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那时候那张稚嫩的脸和现在成熟的脸重叠,程杨心底翻腾起绵绵不绝的酸涩。年少时相识,到现在已经快十年,在这十年之间,于乔并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地沉默寡言以及不开心。
“程杨,你勒得我喘不过来了。”
程杨如梦初醒地放开她,低语道:“对不起,于乔,我不是故意的。”
他极少道歉,之前那么多次吵架,他都没有道过歉。很多时候即使是他的错他也坚决不肯认错,板着一张脸等着她主动求和。他生活的环境太包容他,可她却并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他们谁都不肯让步,甚至还要互相推一把,所以最后只得双双坠入悬崖。
没想到他居然会为了这么小的事情道歉,于乔低头翻炒这米饭,心里海浪翻涌,小声说:“没关系。”
“于乔,这些年你是不是恨死我了?”以前程杨不肯正视她恨他这个问题,之前哪怕她眼里有一丁点厌恶他都难以忍受,现在他却想得到答案。
关了火,将炒饭装了盘,于乔双手撑着流理台,认真说,“是啊,这些年有的时候真的恨死你了。”
“可是于乔,你觉得你不可恨吗?”程杨皱眉,“你不关心我,不给我笑脸,不爱我。”
“你口里的我确实可恨啊。”于乔笑了一笑,“可是程杨,我一直觉得你不需要我的关心,不需要我的笑脸,甚至不需要我的爱。你身边永远有我防不胜防的‘女性朋友’出现,你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我想你应该不会需要我的关心、笑脸和爱。”
程杨一脸的颓然,“于乔,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点。永远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无论我身边出现什么女人,你都不会追问我。当然了,你连怀孕了都不会告诉我,又怎么会管我其他的事呢。”
说到孩子,于乔的小腹一紧,微微仰起头看着程杨,“程杨,我很想告诉你来着,可还没来得及他就没有了。那一天,我们的孩子快要没有的时候,我放下了对你的所有埋怨给你打电话,可是得到的不是你的帮助,而是你出轨的结论。你不接电话就算了,为什么要让那个女的接电话故意让我得知你出轨?我当时的情绪太激动,孩子理所应当地保不住了。”
时间太久远,程杨并不记得谁接过他的电话,但他知道于乔没有说谎。结婚刚一年的时候,他对于乔无微不至,可是她对他永远都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他无法忍受。所以他收回了所有的好,甚至开始和她争锋相对。那时候他最常做的事就是不回家不接她的电话故意冷落她,但似乎有一次她正好打电话来,他不想接就随意塞给了秘书解决,并嘱咐秘书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麻烦。至于秘书跟她说了什么,他一无所知。
孩子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没有的。
程杨后悔莫及,再次从后面抱住于乔,“对不起,于乔,是我的错。”
“程杨,你早点道歉该多好,在我我对你已经完心灰意冷时候说对不起还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那是个男孩子,都已经成型了……”
于乔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该大声指责的话语,她却以那样平静的方式来说。
她的轻声细语却让程杨难过地闭了闭眼,眼瞬间泛红,“我又不知道,你什么都不告诉我……”
“程杨,为什么你任何事都要我来告知你?”按了按突突跳着的太阳穴,于乔难过地苦笑,“我最难过的就是你当初明明不爱我,却非得要拆散我跟林绪,你永远都是那么霸道。”
“对不起。”程杨再次道歉。
是的,当初他并不爱于乔,可是他就是卑鄙地拆散了他们。
“可是于乔,我并不后悔拆算了你们。”
☆、第二十章
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了。
那一年,高考号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肖芸千辛万苦从农村考入了省城的大学。
肖芸底下还有两个妹妹,身为家里的长女她异常勤劳懂事,放学回家拿上一个馒头就上地里去帮父母干活,等活计快结束的时候飞快回家先做好饭等着父母回家。至于作业,要等一家人都睡下了她才有时间完成。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肖芸居然考入了省城的大学。得到通知书的那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地在地里除草,等她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早已人山人海,村长居然都在她家。看到她来了,众人笑脸以对,村长更是亲自起身迎接她。
她老实憨厚的父母在角落里笑得满脸褶皱,这辈子第一次在村里人面前挺直了腰杆。因为没有男孩子,他们一家在村里人面前从来都是没有底气的,并且常常被一些多事的三姑六婆背地里嘲笑断子绝孙。
她父母在村里人面前骄傲地说:“芸儿,你考上大学啦,快递员今天把通知书送到村公所,村长亲自给你送来啦!”
