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8章 航苗番外:终成眷属
“我一躲,不就没效果了?”
“什么效果?”
“你骂我蠢,是因为你关心我。”
苗苗撇嘴,伞却往他那边移,刚好把人遮住:“很晚了,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
“回去,我接受;不来,我拒绝。”说完,没等苗苗表态,转身就走。
“诶——你站住!”
沈春航脚下一滞。
“……你没伞,我送你过去取车,停哪儿了?”
“没开车。”
“?”
“我没开车。”男人重复。
苗苗面无表情:“难道这也是你所谓的效果?”
“有这一部分原因,但不尽然。主要是……咳……你们集团的门岗太严,非职工车辆不让停。”
“除了车之外,我记得闲杂人等也不让进……”
“所以我翻的墙。”
“?!”苗苗这才注意到他头发有些乱,衣服起了褶,裤腿上还沾着灰。
“沈春航,其实你不用——”
“用!怎么不用?”他开口打断,“我乐意。”
苗苗无话可说。
最终,她把伞留下,开车走了。
男人撑伞站在雨幕里,目送她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沈春航风雨无阻,被门岗逮到三次,警告了无数遍,可第二天还是能在集团楼下看到他风度翩翩的挺拔身影。
最后还是沈婠让人给保卫科打了招呼,他才免于被扭送警局的尴尬境地。
“谢了乖侄女,改天请你吃饭。”
“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沈春航哼笑一声,结束通话,刚抬头便见苗苗从里面出来,上了助理的车。
通常,这表示她有饭局。
沈春航叫了辆出租,一路尾随。
苗苗最近在跟国内某一线化妆品牌谈合作,想联合推出一款护肤套装,对方老板是个“酒罐子”,号称“千杯不醉”,果然喝到一半她就不行了,借口尿遁到洗手间催吐。
早知道就让李复来了。
那小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喜欢往象山郡跑。
吐完,补个妆,苗苗已经清醒不少。
正准备回去再拼一轮,谁知刚出去就碰上沈春航。
男人斜靠着墙,身长腿长,手里夹着烟,垂眸敛目,听到高跟鞋发出的声音,遽然抬眼。
就这样,苗苗措不及防撞进一双幽邃沉暗的眼里。
那一瞬间,她脑子嗡的一下。
“别再喝了。”男人开口,许是香烟的熏呛,声音又低又哑。
苗苗猛地回神,不欲理会,径直走开。
下一秒,男人追上来,扣住她手腕,克制的力道带着显而易见的隐忍:“再喝下去你会醉。”
“可这是我的工作。”
沈春航一默。
苗苗扯着嘴角,笑了:“不应该啊,沈总应该比我更清楚,到了这个位子,交际应酬就像吃饭喝水,是日常必须。”
“你不用这么拼命。”
“拿着普通人梦寐以求的高薪,自然要全力以赴。不然沈总以为钱这么好赚啊?”
深深看了她一眼,沈春航问:“一定要这样?”
苗苗下颌微扬:“是。”
“好,”他拉着她往包间走,“我帮你喝!”
“?”
剧情怎么不按剧本发展?
这晚,沈春航喝得烂醉,顺理成章住进了苗苗家。
第二天她按时上班,正开会,突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
沈春航胃出血,正在进行手术!
苗苗当场翘班,直奔医院,等赶到病房,手术已经结束,男人惨白着脸靠在床头,胡子拉碴,什么“温润儒雅”通通不见,只剩憔悴和邋遢。
“……不舒服为什么不早说?”苗苗走到床边。
他笑:“怕打扰你工作。”
“对不起,明知道你胃不好还……”
“不用道歉,我乐意。”
苗苗一默,像在思考什么,半晌才重新开口——
“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春航:“我想跟你在一起。”
“好。”
“你……你说什么?!”
“我说——好。”
“再、说一遍?!”他已经傻愣住,大脑瞬间停止思考,连说话也变得磕磕巴巴。
苗苗看着他的眼睛:“沈春航,你已经走完了一百步,所以,我们试试吧。”
试着重新开始。
重新认识对方。
这一“试”,就直接试到领证。
沈春航捏着新鲜出炉的红本,站在民政局门口,如释重负般长叹:“终于名正言顺了!”
苗苗扯他:“走了,还要回公司开会。”
“好的,老婆!”
苗苗无声莞尔。
婚后,沈春航还是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在管,自己则安心当起了“家庭煮夫”,得空就研究一下全球经济态势,偶尔发一发论文,再客串一下高校讲师。
某次偶尔的机会,沈春航从朋友那儿接手了一套仿四合院别墅,从那以后他就迷上了养花、种菜,之后还在院儿里挖了个鱼塘。
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悠闲。
至于苗苗则继续做她的女强人,青蓝生物被她当儿子养,然后越来越壮,越来越胖,短短五年便跃升为生物科技行业的领头羊。
当然,她也完成了从“保姆”到“亲妈”的华丽转变——
沈婠给了她和李复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
这非但没能让她停下奔跑的脚步,反而像打了鸡血一样跑得更快。
对此,沈春航除了支持,还能说什么?
曾经她为他煲汤养胃,如今换他为她操持家务。
……
二十年后。
苗苗成为商界叱咤风云的女强人,生物科技行业的“女魔头”,而沈春航则是全球著名的经济学者,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沈春航:“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苗苗:“很早。”
沈春航:“有多早?”
她陷入回忆:“应该是那年……”
她还很胖、很丑,像只丑小鸭挤在人群里,而他站在宣讲台上,一身白衬衣,清爽儒雅,语气温和地欢迎大家报考起航学院。
那时,她只能悄悄叫他“男神”。
如今,她可以大声喊他“老公”。
这场暗恋终于修成正果。
“什么效果?”
