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于乔在心头不由跃出这一句诗。
因为锦瑟便是“给孤园”的主人,也就是这位地府娘娘的名字。
他收回看着王沂背影的目光,跟几位差役抱了抱拳,便告辞离去。他来到李家,没瞧见什么人,就去附近找了找水贩子,跟对方买了一桶水。
拎着水回去李家,洗漱一番,又换了一身干净衣物。
然后,于乔取出笔墨,写了一封信,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并且还用在路上特意买来的一副文房四宝压着。
这是辞别信,跟他这位“世叔”道谢的。
随后,于乔从李家走了出去,然后直奔对门的谭家大门。
他准备将李家的钥匙,交给谭孟河。
既然那位“世叔”李公瑾临走前,将钥匙留给了谭孟河,那么显然谭孟河是信得过的。
至少对于他这位“世叔”而言,是可以信任的。
万幸谭孟河在家中,只不过昨日见他还好好的,这会儿开门,臂膀上却是缠着绷带。
“谭先生,你这是……”于乔脸上露出适当的惊色和关心神情。
谭孟河果然略有些感动,他请于乔进去,让于乔入座,不过在他想要给于乔倒水时,于乔又起身,抢在他之前,将茶水给倒好了。
“有劳于秀才了。”谭孟河不好意思的说道。
“谭先生客气了,你和高和尚熟识,那么你我便也算是朋友。”于乔笑道,然后他的目光就看向了谭孟河的胳膊:“谭先生,可要学生将高和尚找来?”
“别,不用找那包子!”谭孟河连忙说道,他谢过于乔的好意,然后说道:“于秀才,我这胳膊是叫一位故人的妹妹给砍了的。不过她要砍我,也是我应该受此一刀。尽管当年那件事是我被人暗算,这才失了神智,但也害得她哥哥没了一只手。”
“今日她砍我一刀,也算是我和她的恩怨也算是两清了,我今后不用再为此事愧疚不安了。”
“于秀才,这一刀没有伤到我骨头和筋脉,看着伤势重,但只是皮肉伤而已,我只需在家中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听到谭孟河连声说完事情的起因经过,于乔顿时就心里有数了。
谭孟河这位故人的妹妹,一定非常漂亮!
猜到了,但于乔也不说破,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对了,谭先生,我今儿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于秀才但说无妨!”谭孟河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于乔的身份今非昔比,若是于乔能更进一步,成为举人,那么他就可以凭着今日的这一份交情,去投奔于乔,图个富贵了。
这是谭孟河在于乔考中秀才时就有的打算。
只不过没等他定好酒菜,将于乔请去吃饭,他就遇到了昔日故人的妹妹,然后被那个小丫头片子追了半条街,最后因为避闪不及,让对方一刀砍中了他的胳膊。
“这是李世叔府上的钥匙,学生今日就准备离开了渠府了,而李世叔又未曾回来,学生不知该信谁,只好再来麻烦谭先生了。”于乔说道。
谭孟河听到于乔这番话,简直是要心花怒放,这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但通过这件事,却可以交好一位秀才。
这笔交情的买卖,稳赚不亏啊!
当即,谭孟河一口应下。
于乔随即便告辞离去,不过很快又去而复返。
他刚才是去买了一张红纸。
然后,于乔给谭孟河包了一个不大的红包。谭孟河受了伤,那么他这一次便算是来探望病人,那么怎么好意思空手而来?
