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壶中仙 第2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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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真信了雾原秋是狐狸精了,毕竟证据确凿。
  平安夜聚会办得不错,次日圣诞节当天,他早上陪前川美咲、小花梨出去教堂玩了玩,下午晚上和女朋友一起逛街,千岁挑了一些小礼品让他带回雾岛,他自己也准备了一些年货。
  第三天打包行李,给狐人们放了假,把他们全塞进了炼妖壶里,顺便又供了一次货,把这几天赶工出来的几十套“异能单兵作战系统”交给了园田洋菜和南平子。
  等拖到第四天,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才磨磨蹭蹭动身,大包小包拎着背着,搭乘“北风之雪号”列车出发,在八个月后,终于踏上了“归乡”之路。
  “北风之雪号”是一辆老式观光火车,卷毛丽华大小姐脾气发作,不肯在“民族大迁移(曰本春运)”时间段去挤jr线,声称会被庶民的气息熏死,坚持要独自待在一个车厢里,所以就选了这么一辆观光火车,包了一个vip车厢,哪怕这玩意速度很慢,要多花一倍半的时间才能赶到北海道另一端的知床半岛。
  雾原秋也不在乎,反正他12月31日前能赶到雾岛就行了,早一天晚一天没关系,也就由着她瞎折腾,但幸运的是,旅游观光火车除了很慢以外,乘坐起来竟然很舒服,他也算沾卷毛的光,没掏半日元就享受了一次火车旅行。
  和一般火车不同,“北风之雪号”上的坐椅是平行于车窗的,坐在座位上不用扭头就可以看到一路的雪景,而且车厢内还配有小火炉,可以一边优哉游哉烤着鱿鱼和乌贼须,一边闲聊着用温泉泡脚——沿路小车站提供的天然温泉水,随走随换,就沿着水槽在车里流动,算是北海道观光列车的一大特色。
  有点享受的,回头聊起来在火车上都泡过温泉,也算是个不错的谈资。
  沿路吃得也不错,曰本老式火车站都有自家的特色车站便当,现在改成观光线路了,价格虽高,但也算真材实料,吃起来并不差。
  车内温暖如春,温泉微微散发着硫磺味,和火炉上升起的青烟一起被空气置换器吸走,鱿鱼须子滋滋作响,很快卷起一个一个小球。
  窗外是北风呼啸,茫茫雪原,一望无际的白雪中偶尔有村庄闪过。火车行驶的咔咔声很有催眠效果,在这种背景音下,就连卷毛的叨叨声都听起来可爱了许多。
  车辆偶尔停靠,下车去老式车站逛一逛,看看曰本昭和遗风,盖个车站纪念戳留念,买点当地小工艺品,听听黑胶旧唱片里的老歌,同样也是个乐趣。
  有机会,要带女朋友也这么走一趟,火车旅行比想象中有意思。
  雾原秋这么享受了一天半的时间,慢悠悠晃到了知床。这里不是“北风之雪号”的终点站,旅游专列也没有终点站这一说,它还要再带着别的旅客南下,经根室、钏路、襟裳岬,再到苦小牧,最后重新回到札幌,基本算是把北海道转了一圈。
  当然,后半截观光旅程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他的目的地是雾岛,该在这一站下车。
  雾原秋是独身一人,丽华则带着一个保镖和两名职业女仆,由他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自己晃着那头卷毛趾高气昂下了车,新奇道:“已经到了吗?”
  接着她环视四周,发现这车站和沿路的没多大区别,也是又旧又脏又破(她欣赏不了复古风),立刻掩鼻嫌弃道,“果然是个穷地方。”
  雾原秋斜了她一眼,这次倒没怼她,微笑道:“还没到呢,我们还要再坐船。”
  丽华很娇气,坐了31个小时的火车,哪怕观光列车其实已经挺舒服了,她还是觉得屁股要裂开,顿时吃惊道:“还没到吗?”
  “没有,早着呢!”雾原秋帮着她的助理保镖拎东西,又往码头去了。
  穷地方,这里和雾岛比是个大城市好不好,回头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穷地方,不然老子也不可能被美佐那小东西骂成叛徒都回不了嘴。
  那里就不是人该待的地方,做为穿越众都只能在那里种土豆!
  说真的,那里还不如西伯利亚呢!