村长更是满脸喜悦地抓住她的手,说她是村里的骄傲,并一再强调他们村从清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过有文化的人了。
在将要启程去省城上学的时候,村里的人络绎不绝地往她家送东西,虽然并不值钱,但多少表达了他们对肖芸这个准大学生的尊重与崇拜。
肖芸其貌不扬,并且还有一些微胖,之前村里的人暗地里都说她长得五大山粗的,估计难嫁出去。但是如今,这些人都拉着她的手说,“你的面相不错,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对此,比起她整天满脸笑容的父母,肖芸则淡定得多,依旧干她的活,做她的饭。当然了,心底对村里捧高踩低的人多多少少有些鄙视。
***
到了去大学报到的时候,肖芸背上母亲给她准备的崭新的花被褥和几斤煮熟的盐水花生就走了。
省城的发展超过了她的想象,笔直宽阔的马路上车辆来往不绝。那时候,她的心里多少是虚荣膨胀的,觉得自己把村里人远远甩到了后面。
但是,进学校她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大学校园的女孩子莫不时尚摩登,闪亮柔顺的秀发披在身后,小碎花裙子下的双腿白皙细腻,脚上踩着锃亮的皮鞋。而她,土土地编了一个麻花辫,常年的日晒让皮肤粗糙蜡黄毫无光泽,穿着灰色的长衣长裤,脚上穿着母亲做的黑色千层底,最最要命的是她背上背着的被子在新生里尤其显眼——因为实在太土了。
在一群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中间,肖芸第一次感觉到了尴尬和自卑。
在宿舍里,其他女孩子的被单都是以浅色或者碎花为主,只有她,浓墨重彩的大红大绿。铺床的时候她镇定又镇定,但还是不能够变得更坦然。更要命的是,寝室的女孩子们铺好了床铺之后围在一起聊天,她竟然变得结结巴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心慌什么。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她的高考分数居然在全寝室排倒数第二。所幸的是,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并没有看不起她。
寝室一共六个人,其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女孩子分数是最高的,尤其是英语,超过了肖芸20分不止。这让肖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心里暗暗发誓要努力学习,超过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
大学生活就在肖芸激动和自卑交织下开始了。
上了大学,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开始松懈,对学习没了往日的激情,更多的时候她们结伴逃课去玩。只有肖芸,每天泡在图书馆,背单词听语音,温习专业课书籍。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一第一个学期她成功拿下了全班第一名的宝座,而同寝室的两个女孩子因为没怎么看书各挂了一科。那个冬天她怀着无比满足的心情回到了家。
她很努力,所以大一分别以上下两学期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
第一次拥有那么多钱,她给父母和两个妹妹各买了两套衣服带回去。不用说,她这一壮举再一次在村里炸开了锅,他们从来不知道读书还能挣钱,肖芸仿佛一股清新的空气,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见识。
升上大二,她依旧每天泡在图书馆看书。
在这其间,她遇到了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男孩。
这个男孩眉目清秀,举止儒雅。常常在图书馆看一些艰涩的外文专业书籍,并且一坐就是一天。
以前,上图书馆看书是她与城里的女孩子较劲的方式,但自从遇见这个男孩子,上图书馆变成她一天中最幸福的事情。就连同寝室的人都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纷纷调侃:“完了完了,肖芸已经不可自拔地爱上图书馆了,每天要去图书馆看书之前都笑得春心荡漾。”
对此,肖芸一笑了之。
在长达一年的观察之后,肖芸从他同学的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
林泽亚。
多么与他相符的名字。
有一次,她的笔不小心滚落到林泽亚旁边,她悄声走过去捡,在越来越接近他的时候,她的心跳如雷。她蹲下去捡起笔,抬起头来,林泽亚似乎看书看累了,转了转脖颈,看到呆愣的她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笑起来很温柔,于肖芸而言是致命的吸引。他微笑的那一刻,肖芸瞬间脸红了。
后来有一次,在校园里遇见,肖芸主动扬起笑脸打招呼:“嗨!”
