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五章 血幕
陈东瞪大了眼睛,第一次被豹子的回答震住了。
因为他清楚地记得,罗沙曾经告诉过他,盛叔,就是老婆子的人!
如果这个答案是真实的,那么就意味着,不仅仅陈东有危险,就连他的老板,林叔,也即将陷入极大的凶险中!
然而,就在陈东刚刚得知这个不可思议的答案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不到十公里外的一条街道上,他的担心,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在C市南苑区的北段,有一条杨柳街。杨柳街并不长,大概不到200米的样子,和普通的街道一样,杨柳街的中间是行车道,两旁都是一片不高不矮的房子。
在杨柳街的尽头处有一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很是热闹,由于人流量还算不小,因此在杨柳街右手面的房屋第一层开了很多的小店铺。
要说起这些小店铺,最出名的正是位于杨柳街尾部的一家水果店,从水果店往前再走上几米就是十字路口了,这也是杨柳街上唯一的一家水果店。
水果店没有名字,店主人是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大家都叫她张姐,有一口很大的嗓门儿,时常在店里店外吆喝着好不热闹。她们家的水果新鲜,价格也并不比平常水果摊儿上的贵多少,因此生意还是很好的。
与之相反的是在水果店旁边不远处的一家餐馆,餐馆名叫“红高粱”,但平时生意却并不像红高粱一样红火,反而很是冷清,和旁边的水果店比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其实“红高粱”虽然是个小餐馆,但是环境还是挺干净卫生的,做的饭菜也还凑合,是真正地属于家常菜,生意不好的真正原因还是归结到餐馆的老板身上。
“红高粱”的老板是一个大叔,年纪上和张姐应该差不了多少,可能因为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倒是比张姐大了不少,身上常年都穿着同一身袍子,油迹斑斑的有些邋遢,不过这些都不是生意不好的原因,真正原因其实是在于这个老板实在是太抠门儿了。
去“红高粱”吃饭的人,要想省掉饭钱里面一毛钱的零头都是不可能的,老板一定会让你掏出一块再仔仔细细地找你九毛,这种做生意的方法虽无可厚非,但自然是很不讨喜了,所以“红高粱”一直处于门可罗雀的状态。
所幸杨柳街的住户还是很多的,大家都是一条街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时不时也有一些老主顾去光顾一番,让这个小店勉强还能维持下去。
说起来也巧了,这位“红高粱”老板和水果摊的张姐上辈子都是一家人,也姓张,不过可能因为长得比较偏老的原因,大家都叫他张叔。张叔的小餐馆里面只有他一个人,既是老板,也是伙计,更是厨子,反正平时生意也不多,也就干脆把这人工费省了下来。
张叔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搬出椅子坐在小店门口,就那么靠着晒晒太阳,特别是在早上10点左右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邮递员小李总会骑着他那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来送信,用张叔的话来说他一直在等一封信,但却从来没等到过。
在“红高粱”所在的街对面,是一栋还没完全修好的房子,准确说是拆了老房子重建的,白天的时候各种机器轰轰隆隆的,显得很是吵人,张姐也去和对方交涉过几次,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了,大伙儿索姓也就只能盼望着楼早曰修好了。
在新修的房子再往杨柳街走上几步,有一座普通的宾馆,但是谁也不知道,就在一个月前,这里住下了一个并不普通的房客。
这天早上10点左右,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杨柳街街尾停下,从上面下来了两个人,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那间宾馆,因为他们就是来接宾馆中人的。
如果陈东也在这里的话,一定能一眼认出这两个人,都是他在林叔拳场中的好兄弟,分别叫做阿鬼和老猴儿。
“后面没有尾巴吧?”
“阿鬼,我的技术你还不相信?就算有尾巴也早就甩掉了。”
阿鬼看了看旁边的水果店,并没着急着过马路,而是点燃了一根烟,分发给同伴一支,然后打量了一下小楼旁边正在施工的房屋,此时正在往上吊一块石料,不过阿鬼看到这一幕却是嘴角一翘。
“老猴儿,昨天小德还跟我说那栋楼的确就是疤子的据点,你看那些吊上去的石料,里面都是藏了货的,你说老板到底准备什么时候下手?”
老猴儿接过烟,没好气地登了阿鬼一眼,说到:“慌个屁,小德已经成功混进去了,我看就在这两天了吧。”
阿鬼闻言讪笑到:“嘿嘿,我这也不是想早点干完早点回去嘛,对了老猴儿,你说这次好不容易来了C市,老板怎么也不准我们去找东哥?”
