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明月照红尘(42)
原本,傅明月就没同意跟夏明朗一起回家,夏明朗自然也就没跟家里人说自己会带女朋友回来。
这会儿一看到傅明月,夏家二老和夏明朗的弟弟夏明翰都有些傻眼了。
“这……明朗,这是……”
“爸,妈,这是我女朋友明月。”
傅明月温和地笑着,落落大方地喊人:“叔叔好,阿姨好。你好。”
最后那个“你好”,是对夏明翰说的。
“哎,好!好!好!”夏妈妈莫春莲猛点头,一连说了三声“好”,可见多激动。
夏爸爸夏永强也难掩激动,不知道说什么。
天下父母都一样,孩子小的时候盼着他们健康长大,读书识字。等大学毕业,又盼着他们能够找一份好工作。等工作稳定下来了,就指望他们赶紧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夏家比较贫苦,交学费都不容易,所以夏明朗上学比一般的孩子晚了两年。算起来,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
在荣城那样的大都市,三十岁还没结婚的女生都比比皆是,男人就更不算什么了。可是在乡下,过了25岁那就算老了,再不结婚就愁人了。
夏永强和莫春莲急得都快冒烟了,以至于逢年过节夏明朗回家来,他们都想方设法的给他安排相亲。夏明朗不肯去,他们就找借口把人叫到家里来。可惜,这事儿从来就没成过。
儿子心里有人。
他们隐隐约约猜到了,可不管怎么问,夏明朗就是什么都不肯说,被问得烦了就甩下一句:不会让你们没孙子抱的,放心吧!
怎么放心?眼看儿子都三十了,跟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小学了,还怎么放心?
就在几天前,老两口还商量着趁这次假期,一定要给儿子找个合适的人,不能再拖了。没想到,儿子自己把人带回来!
傅明月不管是样貌气质,那都不是小门小户的女孩子能比的,他们看了就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老两口就跟见到了祖宗似的,殷勤地引着傅明月进屋,斟茶倒水,嘘寒问暖,就跟父母见到自己女儿似的。
傅明月的母亲去得早,八年前更是家破人亡,很久没体会过这样平凡的家庭温暖了。如今被老两口这般嘘寒问暖,心里一阵阵发酸,差点儿就没哭出来。
喝了茶,傅明月就将给他们准备的礼物拿出来。虽然她没答应跟夏明朗一起回来,礼物却实实在在是她亲自准备的,都是实用的好东西。
对夏永强和莫春莲来说,只要儿媳妇到位了,给他们带的什么都喜欢。想到明年没准就能抱上孙子了,他们今晚连觉都不用睡了。
傅明月做了20年的傅家大小姐,很多东西都已经刻在她的骨子里了,就算在牢里待了八年,这些东西也是无法完全磨灭的。所以她就是安静地坐在那,温和地笑着,依然会给人一种高贵优雅的感觉。
夏家二老虽然没什么学识文化,但毕竟吃了大半辈子的米,一点点眼力还是有的,知道这个未来媳妇只怕不是小老百姓出身。对视一眼,彼此眼里都有着惊喜。
人大多是有双重标准的。
如果说夏家有钱有地位,夏明朗带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回来,老两口肯定会觉得女孩子配不上自己儿子。可如果是反过来,他们只会暗暗高兴,认为自己儿子有本事。
因为时间实在太晚了,老两口体谅他们又是上班又是开车,就让他们赶紧洗澡睡了。
傅明月住二楼的客房。
莫春莲临时换了新买的被褥,上面还有阳光和洗衣液的清香。
夏明朗住一楼的主卧室。按照他们这边的习惯,老大一定要住一楼的主卧室,否则就不吉利。
傅明月确实也累了,躺到床上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是生生被吵醒的。
乡下这种小洋房没有什么隔音效果,一楼的厨房里发出的声响,能够传到二楼三楼去。傅家二老说话声调都比较高,他们在下面交谈,傅明月在楼上基本都能听见。
最要命的是,老人家睡眠少,不到六点钟就起来了!
傅明月很想睡个懒觉,但想了想,还是咬牙起了床。下床的时候,她只觉得脑袋晕沉沉的,明显睡眠不足的后遗症。她拉开门,却发现夏明朗就在二楼的客厅沙发里坐着,显然在等她起来。
“吵醒你了?”
