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八章 凤天歌赶赴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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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楼上,望着渐行渐远的背影,凤天歌无法形容此时心境。
  倒是旁边站着的北冥狄,从未有过的庄重神容漫在脸上,“他们会幸福吧?”
  “会。”凤天歌在此时此刻,相信自己的回答。
  “本王说好要替赛金花揍庚博远一顿的,这也没来得及,要叫本王知道他敢对赛金花不好,本王就算翻越高山,踏过荒原,也要潜伏过去,打的他满地找牙。”
  凤天歌不禁扭头,“为何要潜伏过去?”
  “他要是知道还不得跑么!”北冥狄正色道。
  凤天歌愣了半晌,“王爷想的周到。”
  二人再次无声,默默看着那两抹身影越走越远。
  直到彻底消失在这座看似风平浪静,却早已乌云盖顶的大齐皇城。
  北冥狄旧伤尚未痊愈,于是送走赛金花后他便乘车回了逍遥王府,唯有凤天歌独自站在城楼上,无声而立。
  昨夜卫子默找到她,告诉她当日庚府里诬陷庚博远的那个仆人发现自己住的屋子里多了一样东西。
  是庚博远留的字。
  ‘远’。
  那一刻凤天歌恍然,庚博远不是因为被诬陷入狱之后,才决定为了赛金花放弃名利跟所谓的信仰和理想。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有人诬陷他,只要他不想,根本不会入狱。
  她猜测庚博远走这条路,唯一的理由就是颖川派给庚博远的任务或与赛金花冲突。
  而庚博远,选择了赛金花。
  所以,他们会幸福。
  风起,衣袂飘荡。
  凤天歌抬起头,看向天上随风如浪般翻滚的铅云,一直压抑的内心仿佛一瞬间落下重石,恨海激荡,掀起滔天巨浪。
  随着第三位智者退出博弈,凤天歌知道。
  新的博弈,开始了……
  赛金花虽然离开,但她将静兰留了下来。
  这也是静兰的决定。
  至此,静兰便是金翠楼、奕月堂跟寒市胭脂坊的掌舵人,正式成为凤天歌麾下又一员大将。
  在赛金花离开的第二日,胭脂坊得到消息,孔城二世子孔武已于十天前离开孔城,赶往莽原。
  说起孔城三位世子,大世子孔韦喜文,出口成章,唾地成文。
  二世子孔武喜武,手中一对流星锤罕有敌手。
  三世子孔轩,喜玩失踪,世人对他的了解知之甚少。
  凤天歌对孔武有所耳闻,那是一员悍将,身高八尺,力大无穷,哪怕是上辈子自己若对上孔武,也不敢说必赢。
  想到容祁,凤天歌难免担心。
  而真正让凤天歌决定亲赴莽原的是,古若尘跟君无殇。
  自知道秘密武器的存在,古若尘与君无殇几乎把自己全部经历都放到这上面,且初见成效。
  原本凤天歌给他们的秘方合起来,只是一堆不成形的粉末,想要直接用在战场,这种东西显然不行。
  于是他们研究出一种载体,而这种载体唯一的缺陷就是射程跟爆发力太弱,倘若用在战场,威力是有,但也极有可能误伤。
  唯一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是制造武器的材质。
  而他们所需材质,只有莽原才有。
  因此,凤天歌决定三日后启程,赶赴莽原。
  在这三天里,她先去见了北冥渊,毕竟身为朝中重臣,她想离开皇城定要有北冥渊的授命。
  好在北冥渊丝毫没有怀疑,答应的非常干脆。
  随后她又分别找到宋羽白跟黎啸天。
  于宋羽白,凤天歌对这位老成持重的赌石少年寄予的最大期望就是,赚钱。
  虽说南无馆在商战中占了颖川百亿的便宜,可凤天歌需要更多的财力!
  她要养兵。
  宋羽白的赚钱能力凤天歌绝对信得过,但宋羽白败家的能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在凤天歌既知其软肋,自然就有应对之策略。
  眼下七国之内排行前十的地下赌石场,皆在黎啸天手里。
  说白了,宋羽白必定会乐此不疲拿他从南无馆抽出的三成纯利去赌石,而这三成纯利自然会全数进黎啸天的腰包,也就是转回南无馆。
  所以说,宋羽白的余生可能都要处在为凤天歌拼命赚钱的死循环中,再也出不来。
  没有了对手,又有了一个商界天才。
  南无馆必定会在未来的日子里,野蛮生长。
  在离开之前,凤天歌又去见了卫子默。
  她相信以卫子默的城府跟睿智,倘若皇城有任何风吹草动,卫子默都会控制的很好。
  交代一切之后,凤天歌终是踏上赶赴莽原的征途……
  莽原,帝庄。
  密室里,轩辕琅一派懒散坐在紫檀木椅上。
  木椅很大,轩辕琅双臂随意一搭,整个身体都似撑开了一般,看似慵懒却又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霸气跟尊贵。
  “容祁那二货没认出孔轩是对的,即便是本狼主,如果不是当初自大齐皇城回来的路上偶然抓了孔轩放出去的那只鸟,我又怎么能把他认出来。”
  说到这里,轩辕琅觉得,这都是命。
  木椅前侧,云胡下意识问道,“狼主,您是怎么偶然抓住孔轩那只飞鸽的?”
  云胡是楚国人,与莽原那些来自海外的美人不同,云胡身材娇瘦,端端正正的瓜子脸,长眉,圆眼,樱唇,是正常审美中的标准美人。
  作为群芳院极受欢迎的姑娘,云胡跟琉璃一样,都只卖艺。
  但琉璃就真的只是卖艺,云胡则在入芳草街之前,就是轩辕琅的人。
  自小养大的丫头。
  “咳。”轩辕琅轻咳一声,“本狼主的喜好需要向你交代么?”
  “属下多嘴。”云胡不禁低头。
  世人眼里,轩辕琅这辈子最大的喜好是女人,世人眼界之外,轩辕琅还特别喜欢吃鸽子。
  尤其是信鸽,因为信鸽运动量大,肉质特别香。
  “群芳院有什么动静?”轩辕琅言归正传。
  “回狼主,孔轩手底下的三个人倒不像是有心机的,只不过以属下的本事看不出他们三个的武功根底,至于容祁跟屈平,容祁的性子想来狼主比属下了解,倒是屈平……”
  “屈平怎样?”轩辕琅挑眉。
  “自屈平来群芳院,瑟姨便叫他到后园种蘑菇,他种的倒是勤勤恳恳,只是瑟姨……”云胡欲言又止。
  “瑟姨为难那位残障了?”轩辕琅问道。
  “主人,屈平智商没有问题。”云胡觉得好像只要是容祁身边的人,自家主人都自带嫌弃加讨厌情绪。
  “瑟姨似乎喜欢屈平。”
  云胡音落时,轩辕琅从椅子上滑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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