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昔日无人,今朝有卿
一群饥饿的秃鹫,盘旋在玉门外土地的上空。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秃鹫两眼散发出绿油油的光芒,直到白马远去,秃鹫们才疯狂地扑动着翅膀,朝地面飞来。秃鹫先前恐惧地上白衣的气息,虽然微弱,却令它们本能的避而远之。
地面之上,尽是秃鹫所爱之食物。
那名幸存的斥候骑卒,眼中尽是黑色翎羽飞舞,耳中尽是秃鹫低声哀鸣,如哭似泣。
斥候重重地吸了口气,望向百夫长罗林,神色复杂。先前自己的同伴,企图马踏这位百夫长,才引起了队伍被少年所灭,这一连串的悲剧。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斥候看到这位军服沾满血渍的百夫长,竟然感同身受,产生了些许悲愤之情。
这本是面对马匪袭击,侥幸存活的罗林,才会产生的情绪。而斥候骑卒,会产生这种情绪,究竟是因为受到了曾乞儿的刺激。还是从内心深处,作为军人替百夫长罗林打抱不平,斥候自己也不清楚。
骑卒斥候下了马,走到了罗林跟前,随手拍赶走几只觅食的秃鹫,拱手道:“我是玉门关第九哨杨千夫长麾下斥候,奉千夫长之命,接送队伍入城。”
大梁十一年太平盛世,从士卒到将军,军服皆是灰衣蓝领。各个地方番薯,士卒、甲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又有几处细节不同。像骑卒斥候,军服臂章纹绣四颗砂砾,代表所属凉州。军服右胸处的猫头鹰图案,正是骑兵斥候的独特象征,天下第一骑,凉州铁骑。
百夫长罗林的军服,腰部两侧和前胸黑色条纹交错,正是他百夫长身份的象征。
骑卒斥候从军多年,自然认识罗林的军服。这位百夫长,披头散发,军服血污弥漫,勉强站了起来。
“我是罗林,静江路江陵府开临镇百夫长。队伍于申时二刻,遭遇凉州七十二寨马匪袭击,损伤惨重。”罗林很是平淡,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骑卒斥候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他看不出罗林内心是否愤怒。可是他知道,在城外杀得昏天黑地,而城内的自己人却始终袖手旁观,无论换作谁,这番滋味,足以冲淡劫后余生的喜悦。
骑卒斥候不再去思考上官们的勾心斗角,他作为凉州斥候,只能做到奉命行事。斥候看着这位名义上的长官,转口问道:“刚刚那位刀法诡异的少年是?”
罗林不假思索道:“那人是从静江路押运至此的囚犯,武功高深莫测,危险至极。由朝廷好手交予队伍,他几处大穴被封,一直被困。马匪袭击队伍之时,这人不知用何手段脱困,暴起杀人。”
骑卒斥候点了点头,曾乞儿出现的时候身穿囚服,手段又是此等毒辣,罗林所言应该不虚。斥候对罗林说道:“罗夫长放心,千夫长已经吩咐过了,遭遇这等兵祸,并非罗夫长之过。还请劳烦夫长整合幸存队员,与我回去复命。至于那个囚犯少年的事,我会如实禀报给千夫长的。”
罗林朝斥候抱了抱拳,转身集结队伍去了。转身的一瞬,罗林紧紧咬住自己的牙齿。用力之大,罗林两颗牙齿直接被自己磕破,碎牙在他口腔中翻滚,划破口腔,渗出鲜血。鲜血顺着罗林的嘴角流下,这位百战老卒,全然不知。
西北的荒原,一望无垠,此时又是快要入冬的时节,生机敝零,大漠更显无尽凄凉。
两人一马,在大漠之上,风驰电掣。曾乞儿眼中事物不断倒退,唯有少女的背影,永远在自己面前。
曾乞儿第一次骑马,就是驾驭白马宝光这等宝驹,本该是步履维艰,可曾乞儿此时却是如此得心应手。曾乞儿曾被鱼钩所都督穆隐,一语道破天机,称曾乞儿是武道上废柴中的废柴。显而易见,曾乞儿至少在马术方面,并不是什么废柴。
“你先前故意留那个凉州斥候一命,是想要给百夫长罗林一个交代?”锦瑟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因为少女受伤极重,声音略显虚浮。
曾乞儿被锦瑟看穿了心思,点了点头道:“我杀了几个斥候,又没能将他们全部杀死,总要和罗夫长划清界限。”
罗林果然理解了曾乞儿的用意,或许这就是男人之间的默契,点到即可,不必多言。
锦瑟道:“那你可知道,玉门防备森严,城外总共十二座哨所,每哨至少驻军千人。而距离战场最近的哨所,不足十里。从马匪初次集结,到尘埃落定,整整两个时辰,玉门那边本该早就收到城外的消息,却始终按兵不动?”
