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隔壁老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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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门,便感到一种清新之感。此时已是春末,天气不冷不热,真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候。
  书里对曼城气候的描述也越发让她肯定这里就是后世纽约。
  纽约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只是纽约的空气十分湿润,这点她已经感受到了。
  街面上已有了不少行人,长孙给了她一点钱。这里的货币都是钱币与纸币为主。面值有1分,5分,1角,2角,5角,1元,两元,五元,十元以及五十元和一百元。
  跟奥艾诺打听了下,发现物价不是太贵,一个人吃个早餐,一碗鸡蛋挂面加两片切得薄薄的牛肉也就三.角钱左右。大米一斤是一毛三这样,基本十块钱就算得上巨款了。
  后世北美就是世界粮仓,全世界一共只有三块黑土地,除去中国东北以及乌克兰外,还剩下一块就在北美的密西西比河流域,面积约有120万平方公里。
  黑土地性状好,肥力高,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是撒把种子就能发芽的地方。从那些书上记录的来看,华美国利用地非常好。本就是农耕文明出生的唐人把这里经营的非常好。
  唐人来到这里依靠本土输血发展了约有一百年后,就开始挖运河,书里记载的不甚明了。不过杨晓然却从只字片语中看到了累累白骨。
  不知多少劳工死在了那里,而这些人基本都不是唐人。看记载,唐人倒也不是那么残暴,从最初记录详细程度就能看得出来。只是到后面,统计死亡人数那里却是一笔带过,只用了一句是各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就完了。
  所以从这点上来看,应是牺牲巨大。毕竟后世美国为了将哈得孙河与五大湖区连接也没少死人。而除此之外,为了建设铁路也是死了不少人的。
  所以华美国这三百年的历史前期并不怎么光彩,是吸着欧洲人与本土土著的血成长起来的。
  果然早期资本累积都是血腥暴力的,征服一块土地也不例外。
  街面上各色人种都有,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棕色皮肤的,各种人都有。看着这些人,她不由觉得好笑。
  难道脚下这片土地逃不开大杂烩的命运?
  好在,现在还是华人为主导,中国人医术高明,在保证了生产率的情况下,为了填充两片大陆的人口可是使劲地生,这趋势一直到现在才慢慢放缓。但饶是如此,政府还是鼓励大家生孩子,因为美洲实在太大了,西部开发地还比较少,这对农耕文明来说是不能忍得!
  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渐渐高起的日头,下了台阶,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个家。
  典型中西合璧的产物,看着倒也颇有趣味。从那些细节看来,以前这个家族的确兴盛,只是到了这一辈,却是子孙飘零,家业也落败了,现在也就空有这个宅子了,家里那大,却只有几个人,再多却是承担不起。
  就连马夫也是临时雇用的,一般不去远地方或者参加重要的宴会都不会使用。
  杨晓然想感受下这里的风土人情,且他们家住得地段不错,离着繁华的商业街区也不远,走个十五六分钟也就到了。这个身子也不孱弱,正是生命力旺盛的时候,这点脚程根本不是问题。
  走下台阶,外面的景象看得就更清楚了。艾娃与尼克把院子的门打开,她冲着二人笑了笑后,便出了院门。没走几步,便路过了一栋看起来不错的宅子,外围院子上的一边还刻着字,定眼一看,不由乐了。
  这就是那个让李二咬牙切齿的隔壁老赵?
  从昨天简短的谈话中,她得知老赵怂恿李二卖了一点家里的东西,然后一起去做海贸,主要经营的是粮食。因为海对面的欧洲此时日子不大好过,需要外援。
  本是一本万利的事,可李二脑子抽风不舍得花雇佣蒸汽铁床的钱,偏偏去用飞剪拉货,还跟老赵大闹,老赵倒是讲义气的,知道李二要面子,于是也就应了他了。
  结果偏偏不凑巧就遇上风暴了,死了好几个人不说,一船粮食也没了。按理说老赵也是受害人,可李二却不知怎地就怨恨起人家了。
  果然是土匪转世啊!
  这骨子里的性子还是没变!
  不过从李二老是说“他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有几个儿子,得瑟个什么?”来看,杨晓然觉得根本问题或许还不是这次买卖的问题,而是李二嫉妒人家孩子多。
  想到上辈子的李二大帝,再看看现在这个李二爸比,杨晓然只觉有些好笑。
  难道他的智商与好心性在上辈子被用完了?这辈子没充值,所以才这么二?
