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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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大姨真的是老一辈人的观念。这一点和我妈倒是很像,钱这个东西,能省则省。一分一毫也不舍得多花。
  母亲总说,钱是攒出来的。就是从嘴里,从牙缝里一分一分的往外抠。
  我倒觉得是实则不然,没有挣钱本事的人,才需要一分一分的从牙缝里面省钱。那些赚大钱,成大事的。又有几个人会在乎块八毛。
  为了几毛钱浪费自己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
  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普查,月薪过万的人只占入全国总人口不到20%。这里面还要包括北上广深那些超一线城市。
  其实我们的经济水平,月薪不足3000的,占了一大半的人口。
  大多数的人,每天重复着机械式的工作,朝九晚五,长此以往。
  自打我们从学校步入社会,渐渐的,我们的生活就可以一眼望得到头。
  什么年少时的梦想,什么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什么站在人类的巅峰,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
  曾经的年少轻狂,都在社会中被现实打磨,被经济碾压。
  我们曾经的豪情万丈,在无数次的柴米油盐中,被洗刷的一点不剩。
  唉!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理想,为了自由。但最后,还不都是在为票子而打拼。
  魏珍桃这些时日变了许多。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女研究生,办公室写着大楼里的高级白领。他和自己的丈夫在我们饺子馆吃晚饭。
  我记得尤其清楚的是,那天,魏珍桃穿了一身高档的西服套装。工装西服,工装裙,外面披着羊毛的呢子大衣。
  这样的女人,在槟城还是很少见的。魏珍桃的模样并不是十分出挑,但是难能可贵的就是它自身的价值。
  他的学识,他的修养,他的工作,他的气质。第一次见到魏珍桃,并觉得他是个有素质,有内涵的女人。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是中气十足,掷地有声。
  现而今的魏珍桃,离我第一次见他过的还不如半个月。
  今天,魏珍桃穿了一款长款的宝石蓝色羽绒服,羽绒服的衣袖上有些许油点。
  魏珍桃没有化妆,眼角上还泛着她丈夫殴打她的淤青。
  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他丢了工作。从一个办公室的高级女白领,变成了烧卖铺里的打下手的工人。
  人的气质真的会随自己的地位改变而转变。
  现在的魏珍桃,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
  面容憔悴,眼神无光。为了块八毛斤斤计较着。他嘴上谈论的也不是学习和工作。不是对未来的畅想。而是要给自己的婆婆往医院里带去便盆和医用棉垫。
  老话说的真好。女人的婚姻,就是她的第二次生命。
  我突然间有些畏惧苏老爷子给的那张听话符。就那么一张小小的符纸,没有价值,只在上面用朱砂画了一个看不懂的符号。然后工工整整的折成三角形。
  就这样一张微乎其微的黄纸,竟然能够让吴炯良像吃了迷药一般的,听自己母亲的话。
  这张符纸,或许害了魏珍桃的一生。
  忽的,莫小雅气喘吁吁地推开饺子馆的玻璃大门。
  “我的天呀,真的是要冻死我了。小老弟,赶紧走吧,我已经叫好车。
  你都不知道,现在大街上的出租车真难堵……看来还是需要自己买个代步工具。”
  我连忙跟魏珍桃告别。
  “嫂子,等这几天有空,我就去医院看吴大姨。
  还劳烦你帮我向吴大姨带个好,让他保重身体,祝他早日康复。”
  莫小雅推着我的轮椅往饺子馆门外走。
  边走,还边在我的耳边小声嘀咕着。
  “那女人是谁呀?看着还蛮眼熟的。”
  “隔壁吴记烧麦铺家的儿媳妇。我昨天晚上不是跟你提起过嘛!就是那个高知的女研究生。”
  莫小雅突然间张大了嘴巴。
  “她就是那个被老公家暴的呀!啊……我看他脸上的伤还没好呢!”
  我连忙回过身,拍了拍莫小雅放在我轮椅上的手。
  “别瞎说话,再让人听见了。”
  我和莫小雅赶回狐狸精的公寓。大波浪果然已经早早就在里面等我。
  大波浪刚刚卸完妆,脸色有些憔悴。厨房的餐桌上摆着外卖员刚刚送来的包子,豆浆油条。
  听到了莫小雅的开门声。大波浪赶紧迎了过来。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呀,不是早就该下班儿了吗?”
  我指了指莫小雅。
  “等他画完漫画才走的,磨磨蹭蹭。以后还真的要盯着他点儿。这个小丫头,一点儿不自律,简直是拖延症晚期。”
  大波浪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奥!吃早饭吧。包子有点凉了,豆浆我先热一下。”
  莫小雅把脚上的两只鞋随便一踹。
  “我不吃了,还要减肥呢。”
  莫小雅真的是懒的要死,下了夜班,回到家里,连脸都懒得洗。一头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倒头就要睡。
  大波浪没有理会莫小雅,推着我的轮椅,把我移到餐桌前。
  “豆浆用不用加点糖?”
  我看大波浪神情有些不大好,面色凝重,心事重重。
  “怎么了?是不是还在为巩留的事儿担心?”
  大波浪无奈的叹了一口出气。
  “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失踪不见了。你说,他连手机也没有带。突然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真的担心,他会被那个的周大宝吸了精气。
  听说,周大宝都已经害死了十几个年轻男子了。
  我二师伯还有孩子,倘若他的生命出现什么危险……。”
  大波浪有些哽咽。我明白此时此刻,大波浪焦急的心情。
  巩留毕竟是他的二师伯,也算是自己的至亲之人。巩留从小看着大波浪长大。大波浪虽然表面对巩留没大没小,偶尔还会吐槽打趣他。但是在大波浪的心里,已然把巩留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我只能好言安慰大波浪道。
  “不要太担心了,咱们不是和那个姓石的鬼差已经说好了吗?只要一发现二师伯的消息,一定第一时间通知咱们。
  你就放心吧。就连阴间警视厅都集体出动了,那个周大宝就算再有本事,不不也是一个单打独斗的小鬼?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二师伯的玄法道行不低,他一定会保证自己的安全的。”
  大波浪依旧忧心忡忡。
  其实,对这件事,我一直心存疑惑。那个周大宝的鬼魂,之前之所以可以靠近巩留而不被发现。不过是因为他盗用了甄冰冰的尸体。
  周大宝将自己的灵魂,隐藏在甄冰冰的尸身之内,肉体和灵魂合二为一,才能够把自己伪装的像一个人类一般。
  可是,现在甄冰冰的肉体已经腐烂。周大宝的魂魄丢失了栖身之处。他又是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把自己变化成甄冰冰的形状,隐藏在人类之中,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我连忙问大波浪道。
  “老板娘,一个鬼魂,有什么样的手段可以变得跟人一样?
  拥有人类的肉身,让人看得见,摸得着。并且,还可以将自己的身形随意变化。”
  大波浪闻言,思索片刻,僵硬的摇摇头。
  “按理说,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出现的。鬼魂之所以存在这个世界上,却不被众人所知。
  就是因为他们失去躯体,只剩下飘荡着的,跟空气一般的魂魄。除了咱们这些有阴阳眼的人,普通的人类是完全看不见他们的。
  就算咱们,跟这些鬼魂相交,也是看得见摸不真切。
  并且魂魄身上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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