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
而且他很喜欢制作甜品,他享受那些松散的面粉在他手里变成美味的过程,顾客喜欢他做的甜品他也觉得很开心。
思绪扩散又慢慢汇拢,但是,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果自己再强势一点,说不定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签名专辑。
但是真的属于自己吗?
谭熙和洛添站在一起,那么般配,自己就像一个贪心小丑,觊觎属于别人的东西,而洛添还那么大方地送他专辑。这么一对比,自己变得更加黑暗肮脏。
为什么会喜欢谭熙呢?他既阳光又帅气,高中的时候也是校草,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大学以前的生活对余玫澄来说算不上美好,甚至是黑暗,但是谭熙就像是他黑暗无光生活中的一束光。
在他被霸凌时,出手救他,也是那一次谭熙和洛添在他面前接吻,给了他一道光的同时又晴天霹雳。
余玫澄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不能想那么多,动了动手垫在脸下,这才发现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水晶球,有些膈手。
他翻过身对着灯光打量着这颗水晶球,原来水晶球里不是一朵黄色的小花,黄色是花蕊的小罩子,花瓣是乳白色的六瓣状,小巧玲珑的花朵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很立体,在灯光下绽放。
是真的花吗?这种花好像见过,但是他不养花所以不知道叫什么。
他打开百度植物识别,对着小花,很快就出现了结果,还顺带着植物百科。
原来是水仙花,余玫澄顺着百科往下看,在花语那停了下来,纯洁的爱情他喃喃自语,居然还有点浪漫。
他笑了起来,突然心情好了,起身将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拿了睡衣钻入淋浴间,洗去一身疲惫再美美睡个懒觉。
在无数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洛添终于还是打开了床头的小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不至于刺眼,可他还是觉得眼睛酸涩难受,大概睡得太晚让他陷入一种身体困乏但精神亢奋的状态。
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他喝的很嗨,因为分手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舍,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每个人找他喝酒他都来者不拒,最后就是喝的有点多了,他看着舞台上唱着抒情歌曲的谭熙,眼神迷离,他似乎很少唱这种情歌,但是今晚却唱了很多。
或许是歌曲太悲伤,连带着他的心情也有些低落。突然想抽烟了,他走出添吧,把喧嚣都关在门内,在门口点燃一支烟,狠狠嘬一口,烟雾升腾。
他仰起头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地上的雨水甚至都已风干,漫天星辰挂在夜空,凉风阵阵舒爽。
街道视野不开阔,他走到街道口的圆盘公园内,坐在长椅上,夜已经深了,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偶尔几个喝多的人相互搀扶着从酒吧街钻出,也只是匆匆一瞬便消失在视野。
他躺在长椅上,看着星空,头顶的路灯围绕着一圈小飞虫,风吹拂着他的脸,心情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看着看着思绪也渐渐发散飘远
「叮叮」伴着风铃的响声,余玫澄锁好甜点门,打开智慧公交,末班车还有两站就到了,他必须快一点。
甜点门口是个小型的圆盘公园,平时他都是去添吧听完谭熙唱歌才回家,会绕开公园,但是明天他倒早班,要起早,所以今天要早点回家睡觉,他决定从公园穿过去。
初秋的雨夜还是有点凉的,尤其还刮着风,他拢了拢外套,踏上公园铺满鹅卵石的小道。
快走到公园中央时,突然发现路灯下的长椅上躺着一个人,那人仰躺着,一只手臂枕在脑后,一只搭在胸前,一条腿屈膝弯着,另一条腿伸直,椅子不够长,伸直的那条腿从小腿到脚悬空着。
