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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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 六千
  祝锦南点点头,先去了祝煜城的房间。
  门一打开,熟悉的扑鼻花香令他心头蓦地发酸,这是香水百合的味道,煜城妈妈喜欢这种花,她在世的时候家里总会有这种花香。
  chuang头的柜子上放着两束花,一束百合一束蓝色妖姬,旁边还有女士手包和手机。
  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拿出手机给祝煜城打电话,告诉他先回来,三更半夜不是找人的好时间。
  这一个电话打过去,天色渐白的时候祝煜城才带着一身寒气回来。
  祝锦南在沙发上眯了一会,他进门的时候就醒了。
  祝煜城没有太意外,只是恹恹的抬起眼皮看他一眼,一头倒在chuang上。
  “7点钟的时候我给朋友打电话,再调人过来,她要在这镇子上就丢不了,多大个小地方,大不了全镇地皮都掀开,还找不出一个大活人。”
  “昨天刑侦大队的人说在本镇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如果有人可以诱/拐她,把她带出绿萝镇,搜查范围一旦扩大才是难题。”
  “镇上有视频的路段他们有排查吗?”
  “应该一直在排查,包括昨天从镇上开往市区的所有车辆在经过收费所时的监控视频,现在还没给我消息。”他起身脱掉袜套,摸出香烟点燃,一/夜未睡,眼底全是红血丝。
  祝锦南走到他身边推了他额头一把,祝煜城歪着头躲开,“心情不好。”
  “抽完烟睡一会,你不睡觉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祝煜城没搭理他,闷头抽烟,几乎没怎么闲着,一口接一口,好像很没耐心,最后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伸手去抓自己的外套。
  祝锦南按压他的肩膀将他按回chuang上,搬出父亲的威严用命令的口吻说道,“我让你躺下睡觉。”
  祝煜城挥开他的手臂,“如果丢的是谭黎你可以躺下来睡觉?”
  “你心里是不是还放不下谭黎?”他突然将话题转移,风马牛不相及的问了一句。
  祝煜城眉心微蹙,“你想多了,我从来没把谭黎放进心里过。”
  祝锦南双手插进西裤口袋,背对着他在房间里踱了两步,“你对我不用有这么大的怨气,不管什么时候,你遇到什么困难和危险,毫不犹豫赶到你身边的人只有我,无条件为你付出牺牲的也只有我,因为我是你爸,你要真不在意谭黎,就别因为她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搞的这么僵。”
  他的话让祝煜城想起母亲生病的时候常对他说的一句话:他是你爸。
  “到底是因为谭黎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你心里比我清楚,我妈死那会你要站在我面前对我说这话我兴许还能感动一把,你喜得贵子,我妈死不瞑目,你想让我看见你就喜上眉梢,我可能做不到。”他垂头揉揉眉心,心里的烦躁加剧,心里想着如果现在乔唯就敲门回来,他可以立刻原谅祝锦南。
  祝锦南偏过头,隔着晶亮的眼镜片瞅了瞅他,没和他继续辩驳下去,以后会是怎么样还不清楚,反正现在他的儿子是不分时间地点不分天时地利与人和的看不上他。
  当你也有一个儿子,你给他剪脐带,你给他洗澡喂奶换尿不湿,你叫他学走路学说话让他骑大马,你满足他各种身为孩子的愿望,你为他倾注无数心血,却看着他越长大越与你疏远,甚至在某一天你发现他连看你的神态充满了厌恶,那种滋味比吃了满口带鱼鳞的生鱼还要不好受。
  他在房间中央站了一会,背着手看祝煜城一眼,没什么好气的说,“赶紧给我睡觉!一个两个都这么不省心!”
  祝煜城没有继续忤逆他,脱掉鞋子和衣而卧,他走了整整一天一/夜,两条腿都快没有知觉了,说不累是骗人的。
  风吹的眼睛干巴巴的,眨一下就疼,他索性闭上,安静的等待天亮。
  睡不着,思维很混乱,很多画面闪烁在眼前,他很希望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噩梦,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乔唯躺在自己身边,她的小腿像往常一样缠在自己腰上,手掌垫在自己脸颊下面,他掀开被子她便闭着眼睛拼命的往被子里钻,那他一定不会一个人出去,把她放在这里。
  他就这样干巴巴的躺到8点,祝锦南从7点钟开始给一些公安朋友打电话,8点钟一到,昨天来过的市局领导又过来酒店。
  他下chuang去用冷水洗脸,坐下来听他们彻夜分析出来的搜寻方案,听到他们将搜寻范围扩大到全市乃至临近的两个地级市,他心里又压上一块大石头。
  窗外传来马达声,他站到阳台向下看,河面上驶过一艘小型搜救船,后面还跟着一只当地居民的打捞船。
  祝煜城闭了闭眼睛,手指握在阳台栏杆上渐渐收紧,指节分明。
  太阳光格外明亮,也格外刺眼,总觉得这样明媚的天气他的身边应该站着那个明媚的小姑娘。
  可是,她在哪儿呢?
