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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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是不是往你希望的那个方向劝,这就说不好了。
  我坐的那班车到达临水时是傍晚,四点多,北方城市的天黑了大半,临水最大的钢厂临近车站,黑色的烟囱高高耸立入云,有青黑色的烟断断续续冒出来。
  我拦了辆车,和司机报了中华家的地址,直奔过去。我知道自己回了老家没先回去看妈,老太太肯定是不高兴的,不过这个没办法,我想中华。
  车程不远,很快到了她家楼下,今天很奇怪,平静的小区里竟然聚了不少人,他们叽叽喳喳不知道说着什么。
  我是个没看热闹习惯的人,提着行李,我上了楼,站在中华家门口,敲门,奇怪的是,都敲了老半天,也每个人出来给我开门。
  这是怎么了?
  我正奇怪着,楼梯上传来脚步声,还有人声。
  穆子业说话的口气还是一贯的和年龄不符,听意思,他又是在训中华了。
  “穆中华,你不是学法医专业的吗?干嘛人家丢孩子的事你也管,你单词都背好了?”
  接下去我听到穆子业哎呦哎呦的叫,估计他正被中华拧耳朵,果然,接着就传来了中华的声音:“法医就是主持正义的人,所有所有需要维护正义的事情法医都要管。”
  我笑了:“正义的法医小姐,那么请回答下我您的四级卷子做几套了?”
  “叶之远!”我看着中华先是尖叫一声,紧接着冲上楼梯,扑到我身上,她说:我怎么那么想你呢?
  我说我也是。
  外婆和韩琤笑眯眯地看我俩,南禕则是在不停啧嘴:都不注意点影响。穆子业更直接,直接捂住了眼睛,嘴里不停念叨着:“阿弥陀佛,少儿不宜。”
  这位少儿,知道不宜,你指头缝里不停往外露的是啥?
  好在子美不在,南禕去住她的屋子,我和中华一起睡。睡前我陪着外婆说了好一会儿话,外婆拉着我的手,反复念叨着一句话:之远,外婆没看错你,你啊,有眼光、慧眼识珠、为民除害。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答她老人家了,我们中华就那么祸害吗?
  后来祸害来找我,我跟她回房睡觉。睡前,我问她今天楼下是怎么回事。她叹口气:邻居家一个孩子丢了,我们帮着找找。
  哦。
  我想等哪天,如果我和中华有个孩子,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给中华,她摆摆手,这个不用你操心,真有那么一天,我就把我这毕生绝学都交给她,压根就不给犯罪分子机会。
  我点头,却用行动提醒她,我俩还少个前提条件,首先,我俩得有个孩子。
  清早饭桌上,南禕看我的眼光一直怪异,她看得我发毛,吃了个半饱,我下桌,余光里,我看到南禕和中华在说什么。
  后来我问中华,南禕说什么了。
  中华想也没想,就很大声的说:“她说没想到你人瘦,体力那么好。”
  我当时脸腾地红了,下次再问她问题,决计不能在客厅这种地方问了,外婆韩琤甚至穆子业,他们都在呢……
  叶之远说,他那群朋友的嗅觉通常是比他的家人要灵敏的。这不,叶之远才到临水一天不到就连续接到周培源二十一个电话,真的,这个数字丁点儿不夸张,真就是二十一个。
  第二十二个打来时,我捅了捅叶之远:“喂,你电话,干嘛不接?”
  “不想接。”
  “可你不接,电话一直响,这样很打扰我学习。”躺在床上对着那一排排英文字母直犯瞌睡的我其实是想呆子出去转转,或者把我也捎出去,我俩一起转转的。可他倒好,关机了。
  我脑子里骂他混蛋,嘴里跟着他念:abnormal,不正常的、变态的。
  其实我真的开始佩服英语这门学科了,它不仅对我这类缺乏语言学习能力的人架了一道算不上矮的门槛,等哪天我们想迈进去时,它十分从容的告诉我说,学我可以,先学得变态些。
  abnormal、abnormal,变态、变态。周培源竟然找到了我的手机号,打给了我,我顿时想到,下次记不起变态怎么说时,我就想想周培源,想到他,我就记起变态了。
  变态叫我嫂子,他说是顾千山告诉他我号码的,变态邀请我和叶之远出去喝一杯,我是很乐意的,就是叶之远不大高兴。他架不住我生磨硬泡,带着我出门。出门前我本来想叫上南禕一起,结果发现她去取婚纱了。
  到了地方,我就不那么高兴了,周培源这个混蛋,她怎么就没说季海默也在呢?
