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演唱会开幕
在图书馆艾伯特没有什么收获,不过对于自己的魔药消化艾伯特却有了一点心得:“仪式不重要,
匆匆忙忙的,七月份眼看着就要过完了,约翰·李的演找艾伯特:“艾伯特执事,不要忘记了八月一日晚上,我们要到英可蓝城东的演唱会现场去监视演唱会的进程,你记得事先把教堂的工作安排好,不要耽误了正事。”
艾伯特烦躁的摆了摆手:”我知道了,你一天来一次不觉得烦吗?”
“我要提醒你,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件,你这个教堂执事神甫也是脱不了干系的!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是大家的责任,所以你最好还是放在心上。”
布莱克语出威胁让艾伯特皱了皱眉头:“有这个功夫,你们不如去演唱会现场监视一下那位大明星约翰·李的动向。”
在繁复芜杂的琐事中,艾伯特迎来了八月一日的到来,一大早艾伯特就咬着面包去了教堂:“嗨,哈克,今天就麻烦你了。”
一个月的时间,艾伯特把教堂里的事务处理的有条不紊,大多数神甫都忘了真正的执事神甫其实是光头哈克了。
安排好了一天的事务分配,艾伯特拿着福音书又站在了教堂门口,他这个几个月下来,魔药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自我感觉好像还有一点点的精华残留,就像是面前有一个玻璃窗,一用力就能打碎,但是却看不见摸不着一样,不过这不妨碍他继续积累功绩,他现在的功绩距离序列九的全套魔药还是有点差距的,如果他是正职的执事神甫,只需要再等一个月就可以了,不过艾伯特有一点着急,想要更快的拿到魔药材料和配方,好在把魔药消化完毕之后马上就服药。
一天的工作总算是结束了,布莱克带着人在教堂门口已经等了好久了,他虎视眈眈的表情让一些胆子小点的信徒都不敢靠近。
“赶快走吧,别忘了你还得盯着约翰·李唱歌呢。”
布莱克的话似有所指,艾伯特厌烦的瞥了他一眼:“走吧,你带路。”
回头“哈克神甫,教堂就交给你了。”
临走前艾伯特还扫了一眼教堂顶部的大钟:“这才五点,干嘛那么着急?”
坐上出租车,一路上出租车司机都有意无意的打听:“艾伯特神甫,你也是去听约翰·李的演唱会吗?那真的是太棒了,我跟你说,约翰·李是我最喜欢的歌星了,他的歌声真的是深入灵魂一样让人忍不住的打冷战。”
艾伯特有一搭没一搭的随口问道:“你对约翰·李很了解吗?”
“没错!我可是他的歌迷,从他在米格王国的加州音乐节出道的时候我就一直关注他!他的所有唱片我都有买。”
“那么关于这个约翰·李你能说一下他都做过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吗?”
司机兴致勃勃的说:约翰·李一开始在六年前米格王国的加州音乐节上就是以一首《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赢得了那一届的音乐节冠军。
接下来的几年更是接连推出了《hi》《咖啡店》《byebye》等几首情歌,当时的约翰·李可是被称为情歌王子。在米格王国享有大名。”
艾伯特随口回应:“嗯,很厉害,还有吗?”
“接下来的几年里,他突然就放弃了情歌路线,开始歌颂生命,赞美世界。
推出了《加州旅馆》《一碗面》,《我的女神》等歌曲,正式的从情歌路线转向了艺术路线。”
艾伯特看了看激动的满脸通红的司机:“有没有什么关于约翰·李的奇闻?花边新闻之类的?”
艾伯特本以为会听到一些男女恋情,出轨背叛故事,没想到司机兴致勃勃的说:“说起来约翰·李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你看,现在的约翰·李是黑皮肤的黑大陆人是吧?”
“嗯,黑皮肤,厚嘴唇,褐色头发,大个子。怎么了?”
