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果然杨晓芸丢给唐乐乐一个白眼:“坦白从宽。妞,你就别挣扎了,满足了大爷,重重有赏。”
杨乐乐就知道她不信,也不指望她信,无奈的一摊手,“和李锐分手按天被他骑车撞了,于是就一直照顾我。这下你信了吧?”
真话不信,这句谎话杨晓芸还真信了,还嘀咕道:“怎么我就没被撞。”
随后她就紧张的关心道:“你竟然被撞了,伤到了吗?”
“……”唐乐乐:“自行车。”
除了自行车,别的车七十三是不可能会有的。
杨晓芸无语,但很快兴致又上来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嗯……目前是个无业游民。”唐乐乐只能如实说道。
杨晓芸顿时失望了,“啊?这么大个人连工作都没有,他还让自己爹妈养他啊?”
对于她们这种年纪轻轻就在自己奋斗的孩子来说,是很鄙视那种心安理得靠父母的人的。就算对方长得帅,照样鄙视。
杨乐乐不知为何,有些不乐意她看不起七十三。立即说道:“他会画古画,还会弹古筝。”
七十三是古代穿越来的,他会画的画肯定是古画,这个不需要智商也能知道。
杨晓芸顿时眼睛亮了:“天哪,这么说他很可能是书香门第出身啊。”
见闺蜜对七十三满意,唐乐乐很自豪的微笑:“那就不知道了,我没问过他家里情况。”
“那你可得抓住了,长成这样指不定多少人要在挖墙脚呢。要不是因为这是你处的对象,我也要扛着锄头来挖。”杨晓芸打趣道。
“我努力,争取早日跟他结婚领证生孩砸。”唐乐乐拍拍胸脯,也不是真的要这么行动,但在杨晓芸面前她说话不顾及。
她们两人的对话,就算站的远也被七十三全部听见了。
他深深看了唐乐乐一眼,没啥反应。
那边两姑娘说完就走过来了,杨晓芸大方的说道:“初次见面,我请你们吃宵夜。”
作为朋友,她也得观察观察这个男人,别再是一个为了钱抛弃妻子的人。
虽说唐乐乐和李锐还没有结婚生子,但她觉得就算两人真的结婚生子了,李锐依旧会选择有钱人的女儿。
眼前这男人可比李锐那小子抢手多了。
七十三没说话,反正他无所谓,都听杨乐乐的。
杨乐乐好奇的看着她:“你一个人出来逛街啊?”
“没,跟老妈一起出来的,这不看见你,我就让她先回去了。”杨晓芸乐呵呵的招手打车,回头看向七十三:“帅哥,你是姓宫,还是姓宫城啊?”
“宫城。”他看了眼杨乐乐,然后说道:“唤我七十三便可。”
那个所谓的父皇赐给他的名字,他并不是很想要。
“宫城?这姓氏倒是有意思,很少人姓这个吧。”
说着上了车,杨晓芸报的地名离他们公司不远,一家烤串店,平时公司的人都爱到这里来撸串。
下车后唐乐乐指着一栋大楼:“我就在那儿上班,在七楼。”
七十三看了一眼,心头记住了。
杨晓芸点了一堆烤串两瓶啤酒,“七十三,你能喝酒的不?”
“不是很能喝。”七十三礼貌的微笑。
杨晓芸一听乐了,“没事儿,咱们两个也不能喝!”
说着她冲唐乐乐眨眨眼睛,灌醉了你好下手啊。
“明天还要上班,我就不喝了。”唐乐乐假装没有看到杨晓芸的眼神,然后又转头对七十三道:“你别跟她比喝酒,她公关部门的,酒量不好做不了这个工作。
唐乐乐是策划部的,每天得按时上班,迟到请假都要被扣全勤的。
杨晓芸是公关部门的,公关部门除了维护公司的形象更多的是保持好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交流。
所以杨晓芸平时多的是参加饭局的时候杨乐乐一旦不担心她会喝醉。这个部门上班时间也不用那么规律,当真喝晕了多睡会儿也可以。
七十三礼貌的微笑,于是唐乐乐就看着杨晓芸一瓶一瓶的给七十三灌酒。
两人脚边已经摆了一箱子空酒瓶了,眼瞅着七十三一点喝醉的样子都没有,杨晓芸不爽了,这就是“不是很能喝”?
