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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第二天起来时, 就发现兰珠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便问道:“怎么了, 有话想对我说?”
  兰珠叹了口气道:“昨晚我想了一夜, 你若是真的留在县城, 将来能不能中举都是一个问题。所以我想了想, 你还是去吧!”
  沈凌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你是不是怕岳父知道了这件事责怪你?”周父自从他中了秀才后便对他寄予厚望, 若是知道兰珠阻拦他去书院求学, 肯定会责怪她。
  兰珠道:“也有这个顾虑。但更多的是,我怕你将来后悔,毕竟这次机会难得。”
  兰珠的这句话一下子说到了沈凌的心里。是啊, 有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摆在他面前,若他没有珍惜,那么将来他多半会后悔的。沈凌原本坚定的心又有了些许动摇, 到底要不要去呢?
  沈凌去到堂屋时, 黄氏正在开一个小匣子。沈凌认得那是黄氏用来盛放银钱的匣子,不由问道:“娘, 你开匣子做什么?”
  黄氏打开匣子后, 取出里面的银票和十几个银锭, 细细数了一遍道:“这两年家里置办了田地和庄子, 每年除了供我们吃用外, 还进益不少。你这两年不仅没找娘要钱,还经常往家拿钱。娘这一数, 就发现不知不觉间攒下不少银子。”
  她将几张银票摊到沈凌面前,“这是三百两, 你拿去先用着。书院那边不比家里方便, 你手里有钱,事事也方便一些。另外你去书院那边,怎么也得带个书童。娘觉得这人选不如从族里面选。等吃了早饭,娘就去几家熟悉的人家问问,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沈凌并没有接银票,而是仔细看了黄氏几眼,问道:“娘,你不是不愿意我去吗?”
  黄氏拿帕子按了按湿润的眼角,说道:“娘是不太愿意,这天下做人父母的,哪个不希望儿女守在自己身边。可是就算这样,该让你走的时候也得让你走。”她一把将银票塞到沈凌手里,不由分说道,“给你你就拿着。”
  沈凌忍不住鼻子一酸,穿来这几年,黄氏将他照顾的无微不至,沈凌已经对她有了很深的情感。见她伤心,自己不由得一阵难过。
  黄氏忍下对儿子的不舍,又道:“既是要去书院读书,和你要好的几个同窗那里也该去给人家说一声。再有,郑棠那里你也得打声招呼。”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凌心里那句不去的话便再也说不出来。从堂屋里出来后,沈凌不由苦笑一声,想不到自己也有这样优柔寡断的时候。在去与不去之间犹豫了这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
  人说有了家庭和子女后,做事就会瞻前顾后,看来果真是这样。若是放在后世,沈凌如果有这样进修的机会,想必一定不会拒绝的。
  沈凌感慨完以后,便去了书房。既然最终决定要去,那就先将要带去的书籍理一理。最基本的四书五经要带,还有那些他经常看的文章选集也要带上。这么粗略一收拾,便整理出二十来本书籍。沈凌正想往里再添几本书时,坠儿在外面敲门,说郑棠来了。
  沈凌将书房门打开,就见郑棠立在院子里,正看着院中的那两株花椒树出神。
  沈凌轻咳一声,看郑棠回过头,便道:“用过早饭没有?”
  郑棠摇头道:“不曾。”他起来后,因为心里有事,简单梳洗了一番就过来了。
  沈凌便唤坠儿告诉李婆子预备下郑棠的早饭,到时端到书房去。
  郑棠在花椒树下徘徊了一会儿,才跟着沈凌进了书房。他并没有急着跟沈凌说去省城的事,而是问沈凌那两株花椒树哪里得的。
  沈凌回忆了一下,方开口道:“好像是我爹在世时种下的,至于哪里得来的,那得问我娘了。”
  郑棠便不再提起这话,转而说起正事:“你昨天说的在省城开店的事,我琢磨了好长时间,觉得恐怕不行。”
  沈凌早已预料到这个事实,闻言也不大失望,只是道:“既然你觉得不合适,那就算了。”
  郑棠带着试探的语气又说道:“我倒是有个主意,既能出题集,又不用我特地到省城开书店。”他慢慢将自己的想法道来,“这题集都是临近县试府试院试的时候好卖。而这三场考试都是在上半年,我就想着,以后上半年的时候,我多到省城那边跑几趟,将你出的题集拿回来刻印。至于文章选集,就需要你多费心帮我另找一位秀才相公了。”
  沈凌听了不由点头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县试的那本题集,过年的时候我就可以交给你。至于府试和院试的题集,我争取在四月之前一并出好都交由你,也省得你多跑一次。至于选文章的人,今年族学里和我同时进学的不是有好几个同窗吗,我想他们的为人,你应该都很清楚,就不用我替你想了吧!”跟他相交好的郑槐虽已进了学,但委实不适合做这件事,因此他就没有提及郑槐。
  郑棠说那句话不过是客套一下,毕竟文章选集之前一直都是沈凌在弄,这样说对方心里也会舒服一些。如今见沈凌说起此事时丝毫没有芥蒂,也就放下了心。
  过后,坠儿端来两人的早饭,两碗白米粥,三样下饭的小菜,另有一盘素馅的包子。
  郑棠喝了一口白米粥,说道:“上次我到临近几个县转了转,在一个叫玉田县的地方喝过一种淡绿色的粳米熬出来的粥,真是香气扑鼻。”
  沈凌听了不由一动,便问郑棠:“那你有没有买这种粳米回来?”
