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助理维尼恶狠狠地瞪着他:“我怎么知道!是你说跟着那艘船飞的!你这个大脑被僵尸吃掉的家伙!我跟了你简直是倒八辈子血霉!”
“快别这么说,小维尼,我们在一起不是很愉快吗?”林煜涵完全没有闯祸的自觉,“我还没有来过奎瑟星呢。”
“你还有三部电影、七支广告、十二场演唱会、二十一个通告!你叫我怎么活!怎么活!”维尼压低了声音极力在林煜涵耳边吼。
“哦,别提工作好吗?你看这里空气多清新,主人多么好客,我真喜欢这里!”
“我不想跟你说话了!你这个大脑长在脚趾头上的怪胎!”
林煜涵被他们请到了贵宾室,几个人在贵宾室里落座,虽然秋叶的座位是在凤起身边,可自从林煜涵出现后,秋叶的视线就像是粘在了他身上,凤起感到自己被无视了。
“我们这里每天都会有许多人入境,但是没想到你也会来!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秋叶身体向前倾,好像下一秒就会扑上去。
维尼悄悄凑过来:“快点告诉他们实话,让他们放我们走!”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林煜涵微笑道,“忙忙碌碌了好些年,我都怎么没有休息过,于是下定决心,把工作放在一边,好好地放松放松,去休个假。”
维尼又靠过来:“说重点。”
“在我休假回来的路上……”
秋叶又往前坐了一点,黑色的眼眸满是热切:“你知道吗,我从学生时代就很崇拜你,你的歌声实在是太打动我了,我最喜欢你的那首《远方》,唱的是别离,我每次听都感动得要落泪,每次跟着军团出征时都会想起这首歌,总想着相隔两地的人会如何思念远方的亲人。然后我就会更加努力地把仗打完,让他们能早日重逢,希望他们永远都不要再有别离,永远不需要思念远方的人。啊,不好意思打断你了,你刚才说休假回来的路上怎么了?”
林煜涵呆呆地看着秋叶不说话。
“林天王?”秋叶疑惑。
维尼捅了捅他的腰眼。
林煜涵猛然回神:“回来的路上……嗯,我就忽然想到了你们,听说奎瑟星是个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行星,所以就想来看看。”
维尼惊讶地看着忽然改口的林煜涵。
听他夸奎瑟星就好像听他在夸自己,秋叶心情愉悦地摆手:“哪里哪里,你瞎说什么大实话呢。有空我可以陪你去几个风景名胜去看看。”
“那就太谢谢你了。”
“我也可以一同随行,我对这颗行星的历史了如指掌,绝对会给你带来一次难忘的旅程。”陆廷说,“也同样谢谢你。”
一直沉默着的凤起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茶:“你能来到奎瑟星,说明你与我们有缘。不如,你在我们这里举办一场演唱会吧。”
这个提议让所有都惊呆了,不仅仅是林煜涵和维尼,还有秋叶。
“真的吗?”秋叶高兴地抓着凤起的手臂,“林天王真的可以在这里开演唱会吗?”
凤起成功地把秋叶的注意力拉回来,感到十分欣慰:“当然可以,如果林天王能在这儿开演唱会,将会是我的荣幸,不过还要看林煜涵自己的意思。”
维尼抢着道:“我们家煜涵……”
“好啊。”林煜涵打断维尼的话,“能得到凤起将军的邀请,我受宠若惊,正好我做了一首新歌,可以在演唱会上献给大家。”
维尼呲目欲裂,声音从牙缝里出来:“你的三部电影、七支广告、十二场演唱会、二十一个通告……你是想看我死吗死吗死吗?”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去安排场地和时间,随时告知你最新情况。”凤起说。
“好的,没有问题,我随时可以。”
“你先在这里再坐一会,我让人给你安排住处。”
“非常感谢你,将军。”
待凤起等人走后,维尼才爆发出来:“你究竟在干什么!我们错过了最好的脱身机会!”
“别激动,小维尼。”林煜涵走到窗边向外张望,一侧是繁忙的港口,另一侧是远山如黛,“你不觉得这里真的很好吗?你看这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着希望。”
维尼嗤之以鼻:“你想逃避工作就直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林煜涵微微一笑。
“对了,你什么时候又写了新歌?我怎么不知道?”
“其实,也就是刚才。”林煜涵眺望远方,又有一辆飞船驶入港口,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从船上下来,一名士兵模样的人冲了上去,三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凤起几人走出贵宾室,秋叶还沉浸在喜悦之中:“太好了!林天王居然会同意在这里开演唱会,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他的现场!这回我要vip票!我要坐第一排!我要能看清他的胸!”