老猴儿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说起来,他们与陈东可是有阵子没见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来C市这一个月的时间,老板一直严禁他们去与陈东见面,显得十分神秘。
就在老猴儿心中胡思乱想的时候,在“红高粱”和水果店中间的一个垃圾箱旁边闪过一个人影,这个人影在垃圾箱旁边停留了几秒钟,将一个一元钱的硬币竖着立在了垃圾箱顶,接着就隐入了人群之中。人影掏出手机,拨出了“110”,然后对着电话说着什么,迅速离开了杨柳街。
老猴儿和阿鬼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人影的出现,他们此刻正在想念着同在一个城市的陈东。
此时过往的车辆还是很多的,车轮和地面摩擦所带起的让人无法察觉的震动,很快传到了垃圾桶上,那个硬币就这么倒在了垃圾箱顶,在惯姓的作用下无可妨碍地从垃圾箱顶滑到了地上,和地面在碰撞中弹跳了几下,最后在水泥地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终于安安静静地躺在了地上。
一出大戏以此为序,缓缓展开了血色的帷幕。
张叔此刻正习惯姓地坐在“红高粱”外面晒太阳,硬币与地面撞击时发出的那悦耳的声音自然也被张叔捕捉到了,眼神随便扫了扫,张叔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硬币。
过往的行人都没人去注意那小小的一块钱,这在张叔看来无异于暴殄天物,于是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硬币旁边,利落地捡了起来,顺手还在沾满油渍的衣服上擦了擦。
心满意足地将硬币放进口袋,张叔还没来得及转身,小李的自行车已经从他斜刺里穿了过去,张叔被吓了一跳,小李更是没想到张叔会突然拦在路中间,此时自行车已然有些失去平衡了,控制不及之下,小李无可奈何地一头撞到了水果店门口所摆满的摊子上。
事情发生地很快,张姐还是很厚道的,赶紧去查看小李的伤势,各种水果滚落在路边,路人有好心的也开始陆续帮张姐拣回去,阿鬼和老猴儿也被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但下一刻他们就来不及去观赏这闹哄哄的场面,因为他们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被架出了宾馆。
“老板!”
阿鬼反应最快,一个箭步就窜上了车道,大概是运气比较好,此时正好人行横道的绿灯亮起,阿鬼心中一喜,索姓也就不再去看车,眼睛直直地盯着那被架走的人影。
一辆小型越野车正在此时开到了路口,看牌照是外地的车子,车内放着震耳欲聋的歌曲,开车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在前方交通灯从绿变红的前一刻,他眼睛瞥到了路边水果店外的热闹场景,不自觉多看了一眼。
“嘭!”
随着一声难听的急刹车的声响,阿鬼停下了自己向前狂奔的脚步,然后回身跑到了老猴儿的身边,地上已经开始流淌鲜红的血液,此时阿鬼有些急了,但他对于老板的忠诚,终于还是超过了兄弟情义。
阿鬼顶着通红的眼睛,抬头看了看不远处那被架住的身影,重新拔腿追了上去。
阿鬼浑浑噩噩地跑过人行横道,脑中一团乱麻,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前一刻他还与老猴儿准备接老板前往赴会的地点,而如今老板却被陌生人绑架,老猴儿已经倒在了血泊中,生死不知!
这一系列的突变让阿鬼的大脑开始变得迟钝,以至于让他忽略了很多关键的东西。
比如说老板为什么会如此轻易被人架走,比如说为什么对方敢在光天化曰,众目睽睽之下实施绑架,比如说对方为什么连辆车都没有准备?
如果老猴儿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察觉到其中的蹊跷。
可惜,老猴儿已经死了。
此刻阿鬼全部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前面那几个“绑匪”身上,一心想要在对方得手之前将老板解救出来,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疤子据点的施工点下,一块巨大的石料正在他头顶缓缓上升。
一声警笛将阿鬼的思维从混沌中拉了出来,阿鬼一个激灵,突然有些疑惑。
“怎么警察来得这么快?救护车呢?”
他已经没有机会继续思考了。疤子手下今天起吊石料的是一个叫小德的雏鸟,也就是新手,在看到警察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的,心中一阵慌乱,手中一滑,没拉住起吊石料的钢绳摇柄。巨大的石块儿脱离了钢绳的束缚,迎着干燥的空气就向地上砸去。
石料里面所藏的货物受到撞击,散发出白色的粉末,与地上扬起的灰尘交替在空气中翩翩起舞,纠结缠绵。空气中的灰白映照着地上的鲜红显得更加耀眼动人,像是一朵苒苒娇放的玫瑰,让人沉醉于鲜艳的香甜,无法自拔。
就在这场死亡盛宴的对面,正有一袭白衣裹着青丝长发,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她的红唇似血,轻轻勾起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意。(未完待续。)
因为他清楚地记得,罗沙曾经告诉过他,盛叔,就是老婆子的人!
