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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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于谙和青璃不动,异族人等不了,全部抄家伙,把三人围在一个小圈子内,尼玛不会功夫,在里面也是一个累赘,青璃抓着她的手,借着一个巧劲,把她甩到门外不远处的大树上。
  尼玛就觉得自己从空中抛了一个弧线,接着,稳稳地坐在对面一颗大树的树杈上,树上的落雪扑簌簌地落下,她的衣衫被覆盖厚厚一层。
  二十多人合力攻击,光是要靠打斗也要好久。这些异族人合伙还能结阵,更是高出了预期。青璃尽量放松自己,从衣衫摸出毒药粉,不过异族人对这些似乎免疫,等了片刻也没见有半点反应。
  这个时候,淳于谙才有了用武之地,一直在战场上骑马作战,舞刀弄枪,如今来了几个高手。这一战可以打得酣畅淋漓,他把青璃保护在背后,一把剑上下翻飞,只能见到一个凌乱的剑影,很快,便有异族人挂彩。
  若不是时机不对,青璃真想跳出去围观,自家夫君动作麻利,每一剑带着强大的杀气,开始还信心满满的异族们,在接连受挫之后也变得小心谨慎。
  “老大,我的毒药没有了!”
  “我的也是!”
  众人打着打着,都有些吃力,二十来个人敌不过淳于谙一人的剑气,那股剑气很是邪门,明明没有沾到身上,他们也很侥幸的躲过,可身上依然被划开大口子,哗哗地淌血。
  以前就曾经听说,有人练剑可以修炼出一种剑气,最高等级达到人剑合一,根本分不清人在哪里,能看到的只有一个影子。天色暗,他们看不到影子,只能感受到一股劲风。
  青璃从来不知道,自家夫君可以这般强大,看来以前他做陪练的时候,都是留一手的,今日才彻底展现出来。她心中突然多了一丝骄傲,这群手忙脚乱的异族,很快将要被诛杀。
  由于受伤,异族人行动迟缓,他们互相传递消息,这样下去定会死在这。该死的,难道是遇见江洋大盗了?出来之时,每个人都带着不少毒药粉备用,保证万无一失,现在他们身上空空如也,二十几个人被同时摸兜,不是江洋大盗的祖宗,就是夜路走多遇见了鬼了!
  众人无声地交流,又比划了几个本族人才懂的手势,三个异族黑衣人跳出圈外,直奔尼玛的方向,他们觉得,这夫妻二人还是很在乎这个尼玛,用来当人质威胁,必定有作用。
  青璃这边有五六个黑衣人,剩下的都跑到淳于谙那边,就这五六个人还跑了三个,青璃翻了一个白眼,这是多瞧不起她?原本她是不着急杀人,想着拿这些人练手,既然这样,这些人就去死吧!
  三人刚到树下,准备跳到树上,就在这个瞬间,青璃拿出一根金簪,这还多亏姜贵妃,这暗器很不错,青璃从空间拿出来,用手摸了一下上面的暗扣。
  “嗖嗖嗖……”
  黑夜里,看的不是很清晰,又赶上刮风,三个黑衣异族没有把青璃放在眼里,全部中了毒针,他们只是感觉到身上疼了一下,行动迟缓,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青璃摆脱缠斗的二人,提着软剑上前。
  “扑哧……”
  连续几声下去,异族人人头落地。淳于谙分神看过来,见自家娘子杀了人,他更没有继续下去的心情,手上的剑加快了速度,还不到片刻,刀剑捅入肉里的声音持续传来。
  也就是一刻钟,除了还在和青璃苦战的剩下那两个异族,地上横七竖八都是尸体。血已经洒满这个宁静的小院落。
  “这两个,留着?”
