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三章 你看不到它的内在美
“你想害死我啊?”晓晓没好气的说道。
“哎,你别冤枉我啊,虽然你身材不好,可你还是很有潜力的,我怎么可能想害死你呢?”萧歌也有些不高兴了,“我只是好心想带你出去玩玩而已,你整天闷在这地方,会得神经病的。”
“你才神经病呢。”晓晓娇哼一声,语气却不自觉的缓了缓,“笨蛋,就算外面没太阳,我也不能出去的,你难道不知道,即便看不到阳光,太阳也依然在那个地方吗?总之呢,白天的时候,外面就有一种能杀死我的东西,至于那是什么东西,你就别问我了,我也不明白!”
萧歌看着晓晓,有那么几十秒钟没有说话,然后他才说道:“小丫头,虽然我是天才,不过我对这种腕表不熟悉,自己摸索会浪费时间,正所谓时间就是生命,我不能浪费生命,所以,还是你来教我怎么用吧。”
“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本姑娘就教教你吧!”晓晓美眸里不自觉的闪过喜悦的神情,同时昂起了绝美的小脸蛋,就像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来,先帮我戴上腕表吧。”萧歌伸出手,嘻嘻一笑,“我也给你个机会,学习一下怎么服侍未来老公。”
“大色狼,就算你以后是我老公,我也不服侍你!”晓晓娇哼一声,接着却又嚷了一句,“喂,把你的爪子伸过来一点,我够不着!”
“小丫头,服侍老公要主动,应该你过来。”萧歌招了招手,晓晓的轮椅就自动向他接近了一些,然后萧歌就一副满意的样子继续说道:“看,这样就对了嘛!”
“对你个头,讨厌鬼!”晓晓白了萧歌一眼,却也真的开始帮萧歌戴腕表,不过,马上,她便有些惊奇的问道:“喂,大色狼,你怎么戴了一个这么丑的手镯啊?”
“它可不丑,只不过是因为你看不到它的内在美而已。”萧歌一本正经的说道,他这可不是乱说,虽然这个天道手镯看起来外形不咋样,但不论谁若是知道它的真正秘密,都会觉得它是这个世上最漂亮的手镯。
“还内在美呢,你怎么就只看那些女人的胸大不大?”晓晓一脸鄙视的样子看着萧歌,“你咋不去关心她们的内在美呢?”
“小丫头,你这就错了,我一直都很关心她们的内在美的,只不过我同时也关心她们的外在美而已。”萧歌依然一副认真的模样,很诚实的回答道。
晓晓白了萧歌一眼:“那你觉得冰霜杀手也有内在美吗?”
“当然,她们要是脱下衣服,肯定更美。”萧歌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流氓!”晓晓登时就骂了出来。
“我只是说了一句实话而已。”萧歌觉得自己很无辜,那对冰糖美女若是能去掉外面的糖衣,里面绝对更好看啊!
“喂,大色狼,要不要我把这个腕表改装一下,让它把你这个很丑的手镯给遮住?”晓晓这时又问道。
遮住手镯?
萧歌一呆,随即马上点头:“好啊!”
萧歌一直都不太想让外人看到这个手镯,现在能把这个手镯给遮挡起来,他自然是求之不得,只不过,答应下来之后,他又有些怀疑:“小丫头,你能改装这个腕表吗?”