凤起侧目。
陆廷也是激动万分:“林天王的影响力全帝国数一数二,如果让人知道连他都来我们这边,一定能吸引许多年轻富有朝气的人!”
凤起用力点头:“我这是这么认为的。”
“有道理!”秋叶说道,“让他们看见天王还能在我们这里继续安安心心地唱歌跳舞,可见在我们的势力范围是多么的和平安稳!可见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一招实在是太妙了,还是凤起你想得周到!”
“那是当然。”凤起再度点头。
游子薰跟在后面,不可思议道:“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其实凤起就是为了哄你高兴才让那唱歌的开演唱会的吗?”
秋叶和陆廷同时回过头来:“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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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秋叶凤起他们住的地方是由一处由过去贵族遗留下来的旧宅改造的房子,但不是一幢,而是其中一间,他们这些高级将领都住在这片宅子里。虽然看上去挤了一些,但是很热闹,秋叶十分喜欢,有一种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的感觉,打开房门就能遇到熟悉的人。
他们各自根据喜好挑选房间,比如金老板和竺院长挑了间走廊尽头远离众人的房间,每天晚上不知道在干什么,根据金老板反映,年纪大了最近腰总是不太好。
游子薰挑的是最靠近花坛的房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一片玫瑰花园,虽然这个季节花都凋谢了,但他一闲下来就会去照料花坛,似乎非常期待来年的春暖花开。
秋叶和凤起的房间带着阳台,布置得有点像秋叶家里的露台,夜晚天气晴好就能看见漫天的繁星,他们的床头还放着一对玩具,一个是外表看上比较粗糙简单的玩具龙,还有一个是丑出境界的金发布娃娃。
原本凤起对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很满意,但今晚,当他洗完澡出来发现这对玩具旁边多了一*煜涵的签名照,当时就出离愤怒了。这个时代的照片是一张轻薄的硬纸,存着一段几秒钟的影像,照片里林煜涵左边放一下电,右边放一下电,笑容迷人。
“丢掉!”凤起绷着脸。
秋叶视死如归地用身体挡住签名照:“不行!这是我的宝贝!上面还有天王的签名!”
凤起瞄到他手背上还没有洗掉的签名,更加愤怒:“你居然还不洗手!”
秋叶捂住手背:“不洗!我要留作纪念!”
“难道你准备这辈子都不洗手了吗?快去洗掉!”凤起无情地把秋叶扛去浴室,把手背上的签名洗掉,然后扔回床上。
“暴君!独.裁者!封建大家长!”秋叶痛哭流涕。
“这么喜欢签名?”凤起斜睨着他。
秋叶点完头,才发现凤起眼神不对,暗叫不好,揉着被他搓红了的手背,往被子里缩了缩。
凤起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支笔,长腿一跨,骑在秋叶身上,扒开被子:“来,我来给你签个名。”
秋叶大叫:“不要不要!我这不是已经洗干净了吗?”
“洗干净了吗?我要检查检查,看看他有没有在你身上其他地方签名。”凤起说着就动手剥秋叶的衣服。
“他怎么可能在我身上签!”秋叶的下身被他压住,只靠上肢的力量在与凤起搏斗。
凤起抓住他的手腕压过头顶,顺利脱掉了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看过他每一寸肌肤:“嗯,很好,没有签名。”
“废话!”秋叶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只是小幅度地扭动了一下,白花花赤.裸的上身在凤起的视线下挺动。
凤起眸色一暗,喉咙里滚了一下:“别乱动,现在我要来签名了,你说签在哪里好?”
火热的目光几乎成为视奸,在秋叶身上游走,秋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要在你身上写满我的名字,让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属于我的。我认识一个不错的纹身师傅,我让他在你全身纹上我名字吧。”凤起蓝色眼中的燃烧着火焰。
“变态!”秋叶笑骂着,莫名又十分亢奋。
“我现在先给你描个图。”凤起拿起笔,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先签一个在额头上?最显眼。”
秋叶扭过头去,把脸埋在臂膀里:“别打脸!哦不,别画脸!”