而林泽亚则是一副莫名的样子,看样子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但碍于良好的家教,他错愕之后回以礼貌的微笑。
这个插曲并没有让肖芸少爱他一点,她更加疯狂地喜欢上他。她家乡的男孩太过粗鲁无礼,而林泽亚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如同一缕清风让她的世界繁花似锦,无比清爽。
在她陷入暗恋不可自拔的时候,她们寝室的最漂亮的女孩何琦也有了男朋友。架不全寝室的狂轰乱炸,何琦承诺周末让男朋友请大家吃饭。
对于何琦的恋情,肖芸有些嗤之以鼻,在她心里任何男孩都比不上她的林泽亚。
但是,事实奇特,她永远也料不到何琦的男朋友会是林泽亚。
那一天的所有场景肖芸都历历在目,何琦一脸娇羞地向林泽亚介绍室友,介绍到她,林泽亚也仅仅是礼貌点点头说“你好”,然后把目光移到下一个室友身上。
他完全不记得她。
那一顿饭,肖芸吃得无比艰难,每次见室友起哄让他们拥抱时,她就会仰起头拼命让自己的泪不要滚出来。从那一天起,她再也没有去过图书馆,对于何琦,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变得越来越沉默了,下课后一个人在校园里游荡,晚上回到寝室蒙头就睡。
有很多次,在路上遇见林泽亚,他都一副想不起她名字的样子,仅仅是记得她是何琦的室友。但是,她居然没有死心。
她恨死了她的不死心。
每一次夜谈会,她都恨死了寝室里那几个多嘴的八婆,老是喜欢追问何琦的恋爱细节。是的,郎才女貌的情侣自然是受关注的。当一个大胆的室友问何琦与林泽亚接吻细节的时候,一直保持缄默的肖芸终于爆发了。
“如果真的那么想知道,你自己不会去谈恋爱吗?!”这是肖芸第一次在寝室发火,晚上本来大家聊得特别开心,肖芸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大家都瞬间安静下来了。
理所应当的,肖芸被孤立了。平时不合群就罢了,晚上还用那么不友好的语气说一个从未得罪过她的室友,其他人当然不会再喜欢她。
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喝多了,做了这辈子最傻的一件事——
跟林泽亚表白。
那时候她喝晕了,出了餐厅,刚好看到林泽亚,她就过去表白了。
林泽亚先是一愣,随后他身后迅速伸出一只手,狠狠一巴掌打在了肖芸脸上。
“肖芸,你不要脸!”在林泽亚身后的何琦收回手,愤然跑掉了。
林泽亚毫不犹豫地就追了过去。
而肖芸立在原地,脸上火辣辣地疼,酒突然就清醒了一大半。陆陆续续从餐厅出来的同学免费观看了一场闹剧,纷纷幸灾乐祸地嘲笑她的不自量力。
这算是肖芸长到这么大最最丢脸的一次,不得不在人群中间落荒而逃。
……
后来,她与林泽亚和何琦再也没有交集,直到她的女儿上了大学。
告白失败对她最大的影响是她对爱情失去了兴趣。最后找了个老实的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结了婚,然后生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于乔。
孩子生下来,得知是女孩的时候她特别不高兴。她一直希望生一个儿子,无关性别歧视,她只是想用尽一切力量来培养一个和林泽亚有着相似儒雅的男孩子。但运气那么不好,她偏偏生了一个女儿。
她一直不是很喜欢她的女儿,因为她一点都不漂亮,还有点怯怯的,一如当年的自己。后来她如愿生了儿子,就狠心把女儿送到了丈夫老家。在把女儿送到老家的六年时间,她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儿子身上,给他买最贵的衣服,上最好的学校。
后来女儿回来了,沉默呆板,更让她厌恶。
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居然和林泽亚的儿子谈起了恋爱。
得知于乔谈恋爱的时候,她嘱咐于乔带回来给她把把关。见到林绪的那一刻,她的心“咯噔”一下,林绪长得太像年轻时候的林泽亚,相似的眉眼,和与生俱来的贵气。她不用详细问,就敢肯定他是林泽亚的儿子。看到林绪,她就想到当年毫无尊严的自己,与他而言这仿佛是一个无法摆脱的梦魇。
她毫无理由地强迫于乔和林绪分手。
但于乔比她想象的坚决,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程杨出现了。程杨表示他很喜欢于乔,并且说就连他的父母都是认可于乔的,希望能够代替她照顾于乔。