“当年在米格王国出道的时候约翰·李可是一个小个子的白人,据说身高只有一米六,头发是金色的,眼睛蓝的像海洋,所以才被称为情歌王子。”
艾伯特本来懒洋洋的瘫在座椅上,听到这里突然来了精神:“哦?还有吗,再仔细的说说。”
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不同于上个月艾伯特来看的时候的冷清,到处都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衬衫和肥大喇叭裤的青年人,还有几个穿着带金属钉刺坎肩的年轻人忘我陶醉的搓着吉他唱着约翰·李的成名作《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歌词里透着一股忧伤的味道,这几个人的演唱功底也不错,艾伯特驻足倾听了一会儿:“嗯,确实不错,难怪可以得到第一名。”
布莱克好奇的看了看艾伯特:“你嘀咕什么呢?咱们该进去了。”
这次来就得给票了,一共十张门票交给了检票员,走得挺远了艾伯特还频频回头,一张票一百磅,这还是光辉教会的内部价,艾伯特有点想把门票抢回来在现场出售的冲动,大门口已经有人在叫嚷了:“门票!门票!五百磅一张。”
瞥了那几个黄牛一眼,艾伯特跟着众人进了会场,巨大的会场里已经坐满了人,一眼望去都是五颜六色的人脑袋,艾伯特想要过去找个座椅,被布莱克指挥着:“你们去放料池,顺便盯着后台的人,你,你,跟我去回收池,带上光辉符咒枪,咱们严阵以待。”
一转脸对着艾伯特:“就像之前说的,你就在会场正对面盯着舞台,保护好观众席了?”
布莱克狡黠的一笑:“放心,我会开启光辉护罩的,你只要拦住可能会冲上来杀害观众的约翰·李就行了。”
艾伯特瞪了他一眼,解开身上的金色教袍,递给一个队员:“帮我拿下衣服。”
握住了手里的《鼠王》左轮枪,艾伯特一颗一颗的把枪子儿压进弹仓。
把左轮枪放进左边枪套里,这样一来,以艾伯特现在的身手,一秒之内就可以拔枪开枪。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荧光液被注入了地上的沟槽,好像通电了一样,猛的亮了起来,:“哈喽,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我的演唱会,今天的主题曲是《绯夜之王》!”
“哦!哦!《绯夜之王》!”
在数万观众的怪叫声中,约翰·李一步一步的走上了舞台,潇洒的一个鞠躬:“和我一起来赞美绯夜之王吧!”
“赞美绯夜之王!我们爱你!”
艾伯特看着一团车轮那么大的灵性光团腾空而起远远的往米格王国的方向飞去,约翰·李眼珠错了错,一个手拿奇怪东西的人对着他猛挥手。
飞速的一跃,艾伯特想要抓住那个人,但是人太多了,这家伙在人群里挤了挤就没影儿了。
“这些家伙。”
约翰·李从容不迫的站在舞台中间,把话筒放在胸口,不同于刚才瓮声瓮气的声音,沙哑带有磁性的男声响起:“欢迎你们来到我的演唱会现场!我爱你们!”
“约翰·李!约翰!约翰·李!”
观众们炸了锅一样的欢呼在艾伯特眼中,一团桌子大小的灵性光团投入到了舞台中央的约翰·李身上:“现在我们就开始今天的演唱会吧!”
音乐起,约翰·李开始放声歌唱,不得不说,约翰·李的歌唱的真好,艾伯特都有一点沉醉了,而且这首歌是约翰·李为了热场唱的出道作《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一曲唱罢,观众席更加的热烈了,不停的高喊约翰·李的名字,在艾伯特眼里,一团团的光球也不断的飞向舞台上的约翰·李,艾伯特冷眼旁观,那家伙身体里的发光人形吸收了这一团团的光球之后,好像是在越来越高大,逐渐的占据了约翰·李身体的所有位置,两首歌之后,几乎已经和约翰·李的身体完全重合了。
艾伯特拔枪在手,《鼠王》在指尖旋转着,现在旁边有人盯着,艾伯特不方便做出瞄准的动作,只能是继续死盯着对观众席不停招手的约翰·李。
“好了,我的爱人们,现在,就让我为你们献上这首我的新歌《绯夜之王》吧!”
约翰·李做了一个恐怖的动作,他抓住自己的胸口然后用力的左右一撕,然后他的胸口就像是一张嘴一样的张开了,嘹亮的歌声从胸口传来。
艾伯特往前冲了几步,想要冲到约翰·李的面前,盯着他的一切动作。
但是一道散发着微光的护罩出现在了艾伯特的面前。
“哼!”
