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5章 番外94
一声义父,让栾胜愣住了很久,那个时候他是真的想过,如果当年他跟苏南绫有孩子,想必也该这么大了。
如果是个女孩,以他们的容貌而论,许是和眼前的苏幕相差无几。
如果是个男孩,栾胜想着,他大概会将这倾世的权力,都交付在儿子的手里……
年少不知离愁恨,如今她是心上秋。
“苏幕?”栾胜开口。
江瑶毕恭毕敬的行礼,“义父!”
这规矩,是幺姑教的。
幺姑,是东厂的教习嬷嬷,领着她教了一晚上的规矩。
在东厂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督主就是规矩就是一切,不要多问不要多说,只管照吩咐办事,当自己是个提线傀儡。
江瑶想活下去,便牢牢记住了这些。
她,原就是那样聪慧之人……
“好好习武。”栾胜的掌心,落在她稚嫩的肩头,“争取让义父刮目相看。”
江瑶毕恭毕敬的应声,“是!”
从一开始,她就没提过自己练过基本功的事实,在入了东厂之后,便被丢在了孩子堆里,成了培养的死士一员。
即便是自己认下的义子,栾胜也没有心慈手软。
义子多了,不足为奇,压根不会真的上心。
只是在偶尔想起苏南绫的夜里,栾胜才会去看看江瑶。
江瑶,只是个回忆。
从此以后只有苏幕,再无江瑶。
小苏幕很是冷漠,站在孩子堆里,如同冰山一般,目不斜视,面无表情。
“苏幕的条件是最好的。”底下人汇报,“这孩子仿佛是天生的死士,教的东西,往往一两遍就能记住,且很快便可以融会贯通,甚至于不需要人从旁指点。”
在这点上,栾胜是半点都没有想到。
谁能想到,半道会捡个习武的奇才回来……
“这倒是极好的。”栾胜立在檐下,瞧着不远处的苏幕,哪怕扎在人堆里,亦是一眼出众,不管是五官容貌,还是身形。
人群里,她永远是那个面无表情,站得最笔直的那个!
栾胜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似乎也是学什么都快,学什么都是一眼即可,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里,都可以快速融会贯通。
如果不是亲手捡回来的孩子,外人见着,怕是真的以为,这是他的亲生子……无论是神情还是秉性,都是那样的相似。
栾胜想着,许是苏幕太聪慧,故意模仿?
这,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问过了吗?”栾胜转头望着幺姑。
幺姑颔首,“太医院所有的太医都帮着诊治过,苏幕的确是因着高烧忘却了不少事情,也就是说,她如今的记忆是处于紊乱状态,浑然不记得昏迷之前的事情,是有可能的。”
“不记得了?”栾胜眯起眸子,“也就是说,她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倒伏在路边?怎么会一身是血?还是说,她不记得爹娘与来处?”
幺姑想了想,“太医不肯定,但这么点大的孩子,约莫也做不到撒谎成精吧?”
“她太聪明了。”不知道为何,栾胜有时候特别厌恶她那眼神,如刀子一般,太过锐利,又或者是跟自己太相似。
他,不太喜欢与自己相似的。
相似,意味着了解。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太过知根知底,容易出乱子……
“聪明也是好事,说明是个人才。”幺姑忙道。
这孩子,她瞧着喜欢。
虽然冷冰冰的,但其实心思很细。
小姑娘家家的,不容易!
“你看上去,很偏爱?”栾胜横了她一眼。
幺姑赶紧行礼,“奴婢不敢,奴婢只是实话实说。”
“好好盯着她,若是真的出类拔萃,就让她去死人谷。”栾胜拂袖便走。
幺姑骇然变了脸色,“督主,苏幕还小,这个年纪去死人谷,不是送她去喂狼吗?”
“幺姑,你莫要失了分寸。”栾胜眯起危险的眸子,周身杀气腾然,“她是杂家捡回来的狗,不去死人谷,难道要啃杂家的骨吗?”