曾乞儿听到锦瑟的言语,眉头微微皱起,摇了摇头。
锦瑟虽然看不到曾乞儿的动作,却能感受到他的疑惑,继续道:“有人压下了消息。”
曾乞儿身体一震。
“那些斥候,能在马匪溃散的第一时间赶过来,一定是时刻盯着这边的情况。极有可能,就是他们所属的部队将领,压下了队伍被马匪袭击的消息。”说到此处,连锦瑟都是一阵叹息,“所以啊,你大可不必留下这一手。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了稳定军中士气,总不会做得太过分,还去难为百夫长罗林。”
曾乞儿久久不语。
“还是想不通?同是大梁朝廷军队,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何见死不救?”锦瑟突然想起,这个叫曾毅的少年,比自己还要年轻。哪怕少年的刀再快,处事再小心老成,少年终究是少年。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都像是一轮旋涡,少年只有慢慢靠近旋涡,才会越来越感受到旋涡的黑暗、深邃。
最后少年是被旋涡吞噬,还是岿然立于其中,锦瑟也无从判定。世人有世人的造化,世人亦有世人的辛酸。
锦瑟不再过多解释,转口问道:“你犯了什么法,他们要抓你?”
“杀人。”曾乞儿道。
“杀什么人?”锦瑟道。
“杀该杀的人。”
曾乞儿收了收缰绳,让白马宝光放缓了前进的速度,道:“所以啊,我虽然希望世间只有好人,可我自己却不是好人啊。”
少年吸了吸鼻子,有些伤感。锦瑟听到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说出这种只有老韩这样的老骨头,才说得出口的话,忍不住有些好笑,问道:“你曾毅,怎么就不是好人了?”
少年撇了撇嘴,道:“我也杀了很多的人。”
“你杀的人难道有我多吗?锦瑟轻咳了一声,有些艰难,“难道你杀的人,都是好人?”
曾乞儿生怕锦瑟姑娘误会,连忙摇头道:“不是,他们好像,都不是好人。”
锦瑟抬头遥望,大漠之中,一片绿洲矗立。绿洲之上,有湖、有树。湖透彻如镜,树青葱如新。周围空气,开始变得清新湿润,这个一向独来独往行走江湖的女侠,第一次有人陪伴同行。她抿了抿嘴唇,向曾乞儿问道:“曾毅,我们是什么人?”
曾乞儿想破了脑袋,才想出了自己和锦瑟的共同之处,道:“习武之人。”
锦瑟点了点头,显然认同曾乞儿这个答案,只见她继续问道:“我们在什么地方?”
“凉州啊。”曾乞儿不太明白,姑娘为何明知故问,这是他第一次感受漠北风光,“没想到,这大漠中,也有绿树湖泊。”
少年还是一样的不开窍,可这次锦瑟没有丝毫的恼火,她轻轻说道:“江湖,我们在的地方,叫江湖。”
曾乞儿猛然惊醒。
“所以啊,习武之人,学那三尺剑,身在江湖中。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想着想那的,多不痛快。”锦瑟声音虽然轻柔,却是那么得豪情万丈。
“可姑娘,你的剑好像是四尺多一点。而我,学的是刀啊。”曾乞儿有些不好意思道。
刚刚还心气平和的锦瑟女侠,此时又有一种想要拔剑的冲动。
“锦瑟姑娘,谢谢你。”
一路走来,曾乞儿一直都是一个人。师父,教他酿醴酒的技艺,让曾乞儿有了谋生的手艺。赵伯伯,传他《御宝决》,让曾乞儿不至于死于王狄的暗手。万老哥,教他《伯安二三式》的刀法,带曾乞儿进入了武道殿堂。
却从来没有人,去教曾乞儿什么江湖道义,教少年该去如何行走江湖。没有人去告诉少年,什么人该杀,什么人不该杀。少年总是一刀在手,杀他觉得该杀之人。少年有时候,会觉得自己错了,怀疑自己会不会有一天,成为王狄那样的人?