程杨的条件并不亚于林绪,女儿跟程杨在一起并不亏,她一点也不愿意自己因为女儿,而一辈子与林泽亚夫妇纠缠不清,所以她强迫的姿态那样强硬。那个时候程杨天天来她家报到,给她提供一些计策上的支持。
她不得不承认程杨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家庭体面,在她看来于乔嫁给程杨才是最好的选择。
有了程杨当军师,于乔很快就败下阵来。
当然了,那个时候的程杨根本不爱于乔,他不过是嫉妒林绪,不想让他好过而已。林绪长相家世和他不相上下,可是无论什么事,他都要压他一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却并不在同一个学校,两个人都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每次都会代表学校出来参加各种比赛。悲剧的是,只要遇见林绪,程杨永远都是第二名,无一例外。后来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为了不输给林绪,他不得不放弃了喜欢的理科,选择了文科。
这让他心里极度不平衡,也极度挫败。
就连倨傲漠然的于乔,对所有人都一副淡淡的样子,只有再面对林绪时才会嬉笑怒骂、暴跳如雷,显示出同龄人该有的姿态。
凭什么呢,他自认不差,为何什么都比不过林绪?
所以大学毕业,得知于乔的母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他便从中作梗,出谋划策,最终成功拆散了他们。
那时候那张稚嫩的脸和现在成熟的脸重叠,程杨心底翻腾起绵绵不绝的酸涩。年少时相识,到现在已经快十年,在这十年之间,于乔并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地沉默寡言以及不开心。
“程杨,你勒得我喘不过来了。”
程杨如梦初醒地放开她,低语道:“对不起,于乔,我不是故意的。”
他极少道歉,之前那么多次吵架,他都没有道过歉。很多时候即使是他的错他也坚决不肯认错,板着一张脸等着她主动求和。他生活的环境太包容他,可她却并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他们谁都不肯让步,甚至还要互相推一把,所以最后只得双双坠入悬崖。
没想到他居然会为了这么小的事情道歉,于乔低头翻炒这米饭,心里海浪翻涌,小声说:“没关系。”
“于乔,这些年你是不是恨死我了?”以前程杨不肯正视她恨他这个问题,之前哪怕她眼里有一丁点厌恶他都难以忍受,现在他却想得到答案。
关了火,将炒饭装了盘,于乔双手撑着流理台,认真说,“是啊,这些年有的时候真的恨死你了。”
“可是于乔,你觉得你不可恨吗?”程杨皱眉,“你不关心我,不给我笑脸,不爱我。”
“你口里的我确实可恨啊。”于乔笑了一笑,“可是程杨,我一直觉得你不需要我的关心,不需要我的笑脸,甚至不需要我的爱。你身边永远有我防不胜防的‘女性朋友’出现,你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我想你应该不会需要我的关心、笑脸和爱。”
程杨一脸的颓然,“于乔,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点。永远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无论我身边出现什么女人,你都不会追问我。当然了,你连怀孕了都不会告诉我,又怎么会管我其他的事呢。”
说到孩子,于乔的小腹一紧,微微仰起头看着程杨,“程杨,我很想告诉你来着,可还没来得及他就没有了。那一天,我们的孩子快要没有的时候,我放下了对你的所有埋怨给你打电话,可是得到的不是你的帮助,而是你出轨的结论。你不接电话就算了,为什么要让那个女的接电话故意让我得知你出轨?我当时的情绪太激动,孩子理所应当地保不住了。”
时间太久远,程杨并不记得谁接过他的电话,但他知道于乔没有说谎。结婚刚一年的时候,他对于乔无微不至,可是她对他永远都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他无法忍受。所以他收回了所有的好,甚至开始和她争锋相对。那时候他最常做的事就是不回家不接她的电话故意冷落她,但似乎有一次她正好打电话来,他不想接就随意塞给了秘书解决,并嘱咐秘书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麻烦。至于秘书跟她说了什么,他一无所知。
孩子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没有的。
