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轩辕剑之魅力古镇
这里恐怕是全世界最美最独特的地方!有人这样形容这块土地。女性文化、藏传佛教、茶马古道、康巴文化、藏彝大走廊及土司文化是这西域的几大底蕴,值得用心体会。
杨伟记得历史上有人这么评价这地方,如果按照后世的行省划分,这里应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而那座城市就应该是乌鲁木齐吧。
身后那座城市渐渐朦胧在了身后,现在天刚蒙蒙亮,昨天折腾一宿,好不容易摆平了伊香。留书后,杨伟拉着烟袋和那个骑兵队长就星夜出发了,当然了肯定不是跑路,而是去楼兰。
经过一定的了解,杨伟自己也知道这一块地域这个时期国家众多,民族杂乱,例如西突厥、楼兰、焉耆、龟兹、莎车、于田等,在地域的统治上也时有重叠,也因此不时地发生战争,众多的民族匍匐在这块土壤上,都在处心积虑地争夺着更好的生存环境。
三人过城而不入,匆忙地向楼兰进发。
“阿弥陀佛,烟袋,你何必这么幽怨地看着我呢?”杨伟嬉笑着,你娘的!这一路你就像个被强暴了的娘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虫啊,你怎么能这样啊,你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啊。”烟袋这是在羡慕杨伟绝世一流的艳福。
一旁的那个骑兵队长,也就是巴达哈,虽然不知道两人再谈什么,但也被两人轻松的笑声所感染,暂时忘却了楼兰即将发起的战争。他也自问自己就凭昨晚杨伟那惨烈的气势和一往无前的招式,自己能否有一战之力,答案是否定的。
在巴达哈的眼中,美女配英雄,自从他知道杨伟此去是刺杀春水女王时,他就认定了杨伟就是他心目中女神的归宿,再无他人。
神秘而凄美的小镇呈现在了三人的眼前。玛尼干戈,非常西部的名字,神秘而凄美的西部小镇,小镇上来往的行人都是典型的康巴人,头系红头绳,身佩长长的藏刀。还有更多是骑马来小镇上的牧民,他们将马系在专门立的木柱上,便在矮小的藏式木屋采购东西、喝酒、唱歌。
杨伟目瞪口呆地站在小镇的石路上,一样的边陲风情让杨伟迷醉,他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向往西域独特的风情,这简直让杨伟迷醉。相对杨伟而眼,烟袋就镇静多了,也是这神偷偷遍天下,这里肯定也没放过,要不怎么会那么多门外语呢?巴哈达则更是寻常。
街上很多小牛犊大小般的大狗,它们是藏獒混血,头和嘴很大,悠闲自得地在大街上来回巡视,叫声低沉而浑厚,看着挺吓人,但是只要是没有栓的狗,再大也不会咬人。可别人家栓着的狗,你可别去逗,一口下来,小腿肚子上的肉可能就所剩不多了。
清晨,小镇上都有人杀牦牛,热气腾空而起,鲜血遍地。看见鲜血眼晕的人,大狗们此时也围拢过来,吸食着地下流淌的鲜血。时不时还狗咬狗一番,发出阵阵惨叫。
巴哈达带着两人走进了一家酒店,这恐怕是这镇上唯一的酒店了,尽显此处民风的古朴。
“服务员,上饮料”杨伟一个响指,摆了个pose,他这叫什么?这叫卖贱!
烟袋诧异地望了望杨伟,无奈地摇摇头,杨伟说话奇奇怪怪,疯疯癫癫,他早就习惯了,心想:难道虫艳福厚的原因就是装疯卖傻?
巴达哈吩咐了几声,不一会几坛美酒已经端了上来。
拍去泥封,倒在碗中,果然香气扑鼻,西域的葡萄酒是天下闻名啊。
杨伟端起一坛来,牛饮起来,他这是那酒当二十一实际的可乐喝,他估计这究竟的度数估计都没啤酒高,除了醇香可口外,酒的麻醉作用基本等于零。
杨伟觉得没什么,但是他的豪饮却吸引来了一批人,围着三人指指点点,吃惊之色浮在脸上。
巴哈达更加肯定了,眼前这个拿酒当水喝的汉子真是伊香公主的命中王子。
突然,有人大声赞道:“好酒,好酒!”
杨伟举目往声音来处望去,只见街上有个衣衫褴褛的落魄书生,居然说的是汉语,右手摇着一柄破扇,仰头用力嗅着从飘去的酒香,说道:“果然是好酒!”
