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死神降临,100好感度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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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在手中,这部古旧的医书很有份量。
  说明这部医书至少在材料上没有弄虚作假。是真迹的可能性极高。
  翻开封面,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鼻而来。
  首先,书写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贵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们写字时仍然喜欢用墨砚磨制墨水。
  那时候的读书人做事情很认真,特别是写字、磨墨这些事情,他们特别用功。
  金墨的出现,应该是宋朝。
  听说还是亡国皇帝宋徽宗赵佶研制出来的。与唐朝的亡国皇帝李煜一样,宋徽宗赵佶在治理国家,行军打仗方面就是个草包。
  软懦无能,毫无尊严与底线。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后献给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够一直苟下去。换作稍有血性的一个普通百姓,绝干不出这种耻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赵佶在文娱方面,展露出了绝佳的天赋。
  传说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他的书法虽然比不过柳公权、颜真卿这等书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笔字着实写得不赖。
  皇帝嘛,特别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务全部交给手下大臣们处理。时间多得闲到蛋疼,然后又有着支配各种宝物、高级资源的权力。
  再加上有着书法爱好。
  这下不得了。
  在书法字迹方面比不过颜、柳这等书法大家。宋徽宗赵佶就从别的方面打主意。
  什么方面可以超过别的书法大家呢?
  思来想去,如果是书写的纸张方面下文章,容易被人骂他没品味。
  于时就开始在墨水方面下功夫。
  嘿,还真别说。
  这位昏君宋徽宗赵佶,用珍珠、金、银等研磨成粉,然后加到墨水里面。用来写字。
  最终被他用土豪式的办法,整出了金墨。
  那个年代,皇帝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制出了金墨,并且发现写出来的字,格外带劲,他开始大送‘墨宝’给大臣们。
  一时间,还真引起了轰动。
  然后大臣们觉得皇帝赏赐给自己金墨写出来的字,特别荣耀。他们少不了拿着这些‘墨宝’四处炫耀显摆。
  百姓们一时间都觉得金墨写的字帖、对联,格外尊贵。
  都想要买上一两幅,裱起来挂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连皇帝佬儿的字画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掀起来的,并且流行了一阵子。
  直到宋朝灭国,最后金国的统治者把这股风气给按下去了。
  因为金国有一个金字,你拿金墨写字,这不是想要把金国磨碎成粉,然后用来写字吗?
  这还了得。
  于是,在金国统治者的残暴压迫下,金墨最终消声匿迹。
  李权现在拿的这本医书,居然是用金墨写的,足以说明这本书的作者,经济应该相当宽裕。
  还有一种可能。
  如果这本书真的是叶桂所写,说明叶桂对这本书非常重视,想要当作传家宝。
  所以才会下血本,用金墨来书写。
  “叶氏祖训,行医者心必仁爱……”
  第一句话,就让李权感受到了医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叶桂叮嘱叶家后人,必须保持一颗仁爱之心。
  这个词语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爱。
  仁慈有点烂好人的意思,其实是不适合医生的。
  当过医生的人都知道,有时候好心好意为患者考虑,结果反倒挨骂,甚至有可能被医院处罚。
  医生保持一颗仁爱之心是最合适的。
  心怀仁念,关爱患者。
  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让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疗,两全其美。
  李权捧着这本医书,开始试着阅读。
  谁知这一读,就读上了瘾。
  叶桂被人称之为叶天士,他的医术本领自然是极为厉害。
  特别是在时疫与痧痘等症。
  他著作的《温热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温热病治疗方案与原则。
  这些领域的中医知识,李权几乎是一片空白。
  叶桂提出的一些治疗疫病的方法,更是脑洞大开,让李权耳目一新。
  比如当时在一个县域出现的鼠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并且死了很多人。
  面对这种可怕的疫病,其它医生们,包括皇宫派出的御医,皆是束手无策。叶桂采取一个当时被人们称之为大逆不道的办法。
  所有感染鼠疫而死的病人,包括那一整个区域死亡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死亡。
  老死、病死、上吊死等等,只要属于疫区人员死亡,全部火葬。
  要求必须堆三尺高的干柴,将尸体置于上,官府的公差亲自点火,并且监督。
  直至尸体烧成了灰,官差方许离开。
  对于那些染病未死之人,叶桂开了一些叶药药剂,帮助他们治疗、恢复。
  同时封锁整个疫区,里面的人员不进不出。
  各个路口,甚至是一些小道,皆有手持锋利长枪、弓箭的军兵把守。只要有人敢偷跑出去,格杀勿论,当场射杀。
  如此一来,还真被他成功控制了一场可怕的疫病。
  那一年,传闻欧洲也有人感染这种鼠疫,而且引起了大爆发。差不多死掉了四分之一的人口。
  华国的百姓有人感染这种鼠疫,结果爆发范围仅仅局限在一个县城,这在当时来说,简直就是医学上的一个奇迹。
  也许,这就是最早的封城式防疫。
  毕竟在那个封建社会,封锁一座县城,这可是极少发生的事情。
  面临的阻力,也不会小。
  当地的贵族阶层,肯定不愿意配合,会想着出逃。
  只要有一个人出逃,就有可能前功尽弃,造成鼠疫大爆发。
  叶桂想要安抚住那些地主、权贵们,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却做到了。
  这也说明他把仁爱两字,完全参悟透彻。
  李权津津有味的阅读着叶桂写的这本医书。更像是叶桂一生的医学总结。
  把一生的治病经验,都分享给自己的后人。
  时间过得极快,一阵乏意袭来。
  李权的脑袋开始变得昏沉,书都没来得及放下,他便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睡。