  下午时,祝锦南的两个朋友带着保镖从市区赶来,当然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增添人力就可以看到结果那么简单。
  夕阳落在一片片青瓦上,祝煜城从酒店出来,在她走失的石板路上站了一会,一个穿着朴素的本地老太太从他身边经过时,忍不住好奇,用很地道的本地话问她,“这是怎么了?怎么全是警车和警察啊?这都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多警察了,是不是出人命了?”
  前面的话祝煜城听得一知半解,最后一句他却莫名的意会了,“人命”两个字像钢针一样被这个毫不知情的陌生人在他洶口敲上一锤,按进去还是拔出来都疼的够呛。
  她见祝煜城没太懂自己的话,又用磕磕绊绊十分不标准的普通话重复一遍,“这么多警察,是不是出人命了?”
  祝煜城摇摇头,“没有,我老婆走丢了而已,他们在帮我找人,没有出人命,不会出人命。”
  老太太一听原来自己这是撞当事人的枪口上了啊,听这年轻人的语气人家还不想承认事实,也难怪,谁都不愿意看见自己家的亲人发生这种事,她在祝煜城身边站了一会,说,“那要仔细找,慢慢找,肯定会找出来。”
  祝煜城点点头,在老太太要离开时忽然想起来什么时候把她叫住,“老人家,帮我看看这个小姑娘你面不面熟。”他掏出电话按亮屏幕,乔唯的照片被他设置成了屏幕保护,一眼便可看见。
  老太太眯着眼睛往后抻脖子,大概是有些花眼,看了好半天,呐呐道,“诶……好像……见过。”
  “见过?”祝煜城的眼神忽然放亮,“老人家,恳请您好好帮我回忆一下,我太太昨天穿了一件白毛衣,牛仔裤和运动鞋,扎马尾,她的皮肤比照片上白一些,头发很黑,很显眼,个子很娇小,她的身边还有一个高个的穿长裙子的女孩,你见过她们两个?”
  老太太又对着手机看了片刻,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操着一口别嘴的普通话肯定道,“就见过她自己!”
  “您在哪里见到过她?哪条街道,您还记得吗?”
  老太太背手摇头,“没有在街上啊,街上没见过,在电视里看过,演过电视,我看过。”
  “……”
  老太太走了,祝煜城无奈的掏出香烟,抽出一支点燃。
  夕阳停留的时间极端,不过一支烟的功夫,或者是一支烟外加出了一会神,天空就已经变成宝蓝色,再慢慢的变成藏蓝色,几颗零散明亮的星星点在空中,月光皎洁,照得地上树影婆娑,灯影交错。
  乔唯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从她走失到现在,祝煜城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想得到她的消息还是不想,得不到她的消息心急如焚,得到她的消息,又怕那是噩耗。
  祝锦南在隔壁的房间和一行人说话,他的房间很安静,chuang头柜上的两束花有些发蔫,没有了刚带回来时那股争相怒放的娇艳劲儿,看着有些碍眼。
  警方的排查力度很大,一天之间走访了半个镇子,这里的游客络绎不绝,就算是冬天淡季但因山清水秀也有不少周围市区来游玩的客人,没人在意那些匆匆过客到底要去向哪里。
  祝锦南大概是发了脾气,他推开隔壁房门时感觉到气压很低,果然,他听到祝锦南用十分不悦的沉重语气对房间里的人说,“什么时候找到我儿媳妇,什么时候我们谈在L市的项目投资。”
  祝煜城手指按在金属门把手上,淡漠道,“48小时之内找不到我太太,祝氏集团在L市的所有投资都将撤回。”
  刚来的两位市政代表没见过祝煜城,听到他这番话立即看向祝锦南,“这位是?”
  “我儿子。”
  祝煜城很不客气,连头都没对对方点一下,在沙发上坐了一会,没有听到有用的东西,又起身回房间。
  所有人都离开,祝锦南让酒店准备了一桌清淡一些的晚餐送到祝煜城的房间,叫他过来和自己吃饭。
  祝煜城工艺品的似得在落地窗前站着,一动不动。
  “你都快三十了,还让我喂你吃饭怎么着?过来,坐下,给我吃东西!”