  留着问问异族人有什么打算,还是杀?青璃看向淳于谙,问他的意思。
  淳于谙面上凝结了一层风霜,他眼神深邃地看了一眼哆嗦的二人,快步上前,几个照面,直接把人送去见了阎王。
  寨主有什么打算,淳于谙很清楚,这些人留着也问不出什么,还不如全部灭杀了事。
  尼玛坐在树上,呆傻地看着下面的场景,血已经把雪染成了另一种颜色,还有乱七八糟睁着眼睛的人头,这些都是她的族人,可她没有一点悲痛,相反心里很是痛快,这些人都该死!“尼玛,和我们走吧。”
  青璃把尼玛从树上带下来,又等她去小院子收拾一些东西。很多零零碎碎的小玩意,都是青璃和薛蓉曾经送过的,尼玛很珍视,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不停地在看着小院。
  曾经,这里很安静,有薛蓉,有青璃,有老乞丐爷爷,还有周围热心帮忙的婶子大娘,离开的时候,横七竖八残缺的尸体,好比人间地狱一般。
  尼玛被安置在军营的一个小院落,青璃和淳于谙回到自家小院,已经到午夜。走之前没有添置柴火,内室的那点热乎气都没有了,淳于谙烧了一个炭盆,让自家娘子烤火,他去了灶间生火烧热水。
  杀人之后,身上带着浓重的血腥,一路策马飞奔,这种味道丝毫没有减少,钻到衣衫的空隙里。
  一夜无话,第二日一早,淳于谙和青璃一起去了大营,青璃去找尼玛闲聊,如今得知家人已经不在,这对尼玛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想知道接下来,尼玛的打算。
  “卓玛,我只想报仇,让他们付出代价。”
  一夜未眠,尼玛已经摘下头上的面巾,她的脸颊蜡黄蜡黄的,腮向内凹着,一双原本清澈的眼睛变得浑浊,就如风烛残年的老人,眼角处是细密如蜘蛛网一样交错的血丝。
  “报仇也好,总得好好养身体,不然他们还没死,你倒是先垮了。”
  青璃让这边照顾的大娘端上早膳,清粥小菜,热乎乎的白面馒头,她一直看尼玛用够了数量,这才放心。青璃以为尼玛会绝望,会自怨自艾,或者哭哭啼啼,可尼玛都没有,只是把这些全变成刻骨的仇恨。
  仇恨,或许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季悠家破人亡,遭遇一连串的打击,仍旧笑着离开,季盼更是打不死的小强,身残毁容,身陷牢狱,还在妄想着有一天能翻身做主,飞黄腾达。
  尼玛明白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她想了一个晚上,只能暂时躲在这里,若是到处乱跑才是给青璃找麻烦,在寨主死之前,她都会安静的等待。
  “那寨主如果死了呢?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青璃和尼玛双手交叠,感觉到对方的手没有温度,凉凉的。人活着,总要有那么点希冀,报仇就是其中的一项,若是得偿所愿,又会很快地迷失自己。
  “我想管理异族,让他们不要勾结朝廷,永远。”
  尼玛坚定了信念,这是阿爹活着一直念叨的,也是祖辈的心愿,不能让寨主一个人带歪了,异族里面还有那么多的向往宁静生活的人,他们被逼无奈,迫于寨主的淫威。
  管理异族,也就是登上寨主之位,青璃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她一定鼎力支持,不是作为大周的少将军夫人,而是作为尼玛的朋友。
  异族被连续宰杀了二十多个精英,可把寨主气得吐血,那些毒药就对莫青璃和淳于谙没有作用?难道说大周有什么高人,可以解毒不成?
  当年太后中毒,这种毒素就是异族里流传出去,通过大秦人手中做了一个中转,到了耶律楚仁手上,记得那些太医开始之时,束手无策才是,有一个白神医,听说人在大周的南边,没有在溧水城,莫非他们手里有高品质的解毒丹?
  寨主犹疑,发现似乎低估了对手,他让族人停止一切行动。看来这一切不如想象的简单,宇文鲲不管事,按照先前的约定,他会找到耶律楚仁商议。
  想起来莫青璃,他就忍不住摔东西。都是她,害死了姜贵妃,也是他的心上人。每当午夜梦回,他总是想起当年二人在平阳偶遇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有接管寨主之位,是一个异族穷小子,而姜贵妃也才十几岁,随着家人从大秦京都千里迢迢赶往北地去祭拜一个去世的亲人。
  那天,正直下雨,他记得很清楚,她一身白衣,我见犹怜,而他在角落因为躲雨冻得瑟瑟发抖。后来,是她的丫鬟递过去一条洁白的布巾,从此,他就把她刻在了内心深处。
  回去后不久,异族发生了变动,他从原来的穷小子,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人物,虽然没有正式接管异族,也是十拿九稳。他终于可以鼓足勇气,向她提亲,才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她与大周皇帝竟然是青梅竹马,而且很快将要完婚。
  她哭着对他说相见恨晚,不可能反抗皇权,最后求他给一些异族里面的毒药,越是隐秘越好,因为她要好好保护自己,在那个杀人不见血的深宫生存。
  又是一个雨天,她坐在马车里,从平阳启程,他傻傻地站在雨里,目送她离开。一晃,也有二十多年了。
  大周暗潮涌动,三皇子耶律楚仁试图篡位,他是后面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没有任何人知晓那段过往的情史,他深埋在心里。当初大周皇宫里出现的所谓的巫蛊之术,他想,应该是给她的毒药派上了用场。
  二十多年以后,就在他以为,这段感情可以修成正果的时候,得到她的死讯。于是,他就在心里策划一场疯狂的报复,哪怕是倾尽所有族人!