哪个醉鬼喝多了吗?再走近一点,却发现他认识这个醉鬼。
是洛添
也就是这一眼让余玫澄脚底一转,把直走的方向拐了个弯,走到长椅旁。
洛添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单薄的身体躺在那里平展的一条。
他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眼睫像把小扇子,精致的脸在昏黄路灯照耀下似乎在发光,他的呼吸绵长平稳,已经睡熟了。
余玫澄四下张望,确定没有洛添的同伴在。他蹲下身,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浓郁酒香扑面而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洛添,你怎么睡在这里,会感冒的。如果没记错的话,洛添就住在甜点门面那栋高楼上,离这里也就一点点距离,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不多走几步回去睡觉,也忽略了其实他们俩交情并不深厚。
睡着的人依旧没反应,一阵凉风刮来,地上的落叶打着圈溜走,余玫澄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伸手推了推洛添的手臂,洛添,醒一醒,别在这里睡。
洛添感受到有人推他,睁开了一点眼睛,看了一眼,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熟悉的脸,然后又悠悠睡过去,眼皮太沉了。
余玫澄看他又睡了过去,不知如何是好,洛添的手臂很凉,喝醉的人很容易受凉失温,他叹了一口气,将挎包取下放在地上,脱掉外套盖在洛添身上,又细细掖好边角,然后靠着椅子坐在地上。
一接触到凉风,身上的鸡皮疙瘩瞬间立了起来,他搓了搓手臂,将布包抱在怀里,掏出手机,谭熙的微信头像在他的置顶,但是他却从未发过一条消息。
他在犹豫着要不要告诉谭熙洛添在这里,平时形影不离的两个人,为什么今天没有一起,难道是因为他们俩吵架了,洛添这才借酒浇愁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叫谭熙过来会不会不合适,万一好心办坏事就糟了,说实话他挺害怕洛添的,因为洛添给人的感觉总是很冷漠又有点不好惹。
但是除了谭熙之外,余玫澄想不到还能找谁。
余玫澄咬了咬牙,点开谭熙的头像,只有一条消息,还是四年前的「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谭熙,洛添在圆盘公园这里睡着了,麻烦你看见消息过来一下。
输入好字之后,余玫澄盯着看了半晌,心怦怦跳着,像是下来巨大决心一般,摁下了发送。
3、蜜蜂见着糖
蜜蜂见着糖
几乎是下一秒,谭熙的对话框顶就出现了「正在输入」。
麻烦你帮我看着他,我马上过来。果真关于洛添他一直这么上心。
这是他们俩微信的第一次谈话,话题却是别人。
余玫澄握着手机,既激动又苦涩。
激动是因为马上就能看见谭熙。
谭熙是从甜点那边跑过来的,他一出现,余玫澄就看见了,他站起身,看着喜欢的人朝他跑过来,这感觉很奇妙,心里软软的,甜甜的,就像刚刚吃了一块小甜饼。
但是他明白谭熙不是朝他跑来,而是他身后的人。
看得出来谭熙很着急,即使天这么凉,依旧满头大汗,帅气的脸眉头紧皱,我找了他很久,刚才去他家发现他不在家真的是急坏了,太感谢你了。
谭熙说完就去查看洛添的情况,余玫澄识趣地让开位子,站在一边看着他。
添儿,添儿,起来了
谭熙的声音很温柔,动作很轻柔地摸着洛添的脸。
手不自觉地抓紧包带,余玫澄像自虐般看着谭熙动作。
洛添终于悠悠转醒,眼睛缓缓睁开,似乎还有一点迷糊,缓了一会才坐起身。
你怎么睡到这里了?大家都在找你。谭熙舒了一口气,带着责备意味,看来真的是急了。
洛添打了个哈欠,声音慵懒,找我做什么,害怕我想不开。
他站起来,身上盖着的衣服滑落,洛添眼疾手快捞住,这才发现自己盖了一件陌生的衣服,同时也发现身边还站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人。
这衣服是一件浅灰色粗线羊毛衣,手感毛茸茸的,很软和,谭熙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很显然是在场另外一个人余玫澄的。
余玫澄静静地站在一边,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仔细看手臂上有泛起的鸡皮疙瘩,整个人冒着寒意。
