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第二道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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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姒宝又在白纸上写道:吏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机构臃肿,职权分工不明,如果再成立一个机构,是不是国家每年又得多掏些钱财出来养这些人?还有,怎么能保证这个新出现机构的官员就不贪?
  不要忘了,他们可是代表着天子行事,将来的权利更是说一不二的大。又能用谁去监管他们?难道要皇帝亲自出马管他们?即使皇帝有心管,可他整天待在皇宫,对外面的事儿又知道多少?如果底下的人有心隐瞒,他又能知道多少?
  她短短的几句话,让林溪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王姒宝也没去打扰林溪,拿起笔来开始正式答题。
  她当然不能在题纸上写这么多,一个只有九周岁的女孩子如果过分关心这些,到时候想不引起别人遐想都不可能。
  她可以有些见识,甚至可以胡说八道,但是如果连这么深奥的问题她都懂的话,那真的会让人们认为反常必为妖了。
  王姒宝最终在题纸上的答案和林溪写的差不多,只不过最后还加了一句,应以史为鉴,需缓缓图之。
  另外还写上了备注:有抄袭林溪的答案做参考。
  在别人看来,也许这样愤青的答案,才更符合他们的年龄吧。
  王姒宝接过第三题,看了一遍题目,没有立刻作答。
  这次科举的题目还真是五花八门而且还竟是些甚为敏感的题目啊!
  永盛帝那面已经开始看王姒宝第二题的答案。
  看过之后,就连他都不得不佩服王姒宝此题回答的甚好。于是赶忙召集王子义、太子夏立轩和刑部尚书一起来看。
  所有人看过之后,心里都是一亮。原来这件案子竟然可以如此简单的解决。看来,不是事复杂,而是他们的心太复杂了。可能也只有这种稚儿,才会如此干脆的不受外物左右,单凭律法来解决。
  王姒宝的答案是这样:
  该嫡子第一个触碰律法的是杀继母一事。如果谋杀罪名成立,那么先判罚他杀继母一事。
  这件案子的关键是这个小妾后被扶正为填房合不合理?律法上承不承认?
  我朝向来是重嫡抑庶,律法中明文规定嫡出有随意处置庶出的权利。
  而且也有条文规定宠妾灭妻者,如是为官者,轻者丢官,重则治罪。
  本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严令官员,不得以妾为妻,也不能有平妻一说。
  因此,该小妾成为填房一说并不合理,在律法条文规定当中仍应该以小妾称呼。
  该小妾有杀害当家主母的罪行在身,作为嫡子的他是可以处置该小妾替自己母亲报仇的。因此,他并没有够成谋杀罪,可以不做判罚。
  因为该小妾已经死亡,故朝廷不再追究其杀害当家主母的罪名。也就是说,朝廷同意该嫡子私下处置了这个小妾的做法。这个小妾的死属于原鄂东知府的家务事。
  但是该案件中如果没有判罚鄂东知府宠妾灭妻一事,请追究判罚。
  第二关于该嫡子状告自己亲生父亲一事。如果按照律法所言的忤逆罪是指凡是不孝顺自己父母的行为,那么其中自然也包括没有听从父母的话这一点。
  这个嫡子犯的第一处忤逆罪不是状告自己亲生父亲,而是他父亲让他孝顺那个小妾,听从小妾的话,他没有听从不说,还将那名小妾给杀了。
  他犯的第二处忤逆罪是他爹要杀他时,他作为孝子,应该听从他爹的吩咐等着被杀,但他却逃跑了。
  这第三处才是他状告自己亲生父亲的事。
  因此,该嫡子犯有忤逆一罪根本不需要辩驳,罪名成立。
  念在其情可悯之处,故根据忤逆罪最轻的惩罚,应杖责一百,发配充军。
  但在原鄂东知府触犯国家律法一事上,该嫡子能够做到揭发检举,大义灭亲,当属于戴罪立功行为。根据律法,当在原罪行的基础上罪减三等。
  故该嫡子最终定罪应该是发配充军。
  备注:如果将来其有戴罪立功的表现还可以继续减刑,甚至可以恢复自由身,就是成为将军也说不定呢。
  前面的话王姒宝还说的义正言辞的,没想到,最后画风一变,又调皮了一把。
  一件沸沸扬扬大半年的案子就这样轻易的解决了。众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王子义心里那个美啊,看咱家小女儿,心思多么通透。哪一条都没有胡说,处处按照律法来的。
  夏立轩迟疑了一会儿问道:“宝妹连律法都熟读了?而且也记熟了?”
