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而是起诉他诈骗罪。”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连忙说道:“我找高人问过了,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对抗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施行,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
  “还有他的借钱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一股脑发在了群里。
  拒执罪这个罪名……
  属于公诉罪名,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
  当然。
  秦牧还叮嘱了,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未曾起诉……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
  “真的假的?”
  “诈骗罪?告他?让他坐牢?”
  “卧槽!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别是信口胡诹的!”
  “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我的钱不要了,一分钱都不要了!”
  “……”
  而同学群里。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瞬间沸腾了。
  一改之前的颓态。
  无比激动。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
  对他们而言。
  能送孟磊进去,比什么都开心。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
  他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分享在了群里。
  上面的每期视频,都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普法。
  让人记忆深刻。
  从诈捐、黑中介、高空抛物,再到彩票店、银行、4s店……
  累积起来的“获刑者”,数量高达四千余!
  ……
  次日。
  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他再次奔赴阳城。
  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时。
  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
  公证书上写明了,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
  毕业之后。
  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来不了。
  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嘴角抽了抽。
  叹了口气:“马明啊,就是十八块钱,要不就算了吧。”
  马明的上个官司,就是他帮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
  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判决已下。
  马明若是再以十八块钱起诉,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现在的关键在于……
  执行判决的问题。
  “我起诉的不是这个。”
  马明摇了摇头,将来意说明:“我想要起诉对方诈骗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问道:“诈骗罪?”
  马明认真说道:“对,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块钱,说是第二天就还,结果都一年过去了,还没还,这明显是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我进行欺诈。”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石良平闻言,眼皮一颤。
  不由咽了咽口水。
  马明在主客观、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的目的上,都详细论证,说的有理有据。
  这种起诉角度……
  他此前根本没有想到过。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缓缓抬起头。
  幽幽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构成,的确符合诈骗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块钱,也构不成立案标准啊。”
  按照刑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低在三千元。
  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调。
  某些地区的诈骗罪,最低立案标准在一万元。
  十八块钱……
  实在是太少了。
  “谁说他才欠十八?”
  马明冷哼了一声,甩出了一份账单。
  这些账单……
  是他连夜做出来的。
  上面清楚写着孟磊借钱的大致时间,借钱的由头,借钱的金额等等。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