程杨后悔莫及,再次从后面抱住于乔,“对不起,于乔,是我的错。”
“程杨,你早点道歉该多好,在我我对你已经完心灰意冷时候说对不起还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那是个男孩子,都已经成型了……”
于乔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该大声指责的话语,她却以那样平静的方式来说。
她的轻声细语却让程杨难过地闭了闭眼,眼瞬间泛红,“我又不知道,你什么都不告诉我……”
“程杨,为什么你任何事都要我来告知你?”按了按突突跳着的太阳穴,于乔难过地苦笑,“我最难过的就是你当初明明不爱我,却非得要拆散我跟林绪,你永远都是那么霸道。”
“对不起。”程杨再次道歉。
是的,当初他并不爱于乔,可是他就是卑鄙地拆散了他们。
“可是于乔,我并不后悔拆算了你们。”
☆、第二十章
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了。
那一年,高考号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肖芸千辛万苦从农村考入了省城的大学。
肖芸底下还有两个妹妹,身为家里的长女她异常勤劳懂事,放学回家拿上一个馒头就上地里去帮父母干活,等活计快结束的时候飞快回家先做好饭等着父母回家。至于作业,要等一家人都睡下了她才有时间完成。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肖芸居然考入了省城的大学。得到通知书的那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地在地里除草,等她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早已人山人海,村长居然都在她家。看到她来了,众人笑脸以对,村长更是亲自起身迎接她。
她老实憨厚的父母在角落里笑得满脸褶皱,这辈子第一次在村里人面前挺直了腰杆。因为没有男孩子,他们一家在村里人面前从来都是没有底气的,并且常常被一些多事的三姑六婆背地里嘲笑断子绝孙。
她父母在村里人面前骄傲地说:“芸儿,你考上大学啦,快递员今天把通知书送到村公所,村长亲自给你送来啦!”
村长更是满脸喜悦地抓住她的手,说她是村里的骄傲,并一再强调他们村从清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过有文化的人了。
在将要启程去省城上学的时候,村里的人络绎不绝地往她家送东西,虽然并不值钱,但多少表达了他们对肖芸这个准大学生的尊重与崇拜。
肖芸其貌不扬,并且还有一些微胖,之前村里的人暗地里都说她长得五大山粗的,估计难嫁出去。但是如今,这些人都拉着她的手说,“你的面相不错,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对此,比起她整天满脸笑容的父母,肖芸则淡定得多,依旧干她的活,做她的饭。当然了,心底对村里捧高踩低的人多多少少有些鄙视。
***
到了去大学报到的时候,肖芸背上母亲给她准备的崭新的花被褥和几斤煮熟的盐水花生就走了。
省城的发展超过了她的想象,笔直宽阔的马路上车辆来往不绝。那时候,她的心里多少是虚荣膨胀的,觉得自己把村里人远远甩到了后面。
但是,进学校她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大学校园的女孩子莫不时尚摩登,闪亮柔顺的秀发披在身后,小碎花裙子下的双腿白皙细腻,脚上踩着锃亮的皮鞋。而她,土土地编了一个麻花辫,常年的日晒让皮肤粗糙蜡黄毫无光泽,穿着灰色的长衣长裤,脚上穿着母亲做的黑色千层底,最最要命的是她背上背着的被子在新生里尤其显眼——因为实在太土了。
在一群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中间,肖芸第一次感觉到了尴尬和自卑。
在宿舍里,其他女孩子的被单都是以浅色或者碎花为主,只有她,浓墨重彩的大红大绿。铺床的时候她镇定又镇定,但还是不能够变得更坦然。更要命的是,寝室的女孩子们铺好了床铺之后围在一起聊天,她竟然变得结结巴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心慌什么。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她的高考分数居然在全寝室排倒数第二。所幸的是,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并没有看不起她。