洛添把衣服递给他,是你的衣服吧,谢谢你。
余玫澄看着他,却没有伸手接,你喝了酒又睡着了,容易着凉,你穿着吧。
谭熙利索地脱下外套,罩在洛添身上,他比洛添壮实些,衣服像挂在洛添肩头一样,然后把洛添手里的衣服拿过去塞到余玫澄手里,显然很着急,一秒都不想多呆,语气却是依旧温和,今天谢谢你,天冷,你赶紧穿上衣服吧,我们住的近,马上就回去了。
好。余玫澄也不再多说,撑开衣服穿上,衣服上还有点余温,沾上了洛添身上淡淡的清香。
直到看见俩人走远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余玫澄才回过神,猛然想起自己所追赶的末班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还是乖乖去坐地铁吧,末班车已经错过了。
虽说还有地铁可以坐,但是他住的地方离地铁站有1.5公里路程,而公交站就在门口,要便利得多。
回忆中止,思绪回拢,不知不觉高脚杯里的液体已经见底,洛添抿下最后一口,醉意终于酝酿出一点睡意,墙上的挂钟时针已指向四点。
他打着哈欠站起身,思索着怎么还余玫澄这个人情。眼角一瞥,发现吧台一角赫然躺着一张专辑。
洛添猛地想起,这好像是专辑刚发行时,谭熙过来家里找他喝酒,兴冲冲送给他的,还认认真真签了名,说等他出名了,这个签了名的专辑就成香饽饽了。
事实证明,谭熙还没有出名就已经是个香饽饽了。
洛添打算把这张专辑给余玫澄,虽说把别人送给他的东西转手送给其他人不好,但是谭熙送过他太多东西,这张专辑他觉得送了也没什么,他实在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感觉。
做好了打算,洛添回卧室睡觉,这一觉睡得出奇的好。
余玫澄却睡得极差,一闭眼总感觉耳边是谭熙时而低沉婉转时而高亢激情的歌声,入了梦又变成了那个抢了他专辑的妹子嘤嘤低泣的声音,闹腾地他睡觉比沿着操场跑了两千米还要累。
早上不到七点就醒了,掐指一算,还没有睡够六小时,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起床洗漱捯饬一顿早饭。
镜子里的脸苍白憔悴,显得黑眼圈更加突出,余玫澄刷着牙,盯着自己的脸,又想起昨晚上圆圆的朋友说自己可爱。
他用另一只手揪着自己脸蛋上的肉,不都说长大了会抽条吗,好像他从小到现在都是这样,身上没几两肉,脸也很小,因为鹅蛋脸的缘故,总感觉肉嘟嘟的,整个人也软乎乎的,看起来特别好欺负。
这样导致他上高中的时候总是被那几个顽劣的同学欺负。
唉,余玫澄叹口气,快速洗漱,然后开始做饭,早饭他喜欢简单健康,家里厨具一应俱全,破壁机里五谷豆浆正在榨着,水果玉米和小红薯也已经蒸上,再煎一个鸡蛋饼,美味营养的早餐完毕。
他一边吃饭,一边翻看着Minus One微信粉丝群里的消息,还有人@他,显然是议论昨晚上他被抢专辑的事情,但是由于当事人没有回应,所以这事也没有再发酵,最终归于平静。
由于很多粉丝都是A大的学生,也算是校友,不过他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这些学生经常光顾甜点,所以有些人认识他,尤其是倪曼也在群里。
余玫澄并未想把专辑要回来,所以也不打算回应,说不定那个小姑娘也在群里,这会给她带来一些攻击。
他深深体会过被针对,被欺负的痛苦,也使得他性格变得内向,害怕与陌生人交际。
这个月他上晚班,中午十二点到晚上九点半,虽说今天周一,但是步行街这一片依旧很多人,甜点的生意也非常好,位置都坐满了还排着长队。
余玫澄在休息室换好衣服,然后进厨房开始帮忙,他的师傅何阅一瞧见他就惊呆了,橙子,你昨晚上是不是偷去了,怎么这么重的黑眼圈。
余玫澄没有理会他,干净利落地洗手,今天主打什么。
樱桃味提拉米苏。何阅转过身靠在流理台上,思索一会,然后明白了,是不是昨晚上看见偶像激动得睡不着觉了,嘿嘿,小闷骚。
他这个师父说起来也就比他大两岁,但是很早就开始学西点,余玫澄来甜点都是跟着他的,什么糕点都是何阅教的,但是由于两人年纪相近,何阅又是个自来熟加粗线条,相处起来很融洽,也成为余玫澄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思绪扩散又慢慢汇拢,但是,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果自己再强势一点,说不定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签名专辑。
但是真的属于自己吗?