一拳头砸在护罩上,艾伯特转身就要冲进观众席,又是一道光辉护罩。
艾伯特颓然的后退几步,开始盯着约翰·李,注意他的变化,这*会儿的约翰·李已经彻底的疯狂了,他把两只手从胸口伸出来,然后像脱掉一件笨重的衣服一样的把自己的黑人身体脱掉,一个身材瘦小的金发碧眼男子就那么光溜溜的站在舞台中间放声歌唱,观众席炸了锅一样的大声的呐喊:“约翰·李!《绯夜之王》!约翰·李!”
而在歌唱中,这个新出现”的约翰·李又同样的开始撕扯自己的胸口:“赞美《绯夜之王》吧!”
艾伯特这会儿终于感受到了巨大的灵性波动的出现,地面上沟槽的荧光史莱姆像是充了电一样的发出巨量的亮光,然后像水波纹一样的波动了起来。
约翰·李做了一个撕开胸口,扯出自己心脏的动作,然后几万观众就真的和他一样开始疯狂的撕扯自自己的胸口了,当然,他们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撕开自己的胸口的。
然后约翰·李就打开自己面前的桌子抽屉,取出刀子给自己开了膛,整齐划一的,三万名观众死在现场,最后的时候他们还在放声的嘶吼着:“《绯夜之王》。”
这些人所有的生命,灵魂,狂热的意志在最后的时刻,都化作了灵性的光辉,一团像是流星一样巨大的光团腾空而起,飞入高空,消失不见。
艾伯特把视线转移到约翰·李身上,这家伙正在从自己脱下来的黑人身体里拿出来一瓶装着淡蓝色溶液的圆形溶液瓶,又拿出来一个散发着微光的水母触须的东西拔开瓶塞,丢了进去,淡蓝色的溶液和水母触须一触即溶,整瓶溶液变成了不详的血红色。
然后约翰·李站在尸山血海的舞台中间,把手里的魔药一饮而尽。
绯红色的月光笼罩了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月亮就变成了绯红色,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形虚影笼罩了约翰·李,他自然而然的浮起来,手脚内收如同在母亲的肚子里一样。
艾伯特眼睛瞪得老大,他想起来了:“仪式的结果不重要,仪式本身才重要。”
这混蛋,是在为自己的晋升就一次性杀了三万人!
“等等,他的仪式意义是《献祭》,现在的仪式是《孕育与降生》,那么,逆转仪式意义。”
怎么办呢?艾伯特拿着手里早就打空了子弹的左轮枪,刚才异变发生的时候艾伯特就一口气把枪里的子弹全都倾泻出去了,只是打得光辉护罩波动了一下,对于约翰·李没有丝毫的影响。
这会儿的艾伯特在高速的思考着怎么办,“对了,老鼠。”
举起左轮枪,注入灵性,密密麻麻的野老鼠蜂蛹而至,艾伯特尝试着命令这些老鼠:“去,从沟槽里钻进去,然后死在那里。”
一大群老鼠跳进了沟槽里,快速的沿着灌满了鲜血的沟槽一路突进,跑进了被光辉护罩笼罩的舞台中间:“你们打架,对,打架。”
几十只老鼠像人一样的站起来用短短的前爪互相的抓挠,厮打在了一起,场面很滑稽,即使是在尸山血海里艾伯特也忍不住“噗嗤”笑了一声,然后就看见笼罩着约翰·李的女性虚影摇晃了一下。
“噗哈哈哈哈!”
艾伯特放声大笑,越笑那个虚影就越摇晃,最后,约翰·李睁开了眼睛,恢复了原态,然后笼罩着他的女性虚影就像月光一样的散开了。
消散之前,那个女性的影子瞪了艾伯特一眼,正好艾伯特也在死盯着她。一片枯黄色的大地,一个美丽的黑发女子在黄沙里漫步,一个光着膀子的金发男子落在她的面前,另一个铁灰色头发的男子也来到了她的身旁,三个人好像是在争执什么。
然后她一按地面,枯黄的沙漠不见了。
地面上出现了泥土,树木,草地,巨大的石头变成了血肉的生灵。
序列0《生命之主》
艾伯特脑海里的火焰疯狂的爆燃着,维持他的意识不被冲垮,身体不会失控。
”《生命之主》仪式:创造自己的生命世界然后服用魔药。”
很奇怪,这一次出现在艾伯特脑海里的不是魔药的配方,而是魔药的仪式。
《血天使》仪式:“在《生命之主》的肚子里服用魔药。”
“想要找我,就来月亮上吧。”
一声幽幽的叹息让艾伯特浑身骨刺都炸出来了,脑海里的火焰轰然碎裂,流转了艾伯特的身体,把他变成了原样。
匆匆忙忙的,七月份眼看着就要过完了,约翰·李的演找艾伯特:“艾伯特执事,不要忘记了八月一日晚上,我们要到英可蓝城东的演唱会现场去监视演唱会的进程,你记得事先把教堂的工作安排好,不要耽误了正事。”
艾伯特烦躁的摆了摆手:”我知道了,你一天来一次不觉得烦吗?”