  郑棠道:“没有。”他看沈凌似是对那种粳米颇感兴趣,便道,“如果你想要的话,明年县试之前我肯定还会再去一次的,到时可以帮你带回来一些。”
  沈凌等的就是他这句话,很快说道:“我也不多要,两斗就够了。”虽说现在空间的黑土地不过一百平方米,只够种一些花花草草,但是随着空间的不断升级,黑土地的面积也会不断增加,到时就可以种一些粮食作物了。
  吃完早饭,沈凌送走郑棠,去房里与兰珠说了会儿话,才去一一拜访几位要好的同窗。最先去的便是郑槐家里,郑槐已经从族学里回来。郑铭今天早晨一到族学便告诉了他们自己要离开的消息,同时给他们放了几天假。
  沈凌去时,郑槐正是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便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告诉对方,自己要离开的消息。
  郑槐自己长吁短叹了半天,还未从郑铭要离开的消息中走出来,就听沈凌说他要去省城的书院读书了。
  郑槐倒是并未多想,只以为是沈凌自己找的书院,倒是很为他高兴。沈凌也没有解释,就让他这么以为吧!
  至于其他几个同窗听到他说要去省城书院时,眼里都流露出一丝艳羡,有的明显猜到了郑铭在里面起得作用,还旁敲侧击了几句,沈凌则笑而不答。
  从同窗家里回来以后,沈凌到家就发现院子里多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穿着一身浆洗的干净的旧衣裳,正站在花椒树下帮坠儿摘树上的花椒。
  沈凌不由打量了那少年几眼,觉得黄氏的眼光还算不错。那少年注意到有人看他,回头一看,见对面站着一个头戴方巾的青年男子,眉目之间与黄氏有些像,便猜出了这人的身份,马上上前行礼道,“郑泽给叔叔请安。”
  沈凌微微笑了笑:“你是哪一房的,我怎么从没见过你?”
  郑泽笑道:“若论哪一房,连我爷爷都说不清。我家住在最西边,离族学那边远的很,叔叔自然认不得我们。”
  沈凌听他说话伶俐,口齿又清楚,便在心里定下了他这个人选,但面上却不露分毫,点点头进了堂屋。
  黄氏正在做衣裳,听到儿子进来,低头问道:“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
  沈凌看衣裳的颜色和样式,就知道是做给他的,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还行,人看着很机灵,就是年纪有些小。”
  黄氏一边穿针引线一边道:“阿泽年纪是小了一些,但却是家里的长子。他娘当初生第三个儿子的时候难产走了,他爹天天走街串巷,是他一手将两个弟弟拉扯大的。所以你别看他人小,在家却是顶一个大人使得。这样的人放在你身边,娘也放心。”她说到这里停下来比划了一下衣裳的尺寸,然后接着道,“而且娘答应他,明年就送他的二弟去族学念书,所需的费用都由咱家来出。看在他的弟弟份上,他不会对你不尽心。”
  “娘,他父亲是做什么营生的?”沈凌听了这么半天,十分好奇他父亲是做什么的。
  黄氏淡淡道:“走街串巷的卖货郎。去年得急病死了。他们这一支早先出了一个败家子,早早的就把家产败完了。”
  “那他跟我去了书院,他二弟去了族学,那他三弟呢?”
  黄氏沉吟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了。他三弟今年才五岁,正是需要人看管的年纪。”
  沈凌道:“娘,与其你把人送到族学,还不如让他两个兄弟在家里帮忙,还能给阿丑做个伴。将来等他们大了,阿丑也有两个得力的帮手。”
  黄氏就笑道:“还是我儿想的周到,就照你说的办。”
  后来,沈凌将自己的打算与郑泽说了,郑泽果然千恩万谢,他本来就担心自己走了以后,三弟无人照顾,正想着如何安置他。如今听见沈凌这话,当即安下心来,同时暗暗庆幸自己找了个好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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