“废话,这本来就是我设计的。”晓晓娇哼一声,有些骄傲的样子,“你等一会,我马上就能改装好。”
说完这句话,晓晓就开始熟练的拆卸腕表,然后又找出一些新的配件,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个新的腕表就出现在萧歌面前,最后,晓晓将这个腕表戴在萧歌手上,腕表的表带便恰好将手镯给遮住,或者说,手镯和腕表结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整体,而只要不摘下腕表,任谁都无法发现腕表里面还藏了一个手镯。
“小丫头,你还真是心灵手巧啊!”萧歌对此很满意,便称赞了晓晓一句。
“那当然,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那样笨头笨脑笨手笨脚啊!”晓晓得意的一笑,“来,我现在教你怎么使用这个腕表。”
就这样,晓晓一边教萧歌怎么使用腕表,一边和萧歌斗嘴,别看两人时不时的攻击对方,但实际上他们相处得很融洽。
时间过得挺快,眨眼就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晓晓也终于主动让萧歌离开,只不过,在萧歌离开之后,她脸上出现明显的不舍,而那原本欢快的笑容,也很快消失,转而化为一脸的寂寞。
萧歌回到武器库的时候,武器库里已经只剩下两个人,宋莹和宁心静。
“萧歌,他们都吃饭去了,在这七十二个小时之内,只要任务还没下达,你们都可以自由活动,不必一直在一起。”看到萧歌进来,宁心静便飞快说道:“宋莹已经选好武器,你若是不需要武器的话,你们随时都可以离开……”
稍稍停顿了一下,宁心静补充了一句:“你们若是想去过一下二人世界的话,也没问题的。”
“唔,那好,我们先走了。”萧歌顺手搂住宋莹的柔软的小腰,很快离开了武器库,既然这段时间可以自由活动,不需要和那么多电灯泡一起,他自然是更愿意和宋莹过二人世界的。
一分钟后,萧歌和宋莹便一起走出了亮剑科技大厦,而萧歌也询问着身边的宋莹:“莹莹宝贝,你想去哪?”
“你做主吧。”宋莹甜美一笑,“你在哪,我就想去哪。”
“唔,我们还是先去吃顿饭再说吧。”萧歌一时也没想到好去处,便决定先去填饱肚子,然后再决定下午去哪玩。
“嗯。”宋莹温顺的应了一声。
两人正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悄无声息的朝他们驶了过来,然后停在了他们旁边,接着,从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妩媚漂亮,两人走向萧歌和宋莹,然后一起鞠躬行礼,同时开口,语气异常恭敬:“牡丹阁宋平宋兰,见过萧歌先生和宋莹小姐!”
“哎,你别冤枉我啊,虽然你身材不好,可你还是很有潜力的,我怎么可能想害死你呢?”萧歌也有些不高兴了,“我只是好心想带你出去玩玩而已,你整天闷在这地方,会得神经病的。”
“你才神经病呢。”晓晓娇哼一声,语气却不自觉的缓了缓,“笨蛋,就算外面没太阳,我也不能出去的,你难道不知道,即便看不到阳光,太阳也依然在那个地方吗?总之呢,白天的时候,外面就有一种能杀死我的东西,至于那是什么东西,你就别问我了,我也不明白!”
萧歌看着晓晓,有那么几十秒钟没有说话,然后他才说道:“小丫头,虽然我是天才,不过我对这种腕表不熟悉,自己摸索会浪费时间,正所谓时间就是生命,我不能浪费生命,所以,还是你来教我怎么用吧。”
“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本姑娘就教教你吧!”晓晓美眸里不自觉的闪过喜悦的神情,同时昂起了绝美的小脸蛋,就像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来,先帮我戴上腕表吧。”萧歌伸出手,嘻嘻一笑,“我也给你个机会,学习一下怎么服侍未来老公。”
“大色狼,就算你以后是我老公,我也不服侍你!”晓晓娇哼一声,接着却又嚷了一句,“喂,把你的爪子伸过来一点,我够不着!”
“小丫头,服侍老公要主动,应该你过来。”萧歌招了招手,晓晓的轮椅就自动向他接近了一些,然后萧歌就一副满意的样子继续说道:“看,这样就对了嘛!”
“对你个头,讨厌鬼!”晓晓白了萧歌一眼,却也真的开始帮萧歌戴腕表,不过,马上,她便有些惊奇的问道:“喂,大色狼,你怎么戴了一个这么丑的手镯啊?”