“那好吧,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的份上,今天就放过你的脸。”
凤起用笔的尾端点在他的额头上,虚虚地向下滑动。
这种又轻柔又有点尖锐的触感,激得秋叶一个激灵,身体难以抑制地发热。
纤细的笔停在他的左胸口,那里曾经有一个骨翼图案,随着秋叶继承黄金龙族的记忆之后,骨翼图案就完全消失了。
“签在你胸口好吗?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凤起用笔尖在他乳首上轻轻一点。
秋叶抽了一口气,不敢大声说话,大口呼气,敏感点被顶着,血液加速奔腾:“别……”
凤起勾起嘴角:“决定了,就签一个在这里。”
话音刚落,尖细的笔在秋叶敏感的胸前一勾一划,虽然凤起没怎么用力,可笔珠划在柔嫩的肌肤上,还是带来细微的痛楚。
秋叶嘶了一声,一点点痛意带来了巨大的兴奋感,他艰难地扭了一下下身,可被凤起压得太死,根本动弹不得。
“接下来,再签哪里呢?”凤起做思考状。
“还来?”秋叶惊道。
凤起低头在他胸口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柔软的唇覆盖在火辣辣的肌肤上,奇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秋叶几乎就要哼出声。
在他意乱情迷之际,凤起的笔又划到了他的小腹。
“再在这里签个,你一低头就能看见。”
“不要了不要了,我不就是让人在手背上签了个名嘛,小气鬼!”秋叶求饶。
“要的,给你上标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这回凤起签得很慢,尖细的笔珠一点一点在带着一层薄薄肌肉的小腹上游走,极尽挑逗之能。敏感的肌肤,微妙的触感,在如此靠近要害部位的肌肤上爬行,让秋叶几乎有了一种尿意。
“真的不要了,我错了还不行吗?”秋叶兴奋得迸出一颗泪珠,“别画了!真别画了!硬了!”
凤起低声闷笑,松开钳制住他的手,伸到了他的裤子里,隔着内裤抚摸:“硬了好,我再签一个在你宝贝上面。”
秋叶瞪大了眼睛:“我要签你身上。”
凤起挺起胸,几下把自己脱光,健美的身体大大方方地裸.露在他面前:“来,你喜欢那里,随便签。”
秋叶被他的不要脸击败了。
凤起附身覆盖在他身上,抓着他的手往自己下身按,咬着他的耳朵,炽热的气息暧昧无限:“我不介意你把名字签在我那上面,签完了再放进你身体里,我想想就能硬。”
“救命!”秋叶大叫。
☆、第144章
有了凤起的指示,林煜涵的演唱会在几天之内就安排妥当。场地虽然不像林天王以前演唱过的那么华美,但也是一个非常典雅的旧式音乐厅,至于宣传,即使没有官方渠道,有粉丝团这种强大生物的存在,24小时之内,几乎全帝国的人都知道林煜涵要在奎瑟星上开演唱会了。
“快别这么说,小维尼,我们在一起不是很愉快吗?”林煜涵完全没有闯祸的自觉,“我还没有来过奎瑟星呢。”
“你还有三部电影、七支广告、十二场演唱会、二十一个通告!你叫我怎么活!怎么活!”维尼压低了声音极力在林煜涵耳边吼。
“哦,别提工作好吗?你看这里空气多清新,主人多么好客,我真喜欢这里!”
“我不想跟你说话了!你这个大脑长在脚趾头上的怪胎!”
林煜涵被他们请到了贵宾室,几个人在贵宾室里落座,虽然秋叶的座位是在凤起身边,可自从林煜涵出现后,秋叶的视线就像是粘在了他身上,凤起感到自己被无视了。
“我们这里每天都会有许多人入境,但是没想到你也会来!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秋叶身体向前倾,好像下一秒就会扑上去。
维尼悄悄凑过来:“快点告诉他们实话,让他们放我们走!”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林煜涵微笑道,“忙忙碌碌了好些年,我都怎么没有休息过,于是下定决心,把工作放在一边,好好地放松放松,去休个假。”
维尼又靠过来:“说重点。”
“在我休假回来的路上……”
秋叶又往前坐了一点,黑色的眼眸满是热切:“你知道吗,我从学生时代就很崇拜你,你的歌声实在是太打动我了,我最喜欢你的那首《远方》,唱的是别离,我每次听都感动得要落泪,每次跟着军团出征时都会想起这首歌,总想着相隔两地的人会如何思念远方的亲人。然后我就会更加努力地把仗打完,让他们能早日重逢,希望他们永远都不要再有别离,永远不需要思念远方的人。啊,不好意思打断你了,你刚才说休假回来的路上怎么了?”