谭孟河再三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个红包。
而两人的称呼,也由此变成了“谭兄”和“于兄弟”。
交情的往来,往往是如此简单。
走出谭家,于乔却没有往城门口走去。
说是那样说,但于乔却不是要立刻离开渠府。眼下,他是要去找高和尚,和高和尚的那位师父。棋道人说的那一番话,于乔可没忘记,修行如此凶险,能避免的风险,自然要尽量去避免。
一番打听后,于乔就找到了千槐府。
毕竟陈木林很好打听。
这一片林子,是渠府内唯一的一片树林,正好紧挨着那条一到下雨天,河面上就会漂浮起一条一条惹人遐想的东西,并且散发着“迷人”气味的城中河流。
于乔过来的时候,往河中瞧了一眼,顿时看到河两岸,每隔开一段距离,不是有人在倒马桶,就是有人在刷洗马桶。
“刺史大人好端端的,砍干倒腾金汁那一行的人做什么?这些五谷轮回之物就这样倒入河中,再过一阵子,气候更加闷热,可是很容易造成痢疾的。”于乔目光微微有些担忧。
痢疾在这种医疗环境下,可是非常容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于乔也只能唏嘘感叹一番,其余的,他便什么都做不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只是刚脱离白身。
千槐府这个地方的名字,大有讲究。
原本此地原本长有一株千年的槐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夜之间那一株槐树就不见了!
当时有人认为是那一株槐树功德圆满,成了树仙人,所以飞升离去了。
为此,当时的乡绅们,特意募捐资金,在那一株槐树消失不见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庙来供奉那位“槐树仙人”。
而那一座小庙的附近区域,则为了好听一些,被叫做“千槐府”。
虽有府之名,但千槐府是地名,而不是一座府邸。
于乔打听了一下许大夫在哪儿。
这个也不难找,因为这地方就一家许家医馆,上了年纪的许大夫此时正在医馆中用蒲扇给自己扇风,而医馆门口,则趴着一只大黄狗。
和那位许大夫一样,这一只大黄狗也是一副看起来懒洋洋的姿态,趴在门口动都不动一下。
于乔便立即上前,他想问问看,有没有两个干瘦的和尚来过。
以昨日两人喝醉时说的那些胡话来看,于乔觉得高和尚醒酒后,也会来这里看看那只趴着的“三弟”。
医馆门口的大黄狗听到了脚步声,就象征性的抬起了头,准备看一眼来人后趴着继续睡。
然而,这只大黄狗看到了于乔的脸。
顿时,许家医馆里传出了一声狗叫声,随后那只本趴在门口的大黄狗蹦起来,转身就跑。
于乔在心头不由跃出这一句诗。
因为锦瑟便是“给孤园”的主人,也就是这位地府娘娘的名字。
他收回看着王沂背影的目光,跟几位差役抱了抱拳,便告辞离去。他来到李家,没瞧见什么人,就去附近找了找水贩子,跟对方买了一桶水。
拎着水回去李家,洗漱一番,又换了一身干净衣物。
然后,于乔取出笔墨,写了一封信,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并且还用在路上特意买来的一副文房四宝压着。
这是辞别信,跟他这位“世叔”道谢的。
随后,于乔从李家走了出去,然后直奔对门的谭家大门。
他准备将李家的钥匙,交给谭孟河。
既然那位“世叔”李公瑾临走前,将钥匙留给了谭孟河,那么显然谭孟河是信得过的。
至少对于他这位“世叔”而言,是可以信任的。
万幸谭孟河在家中,只不过昨日见他还好好的,这会儿开门,臂膀上却是缠着绷带。
“谭先生,你这是……”于乔脸上露出适当的惊色和关心神情。
谭孟河果然略有些感动,他请于乔进去,让于乔入座,不过在他想要给于乔倒水时,于乔又起身,抢在他之前,将茶水给倒好了。
“有劳于秀才了。”谭孟河不好意思的说道。
“谭先生客气了,你和高和尚熟识,那么你我便也算是朋友。”于乔笑道,然后他的目光就看向了谭孟河的胳膊:“谭先生,可要学生将高和尚找来?”
“别,不用找那包子!”谭孟河连忙说道,他谢过于乔的好意,然后说道:“于秀才,我这胳膊是叫一位故人的妹妹给砍了的。不过她要砍我,也是我应该受此一刀。尽管当年那件事是我被人暗算,这才失了神智,但也害得她哥哥没了一只手。”
“今日她砍我一刀,也算是我和她的恩怨也算是两清了,我今后不用再为此事愧疚不安了。”
“于秀才,这一刀没有伤到我骨头和筋脉,看着伤势重,但只是皮肉伤而已,我只需在家中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听到谭孟河连声说完事情的起因经过,于乔顿时就心里有数了。
谭孟河这位故人的妹妹,一定非常漂亮!