“七十三啊……”杨晓芸已经有点酒意上头了,语重心长的说道:“你骗我不打紧,你以后对乐乐可不能这样。”
“我没想到你们这里的酒和白水差不多。”七十三脸上依旧带着礼貌的微笑。
这把可把杨晓芸的战斗意志激发了,闻言就一拍桌子:“老板!上白的!”
杨乐乐赶紧拉住,“得了得了,你喝酒的时候还少吗,今天就别灌酒了。”
有杨乐乐劝着,杨晓芸倒是没坚持。做她这行,就算醉了也得保持清醒的意识,虽然她这是正经的公关,但公关这行被败坏了,难保遇到别有用心的客户。
“今天就这样吧,时间不早了,走,回家了。”杨乐乐招呼着两人起来,就准备去买单。
杨晓芸立即拦着:“说好了我请客,你可不能跟我抢。”
杨乐乐没有跟她抢,笑眯眯道:“行,下次我请。”
付了钱出门叫出租,两人先送的杨晓芸回家。杨晓芸住的是个高档小区,别看她当公关,她爸可是当地警察局局长。为她这份工作,父女两没少吵架。
把杨晓芸送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正巧看见杨爸爸和一个人一起出来,他的态度,对那个人还十分恭敬。
“叔叔可是警察局局长,那人什么身份,竟然让叔叔都对他那么恭敬?”杨乐乐好奇的问道。
“我爸最近在查一桩案子,一个有钱人的公子哥失踪了。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我回家的时候爸还没回来呢,现在又要出去。”
杨晓芸淡淡的说道,然后打开车门下车了,敲开车窗,冲着七十三嘱咐道:“哥们儿,我家乐乐的安全就交给你了啊。”
七十三淡淡点头后,杨晓芸乐呵呵的说道:“改天继续喝,我不信我喝不过你。”
七十三委婉的拒绝:“我不是很喜欢喝酒。”
杨乐乐就知道她不信,也不指望她信,无奈的一摊手,“和李锐分手按天被他骑车撞了,于是就一直照顾我。这下你信了吧?”
真话不信,这句谎话杨晓芸还真信了,还嘀咕道:“怎么我就没被撞。”
随后她就紧张的关心道:“你竟然被撞了,伤到了吗?”
“……”唐乐乐:“自行车。”
除了自行车,别的车七十三是不可能会有的。
杨晓芸无语,但很快兴致又上来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嗯……目前是个无业游民。”唐乐乐只能如实说道。
杨晓芸顿时失望了,“啊?这么大个人连工作都没有,他还让自己爹妈养他啊?”
对于她们这种年纪轻轻就在自己奋斗的孩子来说,是很鄙视那种心安理得靠父母的人的。就算对方长得帅,照样鄙视。
杨乐乐不知为何,有些不乐意她看不起七十三。立即说道:“他会画古画,还会弹古筝。”
七十三是古代穿越来的,他会画的画肯定是古画,这个不需要智商也能知道。
杨晓芸顿时眼睛亮了:“天哪,这么说他很可能是书香门第出身啊。”
见闺蜜对七十三满意,唐乐乐很自豪的微笑:“那就不知道了,我没问过他家里情况。”
“那你可得抓住了,长成这样指不定多少人要在挖墙脚呢。要不是因为这是你处的对象,我也要扛着锄头来挖。”杨晓芸打趣道。
“我努力,争取早日跟他结婚领证生孩砸。”唐乐乐拍拍胸脯,也不是真的要这么行动,但在杨晓芸面前她说话不顾及。
她们两人的对话,就算站的远也被七十三全部听见了。
他深深看了唐乐乐一眼,没啥反应。
那边两姑娘说完就走过来了,杨晓芸大方的说道:“初次见面,我请你们吃宵夜。”
作为朋友,她也得观察观察这个男人,别再是一个为了钱抛弃妻子的人。
虽说唐乐乐和李锐还没有结婚生子,但她觉得就算两人真的结婚生子了,李锐依旧会选择有钱人的女儿。
眼前这男人可比李锐那小子抢手多了。
七十三没说话,反正他无所谓,都听杨乐乐的。
杨乐乐好奇的看着她:“你一个人出来逛街啊?”