  所以也怨不得人老赵,起码听长孙那话,债主是老赵,但老赵一次都没来催过。
  院子里已有人在忙碌了,是花匠在打理植物,还有几个仆人打扮的人正在清扫着。这里的院子与中原不同,都是铁艺围成的,所以里面的情况倒也看得清楚。
  那些仆人显然也是认识她的,见她路过还打起了招呼。
  “李姑娘,早安!”
  “早!”
  她微笑着回应了下,刚准备离去,却见里面走出一人,是一个少年,长得高高大大的,浓眉大眼的,看着很阳光。
  他出了门,见到了自己,明显眼前一亮,飞快地走过来,打开门,惊喜地道:“幼娘,你好了?头还疼么?吃早点了么?你是来寻我的么?我去看过你,可你爹爹不让我进去……”
  杨晓然看着这少年,眼里明显有着对原主的爱慕,不由哆嗦了下。
  她是来找承乾的,可不想接手原主人的过往恋情啊!
  不过她内在可是个老狐狸,尽管不想却也不会摆在脸上,只抿嘴笑了笑,道:“赵家哥哥早啊,我很好,谢谢关心。”
  那少年愣了下,“幼娘,你怎么这么叫我?好生疏……”
  “徳昭少爷,我家大姑娘摔到了后脑勺,当时鼓了好大一个包,现在消下去许多了,可却也好多事忘了。”
  奥艾诺好心地给他科普了起来,“昏迷了好几日呢,当时大夫就说,有可能会忘记一些东西。”
  那少年眼里露出难过,喃喃道:“幼娘,很疼么?唉,你爹爹恨我爹入骨,本来你娘还挺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杨晓然听得不由咂舌,三百年过去了,风气已这么开放了么?
  看看身边的欧洲小姑娘以及赵家院子里的欧洲人,心里明了。
  也许中华文化对他们的影响更大,可中华文化在这里生根发芽后,大量外来人口的引用也慢慢融合成了一种新的文化。
  所以风气也更为开放。想来这样的婚前男女接触在这里实属平常吧?
  只是这小子眼里的爱慕太过明显,她可不想再惹上麻烦,便扯开话题,行了个礼,道:“赵家哥哥,我娘让我去买点东西,回头再聊。”
  见她要走,那少年眼里露出一丝不舍,纠结了下,便道:“就你们两人吗?今天是休息日,我不用去上课,我陪你去吧。”
  杨晓然摇摇头,道:“哥哥学业为重,妹妹怎好意思搅扰?哥哥留步,我自己去就行了。”
  说着也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行了一礼便离开了。
  心里暗道:还好,这个身子原主已高中毕业了,而且还没上大学,不用再去上学了,不然还有得麻烦。自己要去找承乾,没时间再来接受再教育。
  至于想了解的信息,晚点可以再去图书馆。
  赵德昭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眼里闪过一丝失落,有些失魂落魄地转身回去。走到门口却看见自己父亲站在那里,忙行礼。赵匡胤摸着胡须,道:“徳昭,刚刚那个是李幼娘?你莫要去招惹她,李煜那老混蛋不会把闺女嫁给你的。哼,这个老东西越老越糊涂,顶着自己皇族的身份做着振兴家族的美梦,他怎么会看得上我们这样的商贾之家?”
  “可,可父亲之前不也参军过么,要不是受伤,没准现在就是海军大将了……”
  他顿了顿又道:“再者叔叔也在五角楼当文秘,我们也算官宦人家。”
  “我的傻孩子!”
  赵匡胤叹息了一声,道:“你可知那李煜是谁的后人?是圣天女王的后人,从里到外都尊贵着,就算落魄了也不会选我们这样没家底的人。华美四家,李家,冯家,尉迟家,武家素来是联姻首选,这李煜一辈子糊涂,可在这事上却精明得很。尉迟家那个小公子的生母是欧罗巴人,不管愿意不愿意承认,这血统非华夏正宗总是要低人一等的。”
  “李煜老儿现在虽然落魄,可耐不住人身份尊贵啊!他是圣天女王的后世孙,文昭皇后的外孙,血统何等高贵?又怎会甘心把女儿嫁到咱们家来?”
  “父亲,您说得都是老黄历了。现在女王都只有象征权了,根本没所谓的血统说,阶级说……”
  赵匡胤呵呵一笑,道:“还不死心?行,你一向都服你二叔,不然你去问问他看好了。看他怎么说……”
  赵匡胤说着摇了摇头,道:“爹是老了,不来管你们的事,只是给你提个醒,莫要深陷泥潭,寻个门当户对的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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