林煜涵呆呆地看着秋叶不说话。
“林天王?”秋叶疑惑。
维尼捅了捅他的腰眼。
林煜涵猛然回神:“回来的路上……嗯,我就忽然想到了你们,听说奎瑟星是个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行星,所以就想来看看。”
维尼惊讶地看着忽然改口的林煜涵。
听他夸奎瑟星就好像听他在夸自己,秋叶心情愉悦地摆手:“哪里哪里,你瞎说什么大实话呢。有空我可以陪你去几个风景名胜去看看。”
“那就太谢谢你了。”
“我也可以一同随行,我对这颗行星的历史了如指掌,绝对会给你带来一次难忘的旅程。”陆廷说,“也同样谢谢你。”
一直沉默着的凤起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茶:“你能来到奎瑟星,说明你与我们有缘。不如,你在我们这里举办一场演唱会吧。”
这个提议让所有都惊呆了,不仅仅是林煜涵和维尼,还有秋叶。
“真的吗?”秋叶高兴地抓着凤起的手臂,“林天王真的可以在这里开演唱会吗?”
凤起成功地把秋叶的注意力拉回来,感到十分欣慰:“当然可以,如果林天王能在这儿开演唱会,将会是我的荣幸,不过还要看林煜涵自己的意思。”
维尼抢着道:“我们家煜涵……”
“好啊。”林煜涵打断维尼的话,“能得到凤起将军的邀请,我受宠若惊,正好我做了一首新歌,可以在演唱会上献给大家。”
维尼呲目欲裂,声音从牙缝里出来:“你的三部电影、七支广告、十二场演唱会、二十一个通告……你是想看我死吗死吗死吗?”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去安排场地和时间,随时告知你最新情况。”凤起说。
“好的,没有问题,我随时可以。”
“你先在这里再坐一会,我让人给你安排住处。”
“非常感谢你,将军。”
待凤起等人走后,维尼才爆发出来:“你究竟在干什么!我们错过了最好的脱身机会!”
“别激动,小维尼。”林煜涵走到窗边向外张望,一侧是繁忙的港口,另一侧是远山如黛,“你不觉得这里真的很好吗?你看这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着希望。”
维尼嗤之以鼻:“你想逃避工作就直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林煜涵微微一笑。
“对了,你什么时候又写了新歌?我怎么不知道?”
“其实,也就是刚才。”林煜涵眺望远方,又有一辆飞船驶入港口,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从船上下来,一名士兵模样的人冲了上去,三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凤起几人走出贵宾室,秋叶还沉浸在喜悦之中:“太好了!林天王居然会同意在这里开演唱会,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他的现场!这回我要vip票!我要坐第一排!我要能看清他的胸!”
凤起侧目。
陆廷也是激动万分:“林天王的影响力全帝国数一数二,如果让人知道连他都来我们这边,一定能吸引许多年轻富有朝气的人!”
凤起用力点头:“我这是这么认为的。”
“有道理!”秋叶说道,“让他们看见天王还能在我们这里继续安安心心地唱歌跳舞,可见在我们的势力范围是多么的和平安稳!可见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一招实在是太妙了,还是凤起你想得周到!”
“那是当然。”凤起再度点头。
游子薰跟在后面,不可思议道:“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其实凤起就是为了哄你高兴才让那唱歌的开演唱会的吗?”
秋叶和陆廷同时回过头来:“是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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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秋叶凤起他们住的地方是由一处由过去贵族遗留下来的旧宅改造的房子,但不是一幢,而是其中一间,他们这些高级将领都住在这片宅子里。虽然看上去挤了一些,但是很热闹,秋叶十分喜欢,有一种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的感觉,打开房门就能遇到熟悉的人。
他们各自根据喜好挑选房间,比如金老板和竺院长挑了间走廊尽头远离众人的房间,每天晚上不知道在干什么,根据金老板反映,年纪大了最近腰总是不太好。
游子薰挑的是最靠近花坛的房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一片玫瑰花园,虽然这个季节花都凋谢了,但他一闲下来就会去照料花坛,似乎非常期待来年的春暖花开。
秋叶和凤起的房间带着阳台,布置得有点像秋叶家里的露台,夜晚天气晴好就能看见漫天的繁星,他们的床头还放着一对玩具,一个是外表看上比较粗糙简单的玩具龙,还有一个是丑出境界的金发布娃娃。
原本凤起对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很满意,但今晚,当他洗完澡出来发现这对玩具旁边多了一*煜涵的签名照,当时就出离愤怒了。这个时代的照片是一张轻薄的硬纸,存着一段几秒钟的影像,照片里林煜涵左边放一下电,右边放一下电,笑容迷人。
“丢掉!”凤起绷着脸。
秋叶视死如归地用身体挡住签名照:“不行!这是我的宝贝!上面还有天王的签名!”
凤起瞄到他手背上还没有洗掉的签名,更加愤怒:“你居然还不洗手!”
秋叶捂住手背:“不洗!我要留作纪念!”
