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一章 闪灵!七王族最强的速度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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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系统中,星辰花园的提示传来:“不知名水源,移植需要灵气50000,是否移植?”
  果然可以移植!按照以往的经验,经过星辰花园的作用,如果将毒潭移植到新的地方后,应该能够恢复最初的大小。
  “盖伦,我的伙伴,我已经确定自己可以收取这个池塘,”陈睿对飞龙王说道:“对于迁徙的地点,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带领族人前往我所在的暗月领地,在那里,不仅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任何的居住地点,而且双足飞龙一族还可以得到额外的保护,一切魔兽猎人之类的偷猎行为都会被禁止,保证飞龙族群的繁衍和扩大。但是作为回报,在遇到敌人侵袭的时候,我们同样需要双足飞龙的力量。”
  飞龙王想了想,说道:“我信任你,我的伙伴。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尽快迁徙,除了那个可怕的敌人外,近来又有一些外来者出现在湿地,不知道是否可恶的魔兽猎人,我不想族人再受到无辜的伤亡。”
  “最近的有外来者?”陈睿心中一动,“我这次来幽夜湿地,不仅是为了双足飞龙,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你先派出一些侦察的飞龙,密切留意两个人,一有消息,立刻回来报告。我现在就把池塘用特殊能力收取,我离开以后,你和族人先去西琅山脉等我,克骨他们知道那个地方,等我完成这边的事情,就立刻去找你们。”
  陈睿详细描述了迪莉娅和洛蒙的特征,飞龙王立刻出动双足飞龙开始大范围侦查,同时开始安排迁徙的事宜,陈睿施展星辰花园,将池塘收了进去。
  星辰花园里又多出一个绿色的毒潭来,好在花园作用十分奇妙,每一种植物或水源都等于单独的成长空间,不会相互干扰,所以不会对恶魔果实、灵果这些植物造成侵蚀或负面影响。
  就在飞龙巢穴的迁徙准备已经差不多完成的时候,侦查的双足飞龙传来了消息,在月湖一带发现了一个貌似洛蒙的魔族。
  月湖离飞龙巢穴有一定距离,路上地形很复杂,不过以魔王级双足飞龙的速度,空中的直线飞行只需要几个小时就够了。到达月湖后,从侦查的双足飞龙口中得知,这个人竟然一首都没有离开月湖一带。
  远远的,就见到一个人影背靠着湖边的大树坐在地上,手里还拿着一瓶酒,正悠闲地喝着。
  陈睿把丢丢留在双足飞龙身旁,换上了斗篷面具装,慢慢地走了过去。果然,正是当初在西琅山送给陈睿激情指环的洛蒙。
  种族:懒惰王族。综合实力评定:C。
  进阶后的解析之眼显示除了洛蒙的详细实力层次:魔王级中段!
  说起来,当时在西琅山主矿坑大门口,面对着还是高阶恶魔的陈睿,洛蒙出了刀,也算看得起陈睿了,不过更多的原因是这货喜欢耍帅和卖弄,否则一开始就下杀手的话,就算陈睿有“暗黑之意志”,也不可能从他手中逃脱。
  按照化星的进度和烈境的特性,如今陈睿的实力可能略逊于魔王级中段,但相差不远,回想到当初极光弹被洛蒙轻易切割的情形,陈睿心中涌起了一股好胜的念头。
  洛蒙早就察觉有人走过来了,但由于陈睿现在用敛息技能维持着高阶巅峰的气息,所以这家伙依然自颇自地喝酒,仿佛没看到他一般。
  “我是来找你的。”
  洛蒙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我不认识你。”
  陈睿忽然又想到莱亚镇镇长地牢中的那个在火焰消逝的女人,深吸了一口气,冷冷地说道:“你不认识我没关系,认识一个被你勾搭过的女人就够了。”
  “被我勾搭过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了。”洛蒙灌了一口酒,仍1日坐着不动,“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谁?”