  他的态度很强硬,自从祝煜城母亲过世后他从没如此强势的安排过他,哪怕是他私自去退婚又私自娶了个女人回家也没有。
  三十几个小时不睡觉,只喝一碗粥一杯水,铁打的机器也该上润滑油了。
  老子就是老子,到底是有家长的威严,祝煜城虽然心高气傲,但儿子就是儿子。
  喝了一碗粥,吃了几口青菜,又被祝锦南逼着吃了一块红豆米糕才算罢休。
  祝煜城睡不着,在chuang上翻来覆去,祝锦南为了看着他也没有回自己房间,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休息,大概十点多的时候,窗外传来簌簌的雨声,随着雨势渐大,还能听到雨帘敲在河面发出的声响,可能并没有多大的雨,因为空间太过静谧,便显得格外清晰。
  祝煜城有些不安,下chuang穿上拖鞋走到落地窗旁站了一会,又将阳台门打开,看了看雨势,转身便去穿衣服,准备出门。
  “你去哪?”
  “出去一趟。”他从乔唯的包里翻出装在伞套里的折叠伞,拿上一件乔唯的风衣,“说不定她在回来的路上。”
  祝锦南离门更近,起身后几步跨到门前,手掌抵在门板上,对他一摆手,“回去睡觉。”
  祝煜城的手指搭在门把手上,不动声色的与他对峙。
  “快点!”祝锦南拍掉儿子的手背,推了他一把,“爸和你保证,你睡一觉醒来就有乔唯的消息。”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就算她没有发生其他意外,下一/夜雨也可以冻死她。乔唯不是你老婆,你不会在意她的死活,所以你能安心在这里待下去,我不行,我比你专一,没有乔唯我以后要一个人过,在我这里她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祝锦南皱了皱眉,舔了下嘴唇,特别无奈的皱着眉头,“你爸我已经年过半百了,还要每天听你给我上一遍感情桢襙教育课?你赶快去给我睡觉,是不是以为你大了我就不敢动手?”
  “没有。”
  “睡觉!”
  大雨下了一/夜,祝煜城时睡时醒,每每在梦里惊醒身上都会出一层冷汗,他梦到天亮有警队的人跑进来说在河里发现一具女尸,又梦到她被人推上杂乱的货车偷运出省卖到偏僻的农村,锁在不见天日的小黑屋里,手铐脚镣挂在身上,蜷着腿窝成一小团,没有棉衣也没有棉被,一声声叫他,学长,学长。
  他一激灵从chuang上坐起来,掀被子的动静很大,祝锦南担心他,一直没睡实诚,听他醒了便睁着眼睛等他下一步的动作,过了一会,祝煜城又躺下,他才放心。
  睡了没有一个小时,祝煜城又突然坐了起来,祝锦南被他弄烦了,想起来拍他一顿,像小时候哇哇哭一通一睡到天亮,不过按着祝煜城现在的倔脾气就是打吐血了也于事无补。
  静坐两秒后,祝煜城光着脚跳下chuang,不拿外套不拿手机直奔门口,祝锦南也跟着起来,“你瞎折腾什么!”
  祝煜城不理他,飞快打开反锁,一把拉开房门,门口空荡荡的,祝锦南就站在他身后,父子俩一起对着空荡荡的门口站了好一会,祝煜城才关上门。
  “我听到她敲门,还叫我。”他淡淡的解释一句,回到chuang上靠着chuang头发呆。
  第二天上午9点40分,乔唯失踪整整三天。
  祝煜城瘦了七八斤,祝锦南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一天瘦一圈,爱情真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减肥良药。
  他站在阳台上远眺出神时,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女孩忽然闯入他的视线,站在河对岸,穿着一身棉质运动服,带着棒球帽,双手插着上衣口袋,见到祝煜城在阳台上便扬起脸来看他,嘴角绽放一抹青春洋溢的笑容。
  随后步伐轻快的离开。
  祝煜城眉头轻蹙,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猛然发现女孩左手口袋的边缘处露出一支紫色的小花。
  脑袋里面“轰”的一声炸开。
  祝煜城转身夺门而出,祝锦南正在打电话,被自己儿子不正常的举动吓到了,飞快跟出去,“阿城!”
