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前女友来袭
她也经历过设计稿被偷的事情,只不过她并没有愤怒,也没有焦急的想要追回来,反而是很成熟的告诉对方,想偷尽管偷,她会设计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自从那件事之后,倒是没有再头欧潇歌的设计稿,反而增加了不少销毁她的设计稿的人。
那是她的心血,注入了灵魂,那么残忍的被销毁,欧潇歌有史以来第一次愤怒了,暴走到了六亲不认的程度,差点把对方打个半死,回国神来的时候,对方早就放弃了反抗。
上学的时候是年少气盛,现在的话,欧潇歌不会再那样做了。
傍晚她准时下班,想来以后的八九个月之内,她都不需要加班了,仔细想想,孕妇还真是有很多特殊权利啊,说起来她之前也没怎么加过班。
走出正门,她需要左转去公交车站点等待,只是她刚刚走出正门而已,停在正门前的那辆黑色兰博基尼的车门突然打开,欧潇歌正感叹又是一位有钱到气死人的时候,车上走下来一位性感成熟高挑的女性。
女性穿着水晶般晶莹的白色高跟鞋,一条修身的白色连衣裙,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披在象牙的肩膀上,裸露出的皮肤尤为细嫩。
欧潇歌想着,啊……真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的时候,对方已经直径向她走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女性携带着一身咄咄逼人的气息,视线锁定着在欧潇歌身上,饱含着露骨的敌意。
欧潇歌不自觉的停下脚步,感觉还没有怎么样,她就已经弱了对方半截,话说,为什么要用那种敌视的眼神看着她?她们绝对是素不相识。
弱了半截她也没有退后,欧潇歌想着反正她是不认识,就当没看到吧,自己走自己的,她还要回家呢。
欧潇歌不想惹是生非,这又是公司门口,有点啥事肯定影响不太好,可以对方的目标就是她,怎么可能让欧潇歌从自己的眼皮底下离开。
女性干脆的挡在了欧潇歌的面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其实一点都不矮的欧潇歌,审视的目光中带着鄙夷和不屑,她堂堂执行董事,居然输给了这样平凡的女人。
这是来者不善,这种觉从欧潇歌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就产生了,只是……为什么?
“你就是欧潇歌?”带着高傲又公式化的腔调,女人开口问。
“在问别人之前,先自我介绍才是礼貌吧!”欧潇歌抽动了一下眉毛,什么人啊,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她原以为欧潇歌只是个攀龙附凤贪恋钱财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想到骨头还挺硬。“我是季晴澜,凌夙的女朋友。”她的态度铿锵有力,带着强烈的,不容许别人质疑的强硬。
欧潇歌秒懂了,就是她啊,昨天一直不停打电话发短信的前女友,清澈的黑眸注视着季晴澜,这怎么看都不是那种会对以前纠缠不休的类型啊!全身充满了高傲干练的气场,日常行事作风肯定雷厉风行。
不需要思考,是人都知道季晴澜直接杀过来的目的何在,百分之五十是为了抢夺凌夙,百分之五十是为了像欧潇歌示威。
“哎……”她这是招谁惹谁了,非摊上这种麻烦又闹心的事情。“哦……我知道,昨天你一直在联络凌夙。”欧潇歌点点头。
她是真的没有多想什么,从来没想过她的不经意之言会对季晴澜的内心造成多大的冲击,在别人看来,欧潇歌这就是在炫耀她和凌夙的感情有多好。
欧潇歌从未想过炫耀,更未想过打击季晴澜,她只是实话实说,所以才说,天然呆最可怕。
“我本想心平气和的和你谈谈,看来你真的不是省油的灯。”心平气和的前提已经消失了,她不必再顾忌什么。“我一向有话直说,如果觉得承受不了的话请见谅。”勾起嘴角,季晴澜笑的轻蔑。
