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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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炎炎,漫天黄沙弥漫,枯藤老树在此情此景中更显萧条破败。一队几百人的兵马护卫着十几辆马车,缓缓朝着西边而行,远远看去,队伍蜿蜒曲折排成了一条长龙。
  马车十分豪华舒适,行在队伍的中前方。而队伍的末尾,几个士兵拖着疲累的步子,嘴上已经有些干涸,一个士兵解下腰间的竹筒,狠狠地灌了一口。
  旁边的人看了他一眼,“还是省着些吧,这个地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万一没有水源补充,我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那人抬头看了看天,然后狠狠地啐了一口,“呸!管它那么多,总不至于把人给渴死了吧?”
  “嘿!你们还别说,这里兵荒马乱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送了命,有一句话么,叫什么,什么马什么裹尸。”另一个兵士大咧咧的说道。
  “呸呸!周大胆你个乌鸦嘴,说什么不好,什么马革裹尸,晦气!老子还要留着这条命回家娶媳妇儿呢!”喝水的那人叫李满,听了周大胆的话很郁闷,不过周大胆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说话向来是没有顾及的。“也就是咱们倒霉,被选中跟了那样一位爷。”
  周大胆倒是浑不在意,摸着脑门子嘿嘿笑了两声,“有什么不好的?来这边才更好立功,等老子跟夷人打一架,说不定就跟咱大燕的战将军一般,也能受人敬仰。”
  “嘁!周大胆,你算那根葱?也配跟咱大燕的战将军相提并论?”旁边当即有人嗤笑道。
  李满刚又喝完最后一滴水,心情有些不爽,听周大胆这么一说,更觉晦气。伸手一扬,打在周大胆的头盔上,将他的头盔都给扇歪了,骂骂咧咧的道:“滚,要送死你自去,别拖上我们。”
  周大胆被呼了一巴掌,也不着恼,只是好脾气的将头盔扶正,不过他的眼中却闪着晶亮的光。
  周围的人都知道周大胆的直脾气,也不好与他计较,在中间做和事佬,“行了,便也只是我们这些人在京中没什么过硬的关系,才会被人给指使来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来。”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都有了一瞬间的安静,很多人对于未来都感觉到迷茫。跟着这样的人,自己真的会有前途吗?他们都是京城的人,生活条件优越,来到这里之后,所见所闻无不让人心寒,这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不安。
  “时也命也,既来之则安之。”有人宽慰说道。
  “安个狗屁,妈的,有安稳日子不过,跑这里来,那傻子是拖着咱们和他一起送死呢……”李满话还没说完,就被同行的一人给捂住了嘴,示意他别乱说话。
  好在他们这些人都是知根知底的好兄弟,倒也不会乱嚼舌根什么的。但是小心使得万年船,万一不慎被传到那人耳朵里,那还要不要命了,那人傻是傻了点,可是专横霸道,混不吝的名声也是远远的传播开了的。
  李满好不容易挣扎开他的手,撇撇嘴,吐了一口唾沫,里面也全是黄沙,最后见这些人惶恐的看着他,最后也觉着没什么意思的闭了嘴。
  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一起的宋老大早得知消息,暗中使了不少银钱,加上他禁卫军郎将的舅舅从中转圜,现在就在京城中享福呢?哪里像他们这些没地位没关系的,被派来护卫这么个傻子?从此往后,一辈子只怕都只能呆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想要回京城只怕就难了,想到这里,他心中就升起一股不甘来。
  沉寂了没多久,有人看到前方自己这队的什长小跑着回来了,也就顺理成章的转移话题,很有经验的说道:“快些走吧,说不定前方已经快要安营扎寨了。”往常这个时候就该下令休整了。
  他说完,李满看了看前方几乎就只能看到一个小点的马车,心中碎碎念:这傻子最好就是被那些夷人给砍杀了才好。他丝毫没察觉,他们护卫的人如果死了,他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了,只护主不力这一条罪名就够他们砍十次八次头了。
  没错了,前面马车上的正是当朝十四皇子,前不久才被封为端王。而他们是指派给十四皇子的护卫,此行是随十四皇子前往封地——凉城。
  十四皇子明钰,从生出来就有些呆傻,因为是已故的元后所出,又因着在娘胎里时受了刺激,不足月便早产了,皇帝对他有几分愧疚,怜惜。为了补偿,原本皇帝是想在京畿附近给他安排个富足的封地,这样一来,就算十四皇子有些呆傻又怎么样?一辈子也能这样好好过日子了。
  然而,傻子就是傻子,他竟然放弃了繁荣富饶的京畿之地,缠着皇上讨要了最西边的凉城,那儿能有什么?除了荒凉还是荒凉,最可怕的是那里紧临着的绥西国,时不时的入侵大燕,烧杀劫虐,凉城离着绥西国最近,因此,每每绥西国的夷人进犯之时,凉城总是首当其冲的。
  现在这个傻皇子是有多么想不开要前去送死啊?对于这个傻皇子,这些跟着护卫的人不是没有怨言的,要他们这么多人陪着这个傻子前去送死,哪个又甘愿?