谭熙和洛添站在一起,那么般配,自己就像一个贪心小丑,觊觎属于别人的东西,而洛添还那么大方地送他专辑。这么一对比,自己变得更加黑暗肮脏。
为什么会喜欢谭熙呢?他既阳光又帅气,高中的时候也是校草,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大学以前的生活对余玫澄来说算不上美好,甚至是黑暗,但是谭熙就像是他黑暗无光生活中的一束光。
在他被霸凌时,出手救他,也是那一次谭熙和洛添在他面前接吻,给了他一道光的同时又晴天霹雳。
余玫澄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不能想那么多,动了动手垫在脸下,这才发现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水晶球,有些膈手。
他翻过身对着灯光打量着这颗水晶球,原来水晶球里不是一朵黄色的小花,黄色是花蕊的小罩子,花瓣是乳白色的六瓣状,小巧玲珑的花朵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很立体,在灯光下绽放。
是真的花吗?这种花好像见过,但是他不养花所以不知道叫什么。
他打开百度植物识别,对着小花,很快就出现了结果,还顺带着植物百科。
原来是水仙花,余玫澄顺着百科往下看,在花语那停了下来,纯洁的爱情他喃喃自语,居然还有点浪漫。
他笑了起来,突然心情好了,起身将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拿了睡衣钻入淋浴间,洗去一身疲惫再美美睡个懒觉。
在无数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洛添终于还是打开了床头的小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不至于刺眼,可他还是觉得眼睛酸涩难受,大概睡得太晚让他陷入一种身体困乏但精神亢奋的状态。
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他喝的很嗨,因为分手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舍,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每个人找他喝酒他都来者不拒,最后就是喝的有点多了,他看着舞台上唱着抒情歌曲的谭熙,眼神迷离,他似乎很少唱这种情歌,但是今晚却唱了很多。
或许是歌曲太悲伤,连带着他的心情也有些低落。突然想抽烟了,他走出添吧,把喧嚣都关在门内,在门口点燃一支烟,狠狠嘬一口,烟雾升腾。
他仰起头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地上的雨水甚至都已风干,漫天星辰挂在夜空,凉风阵阵舒爽。
街道视野不开阔,他走到街道口的圆盘公园内,坐在长椅上,夜已经深了,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偶尔几个喝多的人相互搀扶着从酒吧街钻出,也只是匆匆一瞬便消失在视野。
他躺在长椅上,看着星空,头顶的路灯围绕着一圈小飞虫,风吹拂着他的脸,心情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看着看着思绪也渐渐发散飘远
「叮叮」伴着风铃的响声,余玫澄锁好甜点门,打开智慧公交,末班车还有两站就到了,他必须快一点。
甜点门口是个小型的圆盘公园,平时他都是去添吧听完谭熙唱歌才回家,会绕开公园,但是明天他倒早班,要起早,所以今天要早点回家睡觉,他决定从公园穿过去。
初秋的雨夜还是有点凉的,尤其还刮着风,他拢了拢外套,踏上公园铺满鹅卵石的小道。
快走到公园中央时,突然发现路灯下的长椅上躺着一个人,那人仰躺着,一只手臂枕在脑后,一只搭在胸前,一条腿屈膝弯着,另一条腿伸直,椅子不够长,伸直的那条腿从小腿到脚悬空着。
哪个醉鬼喝多了吗?再走近一点,却发现他认识这个醉鬼。
是洛添
也就是这一眼让余玫澄脚底一转,把直走的方向拐了个弯,走到长椅旁。
洛添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单薄的身体躺在那里平展的一条。