好家伙,这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态度,哪里是见谅啊!分明就是明目张胆的挑衅。
“不不不……我充其量就是个白炽灯,用不着油。”欧潇歌摇摇头摆摆手,装傻充愣中。
这是个强大的对手,论心机和手段欧潇歌自知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她不准备正面交锋,装着傻傻的,才是聪明的选择。
“我不管你用了什么阴谋诡计,现在我回来了,不允许你在我和凌夙眼前晃来晃去,识相点赶快消失,否则自食其果难堪的时候,别怪我们残忍。”季晴澜说的字字明白,咄咄的态度提醒欧潇歌,她才是不要脸的第三者,季晴澜这样和欧潇歌谈,是给欧潇歌留面子。
哇哦哦……好强大的气势说的欧潇歌一愣一愣的,不过被人莫名其妙的定为第三者,还是觉得心里有些难以平息。
“啊……然后呢?你还想说什么一次性说清楚吧。”欧潇歌的反应稍稍有些迟钝,这个人和一般找茬的女人不同,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对于季晴澜说的阴谋诡计,欧潇歌站在正直的立场上,不能说没有,她确实直接把凌夙扑倒了,才导致了之后的一系列不可抗拒的事情。
“你!”季晴澜有些动怒,在她看来,欧潇歌是在挑衅示威,以不动制动。
都说天才遇笨蛋,吃亏的永远是天才,气的七窍生烟的也是天才。
“你继续,我听着呢。”有什么话一次说清楚,欧潇歌讨厌纠缠不休。
这种从容的态度,对季晴澜来说是莫大的侮辱,她握紧白皙秀气的拳头,抑制着内心涌起的愤怒,她不能为情绪所左右,不然就是她输了。
“你要是说完了,我就先回家了。”欧潇歌这工作了一天挺累的,哪里有闲情逸致陪季晴澜继续这无聊的话题。
欧潇歌不是没有危机感,眼前这个女人比她漂亮,比她有能力,比她有实力,甚至比她更喜欢凌夙,可谓是所有条件都在她之上,面对季晴澜种种的优势,欧潇歌并没有渺小自卑的感觉,她想……她真的非常相信凌夙。
自从那件事之后,倒是没有再头欧潇歌的设计稿,反而增加了不少销毁她的设计稿的人。
那是她的心血,注入了灵魂,那么残忍的被销毁,欧潇歌有史以来第一次愤怒了,暴走到了六亲不认的程度,差点把对方打个半死,回国神来的时候,对方早就放弃了反抗。
上学的时候是年少气盛,现在的话,欧潇歌不会再那样做了。
傍晚她准时下班,想来以后的八九个月之内,她都不需要加班了,仔细想想,孕妇还真是有很多特殊权利啊,说起来她之前也没怎么加过班。
走出正门,她需要左转去公交车站点等待,只是她刚刚走出正门而已,停在正门前的那辆黑色兰博基尼的车门突然打开,欧潇歌正感叹又是一位有钱到气死人的时候,车上走下来一位性感成熟高挑的女性。
女性穿着水晶般晶莹的白色高跟鞋,一条修身的白色连衣裙,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披在象牙的肩膀上,裸露出的皮肤尤为细嫩。
欧潇歌想着,啊……真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的时候,对方已经直径向她走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女性携带着一身咄咄逼人的气息,视线锁定着在欧潇歌身上,饱含着露骨的敌意。
欧潇歌不自觉的停下脚步,感觉还没有怎么样,她就已经弱了对方半截,话说,为什么要用那种敌视的眼神看着她?她们绝对是素不相识。
弱了半截她也没有退后,欧潇歌想着反正她是不认识,就当没看到吧,自己走自己的,她还要回家呢。
欧潇歌不想惹是生非,这又是公司门口,有点啥事肯定影响不太好,可以对方的目标就是她,怎么可能让欧潇歌从自己的眼皮底下离开。
女性干脆的挡在了欧潇歌的面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其实一点都不矮的欧潇歌,审视的目光中带着鄙夷和不屑,她堂堂执行董事,居然输给了这样平凡的女人。
这是来者不善,这种觉从欧潇歌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就产生了,只是……为什么?