傅明月摇摇头,在他的指引下走进浴室去洗漱。用冷水洗了脸之后,她就觉得清醒多了,精神也跟着好起来。
“先吃点东西,然后我带你四处走走。”
“好。”虽然还没走出门口,但她已经感觉到乡下空气的清新了。说真的,她还真想出去走走,看看山野田间的风景。
到了楼下,莫春莲看到他们一起下来,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那去了。
“叔叔,阿姨,早上好。”
“哎,早上好。这就起来啦?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平常上班也是这个时间起来,习惯了。”
早餐吃的说面条,放上肉片、鸡蛋和一把绿油油的青菜。
莫春莲的厨艺很一般,但自家地里种的食材原汁原味,那些青菜只要炒熟了就很好吃,比荣城五星级酒店大厨用各种调味料费心勾勒出来的味道强多了。
“阿姨,你的手艺真好!”
“那就多吃点,不够我还给你做。”莫春莲看儿媳妇怎么看都高兴,儿媳妇这一句夸赞,更让她通体舒畅,尾巴都翘得老高了。
傅明月将一碗配料丰富的面条吃得干干净净,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那青菜实在太过清甜爽口,好像怎么吃都吃不够。
莫春莲见她都吃完了,就觉得刚才那句夸奖不是客套话,自然更加高兴了。傅明月主动去洗碗,她也不让,催着夏明朗着傅明月出门去走走。
夏明朗对母亲那点心思门儿清,知道她这是希望他带着傅明月在村里溜达一圈,让大家都知道他快要有媳妇儿了。
乡下人除了吃饭睡觉下地就没别的娱乐活动,平常最喜欢八卦。夏明朗在村里是数一数二有出息的,能在荣城那样的大城市有车有房,对父母也孝顺,大家都羡慕呢。羡慕之余,还有嫉妒,于是就借题发挥,说些“有出息又怎么样,还不是找不着媳妇”这种话。
莫春莲有一回刚巧听到了,气得几天没睡好,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催夏明朗赶紧找个人成家,否则他们家都成笑话了。如今夏明朗真把人带回来了,她当然要抓紧机会好好让那些人都看看。她儿子不仅能找到媳妇,而且比他们的儿媳妇都好看都有气质。
“妈,那我们出去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
“去吧去吧,我能有什么事儿啊。带明月到处转转,跟左邻右里打个招呼。”
夏明朗失笑摇头,带着傅明月出了家门。
这个时候才七点刚过,太阳虽然出来了,但阳光还不毒辣。乡下青山绿水,温度比城里低一些,风也比较凉爽。放空大脑,慢慢地走在田野间,当真是种享受。
傅明月的手被夏明朗牵着,两个人一起“招摇过市”。听夏明朗这个叔那个婶地喊,她就跟着笑,被人好一通打量,偶尔还得到几句难分真假的夸奖。
再后来,两个人就走到河边去了。河水很浅,但看着还算清澈见底。
“以前这条河比现在宽多了,河水也深。一到夏天,我们逮着机会就往河里扎。爬到河边那些树上,然后排着队往下跳,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以前这河里有很多鱼,还有石螺,我们没事儿就来这钓鱼捡石螺。你知道石螺是怎么捡的吗?”
傅明月摇摇头。说难听点,她就是个五谷不分的人。
“走。”夏明朗顿时来了兴致,直接抓住她的手就往河里走。“我带你捡石螺。”
“就这么捡?不需要工具吗?”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好吧。
傅明月就跟着他下了河。
夏明朗一手牵着她,猫着腰在河里找。
这怎么看都是小孩儿的游戏吧?
傅明月想着,不由得笑了起来。这种抛开城市的喧嚣,回归大自然的感觉其实真的不赖。
“明月,看好了。”夏明朗松开傅明月,双手从河里捧起一块石头,将底面反过来。“看到了吗?”
傅明月定眼一看,果然看到好几个石螺吸附在石头上面。
“现在这玩意儿少了。以前我们就这么一路走一路伸手在石头上捋,一捋就是一把,很快就能捡一小桶。拿回家去,用姜葱辣椒爆炒,那味道才叫好。不过,现在这河没以前干净,大家都不怎么吃了。
夏明朗将石头放回河里,又洗了洗手。”
“明月,等有一天我们老了,我们就回到这里来住。养两条狗,几只鸡鸭,再种些瓜果蔬菜,神仙一样的日子,多好啊。”
“你才多大啊?现在就想着养老的事情,是不是太早了点?”
再说了,养鸡鸭种瓜果这种事情,也太为难她了。
夏明朗从后面抱住她的腰,下巴枕在她的肩头上。“也是。不过,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在哪里我都觉得好。明月,我做梦都想着跟你过一辈子。”
他抓住她的手,指头从她的指缝间穿过去,然后十指交握。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傅明月难得调皮,便笑着问:“清醒的时候就不想了?”
“想,什么时候都想。”
两个人正站在河里你侬我侬的时候,岸上突然有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缓缓走来。一开始,她显然没意识到河里的人是夏明朗,等看清楚了,她眼睛都瞪圆了。
“夏明朗?”