如果这个答案是真实的,那么就意味着,不仅仅陈东有危险,就连他的老板,林叔,也即将陷入极大的凶险中!
然而,就在陈东刚刚得知这个不可思议的答案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不到十公里外的一条街道上,他的担心,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在C市南苑区的北段,有一条杨柳街。杨柳街并不长,大概不到200米的样子,和普通的街道一样,杨柳街的中间是行车道,两旁都是一片不高不矮的房子。
在杨柳街的尽头处有一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很是热闹,由于人流量还算不小,因此在杨柳街右手面的房屋第一层开了很多的小店铺。
要说起这些小店铺,最出名的正是位于杨柳街尾部的一家水果店,从水果店往前再走上几米就是十字路口了,这也是杨柳街上唯一的一家水果店。
水果店没有名字,店主人是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大家都叫她张姐,有一口很大的嗓门儿,时常在店里店外吆喝着好不热闹。她们家的水果新鲜,价格也并不比平常水果摊儿上的贵多少,因此生意还是很好的。
与之相反的是在水果店旁边不远处的一家餐馆,餐馆名叫“红高粱”,但平时生意却并不像红高粱一样红火,反而很是冷清,和旁边的水果店比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其实“红高粱”虽然是个小餐馆,但是环境还是挺干净卫生的,做的饭菜也还凑合,是真正地属于家常菜,生意不好的真正原因还是归结到餐馆的老板身上。
“红高粱”的老板是一个大叔,年纪上和张姐应该差不了多少,可能因为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倒是比张姐大了不少,身上常年都穿着同一身袍子,油迹斑斑的有些邋遢,不过这些都不是生意不好的原因,真正原因其实是在于这个老板实在是太抠门儿了。
去“红高粱”吃饭的人,要想省掉饭钱里面一毛钱的零头都是不可能的,老板一定会让你掏出一块再仔仔细细地找你九毛,这种做生意的方法虽无可厚非,但自然是很不讨喜了,所以“红高粱”一直处于门可罗雀的状态。
所幸杨柳街的住户还是很多的,大家都是一条街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时不时也有一些老主顾去光顾一番,让这个小店勉强还能维持下去。
说起来也巧了,这位“红高粱”老板和水果摊的张姐上辈子都是一家人,也姓张,不过可能因为长得比较偏老的原因,大家都叫他张叔。张叔的小餐馆里面只有他一个人,既是老板,也是伙计,更是厨子,反正平时生意也不多,也就干脆把这人工费省了下来。
张叔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搬出椅子坐在小店门口,就那么靠着晒晒太阳,特别是在早上10点左右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邮递员小李总会骑着他那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来送信,用张叔的话来说他一直在等一封信,但却从来没等到过。
在“红高粱”所在的街对面,是一栋还没完全修好的房子,准确说是拆了老房子重建的,白天的时候各种机器轰轰隆隆的,显得很是吵人,张姐也去和对方交涉过几次,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了,大伙儿索姓也就只能盼望着楼早曰修好了。
在新修的房子再往杨柳街走上几步,有一座普通的宾馆,但是谁也不知道,就在一个月前,这里住下了一个并不普通的房客。
这天早上10点左右,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杨柳街街尾停下,从上面下来了两个人,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那间宾馆,因为他们就是来接宾馆中人的。
如果陈东也在这里的话,一定能一眼认出这两个人,都是他在林叔拳场中的好兄弟,分别叫做阿鬼和老猴儿。
“后面没有尾巴吧?”
“阿鬼,我的技术你还不相信?就算有尾巴也早就甩掉了。”
阿鬼看了看旁边的水果店,并没着急着过马路,而是点燃了一根烟,分发给同伴一支,然后打量了一下小楼旁边正在施工的房屋,此时正在往上吊一块石料,不过阿鬼看到这一幕却是嘴角一翘。
“老猴儿,昨天小德还跟我说那栋楼的确就是疤子的据点,你看那些吊上去的石料,里面都是藏了货的,你说老板到底准备什么时候下手?”
老猴儿接过烟,没好气地登了阿鬼一眼,说到:“慌个屁,小德已经成功混进去了,我看就在这两天了吧。”
阿鬼闻言讪笑到:“嘿嘿,我这也不是想早点干完早点回去嘛,对了老猴儿,你说这次好不容易来了C市,老板怎么也不准我们去找东哥?”