  梅朵是自己的女儿,一直很有野心,那么也可以利用,他找到宇文鲲,主动开出诱惑的条件,一步步计划甚至牺牲自己女儿,就是想要帮助耶律楚仁,他最爱女子的儿子。
  这段隐秘一直都潜伏在水面的最深处,无从打听,青璃也不知晓,若是她晓得,定会震惊,佩服姜贵妃的能力,来平阳一次,就可以勾搭上一个愿意鞍前马后无怨无悔付出的备胎,而且还有长久的时效。想想这些年大周皇宫中的各种投毒案,一切就可以解释的通了。
  寨主变得谨慎,一时间,异族又突然和消失一般,没了动静。青璃想主动出击,揪不到人,只好让小灵一直打听消息,随时做准备。
  就这样,一晃到了腊月二十二,明天就是北地里的小年,可她丝毫没有感到过年的气氛。这几天没下雪,街道上的积雪也没减少,行人来往困难,溧水城百姓几乎足不出户。
  无论怎么样,这年总得过去,过年之后又长大一岁,对青璃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运输艰难,到了年关,猪肉抢手,自家从平阳的养殖场勉强运过来几十头猪,平均分配到士兵们嘴里,也就是几块肉,青璃觉得不像样,这些天派人用银子在溧水城收购鸡鸭,她想竭尽所能为士兵们过一个好年。
  青璃收购一些鸡鸭,又在空间里弄出去一些浑水摸鱼,这么一算,也节约了不少成本,淳于谙去了大营,她一个人算账,合计要不要派人提前和文氏说,不然万一再赶上下雪,过年那天也不能到家。
  院门被拍响,青璃应了一声。白日她在家都锁门,若是淳于谙回来,手里有钥匙。正当午时,都在歇晌,也不知道谁来了。
  青璃打开门,莫子华咧嘴一笑,“小妹,快点让我进去喝口热水,真是冷死了啊!”
  “二堂哥,上次你路过不来看我,这次是办完了事?”
  要到过年了能看到家人,青璃眉开眼笑,把人迎到了偏厅。又端来炭盆,让莫子华烤火。
  “别提了,这几天都在山里,全靠一双腿,多亏小妹给的药膏,不然啊,脚上都要生冻疮了。”
  莫子华接过茶杯暖手,吹了吹水面的热气。当时听说自家小妹跟着少将军来到溧水城,身边没有一个人服侍,他还在担心,怕她手忙脚乱做不好家事。
  以前家里贫穷,可全家人都疼宠着青璃,家务都在娘刘氏和二姐的身上,她不用做什么,洗衣服都用不着她。
  偏厅里的有各式摆件,并不奢华,却也精美,他坐在沙发上,屁股下面是虎皮纹的垫子,反应过来,莫子华吓了一跳,立刻火烧屁股一般站起身。
  “哈哈,二堂哥,别激动,只是兔子皮,不信你仔细看。”
  溧水城染色业发达,一块兔子皮能染出老虎的纹理,看着精美大方,也能忽悠人,但是用手一摸,就看出差异了。
  莫子华狐疑地用手小心地摸着底下的坐垫,还真是兔子的皮毛。他又放心地坐下,无奈地轻笑,“小妹,你还真别说,这块皮子怪好看的!”
  “我托人给家里送过去一部分,大伯娘那说不定都得到了,二堂哥你多久没回家了?”