可是今天,有个白衣少女,对曾乞儿说:江湖中人,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
少年就觉得啊,面前的少女,一定是那天下第一的剑仙。
“恩,知道了。”锦瑟声音愈发细微,白衣少女在马上摇摇晃晃,猛地跌落了下去。
地面之上,尽是秃鹫所爱之食物。
那名幸存的斥候骑卒,眼中尽是黑色翎羽飞舞,耳中尽是秃鹫低声哀鸣,如哭似泣。
斥候重重地吸了口气,望向百夫长罗林,神色复杂。先前自己的同伴,企图马踏这位百夫长,才引起了队伍被少年所灭,这一连串的悲剧。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斥候看到这位军服沾满血渍的百夫长,竟然感同身受,产生了些许悲愤之情。
这本是面对马匪袭击,侥幸存活的罗林,才会产生的情绪。而斥候骑卒,会产生这种情绪,究竟是因为受到了曾乞儿的刺激。还是从内心深处,作为军人替百夫长罗林打抱不平,斥候自己也不清楚。
骑卒斥候下了马,走到了罗林跟前,随手拍赶走几只觅食的秃鹫,拱手道:“我是玉门关第九哨杨千夫长麾下斥候,奉千夫长之命,接送队伍入城。”
大梁十一年太平盛世,从士卒到将军,军服皆是灰衣蓝领。各个地方番薯,士卒、甲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又有几处细节不同。像骑卒斥候,军服臂章纹绣四颗砂砾,代表所属凉州。军服右胸处的猫头鹰图案,正是骑兵斥候的独特象征,天下第一骑,凉州铁骑。
百夫长罗林的军服,腰部两侧和前胸黑色条纹交错,正是他百夫长身份的象征。
骑卒斥候从军多年,自然认识罗林的军服。这位百夫长,披头散发,军服血污弥漫,勉强站了起来。
“我是罗林,静江路江陵府开临镇百夫长。队伍于申时二刻,遭遇凉州七十二寨马匪袭击,损伤惨重。”罗林很是平淡,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骑卒斥候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他看不出罗林内心是否愤怒。可是他知道,在城外杀得昏天黑地,而城内的自己人却始终袖手旁观,无论换作谁,这番滋味,足以冲淡劫后余生的喜悦。
骑卒斥候不再去思考上官们的勾心斗角,他作为凉州斥候,只能做到奉命行事。斥候看着这位名义上的长官,转口问道:“刚刚那位刀法诡异的少年是?”
罗林不假思索道:“那人是从静江路押运至此的囚犯,武功高深莫测,危险至极。由朝廷好手交予队伍,他几处大穴被封,一直被困。马匪袭击队伍之时,这人不知用何手段脱困,暴起杀人。”
骑卒斥候点了点头,曾乞儿出现的时候身穿囚服,手段又是此等毒辣,罗林所言应该不虚。斥候对罗林说道:“罗夫长放心,千夫长已经吩咐过了,遭遇这等兵祸,并非罗夫长之过。还请劳烦夫长整合幸存队员,与我回去复命。至于那个囚犯少年的事,我会如实禀报给千夫长的。”
罗林朝斥候抱了抱拳,转身集结队伍去了。转身的一瞬,罗林紧紧咬住自己的牙齿。用力之大,罗林两颗牙齿直接被自己磕破,碎牙在他口腔中翻滚,划破口腔,渗出鲜血。鲜血顺着罗林的嘴角流下,这位百战老卒,全然不知。
西北的荒原,一望无垠,此时又是快要入冬的时节,生机敝零,大漠更显无尽凄凉。
两人一马,在大漠之上,风驰电掣。曾乞儿眼中事物不断倒退,唯有少女的背影,永远在自己面前。
曾乞儿第一次骑马,就是驾驭白马宝光这等宝驹,本该是步履维艰,可曾乞儿此时却是如此得心应手。曾乞儿曾被鱼钩所都督穆隐,一语道破天机,称曾乞儿是武道上废柴中的废柴。显而易见,曾乞儿至少在马术方面,并不是什么废柴。
“你先前故意留那个凉州斥候一命,是想要给百夫长罗林一个交代?”锦瑟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因为少女受伤极重,声音略显虚浮。
曾乞儿被锦瑟看穿了心思,点了点头道:“我杀了几个斥候,又没能将他们全部杀死,总要和罗夫长划清界限。”
罗林果然理解了曾乞儿的用意,或许这就是男人之间的默契,点到即可,不必多言。
锦瑟道:“那你可知道,玉门防备森严,城外总共十二座哨所,每哨至少驻军千人。而距离战场最近的哨所,不足十里。从马匪初次集结,到尘埃落定,整整两个时辰,玉门那边本该早就收到城外的消息,却始终按兵不动?”