这会儿一看到傅明月,夏家二老和夏明朗的弟弟夏明翰都有些傻眼了。
“这……明朗,这是……”
“爸,妈,这是我女朋友明月。”
傅明月温和地笑着,落落大方地喊人:“叔叔好,阿姨好。你好。”
最后那个“你好”,是对夏明翰说的。
“哎,好!好!好!”夏妈妈莫春莲猛点头,一连说了三声“好”,可见多激动。
夏爸爸夏永强也难掩激动,不知道说什么。
天下父母都一样,孩子小的时候盼着他们健康长大,读书识字。等大学毕业,又盼着他们能够找一份好工作。等工作稳定下来了,就指望他们赶紧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夏家比较贫苦,交学费都不容易,所以夏明朗上学比一般的孩子晚了两年。算起来,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
在荣城那样的大都市,三十岁还没结婚的女生都比比皆是,男人就更不算什么了。可是在乡下,过了25岁那就算老了,再不结婚就愁人了。
夏永强和莫春莲急得都快冒烟了,以至于逢年过节夏明朗回家来,他们都想方设法的给他安排相亲。夏明朗不肯去,他们就找借口把人叫到家里来。可惜,这事儿从来就没成过。
儿子心里有人。
他们隐隐约约猜到了,可不管怎么问,夏明朗就是什么都不肯说,被问得烦了就甩下一句:不会让你们没孙子抱的,放心吧!
怎么放心?眼看儿子都三十了,跟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小学了,还怎么放心?
就在几天前,老两口还商量着趁这次假期,一定要给儿子找个合适的人,不能再拖了。没想到,儿子自己把人带回来!
傅明月不管是样貌气质,那都不是小门小户的女孩子能比的,他们看了就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老两口就跟见到了祖宗似的,殷勤地引着傅明月进屋,斟茶倒水,嘘寒问暖,就跟父母见到自己女儿似的。
傅明月的母亲去得早,八年前更是家破人亡,很久没体会过这样平凡的家庭温暖了。如今被老两口这般嘘寒问暖,心里一阵阵发酸,差点儿就没哭出来。
喝了茶,傅明月就将给他们准备的礼物拿出来。虽然她没答应跟夏明朗一起回来,礼物却实实在在是她亲自准备的,都是实用的好东西。
对夏永强和莫春莲来说,只要儿媳妇到位了,给他们带的什么都喜欢。想到明年没准就能抱上孙子了,他们今晚连觉都不用睡了。
傅明月做了20年的傅家大小姐,很多东西都已经刻在她的骨子里了,就算在牢里待了八年,这些东西也是无法完全磨灭的。所以她就是安静地坐在那,温和地笑着,依然会给人一种高贵优雅的感觉。
夏家二老虽然没什么学识文化,但毕竟吃了大半辈子的米,一点点眼力还是有的,知道这个未来媳妇只怕不是小老百姓出身。对视一眼,彼此眼里都有着惊喜。
人大多是有双重标准的。
如果说夏家有钱有地位,夏明朗带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回来,老两口肯定会觉得女孩子配不上自己儿子。可如果是反过来,他们只会暗暗高兴,认为自己儿子有本事。
因为时间实在太晚了,老两口体谅他们又是上班又是开车,就让他们赶紧洗澡睡了。
傅明月住二楼的客房。
莫春莲临时换了新买的被褥,上面还有阳光和洗衣液的清香。
夏明朗住一楼的主卧室。按照他们这边的习惯,老大一定要住一楼的主卧室,否则就不吉利。
傅明月确实也累了,躺到床上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是生生被吵醒的。
乡下这种小洋房没有什么隔音效果,一楼的厨房里发出的声响,能够传到二楼三楼去。傅家二老说话声调都比较高,他们在下面交谈,傅明月在楼上基本都能听见。
最要命的是,老人家睡眠少,不到六点钟就起来了!
傅明月很想睡个懒觉,但想了想,还是咬牙起了床。下床的时候,她只觉得脑袋晕沉沉的,明显睡眠不足的后遗症。她拉开门,却发现夏明朗就在二楼的客厅沙发里坐着,显然在等她起来。
“吵醒你了?”