  他熟门熟路领着卷毛就去了一个小码头,但去雾岛的渡轮一天只有一班,下午去,早上回,他们又等了四五个小时才上了这艘二手小型滚装轮,和三辆小货车、二十多只羊、一只牧羊犬、一头牛以及一些散客一起出发去往雾岛。
  他们的座位在前甲板上,倒没和牲畜挤在一起,就是海风冷冽,船出港没走十分钟就把丽华冻缩了头,她的职业女仆连忙倒腾出大衣把她包起来。
  她把日常拿着装样子的小扇子都扔到了一边,吸溜着鼻涕生气道:“等了这么久,我们就坐这样的船?”
  她可是贵族,不说是游轮了,起码船也该像点样子吧?是看犬金院家出不起钱吗?这样的船她的零用钱都能买十艘!
  “雾岛在这里没什么地位,所以只有这一条定时的通勤船。”雾原秋还是不介意,好心给她解释道,“就这艘破船航运公司都想取消掉,当地政府给他们减免了税费他们才勉强留着——有的坐就不错了,别要求那么高!”
  丽华这会儿也下不去了,抱紧了衣服,郁闷道:“我不喜欢这里,你老家一点也不好。”
  是你自己非要跟来找罪受的,雾原秋看她受罪倒是心情不错,笑眯眯赞同道:“我也不喜欢。”
  “诶,起雾了?”丽华郁闷了一会儿,缩在那里伸了伸手,突然发现船周边开始雾气缭绕,视界越来越模糊,而前方看起来雾气更浓,白茫茫一片,在海风吹抚下滚动不休。
  漂亮是有些漂亮,但原本单纯的冷变成了湿冷,冰凉冰凉的雾气直往脖子里钻,让她忍不住再次努力缩头,成了没脖子的小鹌鹑。
  这情景雾原秋倒是见的多了,毕竟他在这里住过两年多,笑着说道:“雾岛雾岛,没有雾怎么会叫雾岛,习惯就好了,这里冬天很难挨的。”
  丽华好奇起来,看着雾气越来越浓,问道:“经常有这么大雾吗?”
  “除了大风大雪的日子,基本都会有雾,只是浓淡不过。”雾原秋向后指了指,“那边是雾川的河口,雾川的水源来自附近高山,经常夹带有一些碎冰,温度很低,水面上常常有白色的雾气,所以叫当地人就叫它雾川。”
  “雾川的水流进了海里,水温差导致了大量水雾,所以当地人把这片入海口叫雾海,然后……”雾原秋又向前一指,笑道,“雾川入海口对面的岛,整天被这些水雾包围着,就是雾岛。”
  雾岛离雾川入海口不远,正对入海口的地方有一小块冲击出平整滩地,岛民管那里叫雾原,当初他就是被人在那里发现的。
  穿越的具体经过他记不太清了,现在脑补一下,他大概是半夜从空中掉进了雾川,当场摔成了半残,仅用一点神智忍着剧痛挣扎求生,被河水一路冲进了海里,又被海河激流卷着到了雾原,天亮时才被人无意中发现。
  差一点就挂了,也不知道该说运气是好还是不好。
  每次坐船经过雾海,他都会想起当初那倒霉的经历,也会有些想家,想他过去安稳的生活和原来的世界,可惜看样子是回不去了。
  但到这边混了一个可爱的猫猫女友,也不算太亏,就是想更进一步还要等女朋友再大一岁,有点让人失望。
  丽华从小待在以花田闻名的富良野,还真没到过北海道北端,没想到这里这么糟糕。地上是冰,海上是雾,天上是雪,忍不住向雾原秋建议道:“你把家搬到久木市去吧,我和爸爸说一下,我爸爸在久木市说什么都算,让他给你们找块地。”
  雾原秋早跑了,丽华指的是美佐和长泽老修女,而雾原秋对此也很无奈,他以前不是没窜唆过长泽老修女离开,没成功才自己跑的,不然他也不会被美佐指责成“叛徒”,美佐也不会一路追到海边冲他大叫“你离开这里一定会倒霉的”。
  他摇头道:“修道院在岛上,她们不会离开的。”这种事说不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坚持的东西,卷毛该理解不了,他也不多解释,转而笑道,“对了,一直也没谢谢你们家,多谢你们给修道院捐了那么多钱和东西。”
  那是犬金院真嗣在回报他的救命之恩,也是在加深交情,这他知道,但他还是想说一声谢谢。那笔钱,也算他给修道院的回报了,长泽老修女还有美佐都是好人,都算救过他的命,他理应有所回报。
  丽华眨了眨大眼睛,有些高兴,但很快晃着卷毛矜持道:“那没什么,一笔小钱,对我们这种大贵族不算什么。”接着她抬起了小下巴,“你多陪我玩,我以后就让我爸爸继续给他们捐钱。”
  雾原秋现在不差那点钱了,但远来是客,他刚想说声好,但丽华先不自信起来,犹豫一下又改口了,“你只要少凶我,以后我就让我爸爸再多给修道院捐钱。”
  雾原秋无语了,你不说蠢话不办蠢事,谁有病去凶你。
  …………
  雾岛是个超近的近岸岛屿,也因为它离岸太近,所以经济才发展不起来。
  搞商业吧,岛上的特产和附近岸上的一样。
  搞渔业吧,渔船还不如多开十几二十分钟直接靠岸呢!