“我要提醒你,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件,你这个教堂执事神甫也是脱不了干系的!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是大家的责任,所以你最好还是放在心上。”
布莱克语出威胁让艾伯特皱了皱眉头:“有这个功夫,你们不如去演唱会现场监视一下那位大明星约翰·李的动向。”
在繁复芜杂的琐事中,艾伯特迎来了八月一日的到来,一大早艾伯特就咬着面包去了教堂:“嗨,哈克,今天就麻烦你了。”
一个月的时间,艾伯特把教堂里的事务处理的有条不紊,大多数神甫都忘了真正的执事神甫其实是光头哈克了。
安排好了一天的事务分配,艾伯特拿着福音书又站在了教堂门口,他这个几个月下来,魔药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自我感觉好像还有一点点的精华残留,就像是面前有一个玻璃窗,一用力就能打碎,但是却看不见摸不着一样,不过这不妨碍他继续积累功绩,他现在的功绩距离序列九的全套魔药还是有点差距的,如果他是正职的执事神甫,只需要再等一个月就可以了,不过艾伯特有一点着急,想要更快的拿到魔药材料和配方,好在把魔药消化完毕之后马上就服药。
一天的工作总算是结束了,布莱克带着人在教堂门口已经等了好久了,他虎视眈眈的表情让一些胆子小点的信徒都不敢靠近。
“赶快走吧,别忘了你还得盯着约翰·李唱歌呢。”
布莱克的话似有所指,艾伯特厌烦的瞥了他一眼:“走吧,你带路。”
回头“哈克神甫,教堂就交给你了。”
临走前艾伯特还扫了一眼教堂顶部的大钟:“这才五点,干嘛那么着急?”
坐上出租车,一路上出租车司机都有意无意的打听:“艾伯特神甫,你也是去听约翰·李的演唱会吗?那真的是太棒了,我跟你说,约翰·李是我最喜欢的歌星了,他的歌声真的是深入灵魂一样让人忍不住的打冷战。”
艾伯特有一搭没一搭的随口问道:“你对约翰·李很了解吗?”
“没错!我可是他的歌迷,从他在米格王国的加州音乐节出道的时候我就一直关注他!他的所有唱片我都有买。”
“那么关于这个约翰·李你能说一下他都做过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吗?”
司机兴致勃勃的说:约翰·李一开始在六年前米格王国的加州音乐节上就是以一首《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赢得了那一届的音乐节冠军。
接下来的几年更是接连推出了《hi》《咖啡店》《byebye》等几首情歌,当时的约翰·李可是被称为情歌王子。在米格王国享有大名。”
艾伯特随口回应:“嗯,很厉害,还有吗?”
“接下来的几年里,他突然就放弃了情歌路线,开始歌颂生命,赞美世界。
推出了《加州旅馆》《一碗面》,《我的女神》等歌曲,正式的从情歌路线转向了艺术路线。”
艾伯特看了看激动的满脸通红的司机:“有没有什么关于约翰·李的奇闻?花边新闻之类的?”
艾伯特本以为会听到一些男女恋情,出轨背叛故事,没想到司机兴致勃勃的说:“说起来约翰·李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你看,现在的约翰·李是黑皮肤的黑大陆人是吧?”
“嗯,黑皮肤,厚嘴唇,褐色头发,大个子。怎么了?”