傅明月摇摇头,在他的指引下走进浴室去洗漱。用冷水洗了脸之后,她就觉得清醒多了,精神也跟着好起来。
“先吃点东西,然后我带你四处走走。”
“好。”虽然还没走出门口,但她已经感觉到乡下空气的清新了。说真的,她还真想出去走走,看看山野田间的风景。
到了楼下,莫春莲看到他们一起下来,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那去了。
“叔叔,阿姨,早上好。”
“哎,早上好。这就起来啦?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平常上班也是这个时间起来,习惯了。”
早餐吃的说面条,放上肉片、鸡蛋和一把绿油油的青菜。
莫春莲的厨艺很一般,但自家地里种的食材原汁原味,那些青菜只要炒熟了就很好吃,比荣城五星级酒店大厨用各种调味料费心勾勒出来的味道强多了。
“阿姨,你的手艺真好!”
“那就多吃点,不够我还给你做。”莫春莲看儿媳妇怎么看都高兴,儿媳妇这一句夸赞,更让她通体舒畅,尾巴都翘得老高了。
傅明月将一碗配料丰富的面条吃得干干净净,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那青菜实在太过清甜爽口,好像怎么吃都吃不够。
莫春莲见她都吃完了,就觉得刚才那句夸奖不是客套话,自然更加高兴了。傅明月主动去洗碗,她也不让,催着夏明朗着傅明月出门去走走。
夏明朗对母亲那点心思门儿清,知道她这是希望他带着傅明月在村里溜达一圈,让大家都知道他快要有媳妇儿了。
乡下人除了吃饭睡觉下地就没别的娱乐活动,平常最喜欢八卦。夏明朗在村里是数一数二有出息的,能在荣城那样的大城市有车有房,对父母也孝顺,大家都羡慕呢。羡慕之余,还有嫉妒,于是就借题发挥,说些“有出息又怎么样,还不是找不着媳妇”这种话。
莫春莲有一回刚巧听到了,气得几天没睡好,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催夏明朗赶紧找个人成家,否则他们家都成笑话了。如今夏明朗真把人带回来了,她当然要抓紧机会好好让那些人都看看。她儿子不仅能找到媳妇,而且比他们的儿媳妇都好看都有气质。
“妈,那我们出去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
“去吧去吧,我能有什么事儿啊。带明月到处转转,跟左邻右里打个招呼。”
夏明朗失笑摇头,带着傅明月出了家门。
这个时候才七点刚过,太阳虽然出来了,但阳光还不毒辣。乡下青山绿水,温度比城里低一些,风也比较凉爽。放空大脑,慢慢地走在田野间,当真是种享受。
傅明月的手被夏明朗牵着,两个人一起“招摇过市”。听夏明朗这个叔那个婶地喊,她就跟着笑,被人好一通打量,偶尔还得到几句难分真假的夸奖。
再后来,两个人就走到河边去了。河水很浅,但看着还算清澈见底。
“以前这条河比现在宽多了,河水也深。一到夏天,我们逮着机会就往河里扎。爬到河边那些树上,然后排着队往下跳,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以前这河里有很多鱼,还有石螺,我们没事儿就来这钓鱼捡石螺。你知道石螺是怎么捡的吗?”
傅明月摇摇头。说难听点,她就是个五谷不分的人。
“走。”夏明朗顿时来了兴致,直接抓住她的手就往河里走。“我带你捡石螺。”
“就这么捡?不需要工具吗?”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好吧。
傅明月就跟着他下了河。
夏明朗一手牵着她,猫着腰在河里找。
这怎么看都是小孩儿的游戏吧?
傅明月想着,不由得笑了起来。这种抛开城市的喧嚣,回归大自然的感觉其实真的不赖。
“明月,看好了。”夏明朗松开傅明月,双手从河里捧起一块石头,将底面反过来。“看到了吗?”
傅明月定眼一看,果然看到好几个石螺吸附在石头上面。
“现在这玩意儿少了。以前我们就这么一路走一路伸手在石头上捋,一捋就是一把,很快就能捡一小桶。拿回家去,用姜葱辣椒爆炒,那味道才叫好。不过,现在这河没以前干净,大家都不怎么吃了。
夏明朗将石头放回河里,又洗了洗手。”
“明月,等有一天我们老了,我们就回到这里来住。养两条狗,几只鸡鸭,再种些瓜果蔬菜,神仙一样的日子,多好啊。”
“你才多大啊?现在就想着养老的事情,是不是太早了点?”
再说了,养鸡鸭种瓜果这种事情,也太为难她了。
夏明朗从后面抱住她的腰,下巴枕在她的肩头上。“也是。不过,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在哪里我都觉得好。明月,我做梦都想着跟你过一辈子。”
他抓住她的手,指头从她的指缝间穿过去,然后十指交握。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傅明月难得调皮,便笑着问:“清醒的时候就不想了?”
“想,什么时候都想。”
两个人正站在河里你侬我侬的时候,岸上突然有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缓缓走来。一开始,她显然没意识到河里的人是夏明朗,等看清楚了,她眼睛都瞪圆了。
“夏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