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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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秉中修复画作的手法比起瓷碗和木匣都要更为慎重一些, 那幅画落在他的手里好几天,第一天的时候先是被仔细端详了一遍,然后稍稍清除了一些浮尘和霉菌, 都是表面上那部分,真正的渗入画纸之中的污垢都没有动, 而有些水迹模糊的地方, 更是看上去就让人头疼, 该怎么清理呢?
  纪墨看着那幅画,让他画一幅类似的画作,不要求画境的情况下并不难,但, 仿画并不是修复, 哪怕是高仿, 也是另一幅画作了, 不能说跟原来的画作毫无关系,可到底不是一回事儿。
  所用的也只是他上个世界学习的画师技艺, 并非这个世界的修复师相关了。
  “爹爹, 这个要怎么清理啊?”
  “热水烫。”
  莫秉中给出的回答干净利落,听得纪墨直皱眉, 水洗?没开玩笑吧,画作是在纸张上的,而无论是墨色还是纸张,难道不会在水中化成一团浆糊?以这种纸张的质量,难道能够泡水不烂?
  那画作看上去实在是太破烂了,有些地方甚至能够看到明显的破洞, 如同虫蛀一样, 似乎触手一碰就能直接化为齑粉。
  纪墨知道自己现在还是小孩子的身份, 根本不会被允许碰这种重要东西,没有贸然伸手。
  两只小手背在身后交握着,自我克制着,就在一旁站着,只拿眼睛去看,明澈的瞳仁儿内部,疑惑都写得那样清楚,看得莫秉中咧嘴一笑,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转身去看灶台上烧着的热水好了没有。
  这已经是第二天了,要开始正式地修复画作了。
  先找木盆装盛上一盆热水,放在桌边儿等候使用,画作被放置在桌上平铺待洗。
  莫秉中从工具箱中拿出一样形状有些奇怪的“刷子”,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排笔,若好多根笔扎成一排,下方的毛都连成一片,又有些像是某种管乐的模样。
  一边儿是笔毛,另一边儿还有着上翘如爪牙的木质结构,因是上翘的,并不影响笔端的使用,而背朝笔端弯出的弧度,似乎刚好可以克制一下使用毛笔不够节制,一笔到底的惨烈状况。
  又或者,在排笔刷洗之后,弯曲光滑的弧度正好可以把画芯擀平整?
  莫秉中的手法纯熟,拿排笔蘸了热水就往画芯上刷,看他这动作,因太熟练了,反而有些不够细致的感觉,纪墨几乎不忍看,总觉得在这种冲刷之下,哪怕是陈年的墨色也会被淡开,连同纸张纤维之间的紧密结合也会因此有了疏漏。
  “看好了。”
  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一样,莫秉中说了一声,也没看纪墨,就挥舞着排笔开始洗画,一遍刷过,有种用高压水枪冲洗沉垢之后的那种减压感,纪墨看得新奇,颜色,竟是没掉!
  再仔细看,纸张也没什么问题的样子,完全没有化开的感觉,前面笔毛刷过,热水被铺展开,后面那背弯的弧度跟着刮过,若一个刮板,把所有多余的水分都挤出来,两者配合,竟是无往不利。
  莫秉中是从画作上方开始清洗的,横向清洗,这一排笔刷过,便似雨过天青,重新展露出画作之中晴空该有的颜色来。
  连续几排刷过,画作焕然一新。
  这是一幅山野老人图,晴空之下,树旁石上,静坐的老人持着一个酒葫芦,似乎是半醉未醒,眯缝着眼睛看着斜上方的天空,又似乎是沉吟前路,不觉望天发出一叹,画作上多有损毁之处,无法看出整幅画的意境到底是怎样的,但,吾望霜天多寂寥,应该是这样的感慨吧。
  莫秉中并不是只洗了一遍,在纪墨以为可以的时候,他换了一盆水,又开始洗第二遍,这一遍,许多顽固性的污渍都被彻底冲刷下去了,完全不能抵挡的感觉,直到水色清明,画上的颜色似乎也清晰起来,若刚刚描摹而上,清晰光亮。
  用软布轻压,吸走多余的水分,残留的脏水被吸附在软布之上,一块儿块儿软布被丢弃在一旁,画作已经跟之前截然不同了。
  接下来就是揭去背纸。
  揭去背纸的过程不必细述,莫秉中做得流畅自然,纪墨看得赏心悦目,在这等专业人士的手中,这些活儿举重若轻,看起来就像是行云流水一般无需多费心思,其实未必真的毫无难度,只是看的时候只觉得一切都很轻松罢了。
  既轻松,就无需多花精力在上面,想要多看一两秒也不能够,只能跟着转到下一个步骤——揭命纸。
  一幅装裱好的画,看上去一层的画纸部位其实至少有三层,第一层就是人们能够看到的画作,可称为画芯,其后一层紧贴着的就是托纸,这层托纸与画芯息息相关,能够延长作品的寿命,所以也可叫做命纸,承着画芯之命。再后面一层托纸就是背纸了。
  有的背纸只有一层,有的会有两层之多,如水果的外皮,轻松剥下不会损伤果肉,揭下它的技术含量就与揭命纸不同了,相对容易一些。
  命纸则不同。
  “如这等古画,若要修复,只记得四个字就好。”莫秉中手上动作着,嘴上却开始说话,正是教授纪墨其中的要点。
  “哪四个字?”