“当年在米格王国出道的时候约翰·李可是一个小个子的白人,据说身高只有一米六,头发是金色的,眼睛蓝的像海洋,所以才被称为情歌王子。”
艾伯特本来懒洋洋的瘫在座椅上,听到这里突然来了精神:“哦?还有吗,再仔细的说说。”
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不同于上个月艾伯特来看的时候的冷清,到处都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衬衫和肥大喇叭裤的青年人,还有几个穿着带金属钉刺坎肩的年轻人忘我陶醉的搓着吉他唱着约翰·李的成名作《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歌词里透着一股忧伤的味道,这几个人的演唱功底也不错,艾伯特驻足倾听了一会儿:“嗯,确实不错,难怪可以得到第一名。”
布莱克好奇的看了看艾伯特:“你嘀咕什么呢?咱们该进去了。”
这次来就得给票了,一共十张门票交给了检票员,走得挺远了艾伯特还频频回头,一张票一百磅,这还是光辉教会的内部价,艾伯特有点想把门票抢回来在现场出售的冲动,大门口已经有人在叫嚷了:“门票!门票!五百磅一张。”
瞥了那几个黄牛一眼,艾伯特跟着众人进了会场,巨大的会场里已经坐满了人,一眼望去都是五颜六色的人脑袋,艾伯特想要过去找个座椅,被布莱克指挥着:“你们去放料池,顺便盯着后台的人,你,你,跟我去回收池,带上光辉符咒枪,咱们严阵以待。”
一转脸对着艾伯特:“就像之前说的,你就在会场正对面盯着舞台,保护好观众席了?”
布莱克狡黠的一笑:“放心,我会开启光辉护罩的,你只要拦住可能会冲上来杀害观众的约翰·李就行了。”
艾伯特瞪了他一眼,解开身上的金色教袍,递给一个队员:“帮我拿下衣服。”
握住了手里的《鼠王》左轮枪,艾伯特一颗一颗的把枪子儿压进弹仓。
把左轮枪放进左边枪套里,这样一来,以艾伯特现在的身手,一秒之内就可以拔枪开枪。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荧光液被注入了地上的沟槽,好像通电了一样,猛的亮了起来,:“哈喽,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我的演唱会,今天的主题曲是《绯夜之王》!”
“哦!哦!《绯夜之王》!”
在数万观众的怪叫声中,约翰·李一步一步的走上了舞台,潇洒的一个鞠躬:“和我一起来赞美绯夜之王吧!”
“赞美绯夜之王!我们爱你!”
艾伯特看着一团车轮那么大的灵性光团腾空而起远远的往米格王国的方向飞去,约翰·李眼珠错了错,一个手拿奇怪东西的人对着他猛挥手。
飞速的一跃,艾伯特想要抓住那个人,但是人太多了,这家伙在人群里挤了挤就没影儿了。
“这些家伙。”
约翰·李从容不迫的站在舞台中间,把话筒放在胸口,不同于刚才瓮声瓮气的声音,沙哑带有磁性的男声响起:“欢迎你们来到我的演唱会现场!我爱你们!”
“约翰·李!约翰!约翰·李!”
观众们炸了锅一样的欢呼在艾伯特眼中,一团桌子大小的灵性光团投入到了舞台中央的约翰·李身上:“现在我们就开始今天的演唱会吧!”
音乐起,约翰·李开始放声歌唱,不得不说,约翰·李的歌唱的真好,艾伯特都有一点沉醉了,而且这首歌是约翰·李为了热场唱的出道作《她说我们都不是朋友》,一曲唱罢,观众席更加的热烈了,不停的高喊约翰·李的名字,在艾伯特眼里,一团团的光球也不断的飞向舞台上的约翰·李,艾伯特冷眼旁观,那家伙身体里的发光人形吸收了这一团团的光球之后,好像是在越来越高大,逐渐的占据了约翰·李身体的所有位置,两首歌之后,几乎已经和约翰·李的身体完全重合了。
艾伯特拔枪在手,《鼠王》在指尖旋转着,现在旁边有人盯着,艾伯特不方便做出瞄准的动作,只能是继续死盯着对观众席不停招手的约翰·李。
“好了,我的爱人们,现在,就让我为你们献上这首我的新歌《绯夜之王》吧!”
约翰·李做了一个恐怖的动作,他抓住自己的胸口然后用力的左右一撕,然后他的胸口就像是一张嘴一样的张开了,嘹亮的歌声从胸口传来。
艾伯特往前冲了几步,想要冲到约翰·李的面前,盯着他的一切动作。
但是一道散发着微光的护罩出现在了艾伯特的面前。
“哼!”
一拳头砸在护罩上,艾伯特转身就要冲进观众席,又是一道光辉护罩。
艾伯特颓然的后退几步,开始盯着约翰·李,注意他的变化,这*会儿的约翰·李已经彻底的疯狂了,他把两只手从胸口伸出来,然后像脱掉一件笨重的衣服一样的把自己的黑人身体脱掉,一个身材瘦小的金发碧眼男子就那么光溜溜的站在舞台中间放声歌唱,观众席炸了锅一样的大声的呐喊:“约翰·李!《绯夜之王》!约翰·李!”