  忘了说,自从上次在医院那次之后,季海默就又回了临水,这次回来,我没想到我们竟然又碰上了。我挺胸抬头,在季海默的注目礼中进屋。
  叶之远他们那个圈子的人真是不少,挨圈打招呼下来,我觉得我累的快灵魂出窍了。找个机会,我溜到走廊里放风,嘴里嘀咕对比着是现在这样累,还是每天晚上叶之远让我反复“温习功课”累。
  “穆中华,你知道之远哥他喜欢看什么书,穿衣服偏爱什么牌子,他吃菜口味是咸是淡吗?”
  我斜了眼并排站我旁边的季海默,她双手交叠,搭在护栏上,有点像琼瑶戏里凭栏遥望、悲秋伤春的女主角。我耸耸肩:“你说的这些我一个也不知道。”
  她看我一眼,眼神带着如下意思:我想也是。
  然后她说了句:“你配不上之远哥。”
  “的确。”我肯定了她的说法,看得出,这让她意外:“呆子各方面都很优秀,我是比她差很多,但至少我就喜欢他一个,不会朝三暮四。有很多比我优秀的,但谁说优秀的就适合呆子。我爱看恐怖推理,衣服习惯穿班尼路,吃菜口味偏重,这和呆子的差异很大。说实话,他和我一起生活需要改变适应很多,可他就愿意为我做这种改变,你有什么法?其他人再好,可他不愿意娶啊。”
  话说的多了点儿,我口干,啧啧嘴,我补充:“当然,你别误会,你不在那个‘再好’的范围内。”
  我看着季海默的脸都快青了,哎,不知道为什么,我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就传来一声叫,声音凄惨,季海默肩膀一抖,看上去该是很害怕的,我的精神却一下子提了起来。我迈开步子,撒腿往外跑。季海默竟然也跟来了。也许真是应了韩琤和我说过的那句话: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攀比心永远都在,特别是情敌之间,当然也包括假想情敌。
  我不大熟悉地形,转了半天才找到声源,声源来自会所后面的一个小池塘旁。一个穿着工人制服的男人坐在地上直打哆嗦,距离他一米远的地方,一个黄蓝条编织袋躺在地上,袋子鼓鼓的装着东西。我没靠近,因为目测那不是个普通的东西。我打电话给叶之远,让他把我的包拿来,里面有塑胶手套,然后我又打给了110。
  一直没说话的季海默这时候到来了能耐,她对我说:“你不是干法医的吗?胆子怎么那么小,再说说不定就是普通的东西呢?”
  我朝天翻个白眼,不想花时间和她科普什么是破坏现场的定义。谁知道季海默到因此来了能耐,迈开脚就往袋子那里靠,我最受不了这种无知的人,我手一勾,就势把季海默带向反方向,至于之后的什么用力过猛,季海默掉进池塘,塘里没水只有烂泥和垃圾,然后等叶之远他们赶到时看到的是一身狼狈的季大小姐……我承认,我还真就是故意的。作者有话要说还给酱留言的各位:对待情敌,不能小气,但下手一定要狠。最近几天特别累,感谢,么么哒。你们说完结的时候酱要不要送你们点啥呢?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三章
  警察来之前,我让叶之远拿手机录像,自己戴上手套打开了那个袋子。有了工人的预防针,看到袋子里装的是个人时,我没有很惊讶,袋子不大,除非装的是尸块,否则只装得下个未成年人。这个是后者。让我惊讶倒不是里面装了个小孩,而是这个小孩儿刚好是我家邻居丢的那个小孩儿。
  好好的孩子啊。
  我手边没什么设备,采集完现场遗留下来的可疑线索后就等着警方来。
  警方来的很快,一同来的还有临水市局的几名法医,穿着制服。他们一下车,带头的那个就皱起了眉,他吩咐旁边几个人:“现场已经破坏,一会儿注意可疑线索的排查工作。”
  我忍不住插嘴:“也没怎么破坏,我踩了哪儿,录像里都有。”
  我让叶之远拿录像给那个法医头头看,谁知他越看就越皱眉,看到最后,他恨不得就跳脚了:“你哪冒出来的,谁让你动尸体的!”
  “萧法医你好,我是川州大学法医系大四学生穆中华,上课时我们老师教过我们,一旦案情出现,身为法医该在第一时间做出现场勘查,我刚刚设备有限,只是简单采集了几个样本,你如果需要我可以给你,但前提是你信我。”
  “穆中华?你认识我?”