他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眼睫像把小扇子,精致的脸在昏黄路灯照耀下似乎在发光,他的呼吸绵长平稳,已经睡熟了。
余玫澄四下张望,确定没有洛添的同伴在。他蹲下身,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浓郁酒香扑面而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洛添,你怎么睡在这里,会感冒的。如果没记错的话,洛添就住在甜点门面那栋高楼上,离这里也就一点点距离,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不多走几步回去睡觉,也忽略了其实他们俩交情并不深厚。
睡着的人依旧没反应,一阵凉风刮来,地上的落叶打着圈溜走,余玫澄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伸手推了推洛添的手臂,洛添,醒一醒,别在这里睡。
洛添感受到有人推他,睁开了一点眼睛,看了一眼,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熟悉的脸,然后又悠悠睡过去,眼皮太沉了。
余玫澄看他又睡了过去,不知如何是好,洛添的手臂很凉,喝醉的人很容易受凉失温,他叹了一口气,将挎包取下放在地上,脱掉外套盖在洛添身上,又细细掖好边角,然后靠着椅子坐在地上。
一接触到凉风,身上的鸡皮疙瘩瞬间立了起来,他搓了搓手臂,将布包抱在怀里,掏出手机,谭熙的微信头像在他的置顶,但是他却从未发过一条消息。
他在犹豫着要不要告诉谭熙洛添在这里,平时形影不离的两个人,为什么今天没有一起,难道是因为他们俩吵架了,洛添这才借酒浇愁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叫谭熙过来会不会不合适,万一好心办坏事就糟了,说实话他挺害怕洛添的,因为洛添给人的感觉总是很冷漠又有点不好惹。
但是除了谭熙之外,余玫澄想不到还能找谁。
余玫澄咬了咬牙,点开谭熙的头像,只有一条消息,还是四年前的「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谭熙,洛添在圆盘公园这里睡着了,麻烦你看见消息过来一下。
输入好字之后,余玫澄盯着看了半晌,心怦怦跳着,像是下来巨大决心一般,摁下了发送。
3、蜜蜂见着糖
蜜蜂见着糖
几乎是下一秒,谭熙的对话框顶就出现了「正在输入」。
麻烦你帮我看着他,我马上过来。果真关于洛添他一直这么上心。
这是他们俩微信的第一次谈话,话题却是别人。
余玫澄握着手机,既激动又苦涩。
激动是因为马上就能看见谭熙。
谭熙是从甜点那边跑过来的,他一出现,余玫澄就看见了,他站起身,看着喜欢的人朝他跑过来,这感觉很奇妙,心里软软的,甜甜的,就像刚刚吃了一块小甜饼。
但是他明白谭熙不是朝他跑来,而是他身后的人。
看得出来谭熙很着急,即使天这么凉,依旧满头大汗,帅气的脸眉头紧皱,我找了他很久,刚才去他家发现他不在家真的是急坏了,太感谢你了。
谭熙说完就去查看洛添的情况,余玫澄识趣地让开位子,站在一边看着他。
添儿,添儿,起来了
谭熙的声音很温柔,动作很轻柔地摸着洛添的脸。
手不自觉地抓紧包带,余玫澄像自虐般看着谭熙动作。
洛添终于悠悠转醒,眼睛缓缓睁开,似乎还有一点迷糊,缓了一会才坐起身。
你怎么睡到这里了?大家都在找你。谭熙舒了一口气,带着责备意味,看来真的是急了。
洛添打了个哈欠,声音慵懒,找我做什么,害怕我想不开。
他站起来,身上盖着的衣服滑落,洛添眼疾手快捞住,这才发现自己盖了一件陌生的衣服,同时也发现身边还站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人。
这衣服是一件浅灰色粗线羊毛衣,手感毛茸茸的,很软和,谭熙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很显然是在场另外一个人余玫澄的。
余玫澄静静地站在一边,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仔细看手臂上有泛起的鸡皮疙瘩,整个人冒着寒意。