“难道你准备这辈子都不洗手了吗?快去洗掉!”凤起无情地把秋叶扛去浴室,把手背上的签名洗掉,然后扔回床上。
“暴君!独.裁者!封建大家长!”秋叶痛哭流涕。
“这么喜欢签名?”凤起斜睨着他。
秋叶点完头,才发现凤起眼神不对,暗叫不好,揉着被他搓红了的手背,往被子里缩了缩。
凤起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支笔,长腿一跨,骑在秋叶身上,扒开被子:“来,我来给你签个名。”
秋叶大叫:“不要不要!我这不是已经洗干净了吗?”
“洗干净了吗?我要检查检查,看看他有没有在你身上其他地方签名。”凤起说着就动手剥秋叶的衣服。
“他怎么可能在我身上签!”秋叶的下身被他压住,只靠上肢的力量在与凤起搏斗。
凤起抓住他的手腕压过头顶,顺利脱掉了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看过他每一寸肌肤:“嗯,很好,没有签名。”
“废话!”秋叶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只是小幅度地扭动了一下,白花花赤.裸的上身在凤起的视线下挺动。
凤起眸色一暗,喉咙里滚了一下:“别乱动,现在我要来签名了,你说签在哪里好?”
火热的目光几乎成为视奸,在秋叶身上游走,秋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要在你身上写满我的名字,让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属于我的。我认识一个不错的纹身师傅,我让他在你全身纹上我名字吧。”凤起蓝色眼中的燃烧着火焰。
“变态!”秋叶笑骂着,莫名又十分亢奋。
“我现在先给你描个图。”凤起拿起笔,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先签一个在额头上?最显眼。”
秋叶扭过头去,把脸埋在臂膀里:“别打脸!哦不,别画脸!”
“那好吧,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的份上,今天就放过你的脸。”
凤起用笔的尾端点在他的额头上,虚虚地向下滑动。
这种又轻柔又有点尖锐的触感,激得秋叶一个激灵,身体难以抑制地发热。
纤细的笔停在他的左胸口,那里曾经有一个骨翼图案,随着秋叶继承黄金龙族的记忆之后,骨翼图案就完全消失了。
“签在你胸口好吗?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凤起用笔尖在他乳首上轻轻一点。
秋叶抽了一口气,不敢大声说话,大口呼气,敏感点被顶着,血液加速奔腾:“别……”
凤起勾起嘴角:“决定了,就签一个在这里。”
话音刚落,尖细的笔在秋叶敏感的胸前一勾一划,虽然凤起没怎么用力,可笔珠划在柔嫩的肌肤上,还是带来细微的痛楚。
秋叶嘶了一声,一点点痛意带来了巨大的兴奋感,他艰难地扭了一下下身,可被凤起压得太死,根本动弹不得。
“接下来,再签哪里呢?”凤起做思考状。
“还来?”秋叶惊道。
凤起低头在他胸口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柔软的唇覆盖在火辣辣的肌肤上,奇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秋叶几乎就要哼出声。
在他意乱情迷之际,凤起的笔又划到了他的小腹。
“再在这里签个,你一低头就能看见。”
“不要了不要了,我不就是让人在手背上签了个名嘛,小气鬼!”秋叶求饶。
“要的,给你上标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这回凤起签得很慢,尖细的笔珠一点一点在带着一层薄薄肌肉的小腹上游走,极尽挑逗之能。敏感的肌肤,微妙的触感,在如此靠近要害部位的肌肤上爬行,让秋叶几乎有了一种尿意。
“真的不要了,我错了还不行吗?”秋叶兴奋得迸出一颗泪珠,“别画了!真别画了!硬了!”
凤起低声闷笑,松开钳制住他的手,伸到了他的裤子里,隔着内裤抚摸:“硬了好,我再签一个在你宝贝上面。”
秋叶瞪大了眼睛:“我要签你身上。”
凤起挺起胸,几下把自己脱光,健美的身体大大方方地裸.露在他面前:“来,你喜欢那里,随便签。”
秋叶被他的不要脸击败了。
凤起附身覆盖在他身上,抓着他的手往自己下身按,咬着他的耳朵,炽热的气息暧昧无限:“我不介意你把名字签在我那上面,签完了再放进你身体里,我想想就能硬。”
“救命!”秋叶大叫。
☆、第144章
有了凤起的指示,林煜涵的演唱会在几天之内就安排妥当。场地虽然不像林天王以前演唱过的那么华美,但也是一个非常典雅的旧式音乐厅,至于宣传,即使没有官方渠道,有粉丝团这种强大生物的存在,24小时之内,几乎全帝国的人都知道林煜涵要在奎瑟星上开演唱会了。