“你就是欧潇歌?”带着高傲又公式化的腔调,女人开口问。
“在问别人之前,先自我介绍才是礼貌吧!”欧潇歌抽动了一下眉毛,什么人啊,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她原以为欧潇歌只是个攀龙附凤贪恋钱财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想到骨头还挺硬。“我是季晴澜,凌夙的女朋友。”她的态度铿锵有力,带着强烈的,不容许别人质疑的强硬。
欧潇歌秒懂了,就是她啊,昨天一直不停打电话发短信的前女友,清澈的黑眸注视着季晴澜,这怎么看都不是那种会对以前纠缠不休的类型啊!全身充满了高傲干练的气场,日常行事作风肯定雷厉风行。
不需要思考,是人都知道季晴澜直接杀过来的目的何在,百分之五十是为了抢夺凌夙,百分之五十是为了像欧潇歌示威。
“哎……”她这是招谁惹谁了,非摊上这种麻烦又闹心的事情。“哦……我知道,昨天你一直在联络凌夙。”欧潇歌点点头。
她是真的没有多想什么,从来没想过她的不经意之言会对季晴澜的内心造成多大的冲击,在别人看来,欧潇歌这就是在炫耀她和凌夙的感情有多好。
欧潇歌从未想过炫耀,更未想过打击季晴澜,她只是实话实说,所以才说,天然呆最可怕。
“我本想心平气和的和你谈谈,看来你真的不是省油的灯。”心平气和的前提已经消失了,她不必再顾忌什么。“我一向有话直说,如果觉得承受不了的话请见谅。”勾起嘴角,季晴澜笑的轻蔑。
好家伙,这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态度,哪里是见谅啊!分明就是明目张胆的挑衅。
“不不不……我充其量就是个白炽灯,用不着油。”欧潇歌摇摇头摆摆手,装傻充愣中。
这是个强大的对手,论心机和手段欧潇歌自知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她不准备正面交锋,装着傻傻的,才是聪明的选择。
“我不管你用了什么阴谋诡计,现在我回来了,不允许你在我和凌夙眼前晃来晃去,识相点赶快消失,否则自食其果难堪的时候,别怪我们残忍。”季晴澜说的字字明白,咄咄的态度提醒欧潇歌,她才是不要脸的第三者,季晴澜这样和欧潇歌谈,是给欧潇歌留面子。
哇哦哦……好强大的气势说的欧潇歌一愣一愣的,不过被人莫名其妙的定为第三者,还是觉得心里有些难以平息。
“啊……然后呢?你还想说什么一次性说清楚吧。”欧潇歌的反应稍稍有些迟钝,这个人和一般找茬的女人不同,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对于季晴澜说的阴谋诡计,欧潇歌站在正直的立场上,不能说没有,她确实直接把凌夙扑倒了,才导致了之后的一系列不可抗拒的事情。
“你!”季晴澜有些动怒,在她看来,欧潇歌是在挑衅示威,以不动制动。
都说天才遇笨蛋,吃亏的永远是天才,气的七窍生烟的也是天才。
“你继续,我听着呢。”有什么话一次说清楚,欧潇歌讨厌纠缠不休。
这种从容的态度,对季晴澜来说是莫大的侮辱,她握紧白皙秀气的拳头,抑制着内心涌起的愤怒,她不能为情绪所左右,不然就是她输了。
“你要是说完了,我就先回家了。”欧潇歌这工作了一天挺累的,哪里有闲情逸致陪季晴澜继续这无聊的话题。
欧潇歌不是没有危机感,眼前这个女人比她漂亮,比她有能力,比她有实力,甚至比她更喜欢凌夙,可谓是所有条件都在她之上,面对季晴澜种种的优势,欧潇歌并没有渺小自卑的感觉,她想……她真的非常相信凌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