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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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自己又用身体来胁迫她妥协了,就像上次在别墅里一样。
  苏季很聪慧,她知道他的意图,却又不得不一次次退让,只是因为她比较心软而已。
  利用别人的善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委实还是太过卑鄙,只是暂时,他还找不到其他方法,来改善两个人的关系。
  苏季来去匆匆,又被他气走,房间里顿时还像不久之前那么寂静,假如不是她指间的温度,还残留在他的身体上,他都要以为那是一场幻梦……源自于他的自私和不甘。
  作者有话要说:  某谢:小墨墨,麦要太傲娇啊,这样下去,就算你吐血,你老婆都不会心疼你了!
  小墨:……
  某谢:怎么小墨墨这几天都没有在小剧场里说话啊?
  小墨:我只是在想,热爱折磨我的人显然不止一个。
  某谢:【大拇指】不愧是男主,精辟!
  ☆、第11章(下)
  苏季到底也没能直接走人,也许是墨远宁病来病去让她着实有些怕了,过了一个小时,熬好的小米海参粥是被她端着送进来的。
  墨远宁还半躺在宽大的单人沙发上小睡,看到是她进来,还笑了下:“苏小姐对我真好。”
  他还是深谙一句话气死人的真谛,苏季默念着不要跟他计较,权当没听到,把粥碗和小菜放到桌子上,用手指捅捅他的胳膊:“到床上去。”
  没办法,这里只是客房不是客厅,不会放很多沙发和桌子,屋子里也只有这一个大单人沙发,还有一个角桌。
  墨远宁唇边勾着意味不明的笑意看着她:“苏小姐可否绕了我,今天实在不行。”
  前天晚上他们两个人还在不远处那张床上翻云覆雨,苏季还绑住了人家的胳膊。
  脸上有些发烫,苏季尽量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正常:“我来喂你吃粥,坐床上去啦,不然我没有地方坐。”
  看她实在窘迫,墨远宁当然也不会再让她难堪,笑笑就撑着身体慢慢站起来走到床上坐下。
  苏季抓了个靠枕塞在他背后,又把粥端过来,海参粥里还放了高汤,滋味已经足够丰厚,不过苏季怕他胃口不好,特地有让人配了一小碟菊芋丝。
  她说要喂他吃粥,还真认真地一勺勺送过去,耐心十足,边送还边笑吟吟地说:“乖,可以不可以再来一勺?”
  连墨远宁这么沉得住气的人,也被她投喂的有点消受不了,忙在又咽了一勺粥后,给自己找了个间隙侧头过去:“小月,你没必要这么照顾我的。”
  见他不吃,苏季也体贴地先把粥碗放下,还拿了个纸巾,给他擦拭额边的汗水,笑得很贤惠:“怎么没必要,墨先生不是挺闹小孩子脾气的?所以我得哄一哄你啊。”
  墨远宁先生暗暗抽了下唇角,他大概从十二岁起,就没有被任何人当成过小孩子了,今天被她这么对待,该说荣幸还是不幸?
  可苏季真的相当尽责,喂他的时候一点都不急,间或还很细心地去给他按揉一下胃部,柔情似水到简直不像是她。
  连墨先生都觉得不安,好不容易等一碗粥喝完,就忙说:“我不要了,可以了。”
  苏季笑眯眯看着他:“好啊,我也怕强迫你多吃,反而让你不舒服。”
  墨先生屈指搭在唇上咳了声,道了谢:“麻烦你了,小月。”
  苏季笑一笑站起来,她把空碗送出去,还倒了杯红枣茶回来,顺势躺在床上,搂住他的腰。
  她承认无论什么时候,墨远宁的肉体都是她迷恋的对象,像这样抱着他,她还顺道在他腰上多摸了两把揩油。
  和苏季同躺在一张床上,还挤在一个被子中,墨远宁沉默了会儿就笑了笑:“小月,你没必要这么对我。”
  苏季把他当成了大型抱枕,紧紧抱住,头也放到他的肩上枕着,听到就呵呵了两声:“没事,当初我受伤,你不也是一直照顾我吗?”