寝室一共六个人,其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女孩子分数是最高的,尤其是英语,超过了肖芸20分不止。这让肖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心里暗暗发誓要努力学习,超过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
大学生活就在肖芸激动和自卑交织下开始了。
上了大学,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开始松懈,对学习没了往日的激情,更多的时候她们结伴逃课去玩。只有肖芸,每天泡在图书馆,背单词听语音,温习专业课书籍。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一第一个学期她成功拿下了全班第一名的宝座,而同寝室的两个女孩子因为没怎么看书各挂了一科。那个冬天她怀着无比满足的心情回到了家。
她很努力,所以大一分别以上下两学期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
第一次拥有那么多钱,她给父母和两个妹妹各买了两套衣服带回去。不用说,她这一壮举再一次在村里炸开了锅,他们从来不知道读书还能挣钱,肖芸仿佛一股清新的空气,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见识。
升上大二,她依旧每天泡在图书馆看书。
在这其间,她遇到了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男孩。
这个男孩眉目清秀,举止儒雅。常常在图书馆看一些艰涩的外文专业书籍,并且一坐就是一天。
以前,上图书馆看书是她与城里的女孩子较劲的方式,但自从遇见这个男孩子,上图书馆变成她一天中最幸福的事情。就连同寝室的人都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纷纷调侃:“完了完了,肖芸已经不可自拔地爱上图书馆了,每天要去图书馆看书之前都笑得春心荡漾。”
对此,肖芸一笑了之。
在长达一年的观察之后,肖芸从他同学的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
林泽亚。
多么与他相符的名字。
有一次,她的笔不小心滚落到林泽亚旁边,她悄声走过去捡,在越来越接近他的时候,她的心跳如雷。她蹲下去捡起笔,抬起头来,林泽亚似乎看书看累了,转了转脖颈,看到呆愣的她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笑起来很温柔,于肖芸而言是致命的吸引。他微笑的那一刻,肖芸瞬间脸红了。
后来有一次,在校园里遇见,肖芸主动扬起笑脸打招呼:“嗨!”
而林泽亚则是一副莫名的样子,看样子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但碍于良好的家教,他错愕之后回以礼貌的微笑。
这个插曲并没有让肖芸少爱他一点,她更加疯狂地喜欢上他。她家乡的男孩太过粗鲁无礼,而林泽亚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如同一缕清风让她的世界繁花似锦,无比清爽。
在她陷入暗恋不可自拔的时候,她们寝室的最漂亮的女孩何琦也有了男朋友。架不全寝室的狂轰乱炸,何琦承诺周末让男朋友请大家吃饭。
对于何琦的恋情,肖芸有些嗤之以鼻,在她心里任何男孩都比不上她的林泽亚。
但是,事实奇特,她永远也料不到何琦的男朋友会是林泽亚。
那一天的所有场景肖芸都历历在目,何琦一脸娇羞地向林泽亚介绍室友,介绍到她,林泽亚也仅仅是礼貌点点头说“你好”,然后把目光移到下一个室友身上。
他完全不记得她。
那一顿饭,肖芸吃得无比艰难,每次见室友起哄让他们拥抱时,她就会仰起头拼命让自己的泪不要滚出来。从那一天起,她再也没有去过图书馆,对于何琦,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变得越来越沉默了,下课后一个人在校园里游荡,晚上回到寝室蒙头就睡。
有很多次,在路上遇见林泽亚,他都一副想不起她名字的样子,仅仅是记得她是何琦的室友。但是,她居然没有死心。
她恨死了她的不死心。
每一次夜谈会,她都恨死了寝室里那几个多嘴的八婆,老是喜欢追问何琦的恋爱细节。是的,郎才女貌的情侣自然是受关注的。当一个大胆的室友问何琦与林泽亚接吻细节的时候,一直保持缄默的肖芸终于爆发了。