  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多,从感觉到困意,再到昏睡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急。
  留给李权的时间,也是越来越少。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这部医书是叶桂的原著。更像是叶桂留给后人的一本手札。
  把它读完,李权有极大机率可以获得叶桂的一百点好感度。
  这也是他最期待的。
  另外,叶桂的这本书中,记载了大量关于疫病、温热病的治疗病例与方法。叶桂的神医技里面,出现瘟病专治的可能性极高。
  现在要做的,就是尽最快的速度把这本书读完。
  可惜李权每天只有晚上十二点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是清醒的。等于每天只有五个小时用来研读医书。
  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么久。
  因为他醒来后,需要吃饭,上厕所,还有其它的一些事情。
  每天能有四个小时用来读叶桂的医书,就算很不错了。
  ……
  时间过得极快,日子一天天过去。
  眨眼就是三天时间过去了。
  李权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他已经开始感到皮肤到处发痒。
  根据那些比他更早感染未知真菌的人,病情进展的情况来判断,李权知道,最多再过两天,自己就会像霍金教授等人一样,疯狂的自残。
  全身皮肤不断龟裂,然后忍受不了那种非人的疼痛,拼命惨叫,拿头撞东西。
  以此来减轻痛苦。
  真等到那一天来临,李权就再也没机会看书了。
  到时候,他的神医技再厉害,也只能死去。
  霍金教授与他的儿媳妇、孙女,早已经用上了李权开出的发烧药。
  这也是唯一能够阻止病情继续恶化的办法。
  即便只能缓解三天时间,那也是好的。
  李权阅读叶桂的这本手札,已经有将近四天时间了。
  在他的疯狂研读下,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五六页没有读完。今天,只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够把它读完。
  到时候,100点好感度也就到手了。
  “院长,我感到皮肤好痒,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样。你说我会不会也变成那三名古董商人的模样,全身表皮活生生脱落,变成一个丑八怪……”
  叶茹与李权的症状差不多,很可能两人是同一天染病。
  她倒是没有与霍金教授有过握手之类的接触,但是与李权有着较为密切的接触。
  特别是给李权当助手,更是少不了一些肢体接触。
  这也是她被感染的原因。
  时间已经过去了多日,对这种病的治疗,专家们仍是一筹莫展。
  他们已经用尽了几乎所有的手段,甚至就连一些还没上市的新药,都拿来试用了。结果还是没什么显著效果。
  那三位最早染病的古董商人,暂时还没有死。
  不过比死亡更惨。
  他们的表皮先是龟裂,露出里面的红肉,然后龟裂不断增多,裂纹扩大。
  仅仅只用了几天的时间,他们的表皮就已经脱落了一层。
  现在,全身已经基本上看不到表皮了,全是鲜血淋淋的嫩肉。
  比全身重度烧伤的病人还要更可怕。
  因为烧伤的病人,皮肤表面好歹有一层痂,但是感染这种未知真菌的病人,表皮脱落以后,丝毫没有结痂的迹象。
  真的如传说的那样,皮肉将会一层又一层的龟裂脱落,最终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病人将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叶茹,你看着我的眼睛!”李权的表情严肃,他的时间极为珍贵。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加,病情恶化,他现在清醒的时间正在不断缩短。
  昨天清醒的时间,仅有四个小时左右。
  今天,肯定会更少。
  所以,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安抚叶茹。
  “信我吗?”李权盯着叶茹的眼睛。
  她有些羞赧的低下头,然后点点头。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我最信任的人就是您。”叶茹说完后,勇敢的抬头看着李权。
  两人的目光相互对视着。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李权就是要与她交换心灵,取得她的信任。
  想要战胜任何一种疾病,首先必须有足够强大的自信心。
  “我一定可以治好我们感染的病。”李权一字一句的说道。
  “可是那么多专家、教授都治不好……”叶茹知道李权有着很大的本事,但是她绝不认为李权比所有的专家都厉害。
  “我说过大话没有?”李权不答反问。
  “没有!”
  她咬着鲜红的唇,摇头。
  “我说能治,就一定能治。”李权再次说道。
  “行,我相信您。”叶茹这次用力点头。
  李权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抓紧时间看书。他的时间是真的宝贵。
  “李院长,对了,这本医书是那位姓饶的老人送来的。说是吴塘的医书。”管床的护士指了指李权的床头柜上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医书。
  看起来,就是最常见的那种古代书籍。
  泛黄的书页,秘籍风格的厚厚封面。
  整本书,透着浓浓的清朝旧书气息。
  “好的,谢谢你!”
  李权看了一眼,点点头没有动手去拿那本书。
  他继续抓紧时间阅读叶桂的医书。
  接近凌晨四点的样子,终于读完了最后一行字。
  写在最后的,其实就是叶茹说的那种名为鬼揭皮的怪病。
  书上清晰的记载了,一个盗墓贼潜入一座古墓,盗窃墓内陪葬物品时,意外发现棺椁内躺着一具栩栩如生的年轻女尸,而且非常漂亮。
  一时色心大起,对尸体做出了苟且之事。
  那个盗墓贼回家后,过了几天,突然开始发病。白天昏睡,晚上苏醒。最后就不必说了,病情一步步恶化,全身皮肉一层层脱落。
  他最终死亡时,真的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叶桂想尽了办法,也没能治好这位病人。
  由于那时候科技落后,封建迷信思想极重,叶桂甚至认为有可能是女尸缠上了那个盗墓贼。
  然后用邪恶手段,一层一层剥掉那名盗墓贼的皮肉。
  这是那具女尸报复。
  对此,李权自然不信。
  现代医学科技发达,已经检测出,是一种未知真菌导致的这种疾病。
  从这一点来说,叶桂对这种病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你成功读完了叶桂的家书,获得叶桂的好感度+100.】
  当李权读完最后一句话,他的期望终于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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