“你骂我蠢,是因为你关心我。”
苗苗撇嘴,伞却往他那边移,刚好把人遮住:“很晚了,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
“回去,我接受;不来,我拒绝。”说完,没等苗苗表态,转身就走。
“诶——你站住!”
沈春航脚下一滞。
“……你没伞,我送你过去取车,停哪儿了?”
“没开车。”
“?”
“我没开车。”男人重复。
苗苗面无表情:“难道这也是你所谓的效果?”
“有这一部分原因,但不尽然。主要是……咳……你们集团的门岗太严,非职工车辆不让停。”
“除了车之外,我记得闲杂人等也不让进……”
“所以我翻的墙。”
“?!”苗苗这才注意到他头发有些乱,衣服起了褶,裤腿上还沾着灰。
“沈春航,其实你不用——”
“用!怎么不用?”他开口打断,“我乐意。”
苗苗无话可说。
最终,她把伞留下,开车走了。
男人撑伞站在雨幕里,目送她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沈春航风雨无阻,被门岗逮到三次,警告了无数遍,可第二天还是能在集团楼下看到他风度翩翩的挺拔身影。
最后还是沈婠让人给保卫科打了招呼,他才免于被扭送警局的尴尬境地。
“谢了乖侄女,改天请你吃饭。”
“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沈春航哼笑一声,结束通话,刚抬头便见苗苗从里面出来,上了助理的车。
通常,这表示她有饭局。
沈春航叫了辆出租,一路尾随。
苗苗最近在跟国内某一线化妆品牌谈合作,想联合推出一款护肤套装,对方老板是个“酒罐子”,号称“千杯不醉”,果然喝到一半她就不行了,借口尿遁到洗手间催吐。
早知道就让李复来了。
那小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喜欢往象山郡跑。
吐完,补个妆,苗苗已经清醒不少。
正准备回去再拼一轮,谁知刚出去就碰上沈春航。
男人斜靠着墙,身长腿长,手里夹着烟,垂眸敛目,听到高跟鞋发出的声音,遽然抬眼。
就这样,苗苗措不及防撞进一双幽邃沉暗的眼里。
那一瞬间,她脑子嗡的一下。
“别再喝了。”男人开口,许是香烟的熏呛,声音又低又哑。
苗苗猛地回神,不欲理会,径直走开。
下一秒,男人追上来,扣住她手腕,克制的力道带着显而易见的隐忍:“再喝下去你会醉。”
“可这是我的工作。”
沈春航一默。
苗苗扯着嘴角,笑了:“不应该啊,沈总应该比我更清楚,到了这个位子,交际应酬就像吃饭喝水,是日常必须。”
“你不用这么拼命。”
“拿着普通人梦寐以求的高薪,自然要全力以赴。不然沈总以为钱这么好赚啊?”
深深看了她一眼,沈春航问:“一定要这样?”
苗苗下颌微扬:“是。”
“好,”他拉着她往包间走,“我帮你喝!”
“?”
剧情怎么不按剧本发展?
这晚,沈春航喝得烂醉,顺理成章住进了苗苗家。
第二天她按时上班,正开会,突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
沈春航胃出血,正在进行手术!
苗苗当场翘班,直奔医院,等赶到病房,手术已经结束,男人惨白着脸靠在床头,胡子拉碴,什么“温润儒雅”通通不见,只剩憔悴和邋遢。
“……不舒服为什么不早说?”苗苗走到床边。
他笑:“怕打扰你工作。”
“对不起,明知道你胃不好还……”
“不用道歉,我乐意。”
苗苗一默,像在思考什么,半晌才重新开口——
“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春航:“我想跟你在一起。”
“好。”
“你……你说什么?!”
“我说——好。”
“再、说一遍?!”他已经傻愣住,大脑瞬间停止思考,连说话也变得磕磕巴巴。
苗苗看着他的眼睛:“沈春航,你已经走完了一百步,所以,我们试试吧。”
试着重新开始。
重新认识对方。
这一“试”,就直接试到领证。
沈春航捏着新鲜出炉的红本,站在民政局门口,如释重负般长叹:“终于名正言顺了!”
苗苗扯他:“走了,还要回公司开会。”
“好的,老婆!”
苗苗无声莞尔。
婚后,沈春航还是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在管,自己则安心当起了“家庭煮夫”,得空就研究一下全球经济态势,偶尔发一发论文,再客串一下高校讲师。
某次偶尔的机会,沈春航从朋友那儿接手了一套仿四合院别墅,从那以后他就迷上了养花、种菜,之后还在院儿里挖了个鱼塘。
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悠闲。
至于苗苗则继续做她的女强人,青蓝生物被她当儿子养,然后越来越壮,越来越胖,短短五年便跃升为生物科技行业的领头羊。
当然,她也完成了从“保姆”到“亲妈”的华丽转变——
沈婠给了她和李复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
这非但没能让她停下奔跑的脚步,反而像打了鸡血一样跑得更快。
对此,沈春航除了支持,还能说什么?
曾经她为他煲汤养胃,如今换他为她操持家务。
……
二十年后。
苗苗成为商界叱咤风云的女强人,生物科技行业的“女魔头”,而沈春航则是全球著名的经济学者,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沈春航:“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苗苗:“很早。”
沈春航:“有多早?”
她陷入回忆:“应该是那年……”
她还很胖、很丑,像只丑小鸭挤在人群里,而他站在宣讲台上,一身白衬衣,清爽儒雅,语气温和地欢迎大家报考起航学院。
那时,她只能悄悄叫他“男神”。
如今,她可以大声喊他“老公”。
这场暗恋终于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