曾乞儿听到锦瑟的言语,眉头微微皱起,摇了摇头。
锦瑟虽然看不到曾乞儿的动作,却能感受到他的疑惑,继续道:“有人压下了消息。”
曾乞儿身体一震。
“那些斥候,能在马匪溃散的第一时间赶过来,一定是时刻盯着这边的情况。极有可能,就是他们所属的部队将领,压下了队伍被马匪袭击的消息。”说到此处,连锦瑟都是一阵叹息,“所以啊,你大可不必留下这一手。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了稳定军中士气,总不会做得太过分,还去难为百夫长罗林。”
曾乞儿久久不语。
“还是想不通?同是大梁朝廷军队,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何见死不救?”锦瑟突然想起,这个叫曾毅的少年,比自己还要年轻。哪怕少年的刀再快,处事再小心老成,少年终究是少年。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都像是一轮旋涡,少年只有慢慢靠近旋涡,才会越来越感受到旋涡的黑暗、深邃。
最后少年是被旋涡吞噬,还是岿然立于其中,锦瑟也无从判定。世人有世人的造化,世人亦有世人的辛酸。
锦瑟不再过多解释,转口问道:“你犯了什么法,他们要抓你?”
“杀人。”曾乞儿道。
“杀什么人?”锦瑟道。
“杀该杀的人。”
曾乞儿收了收缰绳,让白马宝光放缓了前进的速度,道:“所以啊,我虽然希望世间只有好人,可我自己却不是好人啊。”
少年吸了吸鼻子,有些伤感。锦瑟听到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说出这种只有老韩这样的老骨头,才说得出口的话,忍不住有些好笑,问道:“你曾毅,怎么就不是好人了?”
少年撇了撇嘴,道:“我也杀了很多的人。”
“你杀的人难道有我多吗?锦瑟轻咳了一声,有些艰难,“难道你杀的人,都是好人?”
曾乞儿生怕锦瑟姑娘误会,连忙摇头道:“不是,他们好像,都不是好人。”
锦瑟抬头遥望,大漠之中,一片绿洲矗立。绿洲之上,有湖、有树。湖透彻如镜,树青葱如新。周围空气,开始变得清新湿润,这个一向独来独往行走江湖的女侠,第一次有人陪伴同行。她抿了抿嘴唇,向曾乞儿问道:“曾毅,我们是什么人?”
曾乞儿想破了脑袋,才想出了自己和锦瑟的共同之处,道:“习武之人。”
锦瑟点了点头,显然认同曾乞儿这个答案,只见她继续问道:“我们在什么地方?”
“凉州啊。”曾乞儿不太明白,姑娘为何明知故问,这是他第一次感受漠北风光,“没想到,这大漠中,也有绿树湖泊。”
少年还是一样的不开窍,可这次锦瑟没有丝毫的恼火,她轻轻说道:“江湖,我们在的地方,叫江湖。”
曾乞儿猛然惊醒。
“所以啊,习武之人,学那三尺剑,身在江湖中。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想着想那的,多不痛快。”锦瑟声音虽然轻柔,却是那么得豪情万丈。
“可姑娘,你的剑好像是四尺多一点。而我,学的是刀啊。”曾乞儿有些不好意思道。
刚刚还心气平和的锦瑟女侠,此时又有一种想要拔剑的冲动。
“锦瑟姑娘,谢谢你。”
一路走来,曾乞儿一直都是一个人。师父,教他酿醴酒的技艺,让曾乞儿有了谋生的手艺。赵伯伯,传他《御宝决》,让曾乞儿不至于死于王狄的暗手。万老哥,教他《伯安二三式》的刀法,带曾乞儿进入了武道殿堂。
却从来没有人,去教曾乞儿什么江湖道义,教少年该去如何行走江湖。没有人去告诉少年,什么人该杀,什么人不该杀。少年总是一刀在手,杀他觉得该杀之人。少年有时候,会觉得自己错了,怀疑自己会不会有一天,成为王狄那样的人?
可是今天,有个白衣少女,对曾乞儿说:江湖中人,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
少年就觉得啊,面前的少女,一定是那天下第一的剑仙。
“恩,知道了。”锦瑟声音愈发细微,白衣少女在马上摇摇晃晃,猛地跌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