  “萧靳,39岁,国内最有名的法医之一,协助临水市局连续5年蝉联国内命案侦破率第一,是最年轻有为的法医前辈,我老师总说起你,您的照片我们都看过许多次了,你真人比照片显得能干。”我脸不红心不跳,更加心安理得的接受叶之远和周培源他们的注目礼,切,我不是不会拍马屁,前提是看对谁。
  萧法医看了我两眼,嘀咕着:老魏的学生,倒没说的那么怪么。
  原来老师早和萧靳说起我了,我抬头挺胸,尽可能让自己的形象显得伟岸那么一点。
  我听到季海默的冷嗤声,她都那么“臭”了,依旧看不惯我。
  看不惯就看不惯呗,我不在乎。
  萧靳安排他的同事做事,自己查看着四周,和我说着话:“当时的情况除了刚刚说的,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没了。”我想想,又补充了一点:“袋子发现时,有正往池子拖拽的痕迹,所以我觉得那个池塘有必要查一查。”
  萧靳点头。
  已经有前辈去池子里搜集证据了,我指指季海默:萧前辈,这位刚刚也进池子里游了一圈儿,她身上说不定也是带着证据的。
  萧靳看了眼正往身下摘脏东西的季海默,立刻制止了她不说,还派了名法医绕着她找证据。
  因为我没毕业的关系,不能参加案子的法检工作,不过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医系的学生,我真有必要提醒萧前辈他们不遗漏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
  我看着被提溜着去检查的季海默,她一脸手足无措,我觉得我是个尽到义务的好公民,一个有职业素养的未来好法医。
  那天回家,我问叶之远一个问题:呆子,我是不是太坏了,我看刚刚季海默吓得不轻。
  叶之远像在沉思,沉思过后,他点点头:坏是的确有点儿,但在我能接受的合理范围里。
  我就想不明白了,叶之远能接受的范围是多少。他说:你能坏到什么程度,那大概就是我的上限了。
  我切一声:那在这个范围内的人是不是多了点。
  他点头,是挺多,不过加个前提条件就不多了。
  我问是啥。
  他说,前提条件是那人得是你。
  我哦了一声,觉得这倒是个让我满意的回答,然后我就想啊,大约季海默今后是不敢再打我家呆子的主意了吧。
  那天,倒是有个好消息,也是个让我很意外的消息:邻居家的小孩儿没死。因为我没有深入检查过他,所以没发现他还有着生命体征,所以我真是特别佩服起萧靳了,要不咋说姜还是老的辣,他就看了两眼,就发现那孩子还活着。
  我和叶之远说:叶之远,我要争取尽早成为一名老姜。
  叶之远啧啧舌头:那得多辣,我可吃不下。
  他怎么见天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吃我呢?
  第二天,萧靳那里又有了新消息:小姑娘遭到过性侵,好在命是保住了。
  我哦了一声,心里有点难过。
  挂了电话,我开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将来,如果我和叶之远真生个女孩儿,安全问题上不知道要不要操很大的心。
  在这个问题上,叶之远倒是比我看得透彻,他一句话就打消了我的顾虑,他说:“你以为男孩儿就没危险吗?”
  我盯着叶之远看了足足三秒,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很认真的问他:“您那里,贞操,在吧?”
  我看着叶之远整个人成了省略号的状态。
  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和中华提出国的事儿,本来我以为她邻居小孩这个案子她不用参与,总有时间聊聊了吧,可我妈一个电话彻底就把这点时间给消灭了。电话里,老太太的情绪只能用俩字来形容,那就是暴躁。
  说了几句,我挂了电话,趴在我旁边边啃柿子边往她那本四级必过的参考书上尽情喷洒柿子汁水的中华拿眼皮撩了我一眼,开口:“等我到了你妈这个岁数,底气有她一半足,那我就知足了。”
  我心想还是别了,一个动不动就吼的妈已经很够我受的了,再来半个?
  这么一想,我摸着中华的长发:我觉得我妈自从说话爱用吼的之后就没之前漂亮了。
  她说是吗,那我还是别和她一样了。
  我很满意我的这番“游说”效果。
  可我没想到,在我和中华被我妈提溜回家谈心的时候,中华竟然原样的把我的话转述去给我妈。
  我挨了我妈好几拐杖,然后看着我妈和中华俩人亲姐俩似的手拉手走开了。
  后来我问中华干嘛出卖我。中华仰着头说:韩琤说,对待婆婆要选择性的推心置腹,这样的儿媳妇才招婆婆待见。
  所以我就是要被她选择推出去的那部分心吗?我有点郁闷,也没那么郁闷,因为我妈看上去真的很喜欢她这个儿媳妇,虽然在商量婚礼事宜时,两人总会开始跑题到最后的争论。
  我妈会因为电视剧里女主角的死伤心流泪,这时候中华总是毫不客气的嘲讽她感情太泛滥,然后中华就要从喘气,类似番茄酱的血液以及偶尔起伏的胸腔开始指摘女主角的演技。
  “人家都没死,演成这样已经很好了好不好!”我妈不乐意,举起拐棍也给了中华,谁知道被打的中华一声都没叫,脸先红了那么一下,接着就白了,再接着,咚一声就倒地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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