“如果真的那么想知道,你自己不会去谈恋爱吗?!”这是肖芸第一次在寝室发火,晚上本来大家聊得特别开心,肖芸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大家都瞬间安静下来了。
理所应当的,肖芸被孤立了。平时不合群就罢了,晚上还用那么不友好的语气说一个从未得罪过她的室友,其他人当然不会再喜欢她。
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喝多了,做了这辈子最傻的一件事——
跟林泽亚表白。
那时候她喝晕了,出了餐厅,刚好看到林泽亚,她就过去表白了。
林泽亚先是一愣,随后他身后迅速伸出一只手,狠狠一巴掌打在了肖芸脸上。
“肖芸,你不要脸!”在林泽亚身后的何琦收回手,愤然跑掉了。
林泽亚毫不犹豫地就追了过去。
而肖芸立在原地,脸上火辣辣地疼,酒突然就清醒了一大半。陆陆续续从餐厅出来的同学免费观看了一场闹剧,纷纷幸灾乐祸地嘲笑她的不自量力。
这算是肖芸长到这么大最最丢脸的一次,不得不在人群中间落荒而逃。
……
后来,她与林泽亚和何琦再也没有交集,直到她的女儿上了大学。
告白失败对她最大的影响是她对爱情失去了兴趣。最后找了个老实的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结了婚,然后生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于乔。
孩子生下来,得知是女孩的时候她特别不高兴。她一直希望生一个儿子,无关性别歧视,她只是想用尽一切力量来培养一个和林泽亚有着相似儒雅的男孩子。但运气那么不好,她偏偏生了一个女儿。
她一直不是很喜欢她的女儿,因为她一点都不漂亮,还有点怯怯的,一如当年的自己。后来她如愿生了儿子,就狠心把女儿送到了丈夫老家。在把女儿送到老家的六年时间,她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儿子身上,给他买最贵的衣服,上最好的学校。
后来女儿回来了,沉默呆板,更让她厌恶。
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居然和林泽亚的儿子谈起了恋爱。
得知于乔谈恋爱的时候,她嘱咐于乔带回来给她把把关。见到林绪的那一刻,她的心“咯噔”一下,林绪长得太像年轻时候的林泽亚,相似的眉眼,和与生俱来的贵气。她不用详细问,就敢肯定他是林泽亚的儿子。看到林绪,她就想到当年毫无尊严的自己,与他而言这仿佛是一个无法摆脱的梦魇。
她毫无理由地强迫于乔和林绪分手。
但于乔比她想象的坚决,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程杨出现了。程杨表示他很喜欢于乔,并且说就连他的父母都是认可于乔的,希望能够代替她照顾于乔。
程杨的条件并不亚于林绪,女儿跟程杨在一起并不亏,她一点也不愿意自己因为女儿,而一辈子与林泽亚夫妇纠缠不清,所以她强迫的姿态那样强硬。那个时候程杨天天来她家报到,给她提供一些计策上的支持。
她不得不承认程杨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家庭体面,在她看来于乔嫁给程杨才是最好的选择。
有了程杨当军师,于乔很快就败下阵来。
当然了,那个时候的程杨根本不爱于乔,他不过是嫉妒林绪,不想让他好过而已。林绪长相家世和他不相上下,可是无论什么事,他都要压他一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却并不在同一个学校,两个人都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每次都会代表学校出来参加各种比赛。悲剧的是,只要遇见林绪,程杨永远都是第二名,无一例外。后来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为了不输给林绪,他不得不放弃了喜欢的理科,选择了文科。
这让他心里极度不平衡,也极度挫败。
就连倨傲漠然的于乔,对所有人都一副淡淡的样子,只有再面对林绪时才会嬉笑怒骂、暴跳如雷,显示出同龄人该有的姿态。
凭什么呢,他自认不差,为何什么都比不过林绪?
所以大学毕业,得知于乔的母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他便从中作梗,出谋划策,最终成功拆散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