幺姑扑通跪地,“奴婢多言,督主恕罪!”
如果是个女孩,以他们的容貌而论,许是和眼前的苏幕相差无几。
如果是个男孩,栾胜想着,他大概会将这倾世的权力,都交付在儿子的手里……
年少不知离愁恨,如今她是心上秋。
“苏幕?”栾胜开口。
江瑶毕恭毕敬的行礼,“义父!”
这规矩,是幺姑教的。
幺姑,是东厂的教习嬷嬷,领着她教了一晚上的规矩。
在东厂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督主就是规矩就是一切,不要多问不要多说,只管照吩咐办事,当自己是个提线傀儡。
江瑶想活下去,便牢牢记住了这些。
她,原就是那样聪慧之人……
“好好习武。”栾胜的掌心,落在她稚嫩的肩头,“争取让义父刮目相看。”
江瑶毕恭毕敬的应声,“是!”
从一开始,她就没提过自己练过基本功的事实,在入了东厂之后,便被丢在了孩子堆里,成了培养的死士一员。
即便是自己认下的义子,栾胜也没有心慈手软。
义子多了,不足为奇,压根不会真的上心。
只是在偶尔想起苏南绫的夜里,栾胜才会去看看江瑶。
江瑶,只是个回忆。
从此以后只有苏幕,再无江瑶。
小苏幕很是冷漠,站在孩子堆里,如同冰山一般,目不斜视,面无表情。
“苏幕的条件是最好的。”底下人汇报,“这孩子仿佛是天生的死士,教的东西,往往一两遍就能记住,且很快便可以融会贯通,甚至于不需要人从旁指点。”
在这点上,栾胜是半点都没有想到。
谁能想到,半道会捡个习武的奇才回来……
“这倒是极好的。”栾胜立在檐下,瞧着不远处的苏幕,哪怕扎在人堆里,亦是一眼出众,不管是五官容貌,还是身形。
人群里,她永远是那个面无表情,站得最笔直的那个!
栾胜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似乎也是学什么都快,学什么都是一眼即可,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里,都可以快速融会贯通。
如果不是亲手捡回来的孩子,外人见着,怕是真的以为,这是他的亲生子……无论是神情还是秉性,都是那样的相似。
栾胜想着,许是苏幕太聪慧,故意模仿?
这,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问过了吗?”栾胜转头望着幺姑。
幺姑颔首,“太医院所有的太医都帮着诊治过,苏幕的确是因着高烧忘却了不少事情,也就是说,她如今的记忆是处于紊乱状态,浑然不记得昏迷之前的事情,是有可能的。”
“不记得了?”栾胜眯起眸子,“也就是说,她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倒伏在路边?怎么会一身是血?还是说,她不记得爹娘与来处?”
幺姑想了想,“太医不肯定,但这么点大的孩子,约莫也做不到撒谎成精吧?”
“她太聪明了。”不知道为何,栾胜有时候特别厌恶她那眼神,如刀子一般,太过锐利,又或者是跟自己太相似。
他,不太喜欢与自己相似的。
相似,意味着了解。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太过知根知底,容易出乱子……
“聪明也是好事,说明是个人才。”幺姑忙道。
这孩子,她瞧着喜欢。
虽然冷冰冰的,但其实心思很细。
小姑娘家家的,不容易!
“你看上去,很偏爱?”栾胜横了她一眼。
幺姑赶紧行礼,“奴婢不敢,奴婢只是实话实说。”
“好好盯着她,若是真的出类拔萃,就让她去死人谷。”栾胜拂袖便走。
幺姑骇然变了脸色,“督主,苏幕还小,这个年纪去死人谷,不是送她去喂狼吗?”
“幺姑,你莫要失了分寸。”栾胜眯起危险的眸子,周身杀气腾然,“她是杂家捡回来的狗,不去死人谷,难道要啃杂家的骨吗?”
幺姑扑通跪地,“奴婢多言,督主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