  两人一前一后跑到楼下,酒店经理正在和两名民警正在谈话,见到此番情景也跟着一惊,紧跟着追上。
  抵达河对岸拱桥是近路,昨夜下过大雨,早上也淅淅沥沥的飘着雨丝,桥面石化,弧度又大,祝煜城险些滑到,把身后的祝锦南吓出一身冷汗,这座拱桥有百年历史,不似现代桥梁的安全性那么高,两旁的石栏低矮,稍不小心摔倒,像祝煜城这种身高便会直接栽进冷冰冰的河水里。
  视线之内已经看不到那个带棒球帽的高个女孩,祝煜城狂奔的步伐静止在石板路的尽头,从这里往左通往镇上商业区,双行车道还算开阔,一眼便可看到尽头,并没有那个女孩。
  而他的右侧,是绿萝镇特色的网状迷宫般深巷,四通八达,一条又一条,几乎不可能一条路通到底,不是本地人进去很容易迷路。
  祝锦南跑到他身边抓住他的肩头,“你看见谁了?乔唯?”
  “和乔唯一起消失在监控里的那个女孩,一身黑色运动服,带棒球帽,是短头发,耳朵这里可以看到一小截,还有紫色的小花,她一直看我,还对我笑。”
  民警立即和自己同事沟通,让巷子另一侧最近的同事们赶到封锁这一片民宿房的所有巷子口。
  祝煜城要入巷去找,民警把他拦住,“你进去很容易迷路,我们还要耗时间找你,这边一共四个入口,我们分散开封锁,等我同事们赶到你具体和刑侦组的人沟通一下,也许你的线索对刑侦队来说很有价值。”
  祝煜城和祝锦南被留在原地,另外两名民警和酒店经理因为熟悉本地地形去这一区域民宿的其他入口处。
  刑侦警员赶到后,让他回忆细节,祝煜城再次回到阳台上,平复了好一会的心乱如麻,慢慢沉下心来,一点点从脑海里把那个女孩的模样扒出来。
  酒店视频调取出来的远景并不能清晰看到她的面容,尤其是她带着帽子,细节还是无法确定。
  “她……皮肤细白,没有乡土气,运动服是……”他蹙眉沉思,“不是普通的阿迪达斯,是三叶草,我之前带乔唯在商场试过那一套,绿萝镇没有三叶草,棒球帽看起来也不是镇上可以买到的便宜货,衣物的质感很好,净身高……大概有一米七。”
  “净身高?”做记录的警员反问一句,监控录像里只能看到她的长裤下的鞋面是花色的,裤脚很长,已经拖地,鞋跟有没有高度无法确定,“运动服运动鞋?”
  祝煜城闭上眼睛,眼前闪过的画面全是她衣服口袋边缘露出的一小把紫色花,片刻后,他睁开眼睛,肯定的说道,“她穿的不是运动鞋,她穿的是雨靴,是一双花色胶制雨靴。”
  “雨靴?”
  “我确定是雨靴。”他将视频倒回女孩站在河岸对面看自己时那一刻,“你看她小腿这里,裤脚很宽松,也很长,但是小腿还是有些臃肿。”
  刑侦警员都是市里来的,对绿萝镇不熟悉,一个本地的小民警插嘴,“我们镇上没人穿雨靴,连卖雨靴的都没有,别看这里巷子深又乱,老人家留下来的排水渠道都很好,路又干净,天不冷的时候一下雨大家就都光脚走路了,路面不积水,哪有用得着穿雨靴的地方啊……”
  “外来人在这么干净的石板路上也用不着穿雨靴。”刑侦警员用钢笔点了点本子,“这小姑娘从视频上看是挺爱美的,两次出现穿的衣服都挺漂亮,也懂搭配,对吧?这算懂搭配吧?”他看向祝煜城。
  祝煜城和祝锦南同时点头,“是典型的都市女孩。”
  ————【小剧场,欢迎入院】————
  原城:去要推荐票。
  祝煜城:没心情,萌萌还没找到。
  原城:你不要票我就不给你媳妇。
  祝煜城:你不给我找媳妇我就永远不给要票。
  原城:你永远不给我要票我永远不给你找媳妇。
  祝煜城:那你别写了,完结吧。
  原城:你在威胁作者,我写你心脏病,让你去和霍霆作伴!
  祝煜城:……
  祝锦南:先别吵了,我说一句,原城有一读者群,名叫原城的精神病院,大家忽略群名字,作者本来也不正常。欢迎社会各界志同道合人士的加入,先留言,再加群,记得先留言,再加群,盐巴最牛医疗团队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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