“它可不丑,只不过是因为你看不到它的内在美而已。”萧歌一本正经的说道,他这可不是乱说,虽然这个天道手镯看起来外形不咋样,但不论谁若是知道它的真正秘密,都会觉得它是这个世上最漂亮的手镯。
“还内在美呢,你怎么就只看那些女人的胸大不大?”晓晓一脸鄙视的样子看着萧歌,“你咋不去关心她们的内在美呢?”
“小丫头,你这就错了,我一直都很关心她们的内在美的,只不过我同时也关心她们的外在美而已。”萧歌依然一副认真的模样,很诚实的回答道。
晓晓白了萧歌一眼:“那你觉得冰霜杀手也有内在美吗?”
“当然,她们要是脱下衣服,肯定更美。”萧歌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流氓!”晓晓登时就骂了出来。
“我只是说了一句实话而已。”萧歌觉得自己很无辜,那对冰糖美女若是能去掉外面的糖衣,里面绝对更好看啊!
“喂,大色狼,要不要我把这个腕表改装一下,让它把你这个很丑的手镯给遮住?”晓晓这时又问道。
遮住手镯?
萧歌一呆,随即马上点头:“好啊!”
萧歌一直都不太想让外人看到这个手镯,现在能把这个手镯给遮挡起来,他自然是求之不得,只不过,答应下来之后,他又有些怀疑:“小丫头,你能改装这个腕表吗?”
“废话,这本来就是我设计的。”晓晓娇哼一声,有些骄傲的样子,“你等一会,我马上就能改装好。”
说完这句话,晓晓就开始熟练的拆卸腕表,然后又找出一些新的配件,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个新的腕表就出现在萧歌面前,最后,晓晓将这个腕表戴在萧歌手上,腕表的表带便恰好将手镯给遮住,或者说,手镯和腕表结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整体,而只要不摘下腕表,任谁都无法发现腕表里面还藏了一个手镯。
“小丫头,你还真是心灵手巧啊!”萧歌对此很满意,便称赞了晓晓一句。
“那当然,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那样笨头笨脑笨手笨脚啊!”晓晓得意的一笑,“来,我现在教你怎么使用这个腕表。”
就这样,晓晓一边教萧歌怎么使用腕表,一边和萧歌斗嘴,别看两人时不时的攻击对方,但实际上他们相处得很融洽。
时间过得挺快,眨眼就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晓晓也终于主动让萧歌离开,只不过,在萧歌离开之后,她脸上出现明显的不舍,而那原本欢快的笑容,也很快消失,转而化为一脸的寂寞。
萧歌回到武器库的时候,武器库里已经只剩下两个人,宋莹和宁心静。
“萧歌,他们都吃饭去了,在这七十二个小时之内,只要任务还没下达,你们都可以自由活动,不必一直在一起。”看到萧歌进来,宁心静便飞快说道:“宋莹已经选好武器,你若是不需要武器的话,你们随时都可以离开……”
稍稍停顿了一下,宁心静补充了一句:“你们若是想去过一下二人世界的话,也没问题的。”
“唔,那好,我们先走了。”萧歌顺手搂住宋莹的柔软的小腰,很快离开了武器库,既然这段时间可以自由活动,不需要和那么多电灯泡一起,他自然是更愿意和宋莹过二人世界的。
一分钟后,萧歌和宋莹便一起走出了亮剑科技大厦,而萧歌也询问着身边的宋莹:“莹莹宝贝,你想去哪?”
“你做主吧。”宋莹甜美一笑,“你在哪,我就想去哪。”
“唔,我们还是先去吃顿饭再说吧。”萧歌一时也没想到好去处,便决定先去填饱肚子,然后再决定下午去哪玩。
“嗯。”宋莹温顺的应了一声。
两人正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悄无声息的朝他们驶了过来,然后停在了他们旁边,接着,从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妩媚漂亮,两人走向萧歌和宋莹,然后一起鞠躬行礼,同时开口,语气异常恭敬:“牡丹阁宋平宋兰,见过萧歌先生和宋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