似乎这人在这个小镇极是有名,众人一见他顿时哄笑,不屑之色溢于言表。
“虫,他们说这酒鬼又来蹭酒了。”烟袋低声道。
杨伟微微一笑道:“兄台若是不嫌,便请过来喝几杯如何?”他知道这么放荡不羁的人要么是恃才傲物,要么是心有忧伤,总之呢,应该是个奇人。
那书生摇头晃脑的道:“你我素不相识,萍水相逢,一闻酒香,已是干扰,如何再敢叨兄美酒,那是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杨伟笑道:“阿弥陀佛,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闻兄之言,知是酒国前辈,在下正要请教,不必客气。”
那书生走近,只见他五十来岁年纪,焦黄面皮,一个酒糟鼻,双眼无神,疏疏落落的几根胡子,衣襟上一片油光,两只手伸了出来,十根手指甲中都是黑黑的污泥。他身材瘦削,却挺着个大肚子。
这书生虽然嘴上推托,但是眼睛早已经放光了,迫不及待地端起酒碗,顷刻间一碗酒下了肚,惬意地抚了抚肚子。
杨伟眼珠一转,笑道:“先生,你对酒具如此马虎,于饮酒之道,显是未明其中三味。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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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记得历史上有人这么评价这地方,如果按照后世的行省划分,这里应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而那座城市就应该是乌鲁木齐吧。
身后那座城市渐渐朦胧在了身后,现在天刚蒙蒙亮,昨天折腾一宿,好不容易摆平了伊香。留书后,杨伟拉着烟袋和那个骑兵队长就星夜出发了,当然了肯定不是跑路,而是去楼兰。
经过一定的了解,杨伟自己也知道这一块地域这个时期国家众多,民族杂乱,例如西突厥、楼兰、焉耆、龟兹、莎车、于田等,在地域的统治上也时有重叠,也因此不时地发生战争,众多的民族匍匐在这块土壤上,都在处心积虑地争夺着更好的生存环境。
三人过城而不入,匆忙地向楼兰进发。
“阿弥陀佛,烟袋,你何必这么幽怨地看着我呢?”杨伟嬉笑着,你娘的!这一路你就像个被强暴了的娘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虫啊,你怎么能这样啊,你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啊。”烟袋这是在羡慕杨伟绝世一流的艳福。
一旁的那个骑兵队长,也就是巴达哈,虽然不知道两人再谈什么,但也被两人轻松的笑声所感染,暂时忘却了楼兰即将发起的战争。他也自问自己就凭昨晚杨伟那惨烈的气势和一往无前的招式,自己能否有一战之力,答案是否定的。
在巴达哈的眼中,美女配英雄,自从他知道杨伟此去是刺杀春水女王时,他就认定了杨伟就是他心目中女神的归宿,再无他人。
神秘而凄美的小镇呈现在了三人的眼前。玛尼干戈,非常西部的名字,神秘而凄美的西部小镇,小镇上来往的行人都是典型的康巴人,头系红头绳,身佩长长的藏刀。还有更多是骑马来小镇上的牧民,他们将马系在专门立的木柱上,便在矮小的藏式木屋采购东西、喝酒、唱歌。
杨伟目瞪口呆地站在小镇的石路上,一样的边陲风情让杨伟迷醉,他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向往西域独特的风情,这简直让杨伟迷醉。相对杨伟而眼,烟袋就镇静多了,也是这神偷偷遍天下,这里肯定也没放过,要不怎么会那么多门外语呢?巴哈达则更是寻常。
街上很多小牛犊大小般的大狗,它们是藏獒混血,头和嘴很大,悠闲自得地在大街上来回巡视,叫声低沉而浑厚,看着挺吓人,但是只要是没有栓的狗,再大也不会咬人。可别人家栓着的狗,你可别去逗,一口下来,小腿肚子上的肉可能就所剩不多了。
清晨,小镇上都有人杀牦牛,热气腾空而起,鲜血遍地。看见鲜血眼晕的人,大狗们此时也围拢过来,吸食着地下流淌的鲜血。时不时还狗咬狗一番,发出阵阵惨叫。
巴哈达带着两人走进了一家酒店,这恐怕是这镇上唯一的酒店了,尽显此处民风的古朴。
“服务员,上饮料”杨伟一个响指,摆了个pose,他这叫什么?这叫卖贱!
烟袋诧异地望了望杨伟,无奈地摇摇头,杨伟说话奇奇怪怪,疯疯癫癫,他早就习惯了,心想:难道虫艳福厚的原因就是装疯卖傻?
巴达哈吩咐了几声,不一会几坛美酒已经端了上来。
拍去泥封,倒在碗中,果然香气扑鼻,西域的葡萄酒是天下闻名啊。
杨伟端起一坛来,牛饮起来,他这是那酒当二十一实际的可乐喝,他估计这究竟的度数估计都没啤酒高,除了醇香可口外,酒的麻醉作用基本等于零。
杨伟觉得没什么,但是他的豪饮却吸引来了一批人,围着三人指指点点,吃惊之色浮在脸上。
巴哈达更加肯定了,眼前这个拿酒当水喝的汉子真是伊香公主的命中王子。
突然,有人大声赞道:“好酒,好酒!”
杨伟举目往声音来处望去,只见街上有个衣衫褴褛的落魄书生,居然说的是汉语,右手摇着一柄破扇,仰头用力嗅着从飘去的酒香,说道:“果然是好酒!”
似乎这人在这个小镇极是有名,众人一见他顿时哄笑,不屑之色溢于言表。
“虫,他们说这酒鬼又来蹭酒了。”烟袋低声道。
杨伟微微一笑道:“兄台若是不嫌,便请过来喝几杯如何?”他知道这么放荡不羁的人要么是恃才傲物,要么是心有忧伤,总之呢,应该是个奇人。
那书生摇头晃脑的道:“你我素不相识,萍水相逢,一闻酒香,已是干扰,如何再敢叨兄美酒,那是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杨伟笑道:“阿弥陀佛,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闻兄之言,知是酒国前辈,在下正要请教,不必客气。”
那书生走近,只见他五十来岁年纪,焦黄面皮,一个酒糟鼻,双眼无神,疏疏落落的几根胡子,衣襟上一片油光,两只手伸了出来,十根手指甲中都是黑黑的污泥。他身材瘦削,却挺着个大肚子。
这书生虽然嘴上推托,但是眼睛早已经放光了,迫不及待地端起酒碗,顷刻间一碗酒下了肚,惬意地抚了抚肚子。
杨伟眼珠一转,笑道:“先生,你对酒具如此马虎,于饮酒之道,显是未明其中三味。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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