尔抽一根也没有关系。”
司机点燃香烟,吐出一口烟雾道:“以前我也不抽烟的,但是现在经常跑夜班,抽根烟既可以提神,也可以平复心情,对于我来说已经必不可少了。”
我心想,不妨跟这个司机打听打听,看还有没有像古井这样有鬼的地方。
到现在为止,老孙头要求的六只恶魂就只差一只了,最好是一个晚上就把它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