  工业……这个不用提了,小破岛搞不了工业。
  最后也就剩下地皮还多少有点用了,只配种土豆和搞点畜牧业。
  北海道北端本来就经济不发达,属于荒凉地带,再隔了一小段海路,往来多少有些不方便,雾岛就是糟糕他妈给糟糕开门,糟糕到家了。
  这里的港口更破,还被迫修着长长的栈桥,下船速度很慢,雾原秋大包小包拎着东西等了好半天才等着船舱里的车辆牛羊走光,然后才轮到他们这些散客。
  也就丽华现在经常和雾原秋混在一起,偶尔能吃吃灵米灵药,体质还不错,不然依她娇生惯养的劲儿,在雾里冷风里泡这么久,回头非要大病一场不可。
  雾岛就不是大小姐该来的地方。
  他们好不容易拿着一大堆行李穿过了又长又窄的栈桥,终于成功登了岛,刚松了一口气,就看到一个小豆丁穿着臃肿的棉衣飞奔而来,还高兴地大叫道:“欧尼酱酱酱酱~~~”
  来人当然是雾原秋官方指定的唯一衣摩多,而雾原秋看到她就眼睛一亮,很想一个滑铲过去直接把她铲到半空,但美佐年纪小腿短但跑得很快,也对他十分了解,离他还有数米远就飞身跃起,如同一颗出膛小炮弹向他一头顶来。
  放假了不早早回来陪妹妹种土豆,磨磨蹭蹭贪恋大城市生活,真到了年根才回来!
  混蛋阿秋,给我死!
  第二百八十章 确实算做了一点好事吧
  八个月前,雾原秋只是个身有蛮力的健身达人,说不定会被美佐的小野猪式飞顶重重一击,但现在情况可不同了,他现在是正经的格斗家,一个侧身受就消解了美佐的小野猪之力,再一个引技又把她带了回来,顺手往膝盖上一放就帮她摆好了姿式。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不带半点烟火气。
  他嘿嘿怪笑着举手欲打:“你这个狗东西,上次怎么和你说的你忘了?还敢背后用我的名义胡说八道,我看你就是找着挨揍!”
  换了以前美佐八成已经开始求饶,但这次她不怕,大叫道:“嬷嬷,你看啊,阿秋要打我!我就说他变了,现在他发达了,已经不把你放在眼里!你快看呐!”
  雾原秋讶然抬头,这才发现来接他的不止美佐一个人,长泽老修女也来了,很是郑重其事。
  在认识长泽老修女之前,他对宗教是持嗤之以鼻的态度,很信奉那句“宗教之所以丑陋,就是和封建迷信太像”,但在被长泽老修女搭救以后,他这种态度有所改观,哪怕还是不信教,也开始相信这世上真有精神力量强大的人。
  一个精神力量强大的人,天生就会让人畏惧,他其实有些怕眼前的这位老修女,哪怕依他现在的战斗力,这世上根本没有某个单一的人能威胁到他,但他还是会有些不自在。
  这人太过正派,他小心思又多,在她锐利如鹰的目光注视下,总会觉得有些心虚。
  眼见也不例外,远远看到老修女走来,情不自禁就放开了美佐,小心整理服饰,脸色也正经起来。
  丽华也好奇地看着长泽老修女,发现她看起来有六十多岁,体型高且削瘦,身着白色的修女袍,外面套着黑底白纹的圣纹坎肩,包着黑头巾,头巾正中镶嵌着一枚洁白圣徽。
  所有的衣物都很旧,一看就是穿过很多年了,但很干净很整洁,哪怕缝补过也缝补得很仔细很认真,看起来不但不寒酸,反而有种苦行圣洁的味道。
  她的脸也很削瘦,布满了皱纹,鼻子略有些鹰勾,五官很深邃,眼睛微微泛蓝,戴着一副老花镜,这让她整体看起来又很严肃古板。
  但这相貌……
  丽华看着竟然有些亲切,忍不住诧异道:“诶,她不是曰本人吗?”