而在歌唱中,这个新出现”的约翰·李又同样的开始撕扯自己的胸口:“赞美《绯夜之王》吧!”
艾伯特这会儿终于感受到了巨大的灵性波动的出现,地面上沟槽的荧光史莱姆像是充了电一样的发出巨量的亮光,然后像水波纹一样的波动了起来。
约翰·李做了一个撕开胸口,扯出自己心脏的动作,然后几万观众就真的和他一样开始疯狂的撕扯自自己的胸口了,当然,他们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撕开自己的胸口的。
然后约翰·李就打开自己面前的桌子抽屉,取出刀子给自己开了膛,整齐划一的,三万名观众死在现场,最后的时候他们还在放声的嘶吼着:“《绯夜之王》。”
这些人所有的生命,灵魂,狂热的意志在最后的时刻,都化作了灵性的光辉,一团像是流星一样巨大的光团腾空而起,飞入高空,消失不见。
艾伯特把视线转移到约翰·李身上,这家伙正在从自己脱下来的黑人身体里拿出来一瓶装着淡蓝色溶液的圆形溶液瓶,又拿出来一个散发着微光的水母触须的东西拔开瓶塞,丢了进去,淡蓝色的溶液和水母触须一触即溶,整瓶溶液变成了不详的血红色。
然后约翰·李站在尸山血海的舞台中间,把手里的魔药一饮而尽。
绯红色的月光笼罩了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月亮就变成了绯红色,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形虚影笼罩了约翰·李,他自然而然的浮起来,手脚内收如同在母亲的肚子里一样。
艾伯特眼睛瞪得老大,他想起来了:“仪式的结果不重要,仪式本身才重要。”
这混蛋,是在为自己的晋升就一次性杀了三万人!
“等等,他的仪式意义是《献祭》,现在的仪式是《孕育与降生》,那么,逆转仪式意义。”
怎么办呢?艾伯特拿着手里早就打空了子弹的左轮枪,刚才异变发生的时候艾伯特就一口气把枪里的子弹全都倾泻出去了,只是打得光辉护罩波动了一下,对于约翰·李没有丝毫的影响。
这会儿的艾伯特在高速的思考着怎么办,“对了,老鼠。”
举起左轮枪,注入灵性,密密麻麻的野老鼠蜂蛹而至,艾伯特尝试着命令这些老鼠:“去,从沟槽里钻进去,然后死在那里。”
一大群老鼠跳进了沟槽里,快速的沿着灌满了鲜血的沟槽一路突进,跑进了被光辉护罩笼罩的舞台中间:“你们打架,对,打架。”
几十只老鼠像人一样的站起来用短短的前爪互相的抓挠,厮打在了一起,场面很滑稽,即使是在尸山血海里艾伯特也忍不住“噗嗤”笑了一声,然后就看见笼罩着约翰·李的女性虚影摇晃了一下。
“噗哈哈哈哈!”
艾伯特放声大笑,越笑那个虚影就越摇晃,最后,约翰·李睁开了眼睛,恢复了原态,然后笼罩着他的女性虚影就像月光一样的散开了。
消散之前,那个女性的影子瞪了艾伯特一眼,正好艾伯特也在死盯着她。一片枯黄色的大地,一个美丽的黑发女子在黄沙里漫步,一个光着膀子的金发男子落在她的面前,另一个铁灰色头发的男子也来到了她的身旁,三个人好像是在争执什么。
然后她一按地面,枯黄的沙漠不见了。
地面上出现了泥土,树木,草地,巨大的石头变成了血肉的生灵。
序列0《生命之主》
艾伯特脑海里的火焰疯狂的爆燃着,维持他的意识不被冲垮,身体不会失控。
”《生命之主》仪式:创造自己的生命世界然后服用魔药。”
很奇怪,这一次出现在艾伯特脑海里的不是魔药的配方,而是魔药的仪式。
《血天使》仪式:“在《生命之主》的肚子里服用魔药。”
“想要找我,就来月亮上吧。”
一声幽幽的叹息让艾伯特浑身骨刺都炸出来了,脑海里的火焰轰然碎裂,流转了艾伯特的身体,把他变成了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