  王子义用看白痴一样的眼光看了看夏立轩,然后才开口道:“那是。否则这一条条的,她怎么会写的这么清晰。”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儿不看那些《女则》、《女戒》居然看律法,而且还能将律法背熟。
  不过表姑父你那眼神怎么和王老四上次看他的眼神一摸一样。这是红果果的鄙视啊。
  永盛帝出言解释道:“那小丫头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这个是别人学不来的。”
  众人皆露出一番果然是这样的表情来。
  王子义还谦虚了一番:“也不能说过目不忘,就是比别人记得快,记得牢一些。我家未来女婿和她差不多。”
  已经发现了一个妖孽还不够,这硬是又多出来一个。
  王子义心道:我和我家三儿子也不差,都没好意思和你们显摆。
  永盛帝从纸袋中又拿出一张普通白纸,上面写了一段话,他看过之后,将这段话交给王子义几人阅览了一遍。
  几人看后,均陷入了沉思当中。
  在白纸上多写的不算是答案,只能算是王姒宝的有感而发而已。
  从这个案件中,难道众位就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所谓孝顺?难道父母让子女做任何事都要去做吗?
  假如你父亲让你去孝顺你父亲的小妾,你去不去做?不去做就是不孝顺。
  假如你父亲要杀你,那你就得乖乖等着被杀吗?不然你就是不孝。
  假如你父亲让你去杀人,你也需要去做吗?不去做就是不孝顺。
  假如你父亲让你做更出格的事,我只是举例,举例啊。比如说谋逆,难道你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父亲谋逆而不去揭发检举?甚至还要同流合污?否则就是不孝。
  我们都说父慈子孝,那像这样父不慈,还怎么要求子去孝?
  作为男子,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有‘多年媳妇熬成婆‘一说。那是因为做媳妇的就必须事事听从婆婆的话。不管这话是对是错,做媳妇的必须要听从并按着婆婆的要求求去做,否则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压下来,做媳妇的就会被处罚,甚至遭到自家相公的不喜,甚至可能被夫家休弃等等。
  虽然这个案件看着只是个个案,但是这个案件隐藏的背后,却是极为普遍的一种现象。
  如果这个嫡子没有戴罪立功呢?那他弄不好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多余的话王姒宝没有再说,也不需要她说什么?该怎么做,在座的各位应该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王姒宝手中第三题的问题是户部提出来的问题:怎样增加国库收入?
  王姒宝在沉思过后给永盛帝的答案还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这个问题就更敏感了。如果她要是将心里的想法全都说出来的话,弄不好就有可能给整个和顺侯府带来灭顶之灾。
  这个答案要说起来其实更简单:就是增加赋税。
  可这个赋税从哪里出就是关键了。
  从老百姓身上出?时间一长,必然会造成民不聊生,甚至到最后还会引发暴乱。但要是让增加的赋税从世家、勋贵、官员等这些贵族身上出,那到时势必会引起众怒。最后他们当然不会将这些怒气发到皇帝身上,但肯定会将这些怒气发到出主意的王姒宝和和顺侯府上来。
  所以这个问题,她傻了才会说实话,到时候引火上身。
  但是她还是给林溪写了一份自己的答案。
  得民心者得天下。
  要想得民心,最快也是最实际能收买天下黎民百姓人心的就是给百姓减赋。
  这也是每个帝王一遇到像登基、娶后、诞下嫡长子、整寿寿诞或者是天灾、**等等重大事件时,都会颁布召令:大赦天下、减赋三年。
  在王姒宝看来,大赦天下这样的事就可做可不做了。
  如果将一些乱臣贼子、江洋大盗、杀人狂魔等等罪大恶极的人也放出来,那不是更加的危害社会吗?那还不如派人重审冤案,让那些真正应该释放出来的人,让他们光明正大的从狱中走出来,今后好堂堂正正的做人这样来的更实际。
  减赋三年呢?看着是一个好的政策,但是三年过后呢?
  如果国库三年内收入减少,那么为了充盈国库是不是就需要将减少的这部分补回来。说白了,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到最后,这笔钱还是要从百姓身上出。
  林溪看过之后,在纸上写道:那你的想法究竟又是什么呢?
  他现在对自家小未婚妻可是越来越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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