  那一直是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结,苏季在受伤后,绝口不再提当时的事,包括她和墨远宁的那个对视,还有他过后愧疚般的过度补偿,她都不再发表任何意见。
  可即使如此,他们两个人都明白,也许他们的决裂是积怨太多,可直接的导火索,却是那一次苏季在外受伤,墨远宁在事发时的态度冷漠。
  这一次墨远宁又是许久没有说话,苏季等了一阵,就直起身看着他:“其他的事情你不愿解释,这一件可以吗?”
  她的这个要求让人无法拒绝——无论如何,受伤的人是她,肉体伤害的疼痛虽然早就消失,心灵上受到的伤害却仍旧在持续。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在倒在血泊中,还看到自己丈夫冰冷且无动于衷的目光后,还能够说自己仍然相信他。
  连墨远宁都没能够回绝,他垂下眼睛,再抬起头时,把目光对准了她的眼睛,他的眼瞳特别黑,所以在黑暗中反倒会越加明亮。
  苏季听到他的声音里有浓重的无奈和歉疚:“假如我说,我知道那不是致命伤呢?”
  苏季想过很多种答案,却在听到他这句话后,还是愣了一下:不是致命伤。
  不是致命伤,所以就不用关心?因为死不了,于是就活该被那样对待?
  这一瞬间,苏季突然觉得,因为他胃疼吐血就担惊受怕的自己,活像个笑话——反正死不了不是?
  她笑出了声,而后歪了歪头看他:“还有吗?”
  墨远宁不再说话,她就抬起手,用指尖一点点描摹他的脸颊,她弯着唇角,表情看上去甜美无比,说出的话却带着冷意:“我会照顾你,你要什么都好,让我陪你,让我关心你,每天晚上都和你躺在一起也可以……直到你好起来。”
  她看他的目光像是怜悯,却又更复杂得多:“所以远宁,请你快些好起来,然后放过我。我没有因为受伤,就试图博取你的同情,你也不能因为自己有病痛,就试图绑着我。”
  她对他微笑:“我想向前走了,希望你不要再阻拦我的脚步……你没有资格,也不配。”
  墨远宁也看着她,他沉默着任由她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一遍遍摩挲,似是眷恋,又像仅仅是在抚摸一尊她还算欣赏的雕像。
  她说完了,笑着看他:“你同意了吗?远宁?”
  他最终还是勾起了唇角对她笑了:“好。”
  他想起他离开组织的那一天,唯一来为他送行的lin对他说:“祝你幸福,墨。但你要记得,我们这种人,一生中有一次幸福的机会已经是奢侈,别错过了。”
  这个组织中的计算机天才少女,总有一种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学,他那时对她笑了,说:“我保证,不会错过。”
  结果到头来,他还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该有那种奢望。
  他无法对苏季解释那天的状况,她从健身房里被绑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独自开始了一系列的追踪。
  对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诈苏家一笔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到处都是破绽,但关押她的地点却因为距离h市有一段距离,且非常荒凉,所以短时间内很难定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栋绑匪藏身的郊区废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击队,还要等一段时间,就一个人突入了进去,他从二楼进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个绑匪。
  他没有杀人,下手却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务都狠,整个人染上了无法忽视的煞气。
  然后最后,他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她,其中一个绑匪已经红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转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着她被刺中,凭着经验判断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后,他就转过身,看着刚刚从他进入的路径走过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  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生存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观念里,对于墨远宁这样从底层奋斗起来的人来说,当然是会更喜欢这种类似于励志的观点。
  她看到那本《存在与时间》的版式比较陈旧,边缘也有很多摩擦过的痕迹,就知道这本英文版的书,可能不是在国内买的,而是墨远宁从国外回国时,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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