  这个数量让陈睿暗暗汗颜,冷哼道:“虽然那个女人没有请求我,但我自己已经决定了,要替她揍你一顿。”
  “原来是个讨女人欢心的家伙,而且连命都不要了?”洛蒙多看了他两眼,咕噜嘈将酒灌完:“不过就冲这一点,我可以让你活着回去见你的女人。”
  “你错了,这个女人和我没什么关系,而且……她已经死了。”陈睿的语气骤然低沉下来。
  这句话让洛蒙皱起了眉头,就见陈睿已经冲到他身前,一拳击出,速度和力量都远在意料之上,绝不是高阶恶魔所能达到的层次。
  就在这时,陈睿的目光露出异色,解析之眼中,洛蒙已经没有资料,紧接着,他这一拳已经毫无阻碍地直穿过了“洛蒙”的身体,落了个空:残影!
  洛蒙是什么时候施展身法闪避开的,根本没有丝毫征兆!先前高阶恶魔时,陈睿无法看穿洛蒙的速度倒还罢了,如今两人的实力相若,竟然依1日如此!
  一拳落空后,解析之眼传来提示,与此同时,背后生出警兆,一股劲风袭来。
  陈睿心念一动,瞬间移动开来,避开这一击,刚站稳脚跟,就见洛蒙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这边冲来,眨眼间已至身前。
  陈睿终于亲眼见到了洛蒙的真正速度,心中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如果把瞬移比作闪电,那么洛蒙的就是连环闪电,几下闪动,已经跨越了瞬移的距离,出现在眼前。
  不仅是步伐移动,而且攻击的速度同样可怕,拳头似乎变成了数十个,陈睿心念一动,脚下已经出现了加速的“疾走虫”,腾挪开来,让洛蒙的攻击落了个空。陈睿的敏捷让洛蒙有些意外,不过在速度方面,洛蒙有着绝对的自信,眨眼间又攻来。在有疾走虫辅助的情况下,陈睿的速度竟然还要逊色一筹。
  陈睿一挥手,土黄色淡淡光芒出现在洛蒙的身体表面,洛蒙顿时觉得动作凝滞下来,仿佛被胶粘住一般,非常费力一一土系魔法:迟缓术!
  疾走虫加上迟缓术,陈睿的速度已在洛蒙之上,“嘭!”洛蒙架住了陈睿的一拳,身周忽然亮起一种青色的光芒,在这种青光下,那可怕的速度又开始复苏,陈睿从攻击转为了招架,继而又变成躲闪。
  青光是风系魔法加速术,与“斗篷人”一样,洛蒙的魔法施展同样不需要咒语,只不过加速术竟然无法完全抵消迟缓的效果,让他暗暗心惊。
  魔法相消的效果就在于魔力的精纯和魔法力的高低,尽管洛蒙的力量层次要高于陈睿,但魔法力的“纯度”却远远不及,如果单看土系魔法的精纯程度,魔界只怕没有人能比得过拥有土元素之心的陈睿。
  可惜陈睿自身对于魔法一窍不通,能放出的土系魔法全靠土元素之心的力量,无论是等级或是时间都有限,否则动不动来个瞬发高级魔法,那些邪法师、役魔统统不要混了。
  眼看迟缓术的时间快要到了,陈睿又是一挥手,这回竟然是增益魔法:石肤术!
  风系魔法的加速术能够提高速度,但会降低防御能力,这种石肤术恰好能够增强防御力,但偏偏还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大大降低移动速度。
  洛蒙眉头紧皱,这个对手的魔法力量极其纯净,连续对他叠加施展了种魔法,竟然全部有效,这个石肤术可谓相当的“阴险”,使洛蒙的速度又降了下来。
  陈睿的魔法并没有结束,第三个魔法再次发了出来,洛蒙就觉得周围的泥土部陷下了一层,身体的重量骤然增加一倍一一重力术!
  重力术已经是陈睿所能施展出的最高级魔法了,洛蒙的速度优势在这种魔法下被限制到了最低,眼神多了几分凝重,这个人施展魔法的速度很快,根本没有念诵咒语,要么魔法造诣已经达到极其精深的程度,要么……就是王族的精通天赋!
  土系精通……莫非是别西}、一族?