  纪墨看着他那一把大胡子,总是有些出戏,似乎做着这样工作的人实在应该斯文秀气才是,就好像那双灵巧的手,在处理所有的细节的时候都会轻盈得若跳舞一般,却又能把所有边角都照顾到,让它呈现出一种最好的形态来。
  “洗、揭、补、全。”
  掷地有声的声音这般说着,莫秉中没有讲“洗”的细节要点,只着重说了“揭”,“这揭,其实是揭两层纸,一层背,一层命,背若撕衣,命若撕皮,衣无黏连,手过即脱,皮贴血肉,便要仔细了… …”
  这个比方真的是足够血腥了,纪墨听着,背在身后的小手捏了捏手背上的皮,揪起一点儿匆忙松开,疼,真疼。
  这种切肤之痛,也能够让人感受到一些其中的重要性了。
  莫秉中说话到此又告一段落,并未细说要怎生个仔细法,做事却更专注认真了一些,动作较之刚才也更慢,慢到每撕一点儿就去检查是否损坏了画芯,或者说在严防画芯被损之余慢慢撕下命纸。
  他的动作轻缓,让这一步耗费了许多时间,等到完整撕下来,纪墨跟着松了一大口气,只觉得到此刻才稍稍能够放松。
  被完整拆下来的画芯并没有多么好看,如同被剥掉衣服的人,光秃秃还有些局促的感觉,放在桌上铺平,也能看出并不是很整齐的样子,似乎是揭开命纸的时候有所损伤,能够看到一些细部纤维。
  纪墨皱眉,这样看,总觉得像是毁得更彻底了似的。
  已经干涸在伤口处的衣服被直接扯下,大概就能形成这种状况的伤痕吧。
  许是受莫秉中那种形容的影响,纪墨看画芯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一个受刑的人,剥皮之后,就是填充了吧?
  洗、揭、补、全,以这四个要点为大步骤来看,连续揭下背纸命纸之后,仅剩的画芯也就只需要补全了吧。
  补不必说,只看画上的虫洞就能明白,应该还有贴补之意,全呢?
  完整?
  纪墨一时有些无法想象这最后的步骤是否是重新装裱,以此为全。
  但现阶段,只完成了这一步之后,莫秉中就没有再做了,天色暗下来了,他们如今还没什么进项,天天吃的都是以前积攒下来的那些粮食,再要点灯熬油,可真是太浪费了。
  暂时把修复工作搁置下来,莫秉中让纪墨留在家里,自己去外头转了一圈儿,回来就带回来了晚饭,大城市比小村落好很多,但饥荒刚过,很多食物也不丰富,连着几天都是干馒头就酱菜的纪墨看着如出一辙的包装纸,眼神都跟着黯淡了,这可真是不如菜汤了。
  起码姐姐们制作的菜汤还是尽可能照顾到口感的,现在么… …等到莫秉中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纸包打开,看到里面香喷喷的鸡肉的时候,纪墨的眼睛都跟着放光。
  “像我,就爱吃肉。”
  莫秉中说着,放下纸包,在纪墨的头上拍了一下,看到纪墨没有贸贸然就伸手去捉肉吃,笑着捏起一小块儿鸡肉,塞到了他嘴里,“小心吃,别被骨头卡嗓子了。”
  这鸡不肥,烹制的水平也不太好,能够感觉到鸡肉似乎还有些柴柴地费牙,可真正入嘴之后的滋味儿又让人觉得此间乐,不思蜀了。
  纪墨吃得高兴,把鸡肉赶到一旁腮帮子里,还不忘招呼莫秉中:“爹爹也吃啊,爹爹今天累到了,一定要多吃一些。”
  说话间,还去弄了热水过来给莫秉中喝,灶台上还烧着水,柴火不费事儿,院子里随便抓一把干草也能点一会儿了,没有茶叶,就放两片花瓣,纪墨仔细分辨过,那花应该是野菊花,尝着味道也相似,应该不会吃出毛病来。
  碗筷都是从院子里翻找出来的现成的,用热水烫过仔细清洗过,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纪墨在卫生方面一向仔细,能够讲究起来的地方绝对不轻忽,相较之下,莫秉中就活得糙多了,不洗脸不洗脚不洗头,也可以安然大睡,捉到虱子还能放到嘴里咬一咬再吐出来,若不是衣裳还有几分整洁,恐怕真跟流浪汉没什么差别了。
  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谁又甘于当流浪汉呢?纪墨认为,自己这个儿子如此受宠爱,除了系统给的无形光环之外,必然还有自己能够当个生活上的小管家,照顾好莫秉中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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