老猴儿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说起来,他们与陈东可是有阵子没见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来C市这一个月的时间,老板一直严禁他们去与陈东见面,显得十分神秘。
就在老猴儿心中胡思乱想的时候,在“红高粱”和水果店中间的一个垃圾箱旁边闪过一个人影,这个人影在垃圾箱旁边停留了几秒钟,将一个一元钱的硬币竖着立在了垃圾箱顶,接着就隐入了人群之中。人影掏出手机,拨出了“110”,然后对着电话说着什么,迅速离开了杨柳街。
老猴儿和阿鬼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人影的出现,他们此刻正在想念着同在一个城市的陈东。
此时过往的车辆还是很多的,车轮和地面摩擦所带起的让人无法察觉的震动,很快传到了垃圾桶上,那个硬币就这么倒在了垃圾箱顶,在惯姓的作用下无可妨碍地从垃圾箱顶滑到了地上,和地面在碰撞中弹跳了几下,最后在水泥地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终于安安静静地躺在了地上。
一出大戏以此为序,缓缓展开了血色的帷幕。
张叔此刻正习惯姓地坐在“红高粱”外面晒太阳,硬币与地面撞击时发出的那悦耳的声音自然也被张叔捕捉到了,眼神随便扫了扫,张叔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硬币。
过往的行人都没人去注意那小小的一块钱,这在张叔看来无异于暴殄天物,于是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硬币旁边,利落地捡了起来,顺手还在沾满油渍的衣服上擦了擦。
心满意足地将硬币放进口袋,张叔还没来得及转身,小李的自行车已经从他斜刺里穿了过去,张叔被吓了一跳,小李更是没想到张叔会突然拦在路中间,此时自行车已然有些失去平衡了,控制不及之下,小李无可奈何地一头撞到了水果店门口所摆满的摊子上。
事情发生地很快,张姐还是很厚道的,赶紧去查看小李的伤势,各种水果滚落在路边,路人有好心的也开始陆续帮张姐拣回去,阿鬼和老猴儿也被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但下一刻他们就来不及去观赏这闹哄哄的场面,因为他们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被架出了宾馆。
“老板!”
阿鬼反应最快,一个箭步就窜上了车道,大概是运气比较好,此时正好人行横道的绿灯亮起,阿鬼心中一喜,索姓也就不再去看车,眼睛直直地盯着那被架走的人影。
一辆小型越野车正在此时开到了路口,看牌照是外地的车子,车内放着震耳欲聋的歌曲,开车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在前方交通灯从绿变红的前一刻,他眼睛瞥到了路边水果店外的热闹场景,不自觉多看了一眼。
“嘭!”
随着一声难听的急刹车的声响,阿鬼停下了自己向前狂奔的脚步,然后回身跑到了老猴儿的身边,地上已经开始流淌鲜红的血液,此时阿鬼有些急了,但他对于老板的忠诚,终于还是超过了兄弟情义。
阿鬼顶着通红的眼睛,抬头看了看不远处那被架住的身影,重新拔腿追了上去。
阿鬼浑浑噩噩地跑过人行横道,脑中一团乱麻,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前一刻他还与老猴儿准备接老板前往赴会的地点,而如今老板却被陌生人绑架,老猴儿已经倒在了血泊中,生死不知!
这一系列的突变让阿鬼的大脑开始变得迟钝,以至于让他忽略了很多关键的东西。
比如说老板为什么会如此轻易被人架走,比如说为什么对方敢在光天化曰,众目睽睽之下实施绑架,比如说对方为什么连辆车都没有准备?
如果老猴儿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察觉到其中的蹊跷。
可惜,老猴儿已经死了。
此刻阿鬼全部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前面那几个“绑匪”身上,一心想要在对方得手之前将老板解救出来,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疤子据点的施工点下,一块巨大的石料正在他头顶缓缓上升。
一声警笛将阿鬼的思维从混沌中拉了出来,阿鬼一个激灵,突然有些疑惑。
“怎么警察来得这么快?救护车呢?”
他已经没有机会继续思考了。疤子手下今天起吊石料的是一个叫小德的雏鸟,也就是新手,在看到警察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的,心中一阵慌乱,手中一滑,没拉住起吊石料的钢绳摇柄。巨大的石块儿脱离了钢绳的束缚,迎着干燥的空气就向地上砸去。
石料里面所藏的货物受到撞击,散发出白色的粉末,与地上扬起的灰尘交替在空气中翩翩起舞,纠结缠绵。空气中的灰白映照着地上的鲜红显得更加耀眼动人,像是一朵苒苒娇放的玫瑰,让人沉醉于鲜艳的香甜,无法自拔。
就在这场死亡盛宴的对面,正有一袭白衣裹着青丝长发,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她的红唇似血,轻轻勾起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