  雾原秋正忙着不着痕迹的整理领口袖口,因宗教习俗的原因,老修女非常讨厌邋遢的人,坚持人可以穷困但不可以懒惰,尊重自己之前要先尊重别人,对衣服脏乱很反感,他以前已经吃过苦头了。
  他一边忙着整理服饰一边小声道:“不是,她和你一样,都是混血。”
  “混血?”
  “血统挺杂的,据说父亲是鲁塞尼亚人,母亲有俄罗斯血统,再上一辈好像更乱,好像和意大利那边还有点关系。”雾原秋也不是很确定,年龄摆在那里,还轮不到他一个毛头小子去管一位六十二岁老太太的血统渊源,这些消息多半还是美佐八卦给他的。
  他又小声叮嘱了一声“别乱说话了,我也惹不起她,被她修理了别怪我不帮你”后,赶紧往前迎,用食指、中指轻轻抚额问候,低头道:“嬷嬷,您怎么来了?我也不算外人,您在修道院等着我就好。”
  长泽老修女仔细打量了他一下,面色不变,话说得也直接:“我不是来接你的。”接着转向丽华,划了个十字,“欢迎你,孩子,感谢犬金院家为特殊养护院所做的一切。”
  雾原秋心里一阵mmp,原来是来接金主的,也不早说一声,害他不小心自作多情了一下,而且犬金院真嗣捐的钱和物资,该算在我头上才对。
  只是,他也不好计较这些事,抹着鼻子去一边了。
  丽华晃着一头卷毛呆了一会儿,倒表现出了一点千金大小姐的样子,小扇子一挥,矜持颔首道:“雾原也,不,雾原同学也帮过我们犬金院家许多,一点小钱钱,你们也不用太感激……”
  她外交辞令用得不太好,说完自己都没有自信,马上望向了雾原秋,询问自己这么说合不合适,有没有又在冒傻气。雾原秋则冲她点了点头,觉得还凑合,她能说成这样就不错,不能要求太高,毕竟她本来就是个卷毛蠢蛋。
  长泽老修女可能也通过美佐的嘴大概了解过她是什么样的人,同样并不在意,面露微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然后领着她离开码头,往修道院走去。
  美佐欢呼一声“丽华姐姐大人”,跟在她身边开始拍马屁。
  雾原秋回到他的“原生地”,也横不起来了,成了跟班一样的存在,和保镖女仆一起大包小包拎着跟在后面,又在冰雪覆盖的路上走了二十多分钟,终于到了修道院。
  一路上长泽老修女和丽华亲切交谈,对捐献者进到了地主之谊,然后就要忙修道院的日常工作,安置任务就交给修道院小打杂美佐了,让她领着雾原秋和丽华等人去安置,让他们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再一起吃饭和举行礼拜。
  美佐干这种杂活很拿手,再加上雾原秋和丽华严格来说也不算外人,她直接把丽华放到了她的房间,保镖和女仆住客房,雾原秋住杂物间——雾原秋还以为自己会衣锦归乡,结果还特么的还是住杂物间,他以前就在杂物间养伤。
  主要是这修道院太小了,这是毛子在北海道拓殖时期建造的,纯石头建筑,快两百年下来,已经破得不成样子——这里当时是毛子的一个移民据点,可惜后来没有争赢日本人,现在这里已经是曰本人的地盘了,移民纷纷又迁了回去。
  修道院也因此败落,不过传教不受影响,这里没有神社,也没有寺庙,宗教领域基本上就是修道院一家独大,长泽老修女在本地相当有声望。
  美佐领着丽华参观小教堂,原本的祈祷室改建的,就多垒了一个布道台以及加了一些座椅而已,只是雾原秋记得以前那些木椅早烂得不成样子了,现在换成了新的,外加周围也多加了些宗教饰物,窗门也经过了修整,看起来比以前气派了不少。
  大概是用犬金院家捐的钱修的,难怪长泽老修女那么古板的人也会专门去码头迎接一趟。
  美佐在最近整修修道院的工作中是出了大力的,很得意,翘着鼻子向雾原秋乐道:“怎么样,阿秋,我干得不错吧,和你叛逃时比,是不是真像个教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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