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良缘之男颜倾天下 第23节
林曦和的父亲去了湘都,而他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没有出席。
夫妻对拜时,她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她原该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铁青着一张脸将她拉扯起来,厉声质问她到底给他儿子下了什么药,让他糊涂至此。
她想说:没有,我们只是相爱,想要相守在一起。
对方却完全没有给她辩驳的机会,直接命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红布。
林方知用脚踩着她掉落的红色盖头,冷冷地对她说:“麻雀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也要看看这凤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场的宾客被隔在一扇大门外面,林丞相关门放“狗”,让一干亲卫直接动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关,倔强地抬起头,看向角落里的林曦和。
他面色那样苍白,看见她望过来,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对他说:“如果你肯放弃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过去帮她。”
她看见了他眼底的挣扎,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见了,那只自那句话后便没再挪动一步的红色长靴。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她放弃了反抗,连身上锥心刺骨的伤痛都已经变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冲进来的。
她不知道那个总是文文弱弱的书生是怎么在那些身强力壮的亲卫手下强撑下来的,只知道自己被他死死护在身下,任谁来拉都撼动不了半分。
她听见他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无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愿意一力承担。求丞相大人开恩,放过我女儿吧。”
沈衡自出生开始便没流过几次眼泪,那日,她却哭得几近昏厥。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少不更事连累了父亲。
那一声声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处,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临下地说:“一句教女无方便想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沈括,你真当我林府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吗?”
这一场闹剧,是对他尊贵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着手底下的人,道:“还愣着做什么?没听见沈大人说要一力承担吗?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头,能自己扛得下来。”
一个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权倾朝野的丞相面前,等同蝼蚁。
林方知大概觉得,他已经算是顾念着一些情分了,至少他并没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亲卫都是有眼识的,自然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相视一眼之后,竟然换了更粗的棍子上来。
沈衡已经不记得那日的场面有多么混乱了,她只记得,当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亲腿上的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疯了一般挣脱所有钳制,生生砍断了那名亲卫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为就连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会武。
她腰间的长剑是她娘送给她的,那个本来作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却成了了结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杀红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冲了上来。
扼住林方知的喉咙时,她听见了父亲的呼唤。那个强撑着爬过来的男人,用他颤抖的双手死死搂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着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证你们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着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将父亲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缓缓走出林府的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地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承诺的那样轻易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她遍寻无门时,沈府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再没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之色。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再没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地充斥着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地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她想,这便算作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地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不是不爱她,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身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喜欢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我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我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说:“权势、地位和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我是那么深恶痛绝它们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坐在房檐上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地嫁人,老老实实地相夫教子。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得再大,也怕摔得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刻骨铭心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上面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白色的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时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地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是针对你的症状的,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却知道黄连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地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他觉得很有趣,还特意命桂圆在太学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迹来临摹。
他写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里手,真看不出字迹上的半分破绽。
但是渐渐地,写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千岁,也会有代人回信的时候,实在有些可笑,有些丢人。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信纸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里,道:“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第十章
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砾一般毫不起眼。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那略显零乱的步伐更让他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大人们不由得焦急道:“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这样了,他们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得整个头都要炸开了。
夫妻对拜时,她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她原该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铁青着一张脸将她拉扯起来,厉声质问她到底给他儿子下了什么药,让他糊涂至此。
她想说:没有,我们只是相爱,想要相守在一起。
对方却完全没有给她辩驳的机会,直接命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红布。
林方知用脚踩着她掉落的红色盖头,冷冷地对她说:“麻雀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也要看看这凤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场的宾客被隔在一扇大门外面,林丞相关门放“狗”,让一干亲卫直接动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关,倔强地抬起头,看向角落里的林曦和。
他面色那样苍白,看见她望过来,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对他说:“如果你肯放弃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过去帮她。”
她看见了他眼底的挣扎,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见了,那只自那句话后便没再挪动一步的红色长靴。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她放弃了反抗,连身上锥心刺骨的伤痛都已经变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冲进来的。
她不知道那个总是文文弱弱的书生是怎么在那些身强力壮的亲卫手下强撑下来的,只知道自己被他死死护在身下,任谁来拉都撼动不了半分。
她听见他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无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愿意一力承担。求丞相大人开恩,放过我女儿吧。”
沈衡自出生开始便没流过几次眼泪,那日,她却哭得几近昏厥。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少不更事连累了父亲。
那一声声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处,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临下地说:“一句教女无方便想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沈括,你真当我林府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吗?”
这一场闹剧,是对他尊贵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着手底下的人,道:“还愣着做什么?没听见沈大人说要一力承担吗?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头,能自己扛得下来。”
一个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权倾朝野的丞相面前,等同蝼蚁。
林方知大概觉得,他已经算是顾念着一些情分了,至少他并没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亲卫都是有眼识的,自然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相视一眼之后,竟然换了更粗的棍子上来。
沈衡已经不记得那日的场面有多么混乱了,她只记得,当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亲腿上的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疯了一般挣脱所有钳制,生生砍断了那名亲卫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为就连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会武。
她腰间的长剑是她娘送给她的,那个本来作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却成了了结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杀红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冲了上来。
扼住林方知的喉咙时,她听见了父亲的呼唤。那个强撑着爬过来的男人,用他颤抖的双手死死搂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着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证你们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着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将父亲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缓缓走出林府的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地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承诺的那样轻易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她遍寻无门时,沈府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再没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之色。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再没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地充斥着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地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她想,这便算作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地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不是不爱她,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身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喜欢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我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我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说:“权势、地位和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我是那么深恶痛绝它们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坐在房檐上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地嫁人,老老实实地相夫教子。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得再大,也怕摔得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刻骨铭心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上面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白色的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时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地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是针对你的症状的,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却知道黄连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地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他觉得很有趣,还特意命桂圆在太学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迹来临摹。
他写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里手,真看不出字迹上的半分破绽。
但是渐渐地,写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千岁,也会有代人回信的时候,实在有些可笑,有些丢人。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信纸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里,道:“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第十章
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砾一般毫不起眼。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那略显零乱的步伐更让他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大人们不由得焦急道:“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这样了,他们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得整个头都要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