洛添把衣服递给他,是你的衣服吧,谢谢你。
余玫澄看着他,却没有伸手接,你喝了酒又睡着了,容易着凉,你穿着吧。
谭熙利索地脱下外套,罩在洛添身上,他比洛添壮实些,衣服像挂在洛添肩头一样,然后把洛添手里的衣服拿过去塞到余玫澄手里,显然很着急,一秒都不想多呆,语气却是依旧温和,今天谢谢你,天冷,你赶紧穿上衣服吧,我们住的近,马上就回去了。
好。余玫澄也不再多说,撑开衣服穿上,衣服上还有点余温,沾上了洛添身上淡淡的清香。
直到看见俩人走远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余玫澄才回过神,猛然想起自己所追赶的末班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还是乖乖去坐地铁吧,末班车已经错过了。
虽说还有地铁可以坐,但是他住的地方离地铁站有1.5公里路程,而公交站就在门口,要便利得多。
回忆中止,思绪回拢,不知不觉高脚杯里的液体已经见底,洛添抿下最后一口,醉意终于酝酿出一点睡意,墙上的挂钟时针已指向四点。
他打着哈欠站起身,思索着怎么还余玫澄这个人情。眼角一瞥,发现吧台一角赫然躺着一张专辑。
洛添猛地想起,这好像是专辑刚发行时,谭熙过来家里找他喝酒,兴冲冲送给他的,还认认真真签了名,说等他出名了,这个签了名的专辑就成香饽饽了。
事实证明,谭熙还没有出名就已经是个香饽饽了。
洛添打算把这张专辑给余玫澄,虽说把别人送给他的东西转手送给其他人不好,但是谭熙送过他太多东西,这张专辑他觉得送了也没什么,他实在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感觉。
做好了打算,洛添回卧室睡觉,这一觉睡得出奇的好。
余玫澄却睡得极差,一闭眼总感觉耳边是谭熙时而低沉婉转时而高亢激情的歌声,入了梦又变成了那个抢了他专辑的妹子嘤嘤低泣的声音,闹腾地他睡觉比沿着操场跑了两千米还要累。
早上不到七点就醒了,掐指一算,还没有睡够六小时,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起床洗漱捯饬一顿早饭。
镜子里的脸苍白憔悴,显得黑眼圈更加突出,余玫澄刷着牙,盯着自己的脸,又想起昨晚上圆圆的朋友说自己可爱。
他用另一只手揪着自己脸蛋上的肉,不都说长大了会抽条吗,好像他从小到现在都是这样,身上没几两肉,脸也很小,因为鹅蛋脸的缘故,总感觉肉嘟嘟的,整个人也软乎乎的,看起来特别好欺负。
这样导致他上高中的时候总是被那几个顽劣的同学欺负。
唉,余玫澄叹口气,快速洗漱,然后开始做饭,早饭他喜欢简单健康,家里厨具一应俱全,破壁机里五谷豆浆正在榨着,水果玉米和小红薯也已经蒸上,再煎一个鸡蛋饼,美味营养的早餐完毕。
他一边吃饭,一边翻看着Minus One微信粉丝群里的消息,还有人@他,显然是议论昨晚上他被抢专辑的事情,但是由于当事人没有回应,所以这事也没有再发酵,最终归于平静。
由于很多粉丝都是A大的学生,也算是校友,不过他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这些学生经常光顾甜点,所以有些人认识他,尤其是倪曼也在群里。
余玫澄并未想把专辑要回来,所以也不打算回应,说不定那个小姑娘也在群里,这会给她带来一些攻击。
他深深体会过被针对,被欺负的痛苦,也使得他性格变得内向,害怕与陌生人交际。
这个月他上晚班,中午十二点到晚上九点半,虽说今天周一,但是步行街这一片依旧很多人,甜点的生意也非常好,位置都坐满了还排着长队。
余玫澄在休息室换好衣服,然后进厨房开始帮忙,他的师傅何阅一瞧见他就惊呆了,橙子,你昨晚上是不是偷去了,怎么这么重的黑眼圈。
余玫澄没有理会他,干净利落地洗手,今天主打什么。
樱桃味提拉米苏。何阅转过身靠在流理台上,思索一会,然后明白了,是不是昨晚上看见偶像激动得睡不着觉了,嘿嘿,小闷骚。
他这个师父说起来也就比他大两岁,但是很早就开始学西点,余玫澄来甜点都是跟着他的,什么糕点都是何阅教的,但是由于两人年纪相近,何阅又是个自来熟加粗线条,相处起来很融洽,也成为余玫澄为数不多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