  马车中,明钰手中捧着一册书《大燕风物志》,这是他这几个月来天天捧在手心里的,虽然还看不太懂繁体字,但是连蒙带猜的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再加上里面还有很多图画说明,这就清楚明了了,结合着图画,他还算看得津津有味。
  他来到这里后,就是靠着这本书了解了整个大燕朝,没错,明钰并不是这里的人,他是后世现代穿越而来的一缕孤魂,叫明钰,与这十四皇子同名,也不知道为什么,睁开眼就来到了这个历史上所没有的大燕朝,在这个同名的皇子身体中醒转过来。
  而这具身体的主人正是大燕朝十四皇子明钰,是已故元后的次子,与太子明烨乃是一母同胞。元后与皇帝少年夫妻,帝后感情深笃,只因元后产下太子之后就落下了病根,身子骨有些弱,后来怀上了十四皇子之后,宫中发生了巫蛊之祸,皇帝大怒,牵连甚广,元后身子不好,在巫蛊之祸中受到惊吓,导致胎儿早产,生下十四皇子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
  十四皇子在母体中就发育不好,后来又早产,先天性身子弱,元后逝世后,皇帝伤怀,自也无心照看这么个孩子,便下旨让惠贵妃代为抚养。
  不是自己的孩子,便也不那么尽心,丢给下人奶嬷就从未管过。而十四皇子的异常根本就没人注意到,一直到了六七岁都痴痴傻傻,还不会用言语表达,这下子,宫中便都传扬开来,十四皇子是个傻的。
  皇帝这才注意到这个儿子来,让宫中太医看过之后,也都摇头,这是先天不足,也只能珍惜药材补品什么的慢慢滋补。
  皇帝对这个儿子也是有些亏欠的,如今也没有了办法,既然说要滋补,他们皇家还能缺了好药材吗?这一滋补,便滋补过了头,补出了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
  这些年来,十四皇子被冠以痴傻的名头,其实在现代的明钰看来,十四皇子只不过反应稍微慢一些,不善于表达交流而已,其他也没什么不一样的。至于传闻中霸道跋扈,混不吝的名声,呵呵,明钰心中却清楚得很,很大一部分是从别人嘴巴中夸大其词传扬出去的,而另一部分,却是明钰穿来之后故意为之。
  皇宫是一个大染缸,阴暗角落中,什么样的蛇鼠虫蚁没有?十四皇子这样与世无争,有点呆傻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挡了别人的路。可是,那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竟害得十四皇子落水,等于是直接害死了一条人命,如果他没有穿到十四皇子身上,如今早就没有了这么个人了,在那些人眼中,这样的人没了也就没了,根本就无关紧要吧?
  明钰继承了十四皇子全部的记忆,自然知道其中的前因后果,后宫之中,为了争宠,明争暗斗是常有的事。他被托付于惠贵妃名下寄养,皇帝近几年愈发重情,每每思念元后都会前来看他。也是因此,来惠贵妃宫中的时间就会多的多,对惠贵妃也就有几分爱重,这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于是让有心之人记在心上,甚至怀恨于十四皇子,这才让人谋划了一场十四皇子意外落水的一幕,一来能解决一个无关紧要却又碍眼无比的傻子,二来这傻子出事,负责照看他的惠贵妃也会因此而受到挂落,到时候看皇上还会看重她几分?这样一箭双雕的事,岂不美哉?
  他后世几十年的观念中,这些人都是杀人犯罪的人,他们杀了十四皇子,理应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在这里却行不通,最大莫过于皇权,十四皇子又没死成,顶多受了些惊吓而已,这样一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连皇帝都没有彻查,重重提起轻轻放下,只令涉事之人罚俸禁足罢了。
  这口气如何能够咽下,只有明钰知道十四皇子已经不在了,虽然不能让那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可他还是要替十四皇子出一口气才是。于是,穿越而来的明钰不管不顾,索性今儿个烧了淑妃的平福宫,明儿个将德贵妃的十一皇子打了,后儿个又抽了永和宫的大太监。总而言之,十四皇子明钰发起狠来,那就是不是傻,反而跟小疯子一般。
  于是,一时间宫里的人,人人都谈之而色变。远远见到这个小疯子人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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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本《我在古代当先生》,文案: 卫苏穿越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战国分治年代。
  一穷二白的卫苏为了不被饿死,去应聘了听说是福利最好的颍阳学院做先生。
  后来才知道,这颍阳学院乃是当世最令人尊崇的学院,各国的王子都以来此求学为荣。
  卫苏表示这份教书育人的工作深得我心。王子又怎么样?他会因材施教,该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
  果子为什么往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
  谁说的一定是天圆地方?地球是圆的,公转自转了解一下。
  鸡兔同笼这样简单的问题,解不出来就不用吃饭了。
  后来,幽国的王子一心想要装上翅膀往天上飞;娄国的王子成日呆在实验室中茶饭不思;阮国的王子算圆周率算秃了头……
  只有秦国王子湛对卫苏深深一揖:“先生,还请教我合纵连横,帝王之术!”
  卫苏脸皮抽抽,不是,没有,我不会!
  “等我江山为聘,必迎先生!”
  卫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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