  洛蒙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手中已经多出两把刀来,眼中泛起杀机。
  两人攻防来往,一时不相上下,此时迟缓术和重力术的效果开始消失,只是石肤术依然存在,洛蒙左眼掠过淡淡寒芒,全身气势大盛。在陈睿的解析之眼中,洛蒙的实力骤然发生了变化,C+!魔王巅峰!这个家伙果然能自如地控制战斗力!
  达到魔王巅峰的洛蒙速度更快了,同一种魔法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的效果会大大降低,而且陈睿根本来不及施展魔法,锐利的刀风已临近身体,只得一个瞬间移动闪避开来。
  洛蒙的身影迅疾闪动,接近了过来,双刀如电,编制威一道密集刀网,朝陈睿罩了下去。就在这时,陈睿身周忽然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水晶圆罩,那足以将钢铁切割成碎片的刀网落在这圆罩上,竟然丝毫无损。
  洛蒙双手化作万千残影,以陈睿的眼力竟然看不清手的动作,如果不是防护罩传来承受高速攻击的“嘶嘶”声音,还会以为是幻觉一一就算是使用大魔王实力的帕格利乌,速度也不过如此而已!
  闪灵!这一定就是阿西娜曾说过的,贝利尔王族的最著名的血脉天赋!
  贝利尔王族的三种天赋:邪王之眼、风系精通和闪灵。“闪灵”的天赋,使得号称¨脯惰”的贝利尔一族拥有凌驾于所有王族之上的可怕速度!
  一直以来,陈睿利用超级系统力量,都稳稳压过同层次的强者一截,甚至可以越阶挑战,如今见识到洛蒙的实力,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魔界之中强者如云,就算是魔王级,也不过是中层实力罢了。
  人应该自信,但不能自满,如果目空一切,那么前进的道路将会更加崎岖。
  防护罩渐渐抵受不住,出现了蜘蛛网般的无数细微裂痕,陈睿暗忖这番打招呼兼练手也差不多了,再继续下去,就只能利用炎龙杀那种大招拼命了,连忙叫道:“等等!洛蒙,你真的认不出我了?”
  洛蒙被陈睿叫破真名,眉头一皱,停下手来,但杀气没有丝毫收敛,反而越来越浓烈。
  能认出他的,不是朋友,就是那些不死不休的敌人,他可不记得有这么一个精通魔法或是别西}、王族的朋友。
  陈睿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不过这回他使了个心眼,用的是地球上的那副面貌,也就是“李察”的样子:“用你的左眼好好看看,是否还记得我?”
  洛蒙左眼亮起淡淡的光芒,仔细打量着他,露出异色,随即又变威了疑惑:“我从未见过你!你究竟是谁-”
  果然是这样!陈睿心中暗喜,差点来一句“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圆)……在西琅山时,他曾被洛蒙看破,如今技能晋为“真.敛息”时,洛蒙的邪王之眼已经无法看穿了,同样的道理,伊莎贝拉也无法看透他隐藏的实力。
  洛蒙伸了个懒腰,力量却隐隐有爆发的征兆:“我可不记得勾引了你的女人,我给你十秒钟,如果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那么我只好干掉你了。”
  “我的女人就算站在你的面前,你也不敢勾引。”陈睿撤去防护罩,手掌开始现出淡淡的光芒,“还记得这个吗。”
  说着,他虚空朝洛蒙身侧斩下,破元刀威力已经今非昔比,尽管只是虚斩,但凌空的刀气却在洛蒙的身边的地面上留下一道深痕。
  洛蒙眼睛一亮,似乎想了起来,只是印象中那个人的实力并非是……”要不我们再赌一次,赌我今天能不能从你手上逃脱?”陈睿笑了笑,左手中指上多出一个戒指来,扬了扬。
  这话落在洛蒙的耳中,只觉十分耳熟,看到”暗黑之意志”时,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注视着那张逐渐变化最终定格为眼熟的面孔,洛蒙略一思索,杀气终于渐渐撤去。
  严格地说,这个男人并不算真正意义的朋友,只是朋友的“亲密”朋友,但至少不是敌人。
  “我的朋友,你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洛蒙的刀瞬间不见了,手中不知何时已经换成了一瓶酒,扔了过来,“记得我上次曾送给你一枚激情指环,你居然没有戴,那可是我们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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