猜到了,但于乔也不说破,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对了,谭先生,我今儿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于秀才但说无妨!”谭孟河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于乔的身份今非昔比,若是于乔能更进一步,成为举人,那么他就可以凭着今日的这一份交情,去投奔于乔,图个富贵了。
这是谭孟河在于乔考中秀才时就有的打算。
只不过没等他定好酒菜,将于乔请去吃饭,他就遇到了昔日故人的妹妹,然后被那个小丫头片子追了半条街,最后因为避闪不及,让对方一刀砍中了他的胳膊。
“这是李世叔府上的钥匙,学生今日就准备离开了渠府了,而李世叔又未曾回来,学生不知该信谁,只好再来麻烦谭先生了。”于乔说道。
谭孟河听到于乔这番话,简直是要心花怒放,这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但通过这件事,却可以交好一位秀才。
这笔交情的买卖,稳赚不亏啊!
当即,谭孟河一口应下。
于乔随即便告辞离去,不过很快又去而复返。
他刚才是去买了一张红纸。
然后,于乔给谭孟河包了一个不大的红包。谭孟河受了伤,那么他这一次便算是来探望病人,那么怎么好意思空手而来?
谭孟河再三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个红包。
而两人的称呼,也由此变成了“谭兄”和“于兄弟”。
交情的往来,往往是如此简单。
走出谭家,于乔却没有往城门口走去。
说是那样说,但于乔却不是要立刻离开渠府。眼下,他是要去找高和尚,和高和尚的那位师父。棋道人说的那一番话,于乔可没忘记,修行如此凶险,能避免的风险,自然要尽量去避免。
一番打听后,于乔就找到了千槐府。
毕竟陈木林很好打听。
这一片林子,是渠府内唯一的一片树林,正好紧挨着那条一到下雨天,河面上就会漂浮起一条一条惹人遐想的东西,并且散发着“迷人”气味的城中河流。
于乔过来的时候,往河中瞧了一眼,顿时看到河两岸,每隔开一段距离,不是有人在倒马桶,就是有人在刷洗马桶。
“刺史大人好端端的,砍干倒腾金汁那一行的人做什么?这些五谷轮回之物就这样倒入河中,再过一阵子,气候更加闷热,可是很容易造成痢疾的。”于乔目光微微有些担忧。
痢疾在这种医疗环境下,可是非常容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于乔也只能唏嘘感叹一番,其余的,他便什么都做不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只是刚脱离白身。
千槐府这个地方的名字,大有讲究。
原本此地原本长有一株千年的槐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夜之间那一株槐树就不见了!
当时有人认为是那一株槐树功德圆满,成了树仙人,所以飞升离去了。
为此,当时的乡绅们,特意募捐资金,在那一株槐树消失不见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庙来供奉那位“槐树仙人”。
而那一座小庙的附近区域,则为了好听一些,被叫做“千槐府”。
虽有府之名,但千槐府是地名,而不是一座府邸。
于乔打听了一下许大夫在哪儿。
这个也不难找,因为这地方就一家许家医馆,上了年纪的许大夫此时正在医馆中用蒲扇给自己扇风,而医馆门口,则趴着一只大黄狗。
和那位许大夫一样,这一只大黄狗也是一副看起来懒洋洋的姿态,趴在门口动都不动一下。
于乔便立即上前,他想问问看,有没有两个干瘦的和尚来过。
以昨日两人喝醉时说的那些胡话来看,于乔觉得高和尚醒酒后,也会来这里看看那只趴着的“三弟”。
医馆门口的大黄狗听到了脚步声,就象征性的抬起了头,准备看一眼来人后趴着继续睡。
然而,这只大黄狗看到了于乔的脸。
顿时,许家医馆里传出了一声狗叫声,随后那只本趴在门口的大黄狗蹦起来,转身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