“没,跟老妈一起出来的,这不看见你,我就让她先回去了。”杨晓芸乐呵呵的招手打车,回头看向七十三:“帅哥,你是姓宫,还是姓宫城啊?”
“宫城。”他看了眼杨乐乐,然后说道:“唤我七十三便可。”
那个所谓的父皇赐给他的名字,他并不是很想要。
“宫城?这姓氏倒是有意思,很少人姓这个吧。”
说着上了车,杨晓芸报的地名离他们公司不远,一家烤串店,平时公司的人都爱到这里来撸串。
下车后唐乐乐指着一栋大楼:“我就在那儿上班,在七楼。”
七十三看了一眼,心头记住了。
杨晓芸点了一堆烤串两瓶啤酒,“七十三,你能喝酒的不?”
“不是很能喝。”七十三礼貌的微笑。
杨晓芸一听乐了,“没事儿,咱们两个也不能喝!”
说着她冲唐乐乐眨眨眼睛,灌醉了你好下手啊。
“明天还要上班,我就不喝了。”唐乐乐假装没有看到杨晓芸的眼神,然后又转头对七十三道:“你别跟她比喝酒,她公关部门的,酒量不好做不了这个工作。
唐乐乐是策划部的,每天得按时上班,迟到请假都要被扣全勤的。
杨晓芸是公关部门的,公关部门除了维护公司的形象更多的是保持好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交流。
所以杨晓芸平时多的是参加饭局的时候杨乐乐一旦不担心她会喝醉。这个部门上班时间也不用那么规律,当真喝晕了多睡会儿也可以。
七十三礼貌的微笑,于是唐乐乐就看着杨晓芸一瓶一瓶的给七十三灌酒。
两人脚边已经摆了一箱子空酒瓶了,眼瞅着七十三一点喝醉的样子都没有,杨晓芸不爽了,这就是“不是很能喝”?
“七十三啊……”杨晓芸已经有点酒意上头了,语重心长的说道:“你骗我不打紧,你以后对乐乐可不能这样。”
“我没想到你们这里的酒和白水差不多。”七十三脸上依旧带着礼貌的微笑。
这把可把杨晓芸的战斗意志激发了,闻言就一拍桌子:“老板!上白的!”
杨乐乐赶紧拉住,“得了得了,你喝酒的时候还少吗,今天就别灌酒了。”
有杨乐乐劝着,杨晓芸倒是没坚持。做她这行,就算醉了也得保持清醒的意识,虽然她这是正经的公关,但公关这行被败坏了,难保遇到别有用心的客户。
“今天就这样吧,时间不早了,走,回家了。”杨乐乐招呼着两人起来,就准备去买单。
杨晓芸立即拦着:“说好了我请客,你可不能跟我抢。”
杨乐乐没有跟她抢,笑眯眯道:“行,下次我请。”
付了钱出门叫出租,两人先送的杨晓芸回家。杨晓芸住的是个高档小区,别看她当公关,她爸可是当地警察局局长。为她这份工作,父女两没少吵架。
把杨晓芸送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正巧看见杨爸爸和一个人一起出来,他的态度,对那个人还十分恭敬。
“叔叔可是警察局局长,那人什么身份,竟然让叔叔都对他那么恭敬?”杨乐乐好奇的问道。
“我爸最近在查一桩案子,一个有钱人的公子哥失踪了。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我回家的时候爸还没回来呢,现在又要出去。”
杨晓芸淡淡的说道,然后打开车门下车了,敲开车窗,冲着七十三嘱咐道:“哥们儿,我家乐乐的安全就交给你了啊。”
七十三淡淡点头后,杨晓芸乐呵呵的说道:“改天继续喝,我不信我喝不过你。”
七十三委婉的拒绝:“我不是很喜欢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