  青璃端上一盘糕饼,让二堂哥先垫垫,这些糕饼是早上才在空间里拿出来的,几样老式的蛋糕,还松软着。
  莫子华净了手,也不客气,边吃边道,“大概有一个月了,这边送温暖小分队都在给士兵的家人送东西,我也不好偷懒,族中的生意有大哥呢。”
  大堂哥莫子冬当上掌柜,全面接手族里的生意,忙得很,莫子华乐得清闲,更多的时候都在帮着送温暖小分队,他很喜欢带着节礼去士兵们的家里,喜欢那种淳朴的笑容。
  “现在路不好走,从溧水城到咱们莫家村,也要几天时间。”
  如果坐马车,两天的时间足矣,今天已经二十二了,大年三十之前要赶到村里,路上刨除住宿时间,紧巴巴的。
  “小妹,我打算去找少将军要一匹马,骑马回去。”
  莫子华搓搓手,天太冷了,骑马要快很多,他的马术一般,最好能找温顺的马匹,这样也就两三天,就能到村上。忙活了一年,他想好好歇息几天。
  “那也好。”
  青璃拿出给家人写的书信,其中有一封是单独给堂姐莫青菊的,按照现在这个架势,她根本无法脱身,大年初二也回不了娘家。
  对于北地的战况,经常在外面跑的莫子华多少有些了解,北地雪灾,想要攻打沛水,不上不下卡在了这里。他非常担心小妹青璃,打仗都是男人的事,女子就应该享福。
  “二堂哥,年后去京都的都有谁?我爹娘去吗?”
  莫青菊信上也没说清楚,可算抓到一个家人,青璃给莫子华续满茶水,忙不迭地追问。
  “三叔应该不去吧,我大哥带着族人去,到时候我就要打理族里的生意。”
  莫子华苦了脸,还好族里现在都用阿拉伯计数,账本比以前更为直观,不然光是那些数字,都要把人弄得晕头转向,铺子里的生意一直很好,粮米铺子更甚。
  莫家在京都的繁华地带,买了一个五进的大宅院,这是精明的二伯提议,那会京都动乱,院子便宜,自家就捡个漏。二伯觉得族中子弟不可能一辈子窝在莫家村,万一将来有了出息,到京都求学,也不能没有住的地方。
  这次族中一些老人,就会选族里在京都的宅院落脚,好好感受一下京都的风土人情。常备的药物族里都给装好,他们应该跟着南北易货的商队或威远镖局一起走,有安全保障。
  族里人的老人们上京都,就好比一个夕阳红旅游团,也亏得爹莫如湖一个古人能有这样的奇思妙想。爹虽然是个小秀才,可见识不一般,这些年读了不少游记,结交心胸豁达之人,自然跟着受益匪浅。
  “小菊要跟着去,这不也到了定亲的年纪,四婶来信说让小菊去京都,也是爷奶的意思。”
  莫子华吃了一个半饱,这才停下品茶,和青璃说家里的情况。原来,他媳妇和娘之间还有些小隔阂,现在全好了,家里日子过得不错,就等着莫青菊去京都,然后分家。
  “分家吗?”
  其实有自己的小家,也省的被束缚,但站在青璃大伯和大伯娘的角度,还是挺失落的。在村里的规矩都是和长子一起住。
  “分家是说家里的钱财分开,我们还是一起住,但是以后吃饭可能不在一起,单独起灶。”
  大伯家的院子很大,两兄弟感情好,分家是为了以后在钱财上少些争执而已,其余的还要一起孝顺爷奶,爹娘,住在一处,有什么事情也好照应一下。
  “堂姐要去京都学礼仪,不如去天风书院。”
  青璃想了想,给出这个建议。天风书院原来可是她的地盘,现在也有赵羊羊照应着,应该不会被欺负。主要也是开阔一下眼界,结交一些不错的小姐妹,将来嫁到京都,人际交往很重要。
  若是单独请个嬷嬷来,整日憋在府上,很是无趣,那样不如把人带到北地教学。
  “四婶也是这个意思。信里还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青璃和四婶陈氏的感情不一般,她在京都的时间比陪着娘刘氏的时间还多,可以说算是在四婶的膝下长大,从小子禄出生,有一半的时间都跟着她一起,现在青璃不在京都,四婶念得紧。
  “婆婆在平阳,总得陪着她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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